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理论视域下的竞技起点研究
2013-12-06孙玮
孙 玮
(吉林体育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2)
游戏理论视域下的竞技起点研究
孙 玮
(吉林体育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2)
长期以来,国内外在对待竞技起点的问题上说法不一。近年来,国内体育理论界关于竞技起点“游戏说”的理论逐渐增多,但无论在论证方法上,还是理论依据上均需要对之进行进一步地深化、丰富与完善。首先借助黑格尔和马克思等人的哲学观点,对“起点”本身所具有的规定性进行分析,而后从分析竞技与游戏各自所显现的特征入手,借助于康德、胡伊青加和黑格尔等人的理论观点,以逻辑分析的形式阐明游戏之为竞技起点的合理性。
竞技;游戏;起点;自由性;秩序性
人类的理性特质决定了其对一切事物的追根溯源式的态度。竞技活动作为一项宏大而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对其起点的追问一直以来成为竞技理论所探究的焦点问题。竞技活动早在古希腊时期业已存在,至今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竞技活动之所以有着如此之强的生命力,重要原因便是其中所蕴含的“内在精神”的支撑。大量理论和实践的证据表明了竞技活动与游戏活动之间的亲缘关系,历史上许多哲学家和美学家,如温克尔曼、席勒、黑格尔、伽达默尔、丹纳等人,在他们的游戏理论之中都对竞技活动有所涉猎,有的将其作为事例对其游戏理论进行支撑,有的将之作为专题进行论证,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理论中几乎均将竞技暗示为一种游戏,且将诸如自由性、秩序性和审美性等游戏的基本属性赋予竞技作为其内在的本质特征。然而,尽管这些游戏属性构成了竞技之内在精神的核心,但是竞技活动毕竟不同于单纯的游戏,它从产生之日起,便是带有一种具有高度组织的社会历史性活动,这种活动依托外在于竞技活动的各种事物以实现自身的发展。因此,竞技除了展示其内在精神外,还与各种非竞技的外在因素相勾连,这样一来,势必影响人们对决定竞技发展“起点”的看法。最初的竞技活动可能为巫术目的,古希腊将竞技活动看成是对战争的准备,古罗马认为竞技活动是帝国强大之象征,中世纪将竞技荣誉看作是上帝的荣耀,当代奥林匹克的宗旨是教育青年;一些政治家将竞技看成是政治活动,某些经济学家将其看成是经济活动,而教育家将其看作是一种教育活动,如此等等。出于竞技活动表现的这种“不稳定性”,国内外长期以来在对待竞技“起点”的问题上一直未能达到共识,主要有劳动说、活动说、巫术宗教说、教育说、战争说和多源说等起点学说,他们都各自提出了较为坚实的理论根据。然而,对诸多有关起点的理论分析得知,起点性的东西需具备两个先决条件,其一,起点与事物之间的基本特征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其二,起点本身须具备作为起点所特有的规定性。因此,虽然符合作为“起点”条件的事物有很多,例如劳动、活动、宗教、战争或教育等都可以称之为起点性的东西,但它们作为竞技的起点却未必适合;而虽然有些事物与竞技联系密切,但却未必符合作为起点的条件。作为事物的起点,必须能够成为该事物的本质并稳定地贯穿其发展始终,如果该事物初始的本质特征改变了,那么这个事物便会转变成为其它的事物,甚至导致该事物的消亡。通过对竞技与游戏的特征考察,以及对起点规定性进行剖析,文章认为作为竞技的起点,游戏不仅与竞技活动存在着一致性的特征,且游戏本身具备了起点所具有的规定性,下面的论述将试图证明此观点。
1 竞技与游戏的共同特征考察
通过对游戏的分析得知,诸如自由性、非实利性、封闭性、相对的秩序性和不确定性等特性构成了其主要特征,而由游戏发展到竞技的形式,各种属性也获得了它们较为成熟的状态,姑且可以这样认为:游戏是竞技的初级状态,竞技则是游戏的较高级发展阶段,这样便为二者的亲缘关系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依据,同时也为游戏成为竞技活动的起点提供了前提条件。
1.1自由性
普遍认为,作为游戏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最明显的特征之一便是其自由性,竞技活动也具有此特性。竞技的本质决定它是一种具有较高较专技艺的游戏,甚至其技艺性可以上升到艺术的境地。德国哲学家康德在论述“艺术”与“手艺”的区别之时,曾经将“自由的艺术”唤作一种本身就使人快适的“游戏”;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对称之为“游戏”的古希腊竞技赛会冠以“自由自在”的特性:“(竞技者)自由自在,宛如中天唱歌的小鸟,只有人类在这里才这样表示着他的无拘无束的人性里的一切。”这种“无拘无束的人性”隐含着摆脱了本能限制的,以锻造完美人格为目的的自由性;荷兰文化史学家胡伊青加在《人:游戏者》一书中,曾对游戏与竞技的一体性关系有着相当肯定的回答,并根据游戏的外显形式提出:“一切游戏都是一种自愿的活动”,“遵照命令的游戏已不再是游戏,它至多是对游戏的强制性模仿”,以及“游戏是自愿的,是事实上的自由。”[1]从这些理论之中不难看出游戏与竞技活动均具有自觉自愿性等自由性特征。
