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时期民众利益诉求困境及重构
2013-12-29李晓楠
摘要:转轨时期由于我国体制和机制的不健全与不完善,一些社会阶层和领域的利益冲突日益突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原有的制度体系在化解当前社会日趋复杂多元的各种利益矛盾的局限性。因此,分析当前我国民众利益诉求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找寻一种有效的制度化的解决路径进而提出完善的利益表达制度的对策与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利益诉求;困境;制度重构
我国改革开放几十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体制和机制的不健全和不完善,一些社会阶层和领域的利益冲突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的深度转轨、社会的全面转型和利益格局的急剧分化,我国社会进入矛盾凸现期。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一个处在社会急剧变动、社会体制转轨的现代化之中的社会,往往充满着各种社会冲突和动荡”。进入一个社会结构和利益分化的新阶段,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往往是不一致的,各种利益诉求的表达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一个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中,一个好的制度往往并不是表现为没有或很少有矛盾和冲突,而是表现为它能够容纳矛盾与冲突,在矛盾与冲突面前不至于显得束手无策或过于脆弱,同时,能够表现出很强的解决冲突和纠纷的能力。和谐社会绝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相反,和谐社会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因此,建立和谐社会应当容纳这种利益表达,并为这种利益表达作出相应的渠道疏导及制度重构。
一、民众利益诉求困境分析
(一)民众意识偏低与有效参与不足
首先,参与意识总体偏低。虽然随着我国经济、政治程度的发展,民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意识也不断增强,但在我国历史上,由于传统的政治文化是一种臣民文化,崇拜权威、等级观念、依附型的心理根深蒂固,官本位观念比较强,我国传统的小农意识、封建思想的影响没有完全消除,当自己利益受损时不敢或不愿伸张,人们的参与意识、群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仍明显不足, 对自己的利益缺乏有效性诉求。
其次,参与条件和能力有限、缺乏理性诉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阿尔蒙德指出,“坚持持续不断的利益表达,其耗费量是很大的,勉强能维持生计的集团和个人可能无力承担。而且集团没有什么政治资源,他们就很可能认为,利益表达,至少通过正常途径进行表达,是一种希望渺茫的过程,可能得不偿失。在贫富之间存在巨大鸿沟的社会里,正规的利益表达渠道很可能是由富人掌握的,而穷人要么是保持沉默,要么是时而采取暴力的或激进的手段来使人们听到他们的呼声”。由于当前民众特别是基层民众对各种社会资源的占有量不足,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少,他们在市场的利益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而且基本没有固定的组织结构,相对来讲,缺乏影响社会经济与政治权力中心的话语权以及进行利益诉求的物质保障,最后导致少数人可能采取激进或暴力的手段来使社会听到他们的声音。
(二)政府回应乏力
首先,政府回应的意识不强。近年来,政府管理的理念发生了许多变化,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官本位的思想在部分政府官员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一些旧体制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导致政府的回应意识还较弱。表现在对群众的诉求态度不积极甚至互相推诿。正是由于回应意识的缺乏,有关政府部门对社会上发生的一些涉及到群众根本利益的事件,常常行动迟缓,拖延甚至沉默的做法,总以为有些事情只要视而不见,拖一拖就过去了,或者极力掩盖事实真相,直到引起新闻媒体关注,政府才开始介入。
其次,政府回应的制度不健全。在改革的过程中,各地政府不断探索实施了一系列的回应制度,比如公示制度、听证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效果,也解决了民众的一些诉求,但整体说来,回应制度还不是很健全,阻碍着政府回应能力的提升。
最后,政府回应的渠道不畅。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提高政府的回应性方面做了不少的探索,新增了许多新的回应渠道。如各地许多城市都开设了市长信箱或市长热线、推行了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制度等等,不可否认,这种做法有利于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一些政府回应渠道常常是不通畅的,甚至流于形式。
(三)利益诉求机制存在缺陷
第一,信访制度方面。中国社会现有的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主要是信访,信访是我国公民维护正当权利,发表政治意见的一种常见行为,是反映公众的愿望和要求,表达利益的正常渠道。虽然信访属于正规的利益表达渠道,但有些基层政府把它视为与社会稳定有关的敏感问题,甚至上访的数量与政绩挂钩,在意识层面赋予了上访的负面含义,导致相当数量的弱势群体不信任信访制度,下层利益诉求无法上达。所以说现行的信访体制难以适应民众的利益诉求。严书翰说:“在传统的信访制度下,知道情况的人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解决问题的领导干部不了解情况,信访部门转给有关部门的信访事项经常石沉大海。”更加明确地指出了现行的信访制度的缺陷所在。
