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的斗士
2013-12-12
如果你的工作就是杀人,那你必须要硬起心肠。但有些斗士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阿米尼乌斯——德国斗士
(公元前18-公元19年)
一名德国斗士面临着强大的战争机器。他需要变得冷酷无情,又卑鄙无耻……
战斗史实
阿米尼乌斯是德国切鲁西人部落的领袖。罗马军队击败了德国人,假使阿米尼乌斯想要反击,就只能从背后放冷箭。
阿米尼乌斯假意向罗马元帅瓦鲁斯示好。他说条顿堡森林里有叛乱分子,瓦鲁斯只能干掉这些人。
阿米尼乌斯主动要求给瓦鲁斯做向导,为军队带路。当罗马人深深陷入阴暗的森林后,切鲁西人露出了真面目,向其发动了进攻。
罗马人惨遭杀戮,罗马女人和孩子被作为祭品献祭给了切鲁西人的神灵。
艾尔·希德——西班牙斗士
(1043-1099年)
艾尔·希德是伟大的斗士,以至于在他死后,他的军队成了一盘散沙,但总有办法应付这样的小问题。
战斗史实
罗德里戈·迪亚兹·德·比瓦尔是一位来自西班牙卡斯提的骑士。但他的阿拉伯敌人叫他“埃尔·希德”,意思就是“大人”。
埃尔·希德经常对他的士兵宣读和战争有关的书。于是士兵们就会像古老的故事里描述的勇士那样奋勇战斗。(有点儿像你在看了一部犯罪电影之后会去扒钱包。)
埃尔·希德是阿拉伯军队的噩梦。他包围了阿拉伯人的城市,让他们忍饥挨饿。在巴伦西亚,人们只能以城市里的马、狗、猫和老鼠为食。
埃尔·希德用剑和标枪对抗敌方军队,然而,是一支流箭结果了他的性命。埃尔·希德死后,他的妻子把他的尸体绑在马背上,赶着马奔赴战场。西班牙士兵觉得他们的领袖还活着,正骑着马来继续战斗,于是他们恢复了勇气,打得敌人纷纷逃窜。就算是死了,埃尔·希德也赢得了他的终极之战。
希德的顶级武器
埃尔·希德的坐骑叫“傻蛋”。他能够随心所欲挑选自己想要的马。在他选中这匹白马的时候,他的一个朋友说:“这匹马还真差劲。它叫巴别卡……是个傻蛋!”于是这个名字就定下来了。
西蒙·德·蒙特福特:莱斯特郡第五伯爵(1170-1218年)
伟大的斗士都知道,仅仅在战场上战胜对手,你可不能期望他们会循规蹈矩。你必须要杀鸡给猴看。下面是一个残忍的例子……
战斗史实
1209年,叛乱者对法国的教会发动了战争。西蒙·德·蒙特福特奉命离开英国去消灭他们。凡是被俘者都被他挖掉了眼睛。有个男人保住了一只眼睛,这个独眼的男人负责带领他的瞎子同伴去下一个要塞,以此作为警示:“敢和西蒙作对,你会永远也看不到(或者闻不到)自己的双脚。”
西蒙·德·蒙特福特为他的残忍找了个借口,就是叛乱者对两个天主教骑士也进行了同样的虐待,其他骑士则被活生生地杀害,普通士兵大多被砍掉双手和双脚——要是他们足够幸运的话。假如他们不够幸运,就只是简单地被剁成碎片。
1210年6月,西蒙·德·蒙特福特到了密内瓦,逮捕了大批反叛者。其中有140人拒绝信教。怒气冲天的西蒙燃起了一大堆篝火,把他们全部烧死了。根据几个目击者的说法,这些人很高兴赴死,甚至都不用把他们扔进火里——他们是主动跳进去的。他们成了小镇的明星人物。
拉沃尔夫人收容了400人,并拒绝把他们交给蒙特福特。1211年5月,拉沃尔夫人被捕了,西蒙把她扔进了井里,又往井里倒满了石头。夫人的死状很恐怖,但跟她手下的骑士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有80名骑士一字排开,同时被绞死了。但80个人的身体太重了,把绞刑架的横梁坠塌了。他们全都被勒断了喉咙。
在某个信奉纯净派的城市,女人们搬出打仗用的石弩,弹射出一块大石头,打碎了西蒙的颅骨。这下报仇雪恨了!
