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苏区精神与加强党的廉政建设
2013-12-19刘洪
刘 洪
(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江西瑞金 342500)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和发展中,在建立红色政权、探索革命道路的实践中,无数革命先辈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 “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等为主要内涵的苏区精神,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立于不败之地的精神财富,为当时党的廉政建设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继续坚持和弘扬苏区精神,对新时期推动和加强党的廉政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苏区精神与党的廉政建设的深刻内涵
苏区精神是我们党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伟大的精神财富,它是通过广大军民用鲜血和生命所铸就的革命精神与优秀品质。它的内涵极其丰富,主要包括 “星火燎原”的坚定信念, “反对本本主义”的求真务实作风, “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 的一心为民执政理念,践行 “苏区干部好作风”的清正廉洁品德, “自力更生、战胜困难”的艰苦奋斗精神,勇于创造 “第一等工作”的争创一流和“一切为了苏维埃”的无私奉献精神。
回眸历史,坚决反对贪污腐败,大力倡导廉政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和改进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自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党始终如一地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对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内可能出现腐败问题的现实危险性保持着高度警觉,并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逐步形成和发展了一条靠教育、靠民主、靠监督、靠法制、靠廉政文化建设等措施,具有丰富内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道路,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在此过程中,我党逐渐积累了丰富而又宝贵的反腐倡廉建设经验。
新时期,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不仅需要弘扬苏区精神,也需要理解党的廉政建设的深刻重要性。对于牵动亿万民众之心的反腐倡廉问题,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站在新的高度明确提出要 “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我党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问题严峻性、艰巨性、紧迫性与复杂性而再次重申的重大论断,也充分彰显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我党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二、弘扬苏区精神与加强党的廉政建设的内在联系
倡导艰苦奋斗、开展反腐倡廉是弘扬苏区精神的重要内容。加强党的廉政建设,倡导艰苦奋斗、开展反腐倡廉的重大举措是与苏区精神中自力更生、清正廉洁的精神相承接的。二者都要求我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与干部在现实生活中要树立起吃苦耐劳的踏实肯干精神,思想上积极进取,工作上身体力行,求真务实,坚持深入基层,不怕困难与险阻,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反映出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与此同时,这二者都坚决反对腐败,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新时期,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三、中央苏区开展廉政建设的主要措施及对当前的启示
(一)中央苏区加强廉政建设的主要措施
中国共产党为了克服苏维埃政权中的腐败现象,保持政府的清正廉洁,争取革命战争的胜利,领导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运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廉政建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强化思想教育,在思想上提高防腐反腐的能力。腐败现象的滋生繁衍有其思想根源,强化思想教育,调动人的内在积极性,使勤政廉政、反腐防变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是消除这一根源的治本手段。苏区中央政府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拒腐防变的能力。1932年3月2日,人民委员会发布 《政府工作人员要加紧学习》的第6号命令,规定各级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政府制定的制度和法规,学习文化知识,尽快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文化程度。为此,临时中央政府开办了多期培训班,培训县、区、乡苏维埃干部,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敲响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的警钟。中共苏区中央局于1933年3月创办了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 (中央苏区党校)。同年8月,又创办了苏维埃大学。毛泽东、洛甫、周恩来、任弼时、董必武等都在苏大和党校讲过课,分别对苏区党政干部进行了系统的政治理论灌输和思想教育,大大提高了苏区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反腐倡廉运动的发展,形成了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光荣、官僚主义贪污腐化可耻的政治环境。
2.从严治党,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中央苏区除进行思想教育外,还严厉惩处腐败分子。1932年7月,中央苏区政府发布训令,指出对苏维埃中贪污腐化分子,各级政府一经查出,必须给予严厉的制裁。为严厉惩处贪赃枉法者,1933年12月15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下发了由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签发的 《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训令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公款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 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监禁;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上二年以下的监禁;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下的强迫劳动。同时,对上述犯罪者还得没收其本人家产之全部或一部,并追回其贪污之公款。对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罪。对于玩忽职守而浪费公款、致使国家受到损失者,依其浪费程度处以警告、撤销职务以至一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监禁。
3.放手发动群众,把检察部门的工作同群众的检举揭发有机地统一起来。中央苏区十分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注重依靠群众的力量来克服政府中的贪污腐败现象。临时中央政府副主席项英在 《反对浪费,严惩贪污》一文中,严厉谴责贪污浪费是 “反革命罪恶,是苏维埃政府的耻辱”,号召工农群众起来帮助政府,驱逐各级政府中的贪污分子出苏维埃。 《红色中华》报号召各级政府把一切贪污浪费的罪恶行为公之报章,昭示天下,以群众的力量来肃清一切贪污浪费的罪恶行为。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颁发了第3号训令,要求各级政府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反贪污反浪费斗争的意义;要广泛开展检举运动,并吸收积极分子,组织检举委员会,使检举运动成为广大群众的斗争行动。
(二)中央苏区反腐败斗争对当前廉政建设的启示
中央苏区的反腐败斗争是我党如何防止执政党腐化变质、保护共产党人廉洁问题上的一次可贵探索。虽然在这场斗争中存在一些缺陷,如有斗争扩大化、某些政策过激等现象,但总的来说,通过这场斗争教育了苏区干部群众,清除了党的队伍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腐化分子,纯洁了革命队伍。
