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

2013-12-29鲍学谦

红豆 2013年6期

台湾李安导演,荣获第85届奥斯卡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视觉效果奖和最佳原创音乐奖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真是值得一看的电影。

一是影片的奇幻色彩别有意味;二是影片借“奇幻”故事对理想与现实关系的探究,耐人寻味。

首先,电影是从“杂耍”进入艺术领域的,“奇幻”应该是其最初的本质。1895年,法国卢米埃兄弟拍摄的《火车进站》就是以“活动摄影”(cinematogrphy)开创了“电影”这个在当时极为崭新的艺术门类的。其富有“杂耍”性质的,火车冲向观众的“奇幻”效果,吓得观众几乎惊惶四散,逃出放映场。

当然,能有这样的效果,也同这种“活动摄影”的另一个特点——空前的纪实性不可分割。也就是说,因为是活动的画面,所以能够眼见为实地反映真实的生活原样。

从此,由他们所发明的“电影”不但在杂耍式的,不无理想色彩的“奇幻”中,给观众以好玩的娱乐感,在人类纪实工具的发展史上也展现出了划时代的实用意义。

李安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正是电影的这两个基本特点的充分发展和完善。

这部影片是根据扬·马特尔获“布克奖”的小说改编的,讲的是一个生于印度,同时信仰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印度教的少年——派的海上遇险以及获救的经历。派的父亲经营着一个动物园,派从小就希望与其中的一头老虎亲近。在派十几岁举家迁往加拿大的途中,所搭乘的日本货轮遭遇了暴风雨,在海上沉没了。

在这场灾难中,派的家人全部遇难,只有派侥幸落在救生艇的舱盖布上得以生存。与他同处一艇的还有一条鬣狗、一只断了一条腿的斑马、一只母猩猩,以及一只成年孟加拉虎,名叫“理查德·帕克”。

在漂流的最初几天里,鬣狗咬死了猩猩,吃了斑马,老虎又咬死了鬣狗,只剩下派和老虎相处。经过斗争,无法战胜老虎的派,选择与它一起漂流。

在茫茫大海中,他们漂流了几个月,派收集淡水、捕鱼、捉虾……尽力喂饱了老虎,也让自己活了下来。此间,派和老虎还遇到了一个无人的,会因为酸潮“吃掉”动物,只留下人牙的“食人岛”……最后,他们终于在墨西哥的海滩上获救,而那只老虎,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原始森林里。

后来,保险公司为了给派赔偿,让他讲述生还的过程,派讲了这个故事,保险公司的人认为不可信,要他另编一个更令人相信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涉及到杀人和吃人……

在原小说中,有三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就是李安在影片中作为主体讲述的。

第二个故事是李安在影片中用台词陈述的:派、其母亲、水手和厨师登上救生艇。水手受伤很快死去。厨师将其吃掉。派不小心放跑了一只海龟,被厨师殴打。其母亲与厨师争执被厨师所杀。厨师把派母亲的尸体扔进大海喂鲨鱼。派出于愤怒杀了厨师,吃掉了他。

在这个故事里,各种元素和第一个故事里的要素,所做的对应是比较完美的:

母亲相当于猩猩;厨师相当于鬣狗;水手相当于斑马;老虎相当于派。

可是保险公司的调查员发现了破绽:

首先,是香蕉。当派讲述第一个故事的时候,说猩猩是坐着漂浮的香蕉而来的。保险调查员指出,香蕉不会漂浮。当派讲述第二个故事时,对这个细节居然没有修改,派仍旧坚持说妈妈是坐着漂浮的香蕉来的。

这就向观众表示,这个故事是不真实的。

其次,是派的妈妈的下落。厨师是一个对食物很认真的人,他会吃老鼠,会把水手杀掉用肉做鱼饵。对他来说,每一块肉都是极其宝贵的。可是妈妈死后,厨子没吃掉她,却将她扔到海里喂了鲨鱼。这显然是一种浪费,尤其是厨师已经吃过水手,对他来说,“吃人”的心理障碍已经消除,没理由会这样浪费食物。

