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阳明“致良知”学说及其价值
2013-12-30高原
高原
【摘 要】本文探讨了明代哲学家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全文共分四大部分,文章首先从“良知”这个范畴入手,考察了良知思想的历史渊源。紧接着指出王阳明对孟子良知思想的继承,在继承前辈学者思想的基础上,王阳明对“良知”范畴作了本体论改造,把“良知”和程朱理学所谓的“天理”等同起来。“致良知”学说是王阳明对儒家内圣外王成德立功之教的进一步发展,充分反映了阳明的人道情怀和救世精神,它不仅关注个体自我生命的道德实践,而且更要推及于整个人类社会的精神实践。
【关键词】王阳明;良知;致良知;道德
一、“良知”说
要理解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首先有必要考察一下“良知”这个范畴。
(一)良知思想探微
“良知”这个范畴最早见于《孟子》,是孟子“性善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孟子在《尽心上》中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也就是说,良知是指人的不依赖于环境、教育而自然具有的道德意识与道德情感。“不学”表示其先验性,“不虑”表示其直觉性,“良”即兼此二者而言。[2]孟子的良知说是他性善论的核心。良知也就是人人生来都具有的一种善性。那良知具体表现在什么地方呢?孟子把良知的内涵具体化为“四心”。他在《告子上》中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二)王阳明所理解的良知
王阳明在《传习录上》中说:“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3]“自然”表示不承认良知是外在的东西的内化结果,而把良知看作是主体本有的内在的特征。可见王阳明继承了孟子的良知说。
阳明作为一个关心时代、洞察社会民心的哲学家,他不可能只是单单继承阐释思孟学派的思想,在阐释的过程中,王阳明更有自己的见地。
孟子论证性善的时候,不仅提出良知,而且提出“四端”,认为“四心”是“四德”的开端。而王阳明明确指出,“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这就比孟子更明确地把良知与四端结合起来了。而且在良知和心的关系上,阳明认为:“良知者,心之本体,心之本体,即前所谓恒照者也。心之本体,无起无不起,虽妄念之发,而良知未尝不在。”良知是心的本体,是心的“虚灵明觉”的状态。本身不动的良知,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的过程之中体现为“理”,王阳明说,“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王阳明的“天理”仍然是仁、义、礼、智等一套道德原则和规范,良知具有道德本源的性质。
王阳明明确指出良知是判断是非的标准,是每个人先验的是非准则。他在《全书》三中对陈九川说:“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4]在阳明看来,良知是人的内在的道德判断与道德评价的体系,是一种判断善恶的标准。就本体来说,良知是善,是人们心中最真切的一个准则,它以寂然不动的状态对是非善恶做出直觉判断。阳明还说“夫良知者即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不待学而有,不待虑而得者也”由此可见王阳明非常强调良知的内在性。
王阳明也强调良知的普遍性,认为良知对于每个人都是相同的,他说:“自圣人以至凡人,自一人之心以达四海之远,自千古之前以至于万代以后,无有不同,是良知也者,是所谓天下之大本也。”又说:“是非之心,知也,人皆有之。子无患其无知,惟患不肯知耳。”[5]因此,人并不需要到外部去寻找善恶是非的准则,这个准则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完全相同的。
在王阳明的思想中,对于良知的规定体现着其思想的主体性精神:良知的先验性和普遍性说明人人心中有一个至善的本体,它的自然发用表现为善的行为的展开,所以,行为的价值依据从外转向了内。道德实践和修养活动是良知作用和价值的具体体现,“致良知”成了必然要求。
二、“致良知”说的意义
(一)“致良知”说是儒家人性论的一大发展
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意识、封建伦理道德观念根深蒂固,而等级观念尤甚。孔子一方面强调人需要学习,承认自己不是“生而知之”者,提倡“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一方面又把人分成四种人。第一种是天生的圣人、贤者、上等人,其余都是学而后知的人,是愚者、下等人。孟子把上等人称为劳心者,下等人称为劳力者,他们的社会地位也就因而定了下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种长期形成的等级观念压抑自我意识觉醒。
