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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评价的实证研究

2013-12-19王新华

商学研究 2013年4期
关键词:六省增加值比重

王新华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23)

一、引言

农村服务业是指服务于农业再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层次多环节发展起来的一大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可以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调整三次产业结构,推进城市化进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国农村经济以及农业的健康发展。

建立合理和完善的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统计评价体系,有利于我们理解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农村服务业所起的关键作用,了解农村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有利于我们更好地促进农村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

不少学者专门研究了不同地区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情况,主要以定性分析为主,研究现状、问题及对策,采用的数据大部分来自年鉴或者农业普查。王立萍(2009)将天津、江苏、浙江等发达身份与黑龙江的农村服务业发展进行了比较研究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启示[1]。祝英甲(2007)研究了青海省农村服务业的现状、问题及对策[2]。杨波(2008)研究了甘肃农业服务业发展的问题、原因、对策,认为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不仅是甘肃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3]。闻海燕(2008)分析了浙江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现状、问题及对策[4]。周启红(2009) 提出了湖北发展农业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指出农业服务业是湖北建设现代农业的切入点,发展农业服务业要传统服务业与新型服务业并举[5]。

从文献综述来看,还没有找到对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评价的论文,本课题将利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中的因子分析法对我国中部六省的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进行较为全面的评价,为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提供相关建议。

二、 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1.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的规模指标

我们用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X1)和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X2)两个指标来反映农村服务业发展的规模。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是指农村服务业各个企业、事业单位增加值的总和,反映了一个省份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模大小。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是农村中从事服务业的人员合计,反映了农村服务业在解决就业方面的能力,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服务业的发展规模。

从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规模指标来看(如表1),2010年湖南的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为73.33亿元,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一,其次是河南、安徽,湖北排名第四,排名最末的是山西。另外,从农村服务业就业规模来看,2006年河南的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485.81万人,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一,其次是江西、安徽,湖北排名最末,仅为198.22万人。

表1 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的规模指标

2.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的结构指标

我们用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比重(X3)、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X4)和农村现代服务业比重(X5)三个指标来反映农村服务业发展的结构。其中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该指标是反映农村服务业发展结构的主要指标,如果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越高,那么说明该省份农村服务业发展程度越高,农村的产业结构则越合理。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农村从业人员总数,反映了农村服务业的就业结构,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越高,则说明该省份的农村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越强,农村服务业发展程度越高。农村现代服务业比重这个指标很难衡量,因为一般认为传统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邮电业、批零贸易餐饮业,而现代服务业则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文教卫生服务等,我们做了近似处理,数据来自统计年鉴的表格《农民家庭年人均经营总收入》,计算公式为:农村现代服务业比重=(社会服务和文教卫生服务+其他家庭经营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服务业经营收入。

从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结构指标来看(如表2),2010年山西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重最高,达到4.75%,其次是江西、安徽,湖北排第五,为2.10%,河南排最末。另外,从农村服务业就业比重来看,2006年江西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最高,占农村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了22.55%,其次是山西,湖北排名第五,为11.00%,湖南排名最末,仅为10.30%。从农村现代服务业比重来看,2010年山西农村现代服务业比重最高,为32.22%,其次是河南,湖北排名最末,仅为20.66%。

表2 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的结构指标

3.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效益指标

我们用人均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X6)、农村家庭人均服务消费支出(X7)、农户家庭人均服务业经营收入(X8)等四个指标来反映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效益。其中,人均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村人口,农村家庭人均服务消费支出来自统计年鉴的表格《农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其计算公式为:农村家庭人均服务消费支出=医疗保健消费+交通通讯消费+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及服务,农户家庭人均服务业经营收入来自统计年鉴的表格《农民家庭年人均经营总收入》,其计算公式为:农户家庭人均服务业经营收入=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批零贸易餐饮业收入+社会服务和文教卫生业服务+其他家庭经营收入。这三个指标从不同层面上反映了各省份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效益。

对ZK1号孔进行了取样测试,按孔深每100 m取一组岩样,测试项目:密度、导热率、放射性元素铀钍钾含量,其中密度与导热率测试工作在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测试中心完成,导热率采用瞬态平面热源法、DRE-2C导热仪进行测试的;放射性元素铀钍钾含量测试工作在广州澳实分析检测公司完成,其中放射性元素铀钍采用了ME-MS法测定;放射性元素钾采用了K-XRF法测定。

