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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可能的减排途径及减排潜力

2013-12-29葛全胜方修琦

地理教育 2013年11期

从各国提供给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0—2006年的排放数据看,德、英、法、荷和瑞典等履行《京都议定书》温室气体减排义务最好的国家大多采取的是对经济发展影响较小的“避重就轻”的策略。对处在经济迅速发展阶段的中国而言,应对持续增加的国际CO2减排压力更应以尽可能小地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在减排上量力而行。我国目前可能采取的应对气候变化和CO2减排压力的措施主要有8条途径,即通过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全民节能减排、增大陆海碳汇、重视产能转移等国内途径实现减排,以及通过参与科学讨论、增大排放分配份额等国际途径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回旋空间。但从根本上看, 还是应依靠低碳技术的突破性创新,否则很难解决未来发展的巨大排放需求与有限排放空间之间的矛盾。

中国已向世界承诺至2020年单位GDP的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40%~45% ,由此而减少的碳排放量可达6.8~7.6GtC。为实现上述目标,从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中国单位GDP 能耗比2005年降低13% ,相当于少排放8亿吨CO2(2.2亿tC),中国为实现上述减排采取的还是淘汰低能效生产能力等一些较为初级的手段,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是实现减排的主要途径。但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排放强度的降低只是排放增长速度的减缓,并不意味着总排放量的降低。

对国际贸易中产能转移的评估涉及到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如何计量排放责任的问题。在现今国际产业分工格局中,中国是“世界工厂”,在国际贸易中为贸易隐含碳排放的净出口国。2007年我国净出口的碳排放约占当年国内总排放的30%,如果按消费端计算,则这部分为他国排放的C02不应转嫁到我国的“账户”。从另一方面看,如果按欧美所主张的把进出口贸易排放与碳关税联系起来,则我国出口产品的高能耗水平使得我国在替其它国家背负排放责任的同时,还可能面临巨额的关税,成为我国贸易竞争上的劣势。根据世界银行报告,如果每排放1吨C02的碳税为50美元, 我国的出口产品将被征收高达10.5% 的关税。而进口产品可征收的关税仅有2.2%。

消费是全球环境问题的核心。目前我国全民36项日常生活行为的年节能总量约为7 700 万吨标准煤,相应减排CO2约0.05GtC。如果将人类的消费区分为基本消费和奢侈消费两部分,与发达国家较高比例的奢侈消费相比,我国目前尚未达到满足体面生活所需的碳排放水平。36项减排行为都属于在较低碳消费水平下的节俭消费。

森林碳汇有可能成为后京都时代抵消排放量、完成减排任务的重要手段。中国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净的碳汇,每年同碳0.19~0.26 GtC,20世纪80~90年代期间固碳的总量相当于同期我国碳排放总量的28%~37%。我国已承诺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 000万公顷, 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因此未来30~40年我国森林仍将具有较大的碳汇潜力。

葛全胜, 现任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主要从事全球变化研究,曾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主持中国科学院方向群项目、国家支撑计划项目、国家基金委重点基金、科技部“973”项目、国务院西开办“中国西部开发旅游发展战略研究”和国家旅游局“中部六省旅游规划”。2000年以来,历任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副所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旅游研究与规划设计中心主任,兼任国际全球环境变化人文因素计划(IHDP)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长、国际地圈生物圈计划(IGBP)中国全国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中国地理学会理事、气候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气象学会理事、北京气象学会理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