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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的“春天”来得有点晚

2013-12-29范鸿达 岳非平

世界知识 2013年4期

19~20世纪现代阿拉伯国家相继建立后,就进入了威权时代,不管它们在政体上是实行君主制还是共和制。值得注意的是,与君主制阿拉伯国家相比,埃及、叙利亚、突尼斯、利比亚、也门等共和制阿拉伯国家的威权主义政权显得更为脆弱。据不完全统计,仅在上世纪60~70年代,阿拉伯共和制国家发生的成功政变就高达14次,而沙特阿拉伯、阿曼、约旦、科威特等君主制国家则长期没有发生重大的政治变动。“阿拉伯之春”更突出说明那些威权主义政权的脆弱性,迄今突尼斯、埃及、利比亚、也门的前领导人都已被推翻,叙利亚巴沙尔政权也身处水深火热之中。这些政治强人迅速衰落的原因何在?这些国家的未来又何在?

对旧政权的憎恶难以转化为对新政权的持久支持

不可否认,阿拉伯共和制国家的威权主义政权都曾为国家的建立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埃及纳赛尔、突尼斯布尔吉巴、也门萨利赫、利比亚卡扎菲、叙利亚阿萨德等,都是在国家危难之际出现的英雄式人物。但是,这些政治明星及其缔造的威权主义政权都遭遇到发展困境,个人威望和政权合法性遇到日益严重的挑战。他们的成功是与民众对前政权的深深憎恶密切相连的,同时也是他们高举民族主义和现代化大旗的结果。对前政权的憎恶可以使民众对新政权充满希冀,特别是会对新政权中的旗帜式人物充满期待和敬意,从而使这些领导人在短期内成为“威权”。但是,如果民众的期望不能够被满足,更不用说他们在新的政治情势下仍然遭遇“旧时代”的种种不堪际遇,那么,新政权的那些旗帜式领导人的“威权”色彩会渐渐褪去,进而其政权合法性也会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简而言之,民众对旧政权的憎恶并不能自然地转化为对新政权的持久支持。

威权主义阿拉伯国家面临的最大发展困境是民主和法制建设普遍且严重不足,导致领导者对权力的掌控越来越集中,并日益呈现出独裁化。再者,这些政权也面临一些即时困难,比如,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持久性不足,民众生活水平难以持续提升,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遭遇挫折,以及这些国家之间显而易见的政策分歧。内部发展的不理想让民众渐渐淡忘旧政权的邪恶;对以色列战争的接连失利、特别是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的惨败,让怀有强烈民族屈辱感的阿拉伯人对这些领导人心生疑虑。事实上,第三次中东战争惨败于以色列后,纳赛尔本人也基本是一蹶不振,“威权”成色顿减——这不仅是纳赛尔个人的悲哀,也是其所代表的政权的不幸,更是埃及国家的伤悲。

威权主义政权在初期都为国家发展和民众福祉做出一些贡献,因此也均享受过一段美好的受欢迎期。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政权的制度设计大都是围绕个人或家族权力的巩固甚至是垄断而进行的,而个人能力的有限和人性固有的弱点,使得单一执政者难以使国家获得持续的发展动力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这些政权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初期成功,反而越来越映衬出其在政治发展方面的裹足不前;政治发展的不足又钳制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归根结底,这些政权的症结都在于没有处理好政治发展问题,在二战后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民主化浪潮风起云涌之际,这些政权没有对此做出足够回应,单此一点就可以让这些威权主义政权的合法性减损。

典型的“强国家—弱社会”模式?

从制度层面看,上述阿拉伯共和制国家是典型的强国家与弱社会模式,实行自上而下的统治,社会无力在制度层面与国家抗衡。中东威权国家的“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治权力高度专断;二是政治统治依托于军队、警察等暴力机器;三是分化、弱化、瓦解社会力量。但是,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在中东威权主义国家中,强国家与弱社会只是事情的表象,事实上,在强国家背后隐藏着一个弱国家,在弱社会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强社会。当中东的威权统治者们一味依赖于专断权力和暴力机器维护其统治时,国家的弱点也暴露无疑。

权贵阶层通过权力垄断而支配大量的政治、经济资源,他们对于社会治理的改革与创新毫无兴趣,如何利用权力谋取利益是其普遍共识,权力成了贪婪的代名词,政治腐败、官商勾结、社会不公等丑恶现象皆滥觞于此。官僚系统在组织社会、经济的发展上极其低效,虽然像突尼斯、埃及这样的国家近年来发展较快,但总体水平依然十分落后,民众生活困苦不堪,更不用说也门这样的最不发达国家。这实则将国家推向一个尴尬的境地:没有社会、经济基础的支撑,国家将丧失强大的征收能力,也不可能动员公民社会普遍参与社会治理,这就意味着国家无力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反过来进一步恶化民生状况,陷入到恶性循环之中。

当社会出现严重的官民对立时,维稳就成了悬在政治强人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尽管看上去老百姓服服帖帖,实则暗潮汹涌,危机四伏。由于官民之间缺乏宽容与妥协,加之专制思维的影响,政治强人理所当然地将暴力机器作为维稳的主要工具,通过强力弹压“化解”危机。从短期效应来看,暴力维稳是最廉价的,因为此种方式无需以国家对社会的妥协让步为代价。但从长期效应来看,暴力维稳又是最昂贵的,国家行使暴力的初衷是维护社会安定,但暴力机器只能作为一道撒手锏在关键的时候加以运用。无休止地以暴制暴只能造成更为严重的官民对立,以及统治者威信的丧失殆尽,从而对社会稳定造成更大的冲击。