这就向观众暗示,问题出在派的妈妈的下落上。

第三个故事是:派为了生存,吃掉了被厨师杀掉的妈妈。

这个内容在第一个故事中,对应为:派俯瞰海底,先是鱼形成莲花,然后又变成母亲的容貌,最后叠加到了沉船上。以及泛起酸潮——胃酸的“食人岛”。

李安在介绍自己的影片时,曾经说起过,小说的结尾有一些很血腥的成分——人类自相残杀的描写,电影中会删减这些段落。他认为:因为书是读的,电影是看的。我虽然忠于原著,但电影毕竟是电影。我在电影上不好做这个东西,感情上没有办法处理,于是我只用一个看得见的派来讲这个故事,作为一种辩证的处理。

这个李安的“辩证”,就是指实用与理想的关系。

在目前放映的片子里,观众只能看到第一个故事。第二个故事一个镜头也没有,第三个故事则只是暗喻加上台词。可见,李安在处理小说素材,使之成为自己的电影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或者,对第二个、第三个故事他也曾经拍摄过,但最后还是舍弃了。

那么,他所取舍的原则是什么呢?是实用和理想间恰当的,不无辩证的协调吗?

需要说明,这里的实用,指的是实用主义,理想指的是理想主义。前者的特点是不相信规律,只受实惠、利益的左右,只讲效果;而后者是追求信仰,坚持原则,重视看似虚无的,属于精神领域的那些东西。

不言而喻,孽海求生是理想主义的;而吃人活命,就是实用主义了。

按照小说来说,实用主义的杀人、吃人是不得已,从而得以完成求生的理想主义任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择手段的杀人、吃人,是必然会留下恶果的,最终必然会伤害到生存理想实质性的成果。比如,吃了妈妈,终生后悔,见不得人,其痛苦生不如死。

因此,李安做了艺术处理:

影片淡化了杀人、吃人,只用了对母亲的,海底生莲的,具有绝望色彩的深切思念,加上“食人岛”,来暗示可能是儿子吃了母亲。

当然,李安也并没有粉饰孽海求生的困境,他用了象征人类胃酸的“酸潮”来隐喻吃人。或者,这可以被看作是实用与理想的恰当配置,在艺术上得到了辩证中的协调。

就李安本人的经历而言,他就有点像派:

1978年,数学考试得过零分,高考两次都落榜的李安,从“国立艺专”戏剧电影系毕业后,要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攻读戏剧系,遭到当时做中学校长的父亲的强烈反对。父亲给李安算了一下成才比率:要和5万个人争夺200个角色,加上还有语言、国籍等等障碍,前途实在非常渺茫。

但24岁的李安还是毅然决然地登上了远赴美国的飞机。

这,难道不像派的“孽海求生”吗?

此后二十年间,李安与其父亲的谈话没有超过一百句。

2006年,李安凭《断背山》获得奥斯卡最佳导演奖。领奖时,他提及因筹备拍摄,未赶上回台湾见父亲最后一面,曾几度哽咽。

这虽然不像派吃了妈妈的肉,却真的是吞下了父子之间的爱。

在此期间,李安还多年因没能找到一份与电影有关的工作,不得不赋闲在家,靠仍在攻读伊利诺大学生物学博士的妻子林惠嘉微薄的薪水度日。

为了缓解内心的愧疚,李安每天除在家里大量阅读、大量看片、埋头写剧本以外,还包揽了所有家务,负责买菜、做饭、带孩子,将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每到做完晚饭后,他就和儿子一起兴奋地等待“英勇的猎人妈妈带着猎物回家”。

李安偶尔也帮人家拍拍小片子、看看器材、做点剪辑助理、剧务之类的杂事。他有一次去纽约一栋很大的空屋子里,去守夜、看器材。

回忆起这段生活,李安至今仍然十分痛苦,他说:我想我如果有日本大丈夫气节的话,早该切腹自杀了。

就这样,在拍摄第一部电影之前,李安窝在家中当了6年的“家庭主男”,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其丈母娘曾经说:你这么会烧菜,我来投资给你开个馆子好不好?