1.2非实利性
游戏的非实利性与其自由性具有紧密的联系。康德认为,除了愉悦性是“艺术”和“手艺”的基本区别外,“手艺”作为劳动、即一种本身并不快适(很辛苦)而只是通过它的结果(如报酬)吸引人的事情、因而强制性地加之于人[2]。即“手艺”具有实利性的强制,它是一种真实的生活。从古希腊竞技活动的形态来看,其娱乐性一直受到推崇,而人们对竞技活动的职业性始终抱有贬低和抵制的情绪,这种态度一直持续到现代奥林匹克复兴时期。而在当今市场经济下的“物化社会”中,竞技的实利性特征显然是其一种异化的状态,而这种状态不仅体现在竞技之中,而且普遍存在于当今的各种事物之中。胡伊青加进一步指出:“游戏不是‘日常的’或‘真实的’生活。相反,它从‘真实的’生活跨入了一种短暂却完全由其主宰的活动领域,每一个儿童都清楚地知道,他‘只是假装的’,或者‘只是为了好玩’。”[1]从黑格尔的论述中我们更能看出这种竞技和游戏的非功利性:“假如我们看看这些游戏(古希腊各竞技赛会)内在的本质,我们首先就会注意到‘游戏’同正经的事物、依赖和必需是怎样处于反对的地位。这种角力、赛跑和竞争不是什么正经事情……正经的事物乃是为某种需要而起的劳动”[3]。黑格尔提到的“正经、依赖和必须”正是真实、世俗生活和实利性的反映,而游戏和竞技却显露出与这些实利性处于“反对的地位”的非实利性特征。
1.3封闭性
胡伊青加提出,游戏之所以区别于“日常的”生活,既因为发生的场所,也因为延续的时间。即它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它的封闭性,它的限定性。游戏是在某一时空限制内‘演出’(play out)的。它包含着自己的过程与意义。”[1]很显然,相对于游戏而言,竞技活动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深刻。封闭性是一切竞技场地的基本特征,竞技者在竞赛场中为看台上的观众进行着精彩的“表演”,观众从竞技者精湛的技艺中得到满足。此外,二者都具有同样的时空性特征。在时间性方面,游戏或竞技都在某一时刻开始,某一时刻结束,且同样具有可重复性;在空间性方面,一旦游戏或竞技开始,现实的世界便切换到了另外的空间。这个空间是一个非真实的自由空间,在这个空间中,游戏和竞技完成着属于自身的过程,它们在现实的生活中被隔离成为一个暂时的、封闭的世界,就像在诸如游戏场地、牌桌、篮球场、戏院、舞台、法庭等世界中遵守着绝对的游戏规则,且任何违反秩序的人或群体均会被清除出这个神圣的领域。因此,称竞技或游戏为现实生活中的“乌托邦”也不为过。
1.4秩序性
首先,秩序性体现为一种规则性。游戏和竞技活动的最大区别便是:游戏具有相对的秩序性,表现为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而竞技活动却具有绝对的秩序性,表现为一种自为性。即游戏在向竞技这一高级形式的演进中,其秩序或规则是随着人类理性在游戏中参与度的不断提升,经由不断地“试错”而得到逐步完善。儿童式游戏具有天然性的秩序特征,这点在动物界尤为明显,它受一种不可知的本能性驱使,游戏时彼此以不要伤害对方为其基本原则。随着人类理性的逐渐完善,竞技活动的规则也随之日趋严密,且越来越展示着其秩序的绝对性。在这方面,也同时表征了游戏与竞技的关系是起源与发展的关系。其次,二者的秩序性体现出一种对动作过程的合理的支配性,进而体现出一种美学的特征。“这种审美的因素很可能就等同于那种创造有秩序的形式的冲动。……我们用以指称游戏因素的那些词汇,绝大多数都属于我们用以描述美的效果的词汇:紧张、均衡、平衡、冲突、变化、消融、解决等等……游戏带有我们可在事物中窥见的最高特质:节律与和谐。”[1]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属于游戏的这些词汇用于竞技活动之中同样是适合的。
1.5不确定性
是什么使儿童对游戏如此着迷?同样,是什么使成人对竞技活动如此留恋?其主要因素便是二者所反映出的另一重要特征——不确定性。不确定性使人产生一种对结果期待的紧张情绪,例如在儿童游戏中,“丢手绢”游戏中手绢要何时丢到谁的后面?“石头剪子布”中下一轮对手要出什么招式?拍球和踢口袋能达到多少数量?跳皮筋谁能达到最高的高度?而在竞技活动这一成人的游戏中,记录什么时候能被打破?对方的实力有多强?马上要传出球的路线是怎样?这场比赛能否战胜对手?比赛的最终的比分是多少?……而且,游戏越是具有竞赛的性质,实力越是不分伯仲,竞赛的级别越高,结果越不可预知,其紧张性就越强烈。从这种不确定性特征来看,竞技与游戏虽然有量的差别,但并无本质性的区别,有的只是紧张程度的高低。但无论游戏还是竞技,当其结果已被人知晓,游戏或竞赛双方的实力过于悬殊,这种不确定性一经确定,其紧张性便会锐减甚至消失,虽然其审美成分得到加强,但游戏或竞技活动的魅力也将大打折扣。