从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效益指标来看(如表3),2010年湖南的人均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为182.43元/人,列中部六省首位,其次是安徽、江西,湖北排名第四,为157元/元,山西排名最末,仅为113.11元/人。另外,从农村家庭人均服务消费支出和人均服务业经营收入来看,2010年山西农村家庭人均服务消费支出最大,为1187.27元,其次是湖南,湖北排名第三,为1031.44元,江西排名最末。2010年江西农户家庭人均服务业经营收入为540.28元,列中部六省第一,湖北列第二,排名最末的是安徽,仅为319.25元。

表3 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效益指标 (2010年)

4.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潜力指标

我们用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X9)、城镇化率(X10)两个指标来反映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潜力。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反映了农村居民的收入状况,随着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增加,服务消费不断增加,所以农村服务业的发达程度才不断提高。城镇化率=城镇人口/总人口,城镇化率的提高,可以为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潜力和动力。

从中部农村服务业发展潜力指标来看(如表4),2010年,湖北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5832.27元,在中部六省中最高,其次是江西、湖南,山西排名最末,仅为4736.25元。另外,2010年湖北的城镇化率在中部六省中也排名第一,为49.72%,其次是江西、湖南,排名最末的是山西,仅为34.83%。

表4 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潜力指标(2010年)

三、因子分析的基本原理

因子分析法是多元统计分析中最常见的一种分析方法。因子分析的基本原理就是根据变量的相关性将原始变量进行分组,从而同组内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较高,而不同组变量间的相关性较低。其中,每一组变量代表了一个基本结构,并可以用一个不可观测的综合变量来表示,我们把这个基本结构称之为主因子。在一般的具体问题研究中,我们可以把原始变量分解成两部分之和,其中一部分是少数几个不可观测的主因子的线性函数,另一部分则是与主因子无关的特殊因子。这个过程是从复杂的经济现象中找到少数的几个主因子,而每一个主因子就代表经济变量间相互依赖的经济作用。这些主因子基本涵盖了原有指标的绝大部分信息量(一般在85%以上)。如果抓住这些主因子,那么我们就可以对复杂的经济现象进行解释和探讨[6]。

四、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评价的实证分析

1.选取指标

综合上面分析,并结合相关农村服务业的研究文献,最终我们选取了九个指标: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X1)、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X2)、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比重(X3)、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X4)、农村现代服务业比重(X5)、人均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X6)、农村家庭人均服务消费支出(X7)、农户家庭人均服务业经营收入(X8)、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X9)、城镇化率(X10)。

2.选取样本

本文的样本时间为2010年,选取了2010年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指标(其中X2和X4为2006年数据,其他指标均为2010年数据),各原始数据见表1至表4。

3.因子分析的具体过程

我们利用spss16.0软件,首先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而且建立了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R,最后通过因子模型(其中p=6,n=10),得出了R的特征值及贡献率(如表5)。

表5 R的特征值及贡献率

由表5得出,此变量相关系数矩阵有三个大的特征根,分别是4.626、2.149、2.046,其累积贡献率达到了88.203%,这说明前三个主因子提供了原始数据十个指标表达的绝大部分信息。因此我们选取前三个主因子。

利用原有指标数据,并利用spss16.0软件,我们可以计算出各省份的主因子F1、F2、F3的相应得分,可以分别记做Z1、Z2、Z3,并以各主因子的贡献率作为权重,进行线性加权求和,最后得出各省份的农村服务业发展总得分Z(如表6)。总得分Z的计算表达式为:Z=(46.260×Z1+21.487×Z2+20.456×Z3)/88.203。

表6 中部六省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排名

五、结论

从表6可以看出,根据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情况,我们把中部六省大概划分为三个集团:第一集团有山西和江西,其农村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为上游水平,其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分别为0.97和0.52,处于第一和第二,也是中部六省中两个得分超过0分的省份,领先于其他省份;第二集团有河南、湖北、安徽,其农村服务业发展为中游水平,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都大于-0.4而小于0,第三集团包括湖南,处于下游水平,其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最低,得分仅仅为-0.69,远远低于其他省份。

[1] 王立萍.发达省份农村服务业发展经验及对黑龙江省的启示[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12):18-20.

[2] 祝英甲.青海省农村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J].青海农业技术推广,2007(2):11-13.

[3] 杨波.促进甘肃农业服务业发展的对策研究[J].开发研究,2008(6):93-96.

[4] 闻海燕.浙江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J].科技与经济,2008(3):41-44.

[5] 周启红.农业服务业:建设现代农业的切入点[N].湖北日报,2009-02-08.

[6] 何晓群.现代统计分析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26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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