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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巴及其他

2013-12-29胡子赫

中学生天地(B版) 2013年2期

校河像通了航般的迎来一群鸭子,整日尽是“嘎嘎”的鸭叫声。于是有人便讲了:“这些鸭子真是吵极了。”我也就呵呵笑笑,以示默认。

但听人说得多了,一日又走在桥上,瞧见一群灰褐色的鸭子自在游着,不少还将头沉进水里,只露出个大尾巴。如此这般快活极了地“嘎嘎”欢叫。我忽然鸭子附体,冒出一句:“这些人真是吵极了。”

对于人和鸭子,我时而觉得人不如鸭子。说到鸭子和人的区别,很可惜,鸭子也是以人常引以为傲的双脚行走的,且不只解放了双手,还会飞。人与鸭子形体上的区别,便是人无尾巴,而且似乎人亦是少有的无尾巴的生灵,这也真是进化中奇怪的事了。

人似乎总将尾巴忽视,视为可有可无的附件,也难怪我们的老祖宗舍得了它。更为气愤的是,人将动物拥有尾巴反视为低级的标志了,不仅如此,还自诩为最为聪慧的高等生灵,真是荒唐极了。

尾巴的益处从狗身上最能看出,高兴时摇尾,低沉时下垂,全从尾巴上表露出来了。至于人,哼,笑时不一定高兴,哭时不一定痛心。这表情真可以掩饰得让人捉摸不透。更有甚者,随口一吐便是一句谎话,脸不红,心不跳。为此,人还费心费力研制出测谎仪来。若人都有那么一条尾巴,交流真是简单极了。也许这真是进化的结果,让更为狡黠的灵长类成了人,再让缺心眼的犬类照旧摇着尾巴,并冲着人摇。

人对动物大概同16、17世纪欧洲人视其他人种一样,黑种作黑奴,黄种称黄皮狗。动物从来只是人的象征,《伊索寓言》教我们狐狸是狡猾的、蛇是无情的、蝎子是有作恶本性的。中国同样有中山狼的故事……动物真是无端被扯进人的社会,用人的脑思考,说人的话。最后动物就成了活靶子,人只会记住动物那些可恶的性格,却忘了来自何处。

某次碰到这样一道材料作文题。材料大意是讲,将几只猴子送进笼中,用香蕉诱惑,猴子自然争先恐后去抢(真不知实验者何种居心),再用高压水枪喷那些猴子去制止争食,猴子自然成了落汤鸡(无奈,此处鸡竟也被无端牵进,真是可怜),三番几次,猴子学乖不再对着香蕉作出反应(这是谎话,猴子肯定不停狂咽口水呢),最后用一只未被实验的猴子换出笼中一只,新来的猴不谙世事,见到香蕉欣喜若狂,却被那些湿猴拉住了(可见猴子还是聪慧的),最后这步不断重复,直到挨过水枪的猴都被换出了笼,猴子即使未挨过水枪的,都不触那香蕉了。

材料似乎想指两面,可以从管理者角度,也可以从习惯养成角度作文,独独未有从猴子即动物角度想想:倒霉的为何都是可怜的动物,把人也关进笼中做实验,效果岂不是更好。实施实验者定会啧舌摇头摆手讲,将人类关进笼里有悖人权。咳,可是猴权呢?

下面的是老话题了,词典中涉及动物便是如此格式:肉可何用,皮可何用,角可何用……总之一句话,经济价值高。哈,生灵权可真是在地下匍匐着,任人踩踏呀。

真该有地球法院:判人类死刑!

好了,我要住嘴了,我的行径有违人伦,似与萨达姆一个档次——反人类罪。想到绞刑,我摸摸脖颈。唉,算了,送我一条尾巴吧,我得快活地摇几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