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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永刚副主任在“在用无线电台(站)发射设备检测经验交流会暨检测方法宣贯会”上的讲话

2013-12-23

数字通信世界 2013年1期
关键词:专委会技术规范规范

薛永刚

借这个机会,我代表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监测与检测专业委员会,介绍一下专委会建设有关情况和《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技术规范》出台过程以及专委会对在用设备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几点体会认识。

一、专委会的有关情况介绍

2012年10月18日,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监测与检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谢飞波局长、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刘岩主任、中国无线电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朱三保等领导出席并讲了话。谢飞波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专委会的成立,是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它标志着我国无线电监测与检测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也是进一步规范无线电监测和检测行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无线电管理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将大力支持专委会工作,为其发展积极创造和谐氛围和有利条件。刘岩主任表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作为专委会的重要依托单位,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讨论研究有关事宜;全力支持专委会工作,不仅选派资深业务骨干充实专委会人才队伍,在财力上也为专委会提供重要保障。希望专委会切实履行好服务宗旨,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使自身真正成为无线电事业科学发展的促进者、推动者。”朱三保常务副理事长在会上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监测与检测专业委员会的批复》,公布了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并对专委会建设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

1. 主要职责

专委会主要职责是:当好政府主管部门的参谋助手,组织专业调研,开展无线电监测和检测行业的理论研究和社会调查活动,研究国际、国内无线电监测和检测开发与管理的新动向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发掘无线电监测和检测行业开发与管理的新亮点,为政府及管理部门提出本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法规方面的意见建议;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或修订本行业的国家标准、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有关标准的贯彻实施;积极贯彻实施政府有关无线电行业管理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参与制订、修订本行业标准、专业技术规范、行业许可条件,并推动有关标准的贯彻实施。

专委会是中国无线电协会的分支机构,依托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开展工作。成员主要由来自国家、地方和军队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的知名专家、监测检测设备系统供应商代表等50余人组成,他们技术过硬、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在成立至今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专委会就承担并完成了《VHF/UHF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开场测试方法》等多项评审工作。在这次《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技术规范》的编写和评审过程中,专委会充分发挥人才优势,提出了众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确保了《规范》的质量和水准。

2. 专委会下一步考虑

目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大报告指出:“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对此,作为无线电管理行业的新生社会力量,我们专委会感受到了党和国家所寄予的厚望。我们也深切的意识到,做好专委会各项工作,为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出谋划策、添砖加瓦,更是使命所系、责任所在。

专委会作为一支专家型社会力量,在中国无线电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我们将以“积极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行业发展平台”为目标;利用专业技术人才集结的优势,协助政府加强无线电设备从研发、生产、销售、运行等环节上的管理,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利用无线电技术和设备,自觉维护电波秩序。

我们将继续秉承宗旨,努力创新服务方式,加强与其他协会沟通与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和渠道,注重合作层次和质量;加强调研活动,促进信息共享和市场环境改善,做好政府管理部门、企业、用户、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纽带,把政府的声音传递下去,把企业的期盼反映上来。

不断加强队伍的自身建设,提升专委会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力争出台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成果,助推无线电监测与检测事业发展、腾飞,为优化我国无线电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无线电企业参与全球竞争能力做出积极贡献。

二、《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技术规范》制定情况和宣贯计划

1.《规范》的起草、出台过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2012年工作要点,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在制定今年工作计划时,把“完成在用无线电设备检测规范制定工作”列为8项重点之一。

2012年2月,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正式成立了“在用设备检测规范制定工作组”,确定了任务和分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方法,选定了在上海、河南、四川、江苏、广东等省市开展在用设备检测的有关情况调研,收集相关资料。4月中旬,工作组在完成《全国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检测规范制定总体方案》的撰写和相关测试规范的研究,总结了上海等地在用设备测试的宝贵经验。

2012年二、三季度,在广泛调研和实验验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刘岩主任亲自参与下,中心投入大量精力,反复推敲比对,修改和完善,使“征求意见稿”比较精准地呈现出来。

2012年11月中下旬,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监测与检测专业委员会组织评审会,分别对《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两次评审。评审工作受到了国家无线电管理局谢飞波局长高度重视。第一次评审他原本确定参加,由于临时有事未能成行,但他委派阚润田副局长代表自己参加评审;第二次评审他亲自前往现场参加有关活动并与专家座谈讨论,使评审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飞波局长的重视协调下,11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了征求意见稿。

通过后的《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技术规范》除“术语与定义”部分外,另有6个部分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即:公众通信设备、专业通信设备、接入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卫星地球站射频单元和雷达设备。

2. 制定《规范》的重要意义

对无线电设备在进入市场前进行测试、认证,是世界各国无线电管理部门的通行做法,是从源头上减少无线电干扰,保证频谱资源科学、合理、有效、统一使用的重要技术管理手段。此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无线电在用发射设备检测的技术规范,因此无线电在用发射设备的质量难以保证。而《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技术规范》的制定,立足于我国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工作实际,填补了我国无线电管理行业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测试要求及测试方法的空白,使得在用设备检测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它对指导全国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工作,统一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检测方法,提升无线电发射设备及无线电台(站)管理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规范》学习宣贯计划