若非妻子林惠嘉鼓励李安坚持理想,或许李安真的就去开馆子了。

应该说,李安在这个阶段,为了“孽海求生”,是吃下了妻子的心血与汗水的。

直到拍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李安还在“吃人”,这个“人”就是他自己。

他在影片首映时,在北京对观众说:有一段时间我想做“烈士”,拍一部最贵的,能名留青史的艺术片。

他强调:这部电影不只具有娱乐性,也希望观众看到它的思想深度。

他说:因为投资实在太巨大,自己心里其实也有负担。投资在二三千万以内的东西,我可以随便拍,我本身有这个市场价值。我的资质可以顶住某一个价位,甚至,可以超过过去价位的好几倍。目前为止,我只有两部电影有过商业压力,一是《绿巨人》,另一部就是《少年派的奇幻漂流》。

李安说:电影投资公司也很紧张,我口头上形容影片效果的时候,他们都会觉得很兴奋、很想砸钱,可是我说我有思想要放在电影里面讲的时候,他们就会紧张——这个东西怎么卖呀?尤其《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是在探索人的幻觉是什么,电影本身就是幻觉,怎么在幻觉里面再探索,如何从幻觉里钻出来,这让他们很紧张。

李安说:电影公司为了稳妥起见,希望他按照好莱坞娱乐大片的模式来运作,放弃艰难高深的哲学探讨。不过,李安坚持:我来拍片,我要对得起原著,对得起观众,不能把作品肤浅化。

他说:我希望商业和艺术能够达到很奇妙的平衡。

他还说:有一段时间我很想做“烈士”,拼了,我就艺术到底,拍一个最贵的艺术片,能够名留青史的。在我的内心,艺术良心跟商业压力、读者的期待、我本身的满意度,还有电影公司的一些“卖座公式”纠缠在一起。对我来讲心灵的折磨非常大,有时候也会觉得,不如像“派”那样跟老虎漂过太平洋,管他哪天到岸。

在这里,李安提到了“人的幻觉”,其实,他指的就是“理想”。

求生的理想,通过宗教和生活苦难的磨练,在精神上得到新生的,离开根植于本能中的兽性的理想。

这些,在该影片中分别对应的是:

派对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印度教的探究和稚气未脱的崇信;其在大海上,面对雷鸣电闪中,仰天对上帝的呼吁、祈祷;对海洋深处的观察,对海天一色,点点繁星从夜空闪烁到海底的幻觉,包括见到莲花和妈妈的幻像;以及其与兽性十足的老虎的交往、共生,甚至搏斗;还有对“食人岛”的迷恋与幻灭……

最后,是那只代表兽性的老虎,头也不回地离去,宣告其理想的完成。

在此过程中,派和李安都是用尽了实用主义手段的:

派按照说明书,认真地扎排子,使自己飘在救生艇之外,是为了躲开老虎,求得安全;李安的认真做家务,提高厨艺是为了安抚养家的妻子,以求生存的平衡;派给老虎喂鱼、喂水,是为了与老虎共生、作伴;李安给儿子讲:我们要等“英勇的猎人妈妈带着猎物回家”。难道其用意不也是相同的吗?

事实上,李安就差没有真的去开馆子了,否则,他就有可能被淹死在生活的大海中,成为“食人岛”上那一颗小小的、包在莲花中的人牙了。

其实,在真实的生活中,有智慧的人都知道:面对人生,在宏观的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理想,做一个理想主义者。但是,在面对具体的事务时,不做一些实用主义的妥协,则是不现实的,是难以保持对理想的追求,从而得以较为完善的达成的。正所谓:既要低头拉车,也要抬头看路。

以李安拍《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为例,他如果不追求其思想上、艺术上的理想,没有原则,也许早就放弃拍摄,或者拍出一部肤浅的烂片了。但是,如果他只是简单地坚持原则,不在具体的拍片手段上,做实用主义的努力,则影片也许就无法完成。

