卖香烟
2013-12-31
又是一个“一号文件”,而这个庄严的“红头文件”,无关发展宏旨,也不谈民生大计,竟是一道关于卖烟的“政令”——湖北省公安县下达《2013年烟草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提出全县销售卷烟必须达到两万五千一百箱,共要卖掉六千二百七十五万包。公安县只有一百零五万人口啊,于是男女老少,包括怀抱里的婴儿,每人每年要抽掉六十包香烟才行!“红头文件”切切此令,层层摊派卷烟销售,财政出钱设立“奖金”,县镇村干部全变成了“推销员”,为的是“落实文件”,为的是“令行禁止”。
其实这样的“红头文件”,并不只是公安一县才有,某市“自产烟”卖不出去,地方烟厂陷入窘境,于是市政府下达“红头文件”,各局各区各市企“公务用烟”一律不准买外地烟,只准抽本地烟;某县白酒销路不畅,酒厂向县委告急,于是“婆婆”也是下达“红头文件”,规定县属机关本县干部包括教师等等,每人要买多少瓶,以“保护民族工业”……就是这个公安县,早在四年之前,它就下达过“公务用烟”的“任务”,还用“查烟头”的办法来检查落实,早经媒体曝光,但仍旧习不改,这次又下了“红头文件”。
那年国庆之后,某县的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可是跑了几个局,均只有一人留守。公务员们到哪里去了呢?原来都到县内新建的“古城”游玩去了——这座“古城”,建好后没人去,形影相吊,不见人气,于是为了“扶助旅游开发”,县委县政府联署下达“红头文件”,要求本县干部职工去古城游玩,每人费用一百五十元,均由各单位报销,所以才有了这一出出“空城计”。至于某地番茄大丰收,可是市场滞销,卖不出去,于是也是县委县政府下发“红头文件”,指令下属干部职工每人须买一百斤番茄,以“救急”,以“托市”等等,就更是司空见惯了。
“红头文件”的再三“下错”,为的是“发展经济”,为的是“繁荣市场”,为的是“保护企业”,所以来“托”去“救”。只是“婆婆”当惯了,“奶妈”也当久了,所以习惯了,顺手就下个“红头文件”。我们的书记、县长们,忘记了政府在“市场”里究竟是什么角色?是规则的制定者,是球场边的“黑衣人”,绝不是亲自下场踢球射门的前锋、后卫、守门员呵!政府既不能下手“封杀市场”,也不能“下水”去“托”一企一商,更不能“下海”去推销叫卖,这正是现代市场经济乃至政治的一条定则。近年来,我们常听说这样的“佳话”,某地大白菜大丰收,于是县长带队,到处去推销,某地萝卜卖不掉,于是县长“当街摆摊”,这样的新闻,值得高捧还是应当叹息,舆论之间,早已众说纷纭。至于一家公司上市、发股票,市长大人去站台,用公权力的信誉“力挺”一家企业的信用,这屡见不鲜的事儿,本也值得辨析。到了用“红头文件”来卖烟,大概就是把事情推向了极致,也把政府定位这个大问题,再次放在了公众面前。
【选自和讯网】
插图 / 明令抽烟 / 刘道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