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体育学习方式的特性及与传统体育学习方式的整合
2013-12-06姬上兵
姬上兵
(洛阳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2)
体育新课改以后,在体育学习方式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等现代学习方式。不少人对现代体育学习方式的特性缺乏认识,以致将现代学习方式和传统的接受式学习方式割裂开来,现代学习方式的使用也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体育教学的有效性。因此,本研究在分析现代体育学习方式特性的基础上,探讨现代学习方式与传统体育学习方式的关联性及整合应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课标,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能力提供参考。
1 现代体育学习方式的特性
新课改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等学习方式,体育学科与其他学科相比,具有较为明显的特征。
1.1 体育自主学习的选择性
自主学习是指学生自己做主,通过自身的活动,自主探索来获取知识、掌握方法的一种学习方式。体育自主学习是指“以我为主”的自学、自练、自评、自控的体育锻炼[1]。体育学科和其他学科相比,在学习的自主程度上有着一定的区别,像语文,学生通过预习一篇课文,基本上能够了解其大意,假如再有对应的参考书对个别生字、生词、难句的解释,基本上能够达到自学的效果。而体育有一定难度,体现出一定的选择性。其选择性表现在,难度较大的项目或动作难以自主学习,通过自主学习很难看出效果;危险性较高的项目或动作不便于自主学习,通过自主学习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安全事故。因此,只有那些相对简易且不具有安全隐患的内容才适合于自主学习。
1.2 体育合作学习的局限性
合作学习是指学生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它主要以小组学习为主要组织形式,采用某种合作程序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协同活动,互相帮助,共同进步[2]。使用合作学习方式的前提: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有明确分工的。换句话说,目标一个人是难以达成的。合作学习运用到体育学科之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突出表现在只有集体项目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练习,才符合合作学习的前提,合作才具有意义,或才能体现出真实的合作。而大部分单项练习如田径的跳远、体操的单肩后滚翻等都是不需合作就能完成的。因此,体育学科在运用合作学习的时候是有条件限制的,即在项目选择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1.3 体育探究学习的闭锁性
探究学习指学生在学科领域内选取某个问题作为突破点,通过质疑、发现问题;调查研究、分析研讨、解决问题等学习活动,获得知识,激发情趣,掌握程序与方法的学习方式,是在教师指导下,为获得科学素养以类似科学探究的方式所开展的学习活动[3]。体育探究学习与其他学科的学习相比有着明显的差别,它集中表现在体育学科探究学习的闭锁性。所谓闭锁是指体育课堂学习受很多条件的限制,如场地器材的限定性(一般都在操场或馆内进行),学习材料的稀缺性(一般上体育课不带任何书本资料)等,在探究过程中只能是学生个人或小组成员一起依靠思考、讨论、动作体验等方式探究问题。这种相对封闭的教学环境或条件,决定了探究的深度和广度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因为它不像其他学科那样,除了通过个人思考、小组讨论等方式,还可以查阅丰富的资料、观看多媒体演示、用纸笔绘制或计算进行判断和推理等探究式学习。这一差异性,决定了体育探究学习无论是发现新的问题,还是探究新的答案,都难以挖掘太深,因此,容易流于形式。探究学习在体育学科教学中不太容易把握和运用。
2 传统与现代学习方式的组合形式及整合应用
2.1 传统与现代学习方式的组合形式
以接受式学习为代表的传统学习方式和以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为主的现代学习方式不能人为割裂,虽然有时以单一形式存在,但多数情况下是以组合形式存在的。
1)单一学习式。
所谓单一学习形式,是指无论是传统的接受式学习,还是现代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都分别以一种方式独立呈现在课堂上。如,一节体育课,从学习方式上来看,仅仅采用了接受式学习,或者仅仅采用现代学习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学习方式。
2)两种结合式。
传统学习方式和现代学习方式在教学中可能存在的两两组合形式共有12种:接受学习和自主学习、接受学习和合作学习、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自主学习和接受学习、合作学习和接受学习、探究学习和接受学习、合作学习和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合作学习。前6种形式和后6种两两相似,只是两种学习方式位置发生了变化而已。如接受学习和自主学习的两种组合,一种是接受学习在前;另一种是自主学习在前。排在前面的,可以理解为以前者为主的学习方式组合,如接受学习与自主学习的组合,可以理解为是以接受学习为主的,其中也有采用自主性的学习方式;相反,自主学习与接受学习的组合,同样可以理解为以自主学习为主,其中有接受式的学习方式。