在权力与暴力织成的大网下,权贵们事实上成了最大的既得利益者,而维护既得利益最“便宜”的方式就是继续维持专制统治。因此他们不大可能将自己作为改革对象,通过建立民主与法治来规制权力和暴力的使用。西亚北非的威权国家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推行了有限度的政治改革,建立了形式上的选举制度。而事实上,政治强人与权贵们通过种种合法和非法手段保证自己能够在选举中不断胜出。因此,这些国家只有选举的外壳,没有民主的实质,是不折不扣的虚假民主。而一旦政治改革威胁到权贵们的既得利益,民主必然被弃之如敝屣,叙利亚的巴沙尔从改革者蜕化为独裁者就表明了威权统治者的此种心态。自我规制能力的缺失导致政府公信力严重下降,老百姓对官员失去起码的信任。

其实是“弱国家—强社会”

当专断权力与专制体制彼此支持并互相增强时,国家能力不是增强了,而是减弱了,因为衡量国家能力的终极标准是民众对于统治者的认同。专制的阴影只能赢得民众一时的沉默,糟糕的生存状况则会换来民众不可遏止的仇恨。当民众无力在正式制度层面与国家合作或抗衡时,同病相怜的群体便会自发地抱团取暖。这样的社会不免充斥着悲观与戾气,但同时蕴藏着巨大的反抗能量,尤其是当各个社会群体具备统一的政治诉求时,其来势之凶猛足以让不可一世的政治强人们不知所措。

从阿拉伯威权国家发生动荡之前的政治情势来看,尽管好像没有任何社会力量能够撼动政治强人的统治根基,但政治强人的对立面始终站着一群愤怒的反对者,随时准备将政治强人乃至整个专制制度连根拔起。在愤怒的征讨声中,国家无力采取任何救济措施以挽回人心,强力弹压更是于事无补。于是,我们看到在突尼斯和埃及,甚至是一群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就将统治者赶下了台,可见这些平日里扯虎皮作大旗的国家虚弱到了何种地步。

这个“春天”来得似乎晚了点

国家能力如此之低,当归咎于谁?权贵阶层自然是历史清算的首要对象。权贵阶层一方面是国家的代言人,另一方面他们又抛弃了国家,将国家推向风口浪尖。这些既得利益者只顾中饱私囊,而国家却无力去应对一个弊病百端的社会。然而,在一个权力支配一切的社会,即便是既得利益者也要依附于权力,依附于权力就必然遭受权力的剥削,因此既得利益者也会产生一种被剥夺感,他们不光鲜的举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适者生存的无奈之举。包括被推翻的政治强人们,他们也会心生怨尤:我们为国家劳心劳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为什么民众要如此羞辱我们?为什么那些平日里点头哈腰的人都消失不见了?他们的疑惑恰恰体现了丛林法则的精髓所在:不是你吃掉我,就是我吃掉你,没有怜悯,没有效忠,没有共存,只有个人利益。政治强人们在政治生命的尽头无不经历了树倒猢狲散的凄凉。

权力的本性是专断的,而一旦和专制体制结合在一起,那么大大小小的权力便犹如出笼的野兽,由此必然形成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威权国家凭借其体制性优势盘踞于社会之上,在权力支配一切的政治结构中,当权者依赖专断的权力统治社会,缺乏提振治理能力的动力机制。集权模式在一定时期内有能力实现社会的良好治理,这一点在一些现代威权国家的发展中得到了印证,但从长远来看,权力专断造成资源的无限集中,腐蚀社会道德,消磨人的自尊心和良知,最终导致国家能力和威信的下降。正是专制体制制约了国家能力的改善,权力与专制体制彻底分离虽不是提升国家能力的充分条件,却是必要条件。

“阿拉伯之春”是阿拉伯民众反抗专制统治的一次总爆发,这些政权向来如此野蛮专横,因此这个“春天”来得似乎有点晚。但是,跳过合法性这个抽象的概念,我们可以发现这个革命性事件事实上是国家与社会不断角力的结果,其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国家能力渐次丧失的过程,也就是社会越过漫漫寒冬的过程。

重建国家的有效性与未来

步入政治重建的中东北非国家,真正应当着手重建的是国家的有效性,只有国家具备得到民众认可的治理能力,才能真正赢得政权的合法性。一个真正治理有效的国家能够做到刚柔相济,在需要国家做强的领域做强自己,在需要国家当幕后英雄的地方则学会收敛与退隐。具体而言,国家应当在社会管理和自我规制方面表现出足够的强大,而在权力和暴力的使用上,用老子的话说应是“国之利器,不可示人”。

要想提高国家能力,统治者首先应当改变自上而下进行改革与治理的惯性思维,将国家与社会视作平等的主体,充分发掘民力,实现自下而上的改革与治理。国家应当怀有谦卑之心,将社会视为平等的治理伙伴,与社会达成妥协并与之分享权力,使国家与社会不论是在政治层面还是民间层面都能实现良好的互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从而实现善治的目标。自下而上的改革与治理必然是以国家权力的一时削弱为代价的,这考验着西亚北非国家新一代领导人的勇气与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