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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执行《江苏省公共场所标识中英文译写规范》的调查与研究

2013-12-29周璐陈银儿

考试周刊 2013年23期

1.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繁荣,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深入,城市化的速度不断加快。现代化城市设施的建设,越来越离不开国际化、资源化设计理念的指导。在这一宏大的经济背景之下,2008奥运会与2010世博会的胜利召开,双语公共标识的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的重视。2005年国家语委会开展了为期五年的《窗口服务业外语应用规范研究》的科研规划项目,作为项目成果之一的首部专业系统的《常用标志英文译法手册》应运而生。2006年北京市政府率先制定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的地方标准,之后的几年,青岛、广州、上海等地也颁布了相关的地方标准,2008年南京市外事委向南京市政协提交了《关于规范我市公共场所英语标识的建议》,并由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出一个草案在网上公布,2009年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了《江苏省公共场所标识中英文译写规范》(DB32/1446-2009)。由此可见,全国各大城市政府部门正在采取积极的措施,促进英汉双语公共标识的标准规范使用。

2.常州市执行《江苏省公共场所标识中英文译写规范》的情况

(1)执行《江苏省公共场所标识中英文译写规范》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来临,中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大城市以积极的姿态海纳百川,越来越多的外国朋友来到中国。常州也正已积极的态度迎接着各国友人,无论是街头还是巷尾,各种各样的标识语都随处可见,如广告牌、旅游景点介绍、指示性标语和警示性标语等。此时正确规范使用双语标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世界花卉博览会将于2013年9月在常州召开,越来越多的外国友人将前往参观并旅游。常州,作为省重点城市和全国重要的对外窗口城市,公共场所的双语标识使用规范性、实用性,会直接影响到常州,江苏,甚至整个中国在国际友人心目中的第一印象,当然最终也会影响到常州的未来发展潜力。

(2)执行《江苏省公共场所标识中英文译写规范》的情况

2009年江苏省颁布了《江苏省公共场所标识中英文译写规范》(DB32/1446-2009)。时过三年,常州对于双语标识译写规范执行如何,是否已经对照规范进行了规范和修改,笔者组织项目调查组对常州市公共场所的双语标识进行了调查与研究。调查发现:常州的主要交通站点、旅游区、商业街区等都配备了双语标识,如常州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机场、恐龙园、嬉戏谷、红梅公园、南大街、吾悦广场、万达广场等。这些公共场所的双语标识虽然有部分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总体情况良好,基本能符合规范;常州主城区的主要街道和高架桥上的交通指示牌、路名牌等也基本配备了双语标识,但是离市中心或政府部分稍远的街道双语指示牌缺失现象比较严重,这些地方即使有双语标识,其译写错误的现象也比较突出。

3.常州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译写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组对常州市公共场所的双语标识进行了调查,共拍图片五百多张,有效图片三百多张。之后对这些拍摄到的双语标识进行研究和分类,总结出了双语标识的四大译写问题:

(1)拼写错误

拼写错误通常是指漏掉或者增加了字母或者字母错误,从而使译文无法让人理解甚至对城市的形象大打折扣,这通常由于译者或者制作标牌者的粗心和疏忽所致。如:

图1中,“如果发生火灾,请按此处启动报警”,被翻译成了“In case of fire,please presh here”,先且不管这种翻译方式是否准确,此处“按”被译成“presh”,就是一个典型的拼写错误的例子,“presh”应为“press”。

图2中,“客运值班室”中的“室”指的是“办公室”,被翻译成了“Offioe”,不难看出,“Offioe”一词本应“Office”。

图3中,“南大街休闲旅游区”中的“休闲”应为“LEISURE”而非“LEISUE”。

这些错误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译者或者标牌制作者如能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定能发现这样的低级错误。错误的译文不仅不能准确传达原文所要表达的信息,反而使外国友人无法理解或感到困惑,更极大地损害了城市形象。

(2)大小写、标点等格式不统一甚至错误

从译文意思表达角度来讲,大写和小写都不会影响翻译意义,但是作为标识语,作为道路的路牌和指示牌,应该强调整个路名体系的系统性,不应该出现同样的标语或同一性质的标语有时大写有时小写的情况,而应该规范统一。

如:

