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业体育俱乐部赢胜与赢利的关系
2013-12-26丘乐威
丘乐威
借鉴美国、英国等职业体育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在服务产品和经济学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第三产业经济学、体育科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理论与方法,对体育比赛的赢胜与赢利关系进行多角度分析与研究,探索体育比赛赢胜与赢利的内涵关系及其相互转化过程,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体育比赛的赢胜与赢利问题,以期为体育经济的发展献计献策,并丰富体育经济学的理论内容。
1 概念与功能内涵
1.1 赢胜与赢利的概念
“赢胜”指职业体育俱乐部在职业体育联盟安排的体育赛事中,通过身体机能和运动技能的激烈对抗而获取的比赛胜利。赢胜是职业体育赛事的最高标准和唯一原则,它关系到职业体育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关系到职业体育在体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赢胜作为职业体育赛事的最高标准,是由职业体育发展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也是职业体育发展的根本保证。
“赢利”指职业体育俱乐部通过体育赛事获得的经济收益,即职业体育俱乐部在参与的赛事中投入一定劳动和财物所带来的利润,或指职业体育联盟成员在参与的赛事中投入与产出的比例。这种经济收益不仅包括门票收益,还包括品牌价值的提升、电视转播率的提高,标示、纪念品的销售及企业赞助等的增加。
1.2 赢胜与赢利的内涵
职业体育联盟作为联赛的生产者,生产的是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非实物形态的服务,即服务产品[1],我们称之为赛事服务产品。赛事服务产品不仅是单一的某一场赛事,也是职业体育联盟整个赛季的赛事,甚至是该项目的整个赛事。职业体育俱乐部间的赢胜和赢利是赛事服务产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客观反映。所谓赛事的使用价值,指在职业体育联盟安排的赛事中所产生的,能够满足人们欣赏体育赛事需求的、俱乐部之间的体育竞争。这种竞争越精彩激烈,越能满足观众需求,人们也就越愿意支付一定价格购买这种产品。赛事的使用价值直接决定赛事生产者有无市场竞争能力及其竞争力的大小。一切市场竞争的手段都首先是使用价值的竞争,其他手段只有在赛事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有充分保证和适应消费的前提下才能发挥作用。因此,赛事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是职业体育联盟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
赛事服务产品的生产过程是使用价值的产生过程,赛事服务产品的价值是俱乐部在这种劳动生产过程中所转化而来的经济收益。在赛事服务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其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的观赏需要,这一生产过程凝结着运动员、教练员等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劳动,赛事价值通过赛事服务产品的购买得以体现。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经济收益是俱乐部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保证。
1.3 赢利与赢胜在现实中的功能效用
观众是赛事使用价值的直接消费者。观众观看赛事是一种娱乐享受,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的情况,也就是说,观看赛事的边际效用与赛事场次、赛事安排的密集程度无关,只与赛事的精彩、激烈程度和带来的刺激感、认同感、归属感及赛事本身的悬念性有关。因此,赛事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越大,俱乐部的市场占有率越高,赢利越好。
职业体育联盟若要在市场竞争中扩大占有率,首要任务是要保证并不断提高赛事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只有高质量、高观赏性的赛事服务产品使用价值才能充分满足观众的观赛需求,才能稳定和不断扩大职业体育市场,在与其它运动项目竞争中取得优势。
2 关系及效能的转化
2.1 赢胜与赢利的辩证关系
俱乐部的赢利依赖于赢胜,但赢胜又以赢利为发展目标。没有赢胜为前提,赢利将成为无源之水;没有赢胜为目的,赢利就失去了意义。俱乐部间的赢胜与赢利相辅相成,不可分离。二者之间的辩证依存关系,不仅是职业体育发展的真谛,还是职业体育运行的指南。
在职业体育赛事中,赢胜是每个俱乐部追求的目标,决定着职业体育的前途命运。赢胜对俱乐部间的赢利起着决定、支配作用,赢胜能够赢得社会对职业体育的赞誉,凝聚人们对职业体育的信任和支持,是职业体育发展的无形资产,对俱乐部间的赢利有拉动作用。职业体育市场有个著名法则,即“赢者通吃”:赢胜就可获得市场青睐,获得丰厚的经济收益,而对于失败者则很少有人问津。这种状况导致俱乐部为了生存和发展把追求赢胜放在第一位。然而从职业体育联盟的整体角度看,任何一个俱乐部不能太强或太弱。一支独秀的俱乐部会使赛事结果毫无悬念,不能吸引观众的注意力,更不会吸引商业企业赞助;同样,一支俱乐部如果太弱,就没有与其它俱乐部竞争的实力,不能赢胜,也同样得不到观众或企业的青睐,更勿论获得经济收益。