西蒙·德·蒙特福特的顶级武器
投石机——打仗用的石,用来打碎人的颅骨。
霍雷肖·纳尔逊海军中将
(1758-1805年)
人们都爱英雄。但伟大的英雄也有肮脏的小秘密,他们的追随者都试图忘掉的小秘密。
战斗史实
纳尔逊是英国最为著名的水手之一——他在1805年打赢了特拉法尔加海战,但他只要一到海上就会晕船。可怜的水手们总是要跟在他身后擦地板。他在12岁的时候就应募加入了海军,那时候,他大概只能自己动手收拾呕吐物。
他打赢了海战,却在陆战中失去了一只眼睛和一条手臂。(当然了,为了弥补这个缺憾,他又在海战中失去了一条腿。)他是个坚强的小子。他的手臂在圣克鲁兹受了伤,当时他说:“让外科医生快点儿来。我知道我肯定会失去右臂,因此越早了结就越好。”纳尔逊是对的。当他在特拉法尔加海战里中枪时,他也是对的,他是这么说的:“伯克先生,你要是觉得我能活下来,那简直是无稽之谈。我的痛苦太过汹涌,但它们很快就会结束。”
纳尔逊可能是没有了胳膊,但他并非没有杀伤力。不听他命令的水手就会吃鞭子。在1784年5月至1787年7月期间,他的334名水手当中,一共有86名挨过他的鞭子。等他回到家后,他用仅剩的手臂搂住了别人的老婆——他的女朋友是艾玛·汉密尔顿夫人。这件事有点儿不光彩,但更不光彩的事情发生在那不勒斯的战斗当中,他竟然允许士兵杀掉法国囚犯。他会在意这些人的生命吗?不会的。他说:“你们必须要像憎恨魔鬼那样憎恨法国人。”
纳尔逊喜欢自讨苦吃。他身穿华丽的制服,戴着亮闪闪的勋章,走出自己的船舱去指挥特拉法尔加海战。这让敌军的炮手有了明确的目标,他们打得很准。纳尔逊的尸体被放在白兰地酒桶里运回家乡,所以并没有腐烂。
纳尔逊大人的顶级武器
大炮——纳尔逊的“胜利号”上装载着100多门大炮。
乔治·阿姆斯特朗·卡斯特将军
(1839-1876年)
斗士们都需要理由去冒险。有些斗士是出于对祖国的爱。有些则是出于对他们自己的爱。
战斗史实
乔治·卡斯特因为他的死亡而成了名人。1876年,卡斯特带领256名美国战士,和苏族、夏安族,以及阿拉巴霍族的印第安勇士展开了战斗。战斗发生在小巨角河地区。卡斯特本来希望能残杀几个印第安人,但恰恰相反。他的士兵成了屠杀的对象。这就是举世闻名的卡斯特的最后一役。
卡斯特有点儿爱出风头。他把金色的头发梳成长长的发卷儿,穿着铮亮的靴子和紧身裤。当卡斯特在小巨角河发现苏族人时,他很肯定他有足够的优势赢得那一战。他召集了距离最近的一队士兵,立刻发动了攻击。卡斯特没有意识到敌军的人数足足比他们多出了两倍。他应该等着其余的士兵赶来。
卡斯特的士兵射杀了自己的马匹,把马的尸体当作掩体,这样他们又失去了逃跑的工具。苏族印第安人在“疯马”(苏族的首领)的领导下把他们杀了个片甲不留——他们可不会射杀这匹马。卡斯特被击中了头部和心脏,击中他的子弹极有可能来自他麾下士兵的步枪。苏族人从士兵的尸体里挖出这些子弹,射向了卡斯特。
苏族人极度渴望用战斧砍下乔治将军那长着金色长发的头颅,但卡斯特在动身前剪了头发。因此,有很多士兵在屠杀过后被砍下了头,而他本人却逃过一劫。印第安人被发型迷惑了,没有认出他来。卡斯特一辈子都想出名,他的妻子以他为素材写了一本书。他也算是死得著名了。
卡斯特将军的顶级武器斯普林菲尔德卡宾步枪——美国第一骑兵师第七骑兵团用来屠杀印第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