第二,人大制度方面。我国的人大制度是民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提案、建议、批评、质询等形式,把民众的要求向决策中枢直接进行利益表达的制度化渠道。“作为体现人民民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内在机理而言,是最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最能让弱势群体与政府沟通、进行利益表达的途径。因为欲要使分散的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有效地向上传输并产生实质性影响,离不开能有效整合弱势群体分散的多元化的利益诉求的“利益代表”。但体现人民民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民众进行利益表达渠道的功能,实现上非常微弱。”
在现实的农村政治实践中,基层人大选举往往流于形式,民众对人大代表的产生、监督和罢免等不具有影响力,人大代表与民众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收集和反映民意的制度还很不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理论最重要的民意表达制度也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民众利益诉求制度重构
(一)提高利益诉求意识、增强诉求能力
首先,强化主体利益诉求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对自己的利益要求有清醒的认识,提出合理的利益要求,并采取正当的诉求手段。加强社会教育,培育民众的利益表达意识,提高民众的政治素质。提高社会的文化教育水平,才能使民众的文化素质得到提高,从而促进对政策的认知和分析能力,提高其利益表达的主体意识,为民众参与公共政策奠定一定的文化素养。同时,要对民众进行必要的政治知识、制度、程序等方面进行教育,使民众熟悉和了解利益表达的规则和程序,提高民众的权利意识、表达意识,从而全面提高民众的利益诉求能力。
其次,增强利益诉求能力,引导和规范民众的理性诉求行为。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引导人们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法定程序,在不损害公共秩序、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前提下,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杜绝感情用事、宣泄情绪等非理性的行为。同时,对公民进行政治制度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教育,这些政治知识是公众正确有效地进行利益诉求的前提,只有掌握了一定的政治知识才能提高表达的质量,在表达方式的选择上注意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表达诉求时会凭借理性,这样才有助于提高公众的诉求能力。
(二)完善政府回应机制,提高政府回应能力,实现民众利益诉求
首先,回应意识应尽快到位。政府应增强对民众诉求的回应意识,回应公众的要求,从而提高政府的回应能力。特别是要通过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使政府更加注重履行好公共服务的职能。规范公务人员的行为,提高其素质,严格要求自己,在处理公务的过程中,能够有责任感,做到态度诚恳,举止得体。与此同时不断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能够对公众的各种需求做出积极的、及时的回应,并尽量予以满足。
其次,回应制度应进一步规范化。对现行的一些政府回应制度进行修改、补充,使之更加完善,以便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还要鼓励各级政府不断创新,探索新的政府回应制度,逐步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规范化的政府回应制度体系,促使公务员能够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最后,回应渠道应确保畅通。为克服渠道不畅通的困境,需要加强对官员的问责力度以及完善官员问责、公示等制度。同时由于政府回应载体的发展变化,网络无可比拟的传播优势使信息的沟通和传递省去了诸多中间环节,使决策主体与公众之间的联系更加直接、更加便利,从而提高民意在政府运作中的份量,促进公民参与,为渠道的畅通提供了方便。
(三)完善信访立法,改革信访体制,形成统一的信访表达渠道
信访是我国公民维护正当权利,发表政治意见的一种常见行为,信访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关乎民众利益表达渠道的畅通与否。改革目前的信访体制要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信访责任,加大解决信访的力度。整合各种社会矛盾调处机构,规范信访部门职能权利,形成“大信访”格局。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希望通过立法,明确有关部门在办理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实行行政问责制,直接授予信访机构对办理机构人员处分的建议权,通过明确法律责任,防止置之不理。
(四)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确保人大代表的真正代表性
就现实性来说,建立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需要正确处理“表达”和“代表”的关系问题。从理论上来说,一个由民众或民众代表选举出来的政府,是要代表民众的利益的。所以必须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利益表达能力。
首先,实现人大代表的专职化,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沟通和交流,使人大代表能够专注于选民的意愿和要求,更好地代表民众的利益。
其次,完善选举制度,所有代表都必须由(下转第275页)(上接第272页)全体公民逐级选举产生,同时民众对自己的代表必须有全面清楚的了解,才能够使选举出的基层人大代表真实有效地反映他所代表的民众的要求和愿望,并积极接受人民监督。
最后,平衡各种利益群体在各级人大中的比例,真正提高代表民众利益的基层人大代表的比重,坚持把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上来,把民众的申诉、控告和信访与人大评议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人大代表的真正代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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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晓楠(1987.8-),女,汉,河南省鹤壁市人,硕士,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