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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是打劫

2013-12-29陈彤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13年3期

男孩和女孩相亲认识,都是事前按照条件筛选过才见的面。男孩要求女孩青春貌美,女孩要求男孩有房有车。见面以后也都心生喜欢,因为都是奔结婚去的,所以很快双方家长也都见了面,全都认可,顺理成章地就该结婚了。

谈婚论嫁的时候,女方家长提出过门费,即男方应该在婚前以女方的名字存一个30万的存款。男方家长反对,理由是我们存了钱您万一不嫁我们了,您这是结婚还是打劫?女方家长立刻回击,我们辛辛苦苦养大的闺女,抚育得琴棋书画皆通习之,您就算是给我们致敬,也应该表示表示。按照老辈的规矩,男方都应该主动给女方送彩礼,您都不应该等我们说!

男方不同意。亲事就这样搁浅。男孩痛苦啊,好不容易见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也痛苦啊,但爹妈告诉女孩:姑娘,爹妈不是财迷,爹妈就你一个姑娘,多少钱都舍得给你花。养你这么大,真要算账,100万都不止。我们跟他家要钱,就是要一个诚意保证金。否则,你白白嫁他,过两天,他不稀罕你了怎么办?这个世界上,凡是白来的东西,都不会珍惜,非得是他肯花了钱的!

女孩把爹妈的这层意思给了男孩,男孩觉得也有道理,但自己爹妈已经出钱买了房买了车,再让爹妈给自己这30万元,实在说不出口。而且即使说出口,自己爹妈也不见得有。老两口一辈子也是工薪阶层,挣的都是辛苦钱。男孩就跑去和丈母娘商量,请求丈母娘的谅解,不是不给,是实在钱紧。

丈母娘说,那就把你那房本上添一个名字吧,这总不用花多少钱吧?

男孩没话了,可他也知道房本上添一个名字虽然不花多少钱,但万一女孩对自己不真心,或者过不到一块儿,那人家就有权利分走一半房产,那可是爹妈半辈子的积蓄!

平心而论,男孩有所顾虑也无可指责,现在女孩子多谈几次恋爱也无所谓,万一房本上加了女孩的名字,人家一句不爱你了,那自己这个恋爱成本是不是有点高呢?他自己就有朋友被人家这么洗劫过。而对于女孩来说,因为男孩的犹豫,慢慢地也就觉得男孩对自己没有真喜欢到哪里。她也有朋友嫁了人,就是一年光景,生了女孩,遭婆家嫌弃,房子还是归人家婆家,婆家还说如果她不愿意带孩子,孩子也可以留在婆家。女朋友气得大病一场,男方找她比找借腹生子还经济。

都是老百姓家的孩子,都是辛辛苦苦一辈子攒的钱。好些人说,既然都算计得这么清楚,就别谈感情了。可是,谁愿意谈感情伤钱呢?又不是家有金山银山,千金散尽还复来。一拍两散,重新谈,似乎又太对不起自己,毕竟遇到一个心动的人不容易。而且,还投入感情了。

最后,一个从国外回来的亲戚说,这事儿有什么难办的,签一婚前协议不就可以了?

婚前协议,那多不浪漫?亲戚说,婚姻本来就是一种特殊关系的契约。从古至今,都是如此。只不过在古代,婚约是约定俗成。男的娶女的,女的嫁男的,都意味着是一辈子。男的富贵了,女的跟着沾光,这叫夫贵妻荣,女的老丑了,男的不能嫌弃,这叫糟糠之妻不下堂。但现代社会,有了离婚一说,而且,男人还和过去一样,只要有钱有出息就可以娶更年轻的,还可以一句“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很道貌岸然地打发掉自己的发妻。而女人,在多数时候,年老色衰有过离婚记录,都立刻比做姑娘的时候大打折扣,大富婆除外。所以,现代社会就产生了“婚前协议”,西方社会婚前协议很普遍,谁都不是完人,感情都会发生变化,感情好的时候把丑话写在前面。

最后,这对男女签了协议。约定如因男方过错,导致婚姻破裂,那么男方净身出户;还约定按结婚年限,女方有权分割男方的财产。年头越长,分割的比例越大,超过10年,男方如果离婚,需要按年支付赡养费。

双方老人全踏实了—签字说明诚意。女的说,他肯为我签这么苛刻的协议,说明他真的爱我;男的说,这么高的违约金,我得好好过。

婚姻确实是需要爱情做基础的,但,爱情太容易变化,一般小门小户的人家,折腾个婚姻,半辈子积蓄,所以还是签个协议买个踏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