目前,《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技术规范(试行)》已经正式发布执行。下一步就是要深入开展对《规范》的宣传贯彻。

《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技术规范(试行)》是我国第一部对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进行全面系统的制定标准和规范的文本;是无线电监测与检测专业委员会成立以后参与制定并通过的第一项大型重要性法规;本次会议是无线电监测与检测专业委员会成立以后第一次请来这么多领导和专家、举行这么高规格的会议,专门交流学习《规范》推广问题的会议,这些情况说明了《规范》宣贯的重要意义。所以,我希望全系统重视起来,把《规范》的宣贯作为中心工作的一部分,确保宣贯质量。跟踪问效,纳入有关考核内容。

这次会议是第一步的宣贯活动,下一步的推广工作及要求主要有:

(1)加强对《规范》内容的研读。要站在国家的高度,去把握制定《规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加深对《规范》的理解。对本次会议做经验介绍的单位先进材料要进行认真学习研讨,结合本单位实际运用和借鉴。

(2)采取多种形式对《规范》进行广泛宣传。要针对系统内部人员和制造商、用户商等,分层次抓好相关培训,从技术、应用和管理的角度关注内容核心点,领会精神实质。对于有强制性条文的标准,应加大宣贯力度,注重宣贯实际效果。

(3)宣贯推广工作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要尽早安排试点单位,在取得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可结合《规范》内容召开研讨会、技术交流、现场观摩等,扩大《规范》影响力和推动力。

(4)重视在宣贯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反馈,并着力解决,推动《规范》的落实,使《规范》真正成为当前和今后我国无线电在用设备检测工作中的行为准则。

(5)跟踪了解和研究国内外相关标准体系的建设情况,加强配套标准、规范的研制与出台。

三、对推进在用设备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几点认识

无线电设备的管理是我们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在用无线电台(站)发射设备检测也被列为重中之重。《国家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中,对加强无线电台站和设备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不久前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2013年工作思路和安排》中,对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加大非法设台查处力度有了进一步要求。

1. 加强无线电设备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抓好在用设备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的机制、方法和途径,在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无线电台站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无线电技术的应用更加广泛,大到“神九”飞船与“天宫一号”的交会对接,小到开门的遥控钥匙;远到宇宙太空的天文探索,近到人们掌上的智能手机。而社会依法用频设台的意识相对薄弱,无线电安全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不断提升,电磁环境日趋复杂,无线电监管、协调难度不断增加。仅从无线电设备方面就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由于法律规章不够完善,无线电产品从研发、生产、进口、销售到使用的各个环节中,质量技术监督、工商、海关、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合力有限,致使一些非法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上增加了干扰的数量,加大了无线电管理的难度;二是一些在用的无线电设备由于老化或工作环境的变化也会形成有害干扰;三是社会上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台站的现象屡有发生,人为因素制造的有害干扰也时而有之,直接或间接威胁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要理顺无线电设备管理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从各个环节对无线电设备进行严格检测。

2. 落实“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总要求,必须推进在用设备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在用设备检测管理是无线电台站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环节,是台站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国家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部分的第三条:“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其中明确提出:“推进全国无线电台(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达到台站数据完整、准确、规范、实时的要求,夯实台站管理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许可制度,做好在用发射设备检测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各类合法台站安全运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强化对讲机、业余无线电台、水上电台等无线电台(站)管理。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简化设台审批手续,探索新的台站管理模式。”同时,《国家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还把“无线电设备检测系统建设工程”列为8项重大工程之一。郑重提出:“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需求配置设备,具备在研制、生产、进口、流通等环节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能力,重点提升在用无线电设备、新设台站验收的检测能力。”

所以,要实现“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总要求和目标,必须使无线电管理事业科学发展,以设备检测为牵引,将台站管理工作的基础夯实筑牢。

3. 完成核心职能任务、提高无线电监管能力,必须加强在用设备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刘利华副部长提出了要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支撑、行政管理的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国无线电监管能力。其中,加强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就是要“加快研究和制定涉及无线电监测、设备检测、信息化管理等技术设施建设、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流程,切实扫清制约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和使用障碍。”在用设备检测规范标准的制定,就是以“四个体系”建设为契机,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无线电管理标准规范体系,为完成核心职能任务、提高无线电监管能力提供有力依据和保证。

十八大报告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

在实现新型“四化”过程中,作为无线电管理工作者,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但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我们也信心百倍,无线电管理工作大有作为。我们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脚踏实地、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争做时代先锋。要像中航工业沈阳飞机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罗阳那样,不辜负国家的重托、人民的期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积极主动做好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为实现我们无线电管理者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为构建和谐高效的电波秩序做出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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