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加紧落实审批权下放可再生能源等最受关注
2013-12-28孙韶华杨烨经济参考报
(文/孙韶华 杨烨 据《经济参考报》)
记者日前从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能源局等多个部委获悉,相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落实工作。研究内容涉及包括水电、火电、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电解铝、钢铁以及对外投资等审批权下放等多项问题。
不少专家认为,相比较之前出台一些政策小修小补,审批权的取消和下放触及更多的是对制度的改革,需要解决和考虑的问题很多,可以预见到难度会更大。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今年3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减少和下放一批投资审批事项由发改委会同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部门负责,要求在6月底前发布新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修改出台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其中,涉及“两高一资”产业、可再生能源、对外投资等领域都是此次审批权下放中业内和市场最为关注的内容。
知情人士表示,可再生能源方面例如风能、水电等项目审批,电网、油气管道等能源项目审批,钢铁、电解铝类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审批都在讨论范围内。境外投资的项目审批范围也有望大幅减少。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王建军日前表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管理的方案,今后,中国境外投资的管理将探索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大幅度减少目前的项目审批的范围,大大简化企业对外投资的环节。”
“审批一座大山压住了太多活力,出台再多的政策都不能取代制度改革的利好。可以说,这次国务院下放审批权是改革促发展的典型案例。”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王元京直言,多年来,围绕着审批,很多行业都遗留了利好政策难见实效的疑难,此次审批权下放有望成为一个突破口。
“尤其是审批权过于集中的部门和省份,放得越早越快越好。”王元京指出,现阶段还是要以放为主,同时,也需要相关改革配套,不能指望解决所有问题。取消和下放审批权不是为了下放而下放,而是要以此为突破口,推动行政体制改革,释放企业活力,最终降低制度成本,将改革红利释放出来。
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原所长张汉亚表示,下放审批权是对制度进行的改革,实际上也是希望通过简化审批,还原市场竞争环境,通过市场的手来对经济发展进行优化配置。这就意味着,一些固有的利益格局将被打破,一些民营企业有望获得更多和更公平的机会。“当然,这里面也必然会触及很多利益,此外还有可能预见到的风险,因此,需要逐步推进,而非‘一蹴而就’。”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