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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

2013-12-29

南都周刊 2013年22期

微观察

我们都在同一辆车上

央视刚刚质问完“东北三把火”:“中储粮库大火4万吨粮被烧;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油渣罐爆炸;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火灾。四天之内,东三省三把大火,百多人命,万吨粮食,殒于一旦。再宽阔的胸怀也装不下这三把火烧出来的焦虑。”谁曾想,话音刚落,马上又发生两场大火,似乎是对央视质问的最直接的反讽。

最新的火灾发生在本刊即将截稿之际。据@江苏身边事的微博:6月11日上午,苏州燃气集团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一楼的职工食堂厨房发生爆炸。截至17点45分,被埋的20人被救出并送往医院救治,其中已有11人因伤势严重死亡。

而最惨烈的是6月7日发生在厦门的BRT公交车爆炸案,已经造成47人死亡。纵火的嫌疑人被锁定为一名叫做陈水总的访民。媒体报道称,陈水总在当地一直以“上访户”的形象为人熟知,之前曾领过低保,后来外出打工低保被取消,陈水总因此上访。

嫌犯的访民身份,47条活活烧死的人命,足以触痛人们日渐麻木的神经。微博网友开始反思,一种意见对陈水总进行鞭挞,@烧伤超人阿宝说:“陈水总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罪犯,这一点毋庸置疑。任何打着反思社会旗号为其辩解的公知都是道德法律的公敌。每个社会都有loser,政府不可能对loser承担无限责任。”

也有人对陈水总被列为纵火犯而提出质疑,@连鹏问道:“纵火犯肯定是陈水总吗?迄今为止并没有他作案的直接证据,都是依据日记、微博等推测的。目前陈水总只是嫌疑人,不能盖棺定论、‘未审先判’。先找到真相,再谴责或反思也不迟。”

更多的人将反思的对象引向更深广的社会背景。前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说:“毫无疑问全社会必须谴责和惩罚反社会犯罪,但是仅仅谴责和惩罚还不够。每一个社会部门、毎一个社会成员需扪心自问:您的粗暴执法拦截上访野蛮态度或冷若冰霜,抑或您的坏脾气刺激话臭毛病,都可能激化矛盾,诱发犯罪。”社会学者@于建嵘说得更加直截了当:“政府应深刻检讨目前民众利益诉求机制,切实进行司法改革,让独立而有权威的司法成为社会的底线。”

不管陈水总是不是纵火犯,也不管他基于什么原因要制造一场骇人听闻的爆炸案,有一点是明确无疑的,如@曹保印啦啦啦先生所说:“每一个人都在公共汽车上,一人绝望,人人绝路,没有例外。” 文_那五

焦点

围观刘志军

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网友们没法在法庭旁听,只好在微博上围观。从媒体披露的刘案细节,众网友发现不少槽点,忍不住吐槽。

槽点一:涉案金额

@易天:刘志军成为史上首个公布财产的高官:房产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美元23.5万、欧元223万、加元15.7万、港元8525万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汽车16辆,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周永坤微博:刘志军受贿只有6000万,却有374套房产及逾8亿元人民币被追缴。这里可能有一个漏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刘志军犯罪前后达25年不倒,这可能涉及另外一个罪:有没有行贿?没有行贿而能贪腐25年不倒、直升,不太可能。

槽点二:当庭痛哭

@徐昕:神圣的法庭上,刘志军声泪俱下:“我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这条道路。”不用哭,不用哭,其实,你已经为“中国红楼梦”做出了重大贡献。

@傅蔚冈:在任时把所有的动车都命名为#和谐号#,被逮捕后写的悔过书中还提及#中国梦#,刘志军先生的政治觉悟堪称一绝。

槽点三:可从轻判决

@财经网:【检方主动提出对刘志军可从轻处罚,辩护律师表示刘无立功表现】首先提出对刘志军“可以从轻判决”的是检方:受贿事实中绝大部分是他本人主动坦白的,当时司法机关尚未掌握这些事实。

@王巍w:检方与律师反串?

@慕容嗷嗷:武汉网友满意了吧!
@化妆真简单:我给前任男友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