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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乖乖

2013-12-29丘晓兰

红豆 2013年4期

我有一条名叫乖乖的狗,养了有十一年了。

存在主义代表人物之一的加缪认为,人活在世界上是荒诞的。我没那么高深,但也认为人是奇怪的动物,喜欢自我中心,永不满足,还永远有诸多借口。比如当初买乖乖的时候,我给家人的理由就是我要“格物致知”。“格”一下一条狗的性情、行为,以旁敲侧击地“知”一下生命这种事物的状态。

记得刚买的时候,一个巴掌都装不满的它还没断奶。粥啊饭啊,更不要说肝啊肉啊,都不会吃,都要我先嚼烂了用指头递到它的嘴边让它舔。刚买的那两天,白天我都把它装在衣兜里,反正它小,我不说呢谁也不知道。它也乖乖的,总是缩在我的衣兜里贴着我的体温睡大觉。

但还没两天,它就会自己吃东西了,呆我衣兜里也不老实了。总是扭来扭去地哼哼,那哼的声音也娇,唔唔嗯嗯,细声细气的,要下地自己走。那就自己走吧,左一摇又一摆地,它也喜欢“格”我屋里各种各样的“知”。因为尾巴细身子长,脑袋也不大,在它刚会一扭一扭地走的时候,在后边看它就像极了一头小白猪。我就想,给它起个啥名字好呢?乖乖?还是小白猪?

那时也是有足够的闲吧,就跟在这狗的身后轮流叫这两个名字。说来也是怪,我试了至少二十次,叫小白猪的时候它一次都没有反应,叫乖乖的时候它就把步子停一下,有两次还扭过头来看看我。这巧合让我乐了半天,莫非它还能听懂人话?会自己选名字?但既然如此,往后它的名字就叫“乖乖”了。

乖乖是条不知跟什么品种的狗杂过的吉娃娃,短毛,基本全白,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水汪汪的,眼神却有点呆。可能是太过水汪汪了,狗眼珠子又不能跟人眼珠似的滴溜转,它黑葡萄似的眼珠子就看什么都貌似一往情深。

我喜欢它娇软的身子,喜欢它走起路来屁股一扭尾巴一摆,小小年纪却很快学会了到指定的地方大小便。书上说,这种能力跟遗传有关。

不知不觉间,这狗就认定了我是第一主人跟着我们活了十多年。

期间,我也恐吓过它:不听话,把你做个炖盅炖了吃了,问你怕不怕?!甚至还打过它,在它把馒头、蛋糕藏到人的枕头边上,和趁人不备跳到床上咬东西磨牙的时候,都被我用巴掌狠揍过屁股。它也聪明,揍过之后就再没重犯,要命的是,它对我的依恋不仅丝毫没有减退还逐日加深。

在五六岁前,每天除吃和睡,它最大的诉求就是玩和闹。它食欲好得惊人,精力也旺盛得烦人。记忆中,因为不得出门去玩,至少被它咬坏过七八双鞋子,七八张椅垫子。但转眼它就老了,在人群中会看不清我的身影,嗅不出我的气味,会慌里慌张地发力奔跑,四处寻找我的影踪。而我其实就在离它不到两米的地方,看着它,心里五味杂陈。

坦白地说,乖乖不是条特别聪明的狗。最让我生气的事情,是我哭的时候,它会无动于衷。记忆最深的一个例子,是有一次,我记不清什么原因坐在床上放声大哭,边哭边想,都说狗是最通人性的,我现在哭得那么伤心,这狗呢?跑哪去了?也不到床边来看看安慰安慰我啊?于是睁开朦胧的泪眼四处一看,这小子居然在客厅晃来晃去地溜达,见我哭声骤停,还颇显诧异地停下脚步端详我……

想来,这狗让我颇没面子的事情还挺多。比如它馋,看到无论谁个的嘴巴在动都会摇个尾巴摆个一往情深得足以杀人的眼神直勾勾地看;比如它胖,在七八岁高龄初产了一胎五个小狗之后,肚子就没收回去过,走到哪都被人诧异:这吉娃娃怎么胖成了这个样子啊?比如它笨,都被我养了十多年了,既不会作揖也不会转圈,更不会捡球衔飞碟之类狗狗擅长的项目;还比如它不够纯种,在后来都时兴养纯种狗的日子里,带着它我都不好意思去参加狗友会……

但我还是喜欢它。

说不出什么特别的理由,也许是它对我从不质疑的信任——我在来兴致的时候会把它抛起来再接住,还美其名曰“飞狗练习”或“高空练习”。我知道它在一开始的时候是恐惧的,不仅心跳加速、身体发僵,连眼睛都有点发直,但只要缓过神来,它看我的眼神仍旧专注而又一往情深。到后来,这把戏简直就成了我俩的联欢,每次高抛过后,这狗都会满地转着圈子撒欢……

也可能是它对我日益深重的依恋——从小我就训练它不能太依赖我,隔三岔五地,就把它送给朋友养几天。它也比许多狗都洒脱得多,七岁之前,就没听哪位朋友反馈过这狗因为想家而放弃过吃喝玩乐……但在它七岁之后,每次我去接它,都会发现它两只眼睛下边的一圈毛会一点一点地湿透。

也可能是它的性情特别温和——十一年了,从未伤害过任何人,哪怕幼儿都可以与它嬉戏。不止一个养狗的行家对我说过,因为体型小,吉娃娃通常会因为内心的恐惧而表现得比较易怒难接触,性情这么好的吉娃娃,难得!

