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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层

2013-12-29朱惠莲

美文 2013年14期

平行纪年

事到如今我仍会在某一处陌生或熟悉的场景中,不经意间就回想起那时你问过我的那个问题。

其实也不是什么特别的,多么值得感怀的问题。

我却总能准确无误的回忆起那天的情景以及你在那段被我定格在记忆中静止的时光里,一脸严肃的对我说出的,每一个字。

你说,如果我们能够穿越光阴回到从前,会发生什么,如今的我们是不是会少了很多遗憾事?

时至今日,我才终于彻底明白了你那时说过的这些话。

谁没有呢?那么一两段总想重新来过的老旧时光;谁没有呢?那些多年后想起仍然如蚂蚁噬心一般让人感到焦虑不安又迷茫彷徨的遗憾。

——可是,如果我们回到过去,改变了那些泛黄的老旧时光里的细枝末节,那现下的时光怎么办?

那时的你穿着新买的白衬衫,小心翼翼的远离着天台上爬满红锈的围栏,眯着眼看脚下碌碌穿行的蚂蚁,我说话时,你甚至都不曾抬头看我一眼,

——喂,你没看过《时间简史》么?霍金说了,如果时间真的可以穿越那么就必然存在着平行世界,也就是说,和我们这个世界所平行但却独立存在着的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那里生活着与我们有着完全不同经历的,另一个自己。

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自己么?

如果可以,我会希望他们能够比我们,更勇敢一些。

早上是被短信的声音吵醒的。确切地说,是通宵作业后刚躺下还没有睡熟,敏感到哪怕细微如蚊子在耳边飞过的响动都能轻易感知到的时刻。

抬手揉了揉眼皮都快粘在一块儿的略显浮肿的双眼,不情愿的眯起一条极其细微的眼缝,拿起了枕边的手机。

手机显示的号码没有名字,是个陌生号码。但那一长串的数字排列,第一眼望过去时,却熟悉的让我以为是自己太累了于是出现了幻觉。

这是曾经某个时段里,专属于你的号码。

我决不会记错的曾经。

恍若隔世。

高二的时候父母为我转了学校,理由是:从前的学校风气不好怕我在那里学坏了。他们那时一直觉得我虽然不是什么天才,但至少还算是个人才,还是拥有可塑性的。

于是没有抱怨没有拒绝的照着他们的想法做了,那时的我大抵早就习惯了这样乖乖接受安排。

后来你曾经问过我,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反抗。

我想了想,接受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原来呆的学校,本也没有什么喜欢的或关系亲密的朋友,离开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舍或值得悲伤的。况且,真的反抗的话,那也就不会有后来我同你的相识,与之相比,不能与你遇见的人生,大约会一直灰暗至今也说不定。

顺其自然的去了新学校。

顺其自然的在上帝早已编排好的剧本里,遇见了等在那儿的你。

尚还清晰的记得我第一天去到新学校,走进新的班级,看到一大片完全陌生的面孔齐刷刷的望着我的情景。你就在那之中,脸上是同别人相差无几的好奇。

并没有小说里所描述的一见钟情的恶俗情节,第一天里我甚至都没有注意到有你的存在。

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你的呢。

回忆显得有些恍惚。

大约是从你厚颜无耻的钻进那时并不熟识的我的伞下,面对着我诧异到甚至有些惊恐地瞪着你的眼神,你只是有那么一瞬间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紧接着咧嘴一笑,指了指外面漂泼而下的大雨无辜的眨眨眼睛。

——雨势太大,我忘带伞了,同学一场,可否行个方便。

不可否认,那时觉得你就是一个油嘴滑舌,嬉皮笑脸一点也没个正经的人。但也不得不承认哪怕是没个正经,你笑起来仍然很好看,是我喜欢的,笑起来眼睛就会弯成月牙形的笑容。

除了笑容,最让我沉迷的,其实是你的声音。

我一直是个严重到有些偏执的声音控,对于他人说话的语调声气有着极高的评判标准。我沉迷于好听的声音,喜欢和声音好听的人聊天,想要结识所有我觉得说话声音好听的人。这几乎成为一种执念,严重影响着我的交际圈。

不得不承认,我是因为你的声音才愿意和你做朋友的,在最开始的时候。

你的声音很独特,厚重中遍布磁性,温柔中藏了一丝轻佻,如并不湍急的瀑布落流和杂着缓缓吹过的清风杂糅而成。我不知道该如何去描述才能最贴合实际,更没法找到合适的物什来形象比喻。原谅我贫乏的想象同语言储备,这是我无法描述的美好。

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看这封突如其来的短信。

久到我再度陷入了新的安稳的睡眠中去,久到我从睡梦中缓缓醒来,久到我起床穿好了衣服洗漱完毕打算出门去吃晚饭。

我握着手机站在门口,突发奇想面前这道有些地方都落了漆,颇具历史沧桑感的宿舍门会不会突然就变成了哆啦A梦的任意门,只要我一打开门,就会回到我想要回到的某个时间点,然后看到某些熟悉到几乎早已烂在心底,无法拼凑还原的画面。