对这部影片的拍摄,李安说,最难就是大海,它是不可能真的在海上拍摄的,所以:

我在台中找了废弃的水南机场,把机库变成了摄影棚,把一条跑道变成了存放容量6,750吨的水箱的地点,盖了一个75米×35米的大水池,这边造浪、那边消浪,营造不同的浪型和起伏,使它在镜头里看上去像真的大海……

可想而知,如果对此没有实用主义的态度,光凭理想,非要在海面上拍摄不可?那么,要么就是拍出来效果不好,要么就是根本拍不成功。

同样,用苏拉·沙玛,这个没有表演经验的新人扮演男主角“派”,也不能算是理想主义的。如此大的投入,寄如此大的希望,一般的导演都会请著名的一线大演员担纲。但是,李安却非常实用地反其道而行之,请了一个新人。他说:

我遇到这个小孩很有福气。他很有灵气,甚至不做什么也会让你好奇。他像是一个小活佛,只需要你把他点醒。

这话说明,他当初是冒险的,对苏拉·沙玛并没有十分的把握。

李安还说:这个小演员三个月没有发过脾气、没有受伤、没有生病,资深的演员很难有这样的表现。

可见,在他的理想中,资深的名演员依旧是标准。

最有趣是影片中的老虎。李安说:

拍动物比较难,我们有四只老虎在片场,但是很多镜头都是用数码制作的。

如果李安以一种理想主义的态度对待影片,要求非拍真老虎不可,其效果,必然会不如现在呈现在银幕上的。

李安还说:我还学习了这些老虎的个性、行为和举止。我怕特效公司的人把人的意志注入到里面,按照中国人的思维,要他们学会“天人合一”的思维,尊重老虎原有的样子。

显然,这里“把人的意志注入老虎”是理想主义的;而“尊重老虎原有的样子”则是更为具有实用主义精神的。

包括李安将影片的拍摄地点放在台湾,也是非常实用的。因为对台湾来说,他是本地人,许多影人都是他的朋友,更容易得到帮助。反过来,他也能以自己的工作,为台湾的经济作出一些贡献。

或许,扬·马特尔和李安都有理想与现实应辨证协调的认识,所以,他们给那头飘洋过海的孟加拉虎起名叫“理查德·帕克”。这个名字是一桩真实的吃人船难故事中,十七岁主人公的名字。

1884年,英国“木犀草”号游船沉没,四名船员被困在南大西洋上。漂流中,三名成年船员理性泯灭,杀死了生病的理查德·帕克,分食他的肉以求生。

获救后,杀人、吃肉者被送上法庭。法庭发现,无论是基于法律先例,还是基于伦理与道德,在普通法上,根本没有任何针对谋杀指控所涉及的危急状态的辩护理由。

经审理,被告中的一人因为当时没有同意杀人,被免于起诉。

另外两个杀人者,被法庭依法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当时的情况,建议予以宽赦。

最终,女王将刑期减至六个月监禁。

最有意义的是:由此案确立了一个普通法的先例,也就是:危急状态无法构成对谋杀指控的合理性抗辩。

在英语世界里,此事非常著名,“理查德·帕克”这个名字和海难联系在了一起,意味着漂流中的,为了救命的,实用主义式的自相残杀。

实用主义在此被人类社会所否定,彰显了理想的文明基础。也就是说,哪怕是为了生命安全,这样高尚的目标,追求生存这样无可非议的理想,还是要讲究手段的。不管不顾的只要“抓住耗子”就是好的,有可能带来最坏的规律性的结果和法律的制裁。

犹如今天我们的生存环境、自然生态、经济形势,直至文化状况,全面的,为了短暂物质利益所带来的,全面的破坏,是绝对难以得到修复,而且,迟早要被追究责任的。

无疑,我们应该吸取教训,学会用智慧烛照理想,以聪明把握所面对的实用需求,以便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负担着历史重任的,壮丽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