3)三种结合式。
三种结合式是由3种学习方式组合而成,也就是说,一节体育课堂采用3种学习方式完成学习任务。传统与现代学习方式共同组合成了如下三种结合式:接受式与自主、合作式;接受式与自主、探究式;接受式与合作、探究式;自主、合作、探究式。
4)四种结合式。
关于体育学习方式的组合形式,除了上述3种的存在形式以外,传统与现代学习方式,从理论上来看,还有可能是全部共同出现在一节体育课上,既有接受式,又有现代的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方式。
实际上,一般情况下,体育课上的学习,往往都是有多种方式,很少只是一种方式独立存在。
2.2 传统与现代学习方式的整合应用
通过观察发现,无论是新课改实验期还是新课标修订版出台以后的深化阶段,体育教学中的学习方式多以接受式为主。虽然新课标倡导将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引入到课堂,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能力[4],很多教师在课堂上尝试着运用这些学习方式组织教学工作,但流于形式,效果不好。究竟一节课上该如何合理有效地运用这些方式,是并列还是穿插应用,下面对这些学习方式在体育教学中的整合进行分析。
首先,无论是两种、三种还是四种学习方式整合在一起在体育教学中运用,都离不开接受式学习,因为,无论是新授课还是复习课,大都有教师讲解或示范形式的传授,这些方式的教所对应的最主要的就是接受式的学,因此,无论学习方式如何变化,都离不开传统的接受式学习方式。
其次,究竟体育课堂上要选择几种学习方式组织教学工作,一方面要看教学内容难易度、学习方式的适应性,另一方面还要看学生的年龄特点对现代学习方式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因此,学习方式在体育教学中不是出现的越多越好,也不是有现代学习方式在其中就好,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客观地、有针对性地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多种学习方式。
第三,需要考虑学习方式运用的目的性。尽管新课改提倡引入现代学习方式,但不能盲目运用,而要有明确的目的。由于任何一种学习方式都有其特点和使用的范围,因此,在选择某一种或多种学习方式的时候,有必要对学习方式在某节课上的运用价值进行一个简单的评估。如篮球单手肩上投篮教学,接受式学习主要是完成教师在讲解、示范过程中的听讲和观察过程,而且,接受式学习尤其在新授课上必不可少。但是,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究竟应该采用哪一种更为适宜呢?先看自主学习,自主学习在这一内容的教学中是很有必要的,当老师讲解、示范技术动作,或组织学生模仿练习以后,往往会安排学生自主练习,通过反复的自主性练习体验该技术的动作方法。其次看合作学习是否需要,关键要看这一内容的教学是否需要学生合作,如何合作,如果不采用合作学习是否也同样能够达到良好的效果。通过分析发现,当需要两两之间互相观察对方的动作,并相互纠正的时候,需要合作,但假如只是让学生体验投篮,从中找一找动作感觉的话,自主学习就能达到目的。不过,篮球教学经常都是在课的基本部分的初期或后期组织教学比赛,教学比赛中离不开学生之间的配合,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合作学习。再来看探究学习,通过与一线教师的访谈和分析发现,就篮球单手肩上投篮技术这一内容的教学,探究的必要性不大,而且还容易走向形式化,因为是仅通过反复练习就能掌握的技术,也就是说,没有太大难度的技术,探究价值不明显。通过综合分析可以看出,对于篮球单手肩上投篮教学,采用接受学习和自主学习方式就能够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第四,要把握好学习方式在体育教学中出现的频次。传统与现代学习方式在体育课堂上应该如何呈现?多次反复交替式的?还是单个依次出现式的?假如需要多次出现,应该如何把握这些学习方式呈现形式?通过研究发现,除了传统的接受式学习在体育教学中出现的频次较高以外,其他学习方式在体育教学中是根据需要而确定的。如探究学习,根据探究的问题难度和数量而确定探究学习方式出现的次数,假如是一个相对容易的问题,让学生反复多次探究,就容易走形式,而且每次探究的时间不可能太长,甚至学生根本还不知道探究什么或没有探究出什么已经结束了一轮的探究,这是明显的形式化扎堆式探究[5]。
体育新课程改革,带来了学习方式上的若干变化。对学习方式的选择和运用,不但要考虑教材的需要、学习方式的价值,还要考虑学生对现代方式的理解和操作能力,而且在学习方式的整合上还要考虑教学的目的性等若干前提条件,盲目地或形式化地运用学习方式,势必会影响教学的有效性。为了提高学习方式在体育课堂上的价值,对于一线教师而言,提高对各种学习方式的深入学习和不断尝试,将能够使方式的运用更加合理、科学、有效。
[1] 成东波. 体育课堂学生自主学习探究[J]. 新课程研究,2008(5):61-62.
[2] 金钦昌. 学校体育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3] 徐学福. 探究学习的内涵辨析[J]. 教育科学,2002(3):33-3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5] 于素梅. 体育教学正确运用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的关键[J]. 体育教学,2012(9):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