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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的价值

2013-12-29

国土资源导刊 2013年11期

万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中国新一轮改革的号角,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领域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这将是一场根本性的、长远性的变革,必将在中国发展史上留下重要痕迹。

从“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到“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再到“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各个层面、诸多领域、关键环节进行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设计。《决定》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着眼于制度改革,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等六个大领域,分16个方面列60类需要建设的制度,提出了一揽子改革方案,就是要“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这决不仅仅是对现有制度的查缺补漏,而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昭示出中央改革的决心和远见。

中国35年的改革历程充分证明,制度变革是“活水源头”,更具有“杠杆效应”,只要有决心,有力度,有韧劲,它所释放的制度红利将是巨大的。

从当前中国的现实情况看,尽管各种所有制经济都获得了法律地位,但使用生产要素不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不公平、受到法律保护不同等的现象并不鲜见。尽管国家两推“36条”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但那些有形无形的壁垒,“看得见的手”的过多干预、胡乱干预,仍大量存在。

这次改革,把经济体制作为重点,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的作用从“基础性”变为“决定性”,这样的改变本身就具有决定性的效用。而管住政府那只“闲不住的手”,带来的经济与社会的活力只会越来越大。

中国梦,改革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