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物检疫报检制度存在问题与建议
2013-12-10闫守明侯斌
闫守明,侯斌
(陕西省定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陕西定边 718000)
为了加强动物检疫管理,国家推行动物检疫申报检疫制度,这是深化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新举措,也是进一步有效控制动物疫病传播,加强产地检疫的客观需要,对于方便群众、提高动物检疫行政管理效率和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之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检疫,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农业部还专门就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下发了《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提出了申报点建设的具体要求,这更进一步明确了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在动物检疫工作中的具体要求。检疫申报制度的实施在广大基层,报检制度得到逐步全面推广,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该项制度完全适合当前动物检疫监督的需要。但是,在基层的报检制度落实进程中,由于资金不足、管理经验少等多种原因,还存在不少需要规范、完善的问题。本文根据基层动物检疫报检现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为基层动物报检制度更好地适应动物检疫工作的需要提供参考。
一、报检制度存在问题
(一)报检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基础设施建设不力,是当前报检制度的共性和难题,基层经费紧张,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投入不足,是报检点建设不力的主要原因。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规定,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当是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场所;具备满足检疫及办公的设施设备,配备检疫工具、台式计算机(原则上与互联网连接)、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文件柜、储藏柜、办公桌椅、交通工具等。但是,不少基层报检点房屋简陋,只有几张桌子、椅子和简单的检疫票据,办公条件差。甚至,办公场所用地问题解决困难,还有一些是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二)报检点设置不合理 根据农业部要求,报检点设置是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点原则上按照乡镇进行设置,每个乡镇不少于2~3个,每个屠宰场设置1个。但是一些报检点的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由于受到经费不足和人员数量少的限制,有的地方一个乡镇也没有1个报检点,在设置报检点时候,并没有对社会公布,征集社会意见。在制定报检点建设规划时候,缺乏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高效便民原则的考虑。
(三)报检制度不健全 没有一套系统、完整的建设管理制度,一些制度简单粗放。特别是在检疫申报职责、检疫范围、检疫程序、检疫人员培训管理、报检档案、责任制等方面制度不健全、不细化。
(四)检疫人员业务素质偏低检疫人员对动物检疫专业知识了解少,业务工作能力低,是当前的重要问题。不少基层检疫人员是内部招聘,没有畜牧兽医、动物检疫等相关学历,很多是初中文化程度。一些基层领导在观念上也认为检疫申报就是填写检疫申报单,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职责不履行。比如,不认真宣传动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对辖区内动物品种、数量、分布、规模化程度、疫情、免疫、动物流通以及屠宰加工等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不掌握。一些检疫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能及时按照时限和程序到养殖场户开展检疫,只是不见畜禽,按照货主要求填报申报单和出具检疫证明。
(五)报检信息化程度较低 在动物检疫中,国家在积极推行检疫票证电子信息化管理,而基层报检点基础设施跟不上,电脑无法上网,有时停电不能及时上网,网络信号差。信息化程度低严重制约了报检点制度落实,养殖场户不能及时提前申报,延误生产和销售。
二、建议
1.加大财政支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制定资金年度使用规划,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把资金重点用在购置检疫工具、交通设施、电脑办公设备、通讯和消毒防疫设施等基础设施方面,以满足官方兽医(检疫人员)办公需要和当地养殖场户申报检疫实际需求。把报检点建设、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作为政府防疫经费的内容。
2.加强检疫人员技术培训。要制定检疫人员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每年至少培训2次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要把培训制度与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利用激励机制促进培训工作,提高检疫人员责任心和业务知识能力。要在招聘检疫人员中,严格把关,提高门槛,提高检疫人员的整体业务和职业素质。要经常开展业务知识考试、技术比武、观摩交流等形式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活动。要重点强化动物卫生检疫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报检点检疫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3.科学合理设置报检点建设。
本着有利生产、促进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原则,在管辖范围内设立了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建立报检点花名册,统一报检公示牌,设置报检灯箱,以辖市(区)为单位建立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分布图。一般来讲,按照养殖规模、当地交通状况、报检点距离和任务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发挥报检点应有的作用。
4.加快信息化检疫进程。要按照农业部要求,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电话,实现与互联网对接,特别是与检疫票证电子系统对接,强化动物检疫申报点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动物检疫信息电子化管理。要对报检点档案、出证、申报信息实行电子信息化,积极与网络技术公司联合,开发报检点系统软件,主要包含当地养殖数量、养殖场户位置、法人代表、免疫和疫病防治等基本信息,对当地养殖企业实行纸质和电子文档双备案制度。同时,要求养殖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配置电脑,与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系统实行对接,实现网上申报。
5.建立健全报检制度。要制定完整的检疫申报、人员管理、组织领导等制度,严格动物产地检疫操作规程,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公示有关法律法规和检疫范围、程序,建立报检档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检后,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检疫规程等有关要求实施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