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我国生态城市的建设

2013-12-29马秀丽

群文天地 2013年10期

摘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资源与能源的短缺问题逐渐升级,随之而来的还有全球气候问题也日益严峻,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危机到人类自身的安全。面对这些问题,很多国家提出了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生态城市”这一概念也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生态城市的建设标志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也标志着我国城市发展的方向,建设生态城市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必然趋势。我国的生态城市构建虽然起步比较晚,但是发展迅速,许多城市都提出了构建生态城市的目标。本文简要介绍了生态城市的概念及理论基础,分析了目前我国生态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生态城市;可持续发展;对策

一、生态城市的概念

生态城市,英文表示是Ecocity,它是由Ecology和City复合形成的,也就是生态学和城市的融合形成的生态城市。这种生态城市原是在霍华德的田园城市、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等一些理想型城市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是一种理想的人居模式。

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人与生物圈”(MAB)的研究计划,在此过程中首次提出了“生态城市”的科学概念。前苏联城市生态学家O.Yanitsy认为生态城市是一种理想化的城市模式,技术与自然的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人们的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保护的生态、和谐的居住环境。 麦克哈根所理解的生态城市是指在生态系统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建立起来的一个和谐、高效和公平的复合系统,它也是一个理想的人居环境。我国著名学者黄光宇认为生态城市是结合生态学原理,以及运用生态工程、社会工程等科技手段建设而成的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的人居环境。

但是目前世界各国都没有关于生态城市的准确定义,许多学者专家也只是从不同角度对生态城市进行了阐述。但综合他们的观点不难看出生态城市所展现出来的是一个健康、和谐、互惠、科学的城市发展模式,是城市发展的高级阶段。而且生态城市还有很坚实的理论基础,城市生态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城市生态规划理论和生态文明理论等,都对生态城市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理论指导。

二、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现状及问题

虽然生态城市的建设有科学理论的指导,但是在发展建设阶段还是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查找缺点,一方面也会对现有的理论进行补充。因为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起步比较晚,所以在发展中也存在很多的不足。

(一)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现状

1.生态城市的理念已经逐步的进入到部分城市的发展计划白皮书中。

我国在1994年编制并颁布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以此为指导政策来把生态城市的建设理念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各大城市也积极地响应,纷纷制定了适合本城市自身的生态城市建设计划,并且也根据《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编制了《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许多城市据此广泛的进行了生态城市的建设,比较有影响的是各个城市生态示范区的建设,为生态城市的全面建设树立了榜样。

2.各大城市广泛开展实践,积极建设生态城市。

我国是从1986年开始规划建设生态城市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230个地级以上的城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占了地级以上城市数的80.1%。从这个数据上我们可以看出,建设生态城市已经充分的落实到实践中去了。而且我国许多城市在建设的过程中也积极地吸收国外的先进观念,借鉴国外生态城市建设比较成功的国家的经验,来运用到我国生态城市建设中。目前,据专家学者的研究,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城市中新建设的地区进行生态城市的实践,而另一种是在原来城市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来进行生态城市的建设。

(二)生态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体制不健全,影响了生态城市的建设。

进行生态城市的建设,完善的体制是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的不管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还是法制体制都不够健全。虽然这些年一直在进行体制改革,但是传统的经济体制、官僚的政治体制还是存在的,这些因素的存在都导致生态城市的建设步履艰难,收获甚微。传统的经济体制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经济的增长只能是粗放型的,最终带来环境以及整个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而官僚的政治体制的存在只会助长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以此来达到他们的经济数量指标,出台的一些政策法规也变成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手段。再者就是法制的不健全更加不能为生态城市的建设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2.生态意识薄弱,没有形成完整的生态理论体系。

生态城市不能盲目的进行建设,必须有科学理论的指导。虽然世界各国都没有关于生态城市的准确定义,但是许多国家已经根据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理论,来指导本国生态城市的建设。我国进行生态城市的研究起步较晚,而且研究也没有很大范围的进行,所以导致许多人关于生态城市理解上有一定的偏差,对它的理论基础掌握也不够。政府部门在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只是单纯的从国外引进他国的经验运用到实践,却忽略了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很多城市在生态城市建设中违背了这一自然规律,最终导致生态城市的建设陷入困境。公民生态意识薄弱,在平时的生活中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都与生态城市所倡导的理念相悖。