书上说,成年后的狗会有三岁甚至四五岁人类小孩的智商。在我看来,乖乖的智商好像和它未成年时候也差不多,但情商就越老越有优良的表现。比如懂得忍耐、懂得等待,不像小的时候那样争强好胜等。当然,你要说这正是智商高了之后的表现我也不反驳。在我眼里,狗吧,它就是狗,不会有反省意识只会有直接意识,所有表现不过狗的本能而已。它的存在,也不过是我借以观察世界的一个小缝隙。由此,我在乖乖的面前也十足一个主宰的感觉。反正它不会计较或是没有能力区分我在给它食物的时候是慈爱还是无动于衷或是充满嫌弃的态度,并且,我高兴带它出门它就可以出门,不高兴带它出门它就得老实在家呆着。虽然在它即便老了之后,不带它出门溜达它还是会把沙发垫子拽到地板上以示抗议,但除了为我们一家提供一些生活的调剂之外,于事何补?

但共处了那么多年的一条狗,它会在远足归家之后心满意足地趴在最喜欢的那个角落喘气,我也会有因为习惯了时时有它陪伴的安心。

说来惭愧,原本买它的时候我还有一个没多说的打算,就是想拿一条狗来做原型,写上一堆好玩的文章给大孩子小孩子们看的。但十一年了,今天是第一次提笔。总想着,还早着嘛!任何过程都应该完整,迟些再说也来得及。你看这狗,虽说已有点眼花和嗅觉失灵,但整体状态还是很有活力的,再活个三五年的应该没问题。而我,是早就打算好了要给它养老送终的呢!我要在它老得哪儿都去不了的时候,还可以干净体面地半闭着眼睛躺在舒服的窝里,晒晒太阳,再看看别的年轻的狗们打打架。

今年三月的第四天,我出门旅行去逛了二十多天回来了。还在回程的路上就想,这傻狗,见到我不知道要哭成什么样子又高兴到什么样子了……但实在是累,就想着明天再去接它吧!以致家人及帮我照看乖乖的那位朋友在言语中的稍显异样都没有觉察。

第二天,我休息好了,想着也不好再麻烦朋友了,一个微信过去,宣布我要去接狗啦!却等回来一串七八个语音微信,说,其实在我出门的第五天,乖乖就不见了……

我安静地听着,貌似没有什么反应,三五分钟之后,泪水却开始源源不断地从内里往眼外渗……我想,我可能是个比较迟钝的人。从接收信息到作出反应,比其他人都要慢个三五拍。

其后的两三天里,我让自己忙得不亦乐乎,爽朗的笑声貌似还有过一两次。

然后,就是周末了。

可能是我沉稳乐观的表象把所有人都蒙蔽了,我轻而易举地,就有了三天不怎么受干扰的时间。

那是怎样的三天啊?不是我有意要煸情。我尽可能以理性的态度去面对已经失去一个最忠诚的陪伴者的事实,非理性的表现却因为无人旁观而前所未有地展现。我自责、反省、悲伤、愤怒;我陷入追忆、失眠、大哭。

也许,偶尔把自己封闭起来,自我放纵一下也是好的,可以借机窥视一下真我的面目。连自己都预料不到的是,我对这条名叫乖乖的狗的失去,有如此深重的想念与感伤。煮饭的时候我想它,从睡房走到书房的时候我想它,躺在沙发的时候我想它,坐在电脑前的时候我想它;买菜的时候我想它,走在路上我想它,进门出门的时候我想它……时时都有关于它的记忆,处处都有它曾经的影子。

三天时间过去,我终于开始生病了,四肢浮软,咽喉肿痛加偏头痛。但假如我是诚实的,就不得不残忍地说:我的悲伤和哭泣,其实都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乖乖!

乖乖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藏在深处的自怜与狂妄。三天里,我是想过乖乖没有我了,它将怎样生存,它会怎样的难过?但更多的感伤却是:乖乖没了,这世上对我最深情的依恋,最忠实的守候,最没有保留的信任,也离我而去了……这放纵自己泛滥的情感无意间就像一声闷雷,提醒了我:你,可以确定不会变的,竟然只是一条狗对你的忠诚?!

今天,是2013年的3月16日了。这十多天里,我是难过的,也是忙碌的。因为活着,除想念乖乖,还有许多必须面对的事情。

清楚了自己的偏狭和狂妄,我对乖乖的想念反而变得纯粹。我会想念它水汪汪黑葡萄般一往情深的双眸,怀念它温顺一如婴儿的依恋,想念它气哼哼地拖拽沙发垫子以示抗议的可爱,怀念它一如既往对我既忠诚又包容的忍耐……尽管这可能只是我以为的一往情深和温顺。

人,确实总是自我的,总喜欢以自我的尺度去度量全世界,以致人世都变得荒诞。没有信仰,鄙视理想,不信任他人,也不信任自己。一如我放纵自我的自怜与自伤。但好在,人还有情感。

多少次,于正在进行的某种日常行为中,我都会以为乖乖还在。下意识地张望、回头甚至要张嘴呼唤了,才恍然发现它的已经离去。

陪了我们那么久,给了我那么多那么多的乖乖,我,想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