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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破解娄底的地荒难题

2013-12-29易鹏飞

国土资源导刊 2013年11期

近年来娄底经济快速发展,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导致对用地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而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的现实状况又制约着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以此为背景,娄底市转变发展思路,科学利用有限土地资源已经刻不容缓。

因此,必须转变发展思路,科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通过有限的资源来推动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走出“地荒”、“闲地”并存误区

娄底是一个经济欠发达而土地资源又十分紧缺的地区,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项目建设的大力推进,土地后背资源短缺的情况表现得越发明显。现阶段,娄底市本级土地储备总量为1184公顷,已供365公顷,存量土地仅为819公顷,既不利于项目建设,也不利于资金筹措。而截至2012年底,娄底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所有建设用地只剩3037公顷,比照去年土地报批的速度,土地使用年限不到5年。

与此同时,2008至2012年,市本级共获批各类建设用地2283公顷,截至目前,仅完成供地913公顷,供地率为40%,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娄底市面临着发展空间狭小和土地大量闲置的双层压力,全面提升供地效率刻不容缓。要走出这个误区,需要同时从两个方面着手。

首先,做好土地的储备与经营,是提高土地价值和用地效率的重要手段。面对“规划缺空间、计划缺指标、耕地缺后备”的三重压力,娄底市强化了土地储备经营,提高供地效率,力求高效经营。因此,必须切实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努力扩大总量,重点是加快对主干路段两厢、节点乡镇等重点区域内土地的储备和前期开发整理工作,提高储备土地的市场价值,推动储备土地的滚动式发展和土地储备资金的良性循环。

要深化土地资产的整合与统一管理,强化对土地市场的规范与管控,始终坚持政府通过土地储备与经营来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始终坚持政府收取、委托运作、规范标准、依法操作。加快置换经营性土地,把握好融资用地的出让时机,推广实行城建项目的BT运作模式,减少土地抵押,切实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完善用地的相关基础配套,坚持把生地做成熟地,把毛地做成净地,提高土地经营的附加值。

其次,在今后的发展用地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的分析研究和供地计划,督促指导及时办理供地手续,通过严格执法来提高供地率。要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将供地率达标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与县市用地计划指标挂钩,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要强化征地拆迁,对已批用地,加快征拆进度,全力以赴提高供地率。

科学用地首重规划

科学利用土地,规划是基础和前提。在规划用地建设时,必须坚持科学布局。在娄底市未来的用地发展中,要突出规划引导项目建设,以“四化两型”建设为契机,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产业升级为方向,通过优化用地布局来优化产业布局。以娄底中心城区为重点,以4个县市为节点,以中心镇和特色镇为突破口,推动娄底中心城区、县市城区、中小城镇之间优势互补、良性互动、融合发展、错位发展,真正把有限的土地用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上。

在项目用地过程中,要严格规划控制,切实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中心城区土地储备经营规划,加强对用地的定性、定量、定位与定序控制,坚决杜绝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低效用地行为,切实防止因规划控制不严而导致违章建设和重复建设现象的发生。严厉禁止储备土地计划外经营,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的整体性和层次性,切实提高土地的开发利用价值。

在项目用地方面,要坚持高效对接。一方面,加强对重大项目的主动服务,在用地规划上优先给予保障。另一方面,在报批上,坚决做到带项目审批,通过双向对接,切实做到项目有地用,用地有项目。

节约集约是根本途径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破解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两难”问题的根本途径。当前,娄底市已迈入发展快车道,土地刚性需求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形势下,必须将节约集约用地上升到战略高度,作为保障土地刚性需求的主要手段,作为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来抓。

实行节约集约用地战略,一方面,要用好增量。在建设发展用地过程中,要贯彻落实好履约保证金和项目准入管理等制度,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考核体系,更加注重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财政贡献率和劳动就业人数。同时,还要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管理,引导项目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能用存量的不用增量,能用差地不用好地。对不符合集约用地标准、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严格限批。鼓励企业利用现有空间进行增资扩建,大力提倡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和立体式开发使用。

另一方面,节约集约用地还需要不断盘活存量。具体说来,就是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依法处置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和征缴增值地价,促进用地单位加快土地开发利用,防止土地囤积,着力盘活存量。另外,可以建立低效用地的退出与经营机制,充分利用破产倒闭企业用地,采用土地回购、二次招商、替代升级等方法,为重点项目用地释放空间。切实抓好供地环节,对不能确定落地时间或根本无法落地的项目以及两年内不能形成供地条件的项目不予报批。

保障机制必须“有保有压”

坚持科学利用土地,必须切实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要突出重点,坚持“有保有压”,确保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效益。全力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经济转型发展的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突出保障有利于改善发展条件、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安置基地、学校、医院、就业、养老等社会民生项目的建设用地,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项目用地。

同时,要着力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创造性落实政策、完善政策。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按照资源保护优先、适度有序开发的原则,促进产业空间布局调整转移。积极争取城镇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试点,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整合涉农惠农政策、资金和资源,统筹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

此外,要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从“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从根本上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切实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合力,努力形成全市上下珍惜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土地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系湖南省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