图4中的“延陵中路”与图5中的“丽华南路”,均为道路路牌,采用了相同的翻译方式:专用名与通用名的结合,专用名称用汉语拼写,而通用名使用意译,这完全符合《江苏省公共场所标识中英译写规范》。但是,同为道路路牌,其性质和重要性完全一致,其英语译法却在大小写上差异较大:前者专用名和通名采用首字母大写的方式,而后者专用名和通名采用全部大写的方式,有违整个路名体系系统性及规范统一的原则。而按照《省规范》第3.2.1.2“名称类标识中英文单词首字母大写,其余小写,介词、冠词全部小写”的原则,图4的翻译准确,而图5的译文应为“Lihua Rd”。

同样,比较图4与图6的路名翻译,翻译方式亦完全一致也符合《省规范》,图6的“街”翻译缩写为“St”,而根据规范第3.2.2.1条“单词或短语类标识一般不需使用标点符号”,以及关于缩写的第3.2.3.2条“作为缩写形式的Dept,Expwy等后均不使用‘.’”的原则,图4翻译有误,应为“Yanling Rd(M)”。

图7与图8所要指示的为同一条路“龙业路”,但是翻译方法完全不同:前者采取完全的汉语拼音的翻译方式,且全部大写,而后者采取专用名与通用名结合及首字母大写的方式。根据以上分析,正确的英文译法应该为“Longye Rd”,同一路名在不同的地方英文标识不同,这不仅有违公共场所标识语规范统一的原则,而且会给外国友人造成困惑,影响常州整个城市在他们心中的印象。

(3)拼音直译

拼音直译是常见的英语翻译策略,但其主要针对的是在英语文化中完全空缺的事物,例如“旗袍”“功夫”等,可采取拼音直译的方式将这些富有特殊文化内涵的事物“移植”到英语文化中。但是对于中国境内公共场所的标识语,英语译文的作用不仅是文化移植,更重要的是指示作用,让外国友人明白这是什么地方,这里有什么。

如:

图9为一公交站名,其英语标识的目的是不仅告诉外国友人这个站名叫“东太平桥”站,更告知他们在此有一座桥,因此,其翻译不能采取完全汉语拼音的方式,而可使用“专用名+通用名”的方式,即“Dongtaiping Bridge”。

同样如此,图10,其英语标识语的作用在于告诉外国友人,这条街不允许机动车行驶,只允许不行,而不是指这条街的名称叫“步行”,因此,其英文建议改成“Walking Street”。而图11的翻译更让人啼笑皆非,“禁止推车乘梯”被翻译成了“Go-Cart Do Not In”,此标识拍摄于常州某一大型公共场所,每天往来的国外友人不计其数,让他们见到如此荒唐的翻译,真是有损常州的城市形象。

(4)语义不全或语义翻译错误

通过对常州各大公共场所的双语标识进行调查,时常会发现标识语的翻译错误现象,其中翻译语义不全或语义翻译错误的现象更为严重。

图12“老弱病残孕需要有人陪同”的翻译为“Disabled Accompanied”,此翻译只将“残”翻译出来,而“老”“弱”“病”“孕”均未翻,属于翻译“语义不全”,建议翻译为“Please Accompany the Old,the young,the Sick,the Disabled or the Pregnant”。

图13及14“无障碍电梯”及“无障碍洗手间”中的“无障碍”并非指“没有障碍物”,而从图示可以看出,实指残疾人专用电梯或洗手间。根据《省规范》中“通用标识语”中的第1.5条,两者均可翻译成“Wheelchair Accessible”。

4.结语

公共场所的双语标识语作为城市对外宣传的窗口,反映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和对外服务的水平,不当的标识语翻译不仅会给外国朋友带来困惑,还会影响城市的形象。对照江苏省2009年颁布的《江苏省江苏省公共场所标识中英文译写规范》,考查常州市标识语译写规范的执行情况,发现仍有很多错误及不规范之处。这不仅需要社会上翻译爱好人士继续进行“啄木鸟”式的清理和关注,更需要常州市有关部门能够重视,组织专门人员对公共场所的双语标识展开修正。只有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与监督,以及市有关部门的规范操作之下,常州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的译写才能准确规范,才能更好地展现常州美好的城市形象。

参考文献:

[1]潘文国.公共场所英语标识错误解析与规范.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0.

[2]王立.城市道路交通指示牌、地名牌和交通站语言使用调查[J].中国社会语言学,2007,2:11-19.

[3]王颖,吕和发.公示语汉英翻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6.12.

[4]杨永林.常用标志英文译法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