这么想着,就真的立在宿舍的门口没有再敢往前迈一步。说来自己都觉得好笑,不过是一时兴起的完全没有可能实现的臆想,怎么就真的让自己犹豫的甚至生出了退缩的想法呢。

是因为关于门被打开之后会回到的那段时光的假设么。

我笑着摇摇头,嘲讽着自己的幼稚与懦弱。我将提示光条落在了打开按钮上,正准备要按下,屏幕突然黑了,紧接着又亮了起来。

梵俞的名字出现在屏幕上。

我按下接听键,梵俞温柔的声音穿透听筒传入耳中,

——你出门了么?我已经在你宿舍楼下了。

——嗯,我马上就来。

我一手拿着电话一手费力的将鞋往两只脚上乱套一气,匆忙间竟暂时忘记了关于你的短信的事。

没错,梵俞是我现在的男朋友。

大学一年,我同他在一起还不到半年。

而我认识你已有三年,喜欢你的心情,怎么算都是超过一年的。可是你看,如今的我却可以将一个感情投入时间远在你之下的人,放在一个比你高出太多的位置上。

所以说,时间长短其实根本证明不了什么。

岁月如洪水猛兽,气势汹汹的踩踏着我的身体将我彻底淹没。之后,无论多么刻骨铭心的感觉都会随之淡去,再深刻的印记也能被彻底冲刷干净。

这也是漫漫时光唯一的能力。

所以你看,其实你也没有多么不能忘怀,其实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喜欢你。

我只是无法忘记一段时光,一段因你存在而染上了淡淡清香的年华。

也许终有一天,你会同其他人一样,成为我脑海中失去了情感依附后平淡且普通的回忆画面。

如此而已。

似乎是从上了大学开始就彻底变成了夜猫一族。白天的时候睡的昏天黑地,夜里随时精力充沛,洋溢着极高的热情去做很多事。

这种行为就好像在提前透支着生命。

这与年轻就是本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再丰裕的本钱照这种不计成本的挥霍法,一样是经不住浪费的。

这些道理我都知道,梵俞也常常管治我可是都没用,长期形成的习惯就如同一点一点灌入血液中的慢性毒液,等你发现自己中毒的时候毒液早已和血液融为一体无法祛除只能等死,而中毒的表现之一即是,对于某事的过度成瘾。

我知道你也中过和我一样的毒。

喜欢把自己隐匿于黑暗中为所欲为而不会被知晓的感觉,并且为之疯狂。

当然这些都是突然想到的题外话。

我想说的只是,当我终于在没有任何意外的干扰下打开了你发来的这条短信时,正是夜色最浓寒露最重之时,大约是寒气渗入颇多,此时膝关节又开始隐隐的有些刺痛传来。

我皱了皱眉,在忽强忽弱的痛感下读完了你的短信。

短信很短。

短到偌大的显示屏幕因此而显得空空荡荡。

不过四个字————

我喜欢你。

即便是现在想来,也觉得那时的你并没有多么的出众。

虽不能用相貌平平来形容,但比你长的俊朗的,大有人在。你成绩平平,不拉班级后腿也断不会给班级争光。你的家境一般,属于比穷人活的滋润的多但与富人相比绝对只能望其项背的小康层次。

唯一比较出众的,大约就是你那开朗外向到绝对称得上厚颜无耻的自来熟性格。

所以我总不明白一件事,即使到了今天想起来也无法想得通透的事。

平凡如你这般,为什么身边却总是能围绕着各式各样的女孩,或多,或少,从不间断。

有时甚至会叫那些出众的男生们都妒红了眼。

——这就叫人格魅力,懂不懂!我一向是不需要靠外貌、金钱那些外在的虚浮的东西来装表自己的。

你说这话的表情,我还清晰的记得,弯成好看幅度的双眼,闪着狡黠光芒的茶色的眸,嘴角翘起一侧,神色得意的不得了。那一刻我一边在心里感慨着你也就只有笑起来的时候最迷人了,一边愤愤着自己的交友不慎。

所以后来,关于自己喜欢上你这件事,我不知道究竟是该把它归为正常事件还是不正常事件。

总之,是我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在高中的年岁里喜欢上谁,并非因为清高或是别的什么原因,只是因为那时总不那么容易去相信一个人,尤其是像你这般,三两个月就换一次女朋友的人,要说服自己去相信你,实在太难。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相信和依赖,其实是不需要共存的。

你总说我把自己包裹伪装的太厚实,不想被人看透的行为,其实是一种不够成熟的自我保护体系。

于是在那之后的日子里,你带我认识了很多人,包括你那些我连模样都还没记清楚就一换再换的女朋友。起初也是抗拒抵制的,只会尴尬焦虑的站在你们身后,看着你和形形色色的人侃侃而谈,突然就有些羡慕你收放自如的性格了。