市场机制追求的是经济收益,俱乐部的赢利是其赢胜赖以长期存在的基础。赢胜是俱乐部综合实力的反映,赢利是赢胜的载体和媒介。如果任凭市场的自由发展,一些职业体育俱乐部会在赢利动机的驱使下片面热衷赢胜,为赢取胜利不择手段。但不公平的赢胜会被市场排斥而得不到发展,人类特有的体育竞争精神就会萎缩,出现职业体育竞争的贫困化,导致职业体育赛事的瓦解。如早期美国职业巡回赛中出现的38场胜利1场失败的记录导致整个赛事的崩溃。我国联赛中的“假球、黑哨”也说明了不公平竞争的恶果。
综上所述,赢胜土壤的贫乏必然导致赢利的枯萎,低水平的赢胜定将铸成赢利的衰败。脱离赢胜氛围的赢利只能是虚幻和死寂,但仅考虑赢利,不仅背离其初衷,远离其方向,干扰赢胜的正常进程,而且将毁坏其健康的生长土壤,阻隔其自身的发展和成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俱乐部间的赢利与赢胜存在着相互矛盾,但更多、更重要的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只有赢利和赢胜的协调发展,协手并进,才是职业体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因此,为保证职业体育联赛的稳定和发展,职业体育联盟必须制定规章和规则,引导各个俱乐部正确对待赢利与赢胜,要求俱乐部间的赢胜必须严格遵守职业体育联盟章程,公平竞争。在价值取向上必须符合社会的价值导向,摆正俱乐部赢利最大化与赢胜最大化的关系,不能只看眼前个体利益而损害职业体育联盟的长远利益。
2.2 赢胜与赢利的线性关系及其效能上的互相转化
市场机制虽然为俱乐部的赢胜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动力机制,但自发的市场机制对赢胜的作用不是一定就能产生较好的市场效益。一般水平的赢胜与市场化的要求就难以吻合,只有高水平的职业体育赛事才能抓住一般观众的消费心理,引起轰动效应,产生可观的经济收益。因此,在理想状态下的职业联赛中,每一个俱乐部均有相等竞争力,每场比赛双方赢胜的概率均为0.5,既总体上赛事达到竞争平衡,这时联盟的经济收益达才能达到最大化。在非常不平衡的赛事中,俱乐部间实力对比悬殊,比赛双方的赢胜概率趋于1.0,这时联盟的经济收益趋近于零。在现实中,职业体育联盟的大部分赛事的赢胜概率均处于0.5-1.0之间,竞争处在理想与非常不平衡之间(见图1)。
图1 赢胜与赢利之间的关系
图1中,纵坐标代表经济收益,横坐标代表赢胜概率。可看出,竞争平衡介于0.5-1.0之间。当竞争趋于0.5时,联盟达到最佳赢胜平衡状态,每个俱乐部实力相当,都有取得赛事冠军的可能,这时联盟的经济收益趋于最大,称这一点叫做理想化竞争平衡点;当竞争平衡接近1.0时,说明俱乐部间的实力对比悬殊。没有观众会对这样的比赛感兴趣,没有市场,收益自然就趋近于零。
上述分析可看到,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经济收益与赢胜之间的关系是相关联的,这种关联是有规律可循的。AB曲线反映了赢利与赢胜可能结合的状态。当曲线越趋近于B点,表示赢胜越趋于平衡,经济收益—赢利趋于越大。然而,现实的职业体育联赛不可能出现冠军轮流做的状况,所以,B点只是理想的竞争平衡点,只能趋近于B点而不能达到。赢胜的平衡变动控制在一定范围,有利于经济收益的增加。职业体育联盟的实践也证明,赢胜平衡在一定范围内能提高观众的上座率,增加经济收益。赢胜越平衡,可观赏性越高,就越能够吸引观众的关注,观众观看的人数就会增加。门票、电视转播、广告、赞助收入就会大幅增加。
可见,赢利与赢胜密切相关,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赢利的多少随着竞争平衡的变动而变动,当赢胜达到竞争平衡点时,赢利达到最大值。赢胜的平衡变动控制在一定范围,有利于赢利的实现。
3 结论
1)赢利是指职业体育联盟成员在参与的赛事中,在一定劳动消耗和财物投入的情况下所带来的利润或者指职业体育联盟成员在参与的赛事中投入与产出的比例。赢胜是职业体育联盟成员间通过联盟安排的赛事,以运动技能和体能在激烈的对抗中击败对手获取胜利。2)赢胜和赢利是职业体育赛事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客观反映。赛事的使用价值是俱乐部间的赢胜竞争满足人们欣赏体育赛事需要的有用属性,赛事的价值是以提供赛事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社会体现。它可转化为俱乐部的经济利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赢利是以俱乐部间的赢胜为基础的。3)赢利与赢胜密切相关,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赢胜越趋于理想化竞争平衡点,观赏性越高,越能吸引观众的关注,赢利也就越大。
[1] 李江帆.第三产业经济学[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0.
[2] 杨铁黎,刘玉林,张建华.深化我国职业篮球体制改革的对策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1,27(2):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