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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社区及其建设问题的思考

2013-12-29朱海平

理论观察 2013年10期

[摘 要]民族社区具有自身独特的特征,在不同的视角下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居民在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拥有上显得相对不足,应该根据民族社区的特征,在社区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建设水平、社区职能建设等方面大力推进民族社区的建设。

[关键词]民族;社区;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10 — 0048 — 02

中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从总体上看,民族关系处于良性发展状态。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布,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49%,其中一半以上居住在边疆省区,因而,民族社区是中国边疆社区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民族社区的涵义

随着西方学说不断被介绍进入国内,在国外民族社会学研究中,“族群”(ethnic groups)一词是个核心概念,它和汉语里的“民族”是什么关系呢,这是民族社区研究中绕不过的问题。

(一)民族与族群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幅员辽阔的国家,史书中关于“族”的使用,主要是指家族、氏族的含义。《左传·成公四年》:“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其中的“族类”主要指姓氏、家族集团。

民族一词,早在唐代李筌所著的兵书《太白阴经》序言中就出现了:“贤人得之以霸四海,王九州;智人得之以守封疆,挫强敌;愚人得之以倾宗社,灭民族。”〔1〕此处的“民族”指民众。

梁启超可能是最早(1901年)把我国各个族群称为“民族”的学者,并在1922年的一篇文章中多次使用“中华民族”一词;黄遵宪可能是最早对中国各族群冠以“汉族”、“藏族”、“蒙古族”等称谓并与境外民族并列的学者;孙中山先生曾将各个族群称为“族”,将中国人称为“一个民族”。 虽然有学者考证“民族”这个词在南齐和唐代社会就存在;但是,在国外文献尤其是欧美文献中,“民族”(nation)常常带有政治意蕴,指政治实体,这些内涵是不可能在南齐和唐代社会出现。〔2〕因为日本文化曾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也许日本文化中“民族”这个词来源于中国。近代日本在接受西方思想影响时,赋予了这个词以新的政治意蕴,旅日学者和留学生等在使用“民族”这个词时又受到日本的影响,体现了中日文化长期互动的这样一个过程,“民族”一词的涵义在这个互动过程中的具体变迁情况值得进一步研究。

20世纪初,我国引进了具有近代意义的“民族”概念,或者说,我国在已有的“民族”一词里添加了具有政治意蕴的内涵;最近二十多年来,我国学术界又引进了“族群”的概念。在欧美文献中,相对于“民族”,“族群”(ethnic groups)较少带有政治性,主要指在文化、习俗等方面存在差异的群体,在一定条件下,族群和民族可以相互转化。从这一学理上看,我国的人口结构由56个族群组成,这些族群组成了中华民族。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将56个族群称为56个民族,为适应这种习惯,本文仍将沿袭这一用法。

(二)民族社区

本文所讨论的边疆社区指的是在一定地理空间内的人群及其社会性活动的总称,这个“一定地理空间”既可以指微观的边境村庄、县市,也可以指边疆省、自治区。就地理空间来看,民族社区遍布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遍布于大都市和乡村。

“社区作为一种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生活的共同体,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3〕民族社区除了具有“社会性”这种社区的一般属性之外,还有它自己独具的“民族性”特征。因此,民族社区是指这样一种社会共同体:以少数民族人口为构成主体,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空间范围内,民族文化成为共同体的主要维系力之一。

二、民族社区的类型

在不同的视角下,可以把民族社区分为不同的类型,下文主要从研究视角和居住形态来进行分类。

(一)按研究视角分类

高永久根据人们研究视角的不同,将民族社区分为不同类型,认为它们在产生(或提出)时间、社区要素、社区规模、社区形态四个主要维度上存在差异(见下表)。

通过从不同维度对民族社区做出如上分类,不仅对民族社区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而且对社区研究也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作为社会现象的民族社区,民族成员由于群居的本性而形成一种地域性社会,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族社区也由小型的原始民族社区发展到跨国家的世界性民族社区;作为社会类型的民族社区,来自于滕尼斯等早期社会学家的理论贡献;在以帕克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的大力推动下,最早来自于人类学研究者对一些发展程度较低的封闭性民族社区的社区研究方法,成为社会学研究者观察城市社区的一种理论方法;作为行动对象的民族社区,与社区建设的实践活动相互关联,在中国,民族社区一般与行政区划界限相吻合,在农村常常指的是行政村或自然村,在城市指的是街道办事处辖区或居委会辖区。