你说,一个人如果真的想要保护自己,光靠着一层一层将自己包裹起来是不够的,你真正要学会的是识人。试着去认识对方内心深处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再依着他所期待的模样与他交往,看透别人的同时不被别人看透,这才是最高水准的自我保护法则。

其实是些就算内容浅显易懂,也实施不了的个人经验之谈。毕竟人心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看得明白的东西,否则,那时我倒真想看看,你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才会想着去总结什么自我保护的法则。

后来,是学着你的样子才一点一点变得开朗起来的。虽然仍是不得其要领,但看得多了,依葫芦画瓢总是没有问题的。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突然发现自己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坦然地面对拉着其他女生的手的你了。更多的时候,会因为不愿意看到而想要逃走,远远的逃开。

有人说,如果你正处在喜欢上一个人的过程中,那么你是不会发现自己喜欢上这个人的,因为当你真正意识到自己喜欢上这个人的时候,便已经陷入了不能自拔的境地了。

我想,于你,我大约已经快要变成后者了。不想见到你牵着别的女生出现在我的面前,不想同任何人分享你这个人,有时,下意识的,也会幻想你牵着我的手,穿过大街小巷,穿过落日余晖,穿越漫长而看不到尽头的人生的路。

终究都只是想想而已,对于这样的自己,我只觉得陌生。

逃避你是一种本能的选择,因为怕被你轻易就看穿我的窘迫。你看,即使到了这时候,我很依赖你却仍然无法相信你。

起初你也慌了手脚,每天每天都试图在各个地方围堵我,能躲过的时候我便躲,躲不过的时候我便佯装太忙,毕竟我们高三了,这样说总不会显得容易穿帮。所以,最后你选择了相信我,并沉默着慢慢走远。

这样的疏离,让我们错过了彼此最后的道别。

其实是想告知你的呀,这些在心里破土而出,日益疯长的都是与你有关的情绪;其实是想在毕业的那天毫不遮掩的告诉你的呀;呐,其实是想告诉你的呀,我喜欢你啊。

我喜欢你。

只是当我想要告诉你的时候,你却突然消失了,仿佛从我的世界里连根拔起,消失的彻彻底底。

后来也是偶尔听同学提起,说你刚刚高考完就跟着母亲出国去了。

自此,我才终于了解到,你我从此,算是隔了半个地球的遥远距离。

握着手机,毫不犹豫的,按下了发射键。

听筒里传来的,是那个年复一年仍然一点都没有改变的甜美而机械的声音,一遍一遍的重复着: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分明是意料之内的情况,为何挂上电话时,同时感到了失落又轻松的心情呢。

到最后,并没有什么是忘不了的,也没有什么会放不下的。

年轻时的感情本就是种一时兴起的冲动。时间走的不急不慢,这样的过程却足以渐渐消磨掉你的耐心与激情。何况是暗恋,这种只有一方付出全然没有回应的感情,温度能持续多久,时间长了,只怕连余温都会迅速散尽,什么也剩不下。

都只是因为我们离那时那个会对彼此投注感情的自己已经太远了,或者说,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走得太远,远到回望时甚至都看不到来时的路。

唯一会有的,大约你和我都无法释怀的情绪,便只剩下遗憾了。

遗憾。

来自于那时不够勇敢的我们,没有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

这些事情在岁月里最终沉淀,变成了心头挥散不去的一丝遗憾。

此时,窗外的广播响起,广播里的女声,甜美动听,她用自己那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缓缓说道:这里是XX大学校园广播站,欢迎大家收听,现在是北京时间2011年6月8日下午5点整,大家是否还记得这个特殊的日子呢?没错,这意味着,2011年的高考,彻底结束了呢。说起高考,不知大家对自己当年的高考经历,还能记起多少或大或小的细节呢?……

广播里的女声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些什么。

我突然就想起了去年的高考,想起了你。

其实已经记不起什么细节了,也本就没什么可值得自己深刻纪念的,除了最后一天下午的结束铃声响起时,坐在教室里的自己,心里突兀生出的,瞬间苍老的感觉。

我是踱着步子走出校园的,同往常一样悠闲散步的慢慢走着。那天下午的天气大约是很好的,蓝天不见白云,夏日漫长的白日日头还未西沉,空气闷燥中是蠢蠢欲动即将破壳而出的悸动青春在躁动不安。我并没有见到你,也许是你先走了吧,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漫步在牢笼门已打开的校园内的自己,没有见到你,竟觉得有些可惜了,可惜着这种有些美好又有些迷茫的时刻,竟然不能与你同享。

事实上,对于高考的记忆,我想即使直到生命走到尽头也仍然无法忘怀的,大约只有一个细节吧。

一个关于遗憾的细节。

它就来自这封,你那时发给我的,我如今才接收到的,你的心意。

没错,短信下的时间停留在2010年6月8日23:54 。

时隔一年。

我们之间错过的,是整整一年的,时间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