3.生态环境破坏仍然严重,环境保护缺乏力度。

生态城市是一个经济、资源、环境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城市模式,单独的经济发展了,环境却破坏了,就构建不了生态城市。我国现在许多城市都在大刀阔斧的进行经济建设,一味的追求经济的繁荣,追求着GDP的增长,殊不知经济的发展是以付出环境破坏为代价。特别是近几年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把一些重污染的企业引进了自家门口,使得饮用水以及大气的质量遭到严重污染,以为等经济发展好了再进行污染治理。但实际上,良好的生态系统是建立在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上的,一旦环境遭到破坏了,生态系统就是紊乱的,没有了生态系统的支撑,经济也只是空中楼阁。在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却没有对生态环境问题加以重视,也没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使生态环境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三、建设生态城市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我国的各项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新机制

我国进行生态城市的建设,首先要继续进行各项体制的改革,只有体制完善了,建设生态城市才能顺利进行下去,所以我们要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体制改革要使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法制体制的改革三者同步进行。在经济上,要转变传统的经济体制,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为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发展生态产业,通过优化产业的结构来提高经济的产出效能。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回收再利用,达到资源的使用最大化以及污染最小化。在政治上,要逐步转变官僚机制,创建新的对生态城市的建设进行统一领导、综合规划的职能部门。各部门要分层分级进行管理,但又要实现互相协调。政府在生态城市的建设中还要发挥监督的作用,所以要建立严格的行政监督制度以及严格的生态监管制度。如果不能进行严格的监督,生态城市的建设很可能就偏离正确的方向。政府应该高度重视这一点,建立专门的部门进行监督,同时还要配备相应的规范标准来完善监督检查以及考核评价的职能。除此以外,政府还要对城市的生态系统进行时时监测,以了解城市生态系统的变化情况,进而为监督提高保障。在法律上,要根据生态城市的建设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生态建设。不仅中央政府要加强生态立法,健全法律体系,地方政府在具体实施生态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也要根据需要完善地方的法规政策,为生态城市的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增强生态意识,发展生态文化

建设生态城市,必须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倡导公众建立健康的生态价值观。生态城市推崇的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追求的是城市建设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全面生态化,而且养成自觉健康的生态意识也是建设生态城市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所以说,一定要转变传统的社会文化意识,转变思想,特别是决策领导层的思想观念,树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生态城市其实也承载着一种社会文化---生态文化,通过生态城市可以折射出一种积极的、多元化的、和谐的生态文化J+a8elaQAdSAgkGVSQsPOw==价值观。与此同时,健康的生态文化还有助于生态城市的顺利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我们要充分利用我国宝贵的文化资源,对我国传统的文化进行改造创新,实现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的转变,建立新的以生态文化为中心的文化体系。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生态文化的力度,积极地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为生态城市的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同时,还要多多借鉴国外的一些科学的先进的生态理念,然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城市建设理论,来指导我国生态城市的建设。

(三)加强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强调公众参与

建设生态城市,必须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环境是建设生态城市的前提条件,离开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生态城市就是无水之鱼。生态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环境、经济、社会应该是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在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不能破坏生态环境。但是现在,由于公众缺乏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只是单纯的追求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忽略了经济的发展给环境带来的危害,破坏了生态系统。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是失职的,政府部门不光要出台一些政策法规,同时还要加大环境监管的力度,尽量减少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继续破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也要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在社会上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呼吁全社会广泛的参与到生态环境的保护中来,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生态城市最终的目的是建设一个生态社会,为公众提供一个更加健康、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要让公众明白自己才是生态社会的主人,保护环境也是自己的责任。

参考文献:

[1]Yanitsky,The city and ecology[M].Moskow,Nanka,1987.

[2][美]I.L.麦克哈根著,芮经纬译.设计结合自然[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3]王刚勇.生态城市: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J].安徽林业,2005(1).

[4]李 斌,李志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城市[J].城乡建设,2003(8).

[5]董宪军.生态城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马秀丽(1988.7-),女,江苏人,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