王阳明先生所说的圣人则是泛指所有的人。不管是谁,只要按良知办事,去人欲,存天理,就可以成为圣人,充分体现了王阳明先生对人的尊重,对张扬人性的渴望。王阳明高举张扬人性的大旗,他的致良知学说无疑是对几千年来的落后意识的挑战,是在呼唤人性解放。他从不同角度来论述人心的功能,目的在于使人人都明白自己的存在价值,在社会实践中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其意义已远远超过了一种崭新的哲学理论的创建,而是意识形态领域里一次重大革命。尤其值得推崇的是王阳明先生非常注重践履,反对空谈,这就把理论研究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了,致良知学说乃至整个心学都有了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儒学的本质特征是实践理性,尤其是经孟子发展、阐释的儒学,其根本目的就是使人的道德修养渐趋完备,因此能否落实到践履层面是衡量一个学人水平的标准。儒家的各种经典的目的在于教育、指导、说服人去这样做,所以,也可以这样去理解,经典、言说是手段,修德、实践是目的。不过,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读书解经却成了成圣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手段了,实践本身倒被放到次要方面。王学的立足点与出发点,就是王阳明终身痛切批判的“徒腾口说”的学风。阳明学最大的动机就是要纠正这种流于形式而不注重实践的学风。
(二)“致良知”说对当代的实践意义
王阳明致良知学说的提出有深刻的时代背景。我们现在也遇到了与王阳明时代相似的困惑。现时代是一个以知识过度膨胀而淹没了价值理性的时代,以科技宰制世界,以强力统治世界的观念以各种各样渗透到各个方面,人的单向度的发展,忽视精神修养而引发的各种问题,正困扰着越来越多的人。
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的重大时刻,大凡这种时候都存在着一个道德建设或重建的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道德不是孤立的、抽象的事物,它是有着一定的阶级根源的体现特定阶级利益的行为规范。这种规范很重要,它是社会生产生活得以顺利进行和延续的有力保障。当社会存在发生一定的变化,经济状况有了发展,我们的道德观念会随之变化。然而这种变化是以新的经济利益为导向而不自觉地体现出来的,其形态势必表现为多层次性和不确定性。也就是说,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变化趋势和适应度,然而作为社会道德的一般性而言,这种情况则可以被视为一种危机。进而引发的会是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可见我们能动地对我们的社会道德导向加以控制是应该的。这种控制导向的根据应该来自我们实践的回馈,也就是那些社会上存在的不利于社会系统的各种问题。我们现在这个社会近些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刺激,人们在追求经济价值的同时很容易忽视道德理想的追求。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则表现为责任心差。一方面热衷空谈道理,不去办实事,吃不了苦;一方面表现为私欲太重,不给家国社会着想,不能从大局出发,往往恶变为贪污腐败之徒。在这种情况下,光靠法制是不行的,而健全的良知是真正的法治能够顺利地良性运作的社会心理基础。法的昌明要求社会活动主体形成与法治的精神实质相一致的、基于法律并以对法律的忠诚为核心的法治良知。法治的推行必须以个人、社会和国家、政府这些基本的社会活动主体具备起码的良知为前提条件与人格保障。但是,呼唤人的良知,要求人的自律精神只是一方面,实质上这种呼唤还是乏力的,因为这无疑于是用外在的道德规则来要求内在道德的渴望,其本质还是外在的道德要求。
“致良知”的提出,不仅是王阳明本人思想的成熟形态,也是宋明时期心学思潮发展的高峰。“致良知”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从“本体”到“发用”的扩充过程,另一方面是克除私欲,复归良知本体的过程。前者侧重道德实践过程,后者侧重于道德修养活动。“致良知”强调了“致”的工夫论和“良知”是本体论,“致良知”既突出了修身工夫的地位,又能在工夫中追溯本体存在。王阳明“致良知”的思想要点正在于:一、“致良知”就是良知本体的自我呈现。王阳明认为,每一个人都具有内在的良知,而良知的内容就是仁义礼智的天理,每一个人必须首先认识到这一点。二、“致良知”就是将自我发现扩充的良知贯彻到自己的行为实践中去。王阳明认为,真正的“知”、“良知”都不是纯观念上的,而必须体现在行为实践中,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所以他特别强调知行合一。王阳明的思想对当今仍有借鉴意义,尤其是他“致良知”的勇于实践和道德自律的要求,引发个人对自身道德践行和职责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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