(二)按居住形态分类

由于生产力的限制,早期人类社会各民族各自在相对隔绝的地域发展,创造出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形成了最初的民族社区。中国的民族社区早期的发展也是如此,各民族逐渐形成以村落、县市等为单位的聚居型社区。随着历史的变迁,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为开发边疆地区,历代王朝也非常重视移民开垦边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许多少数民族成员从乡村来到都市寻求发展机会,他们以民族为纽带,在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形成“回族村”、“彝族村”等聚居社区,绝大多数成员在代内和代际之间实现了向上流动。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形成了杂居型社区形态。就全国的情况来看,民族社区不仅分布于西部地区,也分布于东中部地区;不仅分布于农村和城镇,也分布于大都市,总体上呈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

三、民族社区建设

社区是社会的根,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民族社区稳定是确保社会稳定与和谐的诸多前提条件之一。从组织社会学角度来讲,对内要增强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对外要增强社区成员对社区的维护感,为增强这种认同感和维护感,必须大力加强民族社区建设。上海、杭州、武汉和沈阳等东中部地区在社区建设中取得了不少的经验,形成了诸如青岛模式、成都模式等富有特色的社区建设道路。与此相比,民族社区建设正处于探索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问题也不少。

(一)社区能力建设亟待提高

社区建设包括制度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其中,核心是能力建设。以前,我国民族社区建设的通常模式是: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专家负责设计方案,技术人员专司技术指导。这种模式是一个资金、文化和技术的移植过程,将社区成员仅仅当作一个受支配的对象,该模式下的扶贫就是一种典型的输血式扶贫,属于外源性发展理念,其效果往往并不如人意。社区能力建设低下是民族社区建设中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深层次问题。通过社区能力建设促进社区发展,为社区建设培育内源动力,是处于相对欠发达状态的民族社区实现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从内源性发展与外源性发展的辩证关系来看待民族社区能力的提升,就需要解决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看待本土性知识的改变;二是如何看待外来知识与外来人在社区能力建设中的角色及作用。”〔5〕

(二)社区建设水平较低

民族社区经济落后,部分地方至今没有摆脱贫困,人们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济建设方面,然而,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需要对社区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虑。民族社区发展环境差,发展水平低,与外界相对隔绝,传统性的束缚较强,现代性的积累十分有限,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目前,对社区的功能缺乏足够的认识,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尚未形成,居民的参与意识不高,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不强,总之,社区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绝大多数民族社区因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导致基础设施差。交通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基础,它不仅是民族社区内部资源有效配置的前提,而且是与其它社区进行联系的重要桥梁,在广大西部农村中,民族社区的路网密度低,通达水平低,道路质量差,此外,人畜饮水难,学生上学难,求医治病难以及电力缺乏等问题也普遍存在。在城市中,有的民族社区多个人挤在借用于驻居单位几平方米的办公室办公, 更谈不上服务设施了,民族社区居民缺乏业余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

(四)社区职能日趋行政化

地方党委和政府纷纷给社区压任务,但却不给予相应的职权和经费,有些职能部门即使下拨一部分资金到社区,但是,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层层克扣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一个社区要应付几十个行政部门的工作,社区自治组织的主要工作不是服务于居民,而是应付党委和政府各部门的检查与考核,社区职能日趋行政化。

四、小结

为解决民族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要处理好内源性发展与外源性发展之间的关系,一切外源性资源的引进,必须能够被社区所理解、运用和控制,能够有利于社区自身能力的提高。二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提高民众对社区功能的认识,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提高社区组织的自治能力。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社区组织普遍具有起码的工作条件。四是要给社区组织减负,遵循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减轻社区组织的压力。

〔参 考 文 献〕

〔1〕茹莹.汉语“民族”一词在我国的最早出现〔J〕.世界民族,2001,(06).

〔2〕马戎.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41-42.

〔3〕孙立平.社区、社会资本与社区发育〔J〕.学海, 2001,(04).

〔4〕高永久,朱军.试析民族社区的内涵〔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0,(01).

〔5〕钱宁.对新农村建设中少数民族社区发展的思考〔J〕.河北学刊,2009,(01).〔责任编辑:张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