回首往事,立足现实,我们从中央苏区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中不难看出,虽然我们现在的反腐败斗争与中央苏区的反腐败斗争的背景、条件、环境、基础等不尽相同,但这两次反腐败斗争的实质、斗争的必要性、急迫性和切实性似乎并无什么两样。因此,我们应该从中央苏区反腐败斗争取得成功的历史经验中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要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执政党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党组织和人民政权内部出现的某些腐败现象是与党的奋斗目标、党的性质和宗旨根本不相容的,必须与之作坚决的斗争。早在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就向全党发出 《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知》,它是我党历史上最早的一份反腐败斗争文件。中央苏区政府建立后,针对党内的腐化现象,苏区中央提出必须 “同贪污浪费、官僚腐败作无情的斗争”。在世情、国情、党情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的今天,我们面临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党要经受长期执政的考验,就要抓住反腐败这个重要环节不放松。反腐败斗争应强化预见性,增强主动性和实效性。要充分估计到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党内腐败现象的产生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它的解决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不能幻想通过几次 “彻底”行动就会把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扫除干净;在取得一些成效后不能有丝毫懈怠,要作经常的长期的坚持不懈的打算,要警钟长鸣。同时,惩治腐败要像中央苏区处理左祥云、谢步升等那样态度鲜明,雷厉风行,措施严厉,决不姑息养奸,贻害国家和社会。
2.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加强党的建设要靠教育,但更根本的是要靠制度。我们之所以长期同腐败现象作斗争,而腐败现象又在滋生蔓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正如邓小平所说: “制度更重要,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在党内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因此必须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强化各种监督制度机制,既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和国家干部行使职权,又要使他们在运用权力时受到党纪国法的制约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现象发生。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深化组织领导制度改革,完善以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的民主集中制;要深化干部选任制度的改革,完善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的干部选任制度改革。
3.思想建党这个传统不能丢。中央苏区反腐败一个重要特色就是注重从思想上建设党。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正是由于我们党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才保持了党的马克思主义纯洁性和朝气蓬勃的战斗精神。才使我们党能够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战胜艰难险阻,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推动历史不断进步。思想建设是党的各项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贯穿于党的一切建设的中心环节,其他各项建设都离不开思想建设。当前,我们党所面对的国际国内环境以及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党员队伍的构成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加强思想建设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4.要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斗争。重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毛泽东所提出的 “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也唯有如此,才能将执政党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权力受到有效的监控。没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而是 “以官治官”,反腐败是不能取得实效的。当然,我们重视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但我们坚决反对搞群众运动。不搞群众运动不等于不依靠群众,只有探索出一条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既扎扎实实又有一定声势的群众监督的新路子,才能使反腐败斗争获得强大的生命力。
四、苏区精神对新时期推动党的廉政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
党在革命战争时期所形成的苏区精神, 在今天依然是我们的重要法宝和精神财富。我们党应该继续继承和大力发扬苏区精神来加强党在新时期的廉政建设,从而保证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顺利向前进行。
(一)弘扬苏区精神是新时期防止和抵制党内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保证
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而我们的领导干部大部分都是新中国成立后出生的,缺乏艰苦而残酷的战争磨练,易被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腐败思想所侵蚀。我们党内已出现了所谓的 “艰苦朴素过时论”,持这种论调者认为国家发展起来了,人民生活水平也好了,没必要再 “艰苦朴素”了,也认为 “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丰富多样,浪费些不要紧”,于是工作起来不愿吃苦、拈轻怕重,思想上也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生活上大肆铺张、奢侈浪费。这样一来,不仅会耗费我国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也会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那就与党的根本宗旨相违背,也与党的廉政建设背道而驰。为此,弘扬苏区精神就成为新时期防止和抵制党内腐败现象的根本保证。
(二)弘扬苏区精神是新时期党坚决反对和遏制腐败行为的有效方法
目前从党的干部队伍现状来看,尽管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经受住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但在一部分干部中间,仍存在着为老百姓切齿痛恨的贪污受贿、损公肥私、乱用公款、大吃大喝等无视法纪的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这些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变了对高尚的人生价值的追求,背叛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抛弃了无产阶级政党清正廉洁的奉献精神和本质特征,严重歪曲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所在,也损害了我们党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伟大形象。为此,弘扬苏区精神就成为新时期我党坚决反对和遏制腐败行为的有效方法。
(三)弘扬苏区精神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廉政建设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们党内有的党员干部,甚至高级领导干部渐渐淡忘了党的宗旨,忘记了曾经的追求,处处为自己打算,事事为自己着想,对人民群众没有丝毫的感情,对人民群众的困难和疾苦不闻不问也不管,更有甚者,时常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有的领导干部曲解了自己手中的权力,在金钱、美色的极大诱惑之下,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花天酒地,慢慢地腐化堕落。也有的领导干部在选拔、升学、就业等问题上,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顾全局利益,对中央的方针、政策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所谓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上往往是报喜不报忧、甚至欺瞒不报、压案不查。这些都从根本上背离了我们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和根本宗旨。为此,弘扬苏区精神就成为新时期我们党的廉政建设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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