以上五种规定性是游戏与竞技活动的共有特征,同时也是以胡伊青加等人游戏理论的主要观点。胡伊青加提道:“对于我们是否有权把竞赛纳入游戏范畴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给以肯定的回答。”[1]尽管其他国内外学者也提出了一些对游戏特征的看法,但总的来说,胡伊青加对游戏和竞技特征的概括是很全面的,他的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普遍认可。接下来的问题是,竞技与游戏二者虽然具有内在的同一性,那么游戏是否可以成为竞技的起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回答,即游戏作为竞技活动的起点的依据。
2 作为“起点”的竞技规定性考察
要证明游戏作为竞技起点的合理性,首先必须对“起点”概念作探讨,这样才能在一个确定的基础上展开对游戏与竞技之间关系的论证。历史上有关起点的论述有很多,在黑格尔的著作中较早地探讨了有关起点的问题。马克思则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关于起点理论中的合理因素,将“商品”作为《资本论》这一巨著的起点,进而形成了科学的结论和严密的理论体系。这些关于起点的论述对于我们正确认识起点以及确立竞技活动的起点具有巨大的借鉴价值。综合他们对起点的基本看法,结合游戏与竞技的自身特点,关于竞技起点问题的论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起点应是最原始、最直接和最简单的规定
黑格尔、马克思等人在论述起点之时均提到了这些特征,认为起点是“无规定性的单纯的直接性”[4],是“最简单的规定性”,或是“是最早的和最贫乏的规定”[5],等等。
首先,游戏表现为竞技活动的初始规定。胡伊青加对此曾有过较为深刻的论述,他曾断言:“游戏比文化更古老……人类文明对游戏的一般观念绝未增添任何重要的特征。”[1]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动物,游戏在动物的世界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暂时不谈人类之游戏,单纯从论述游戏的初始性出发,这种本属人类游戏的大部分特征甚至普遍地体现在了动物游戏之中,进而胡伊青加得出了“游戏先于文化”之结论,足可见游戏的这种初始的特性。其次,游戏是竞技活动最直接的规定。所谓最直接的规定,是指最初的开端不能是任何间接性的东西,也不能是得到了进一步规定的东西[4]。即开端性的东西是不能以任何东西为前提,也不以任何东西为中介,中介性或间接性包含着由此物出发到彼物的过程,这样就不能称之为最初的起点了。长期以来,人们时常将动物游戏时的愉悦用不可知的“本能”加以概括,而人类游戏时的愉悦却被冠以心理学式的具有某种前提性和中介性的东西,但仍然无法解释人类在进行游戏或竞技活动之时的怪异表现,如足球场、篮球场、棒球场内的球迷何以达到了近乎痴狂的境地。正如胡伊青加所言,无论是人还是动物,这种“游戏的乐趣,乃是拒斥一切分析、一切逻辑解释的。作为一种概念,它不能被归结为任何其他心理范畴。”[1]也就是说,游戏的规定性不能再被进一步归约,这样,游戏便可被称为是初始起点了。最后,游戏是竞技活动最简单的规定。游戏无论在原始、古代,还是现代状态下,都包含着竞技活动最简单的形式,这一点从对原始竞技活动考察的大量证据中便可得到证实。在对竞技活动起点的考察中要极力避免一种情况,即将历史发展进程中的某一阶段竞技的具体形态当成了其起点性的东西,这无疑给开端性的东西加进了进一步的规定性,而一旦有了这种规定性而使得事物内容变得逐渐“丰满”或“富有”,它便不再是最简单的东西了,进而也就没有资格作为起点而存在。
2.2起点性的东西必需是该事物最佳的抽象
马克思在论述商品之时曾提到了在“庞大的商品堆积”中能够发现“单个的商品”这一元素形式[6],将“商品”作为资本研究的起点。马克思有关商品一般性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寻找竞技起点的方法和依据,根据此思路,我们也完全或部分可以找到游戏作为竞技活动的起点依据。如商品一样,虽然当今种类繁多的竞技已经形成了“庞大的项目堆积”,但这些项目却始终没有跳出游戏这一初始规定,那些类似或跳出游戏规定的项目也不被认同或被排除在竞技活动之外。然而有些学者也持有不同观点。英国哲学家、数理逻辑学家维特根斯坦受竞技活动“外显”现象的启发,以竞技活动的具体项目作为典型案例来阐述其“语言游戏说”和“家族相似”理论,认为竞技活动的诸项目之间并没有可以抽象出来的共同本质,说道:“例如,试考虑下面这些我们称之为‘游戏’的事情吧。我指的是棋类游戏、纸牌游戏、球类游戏、奥林匹克游戏,等等。对于所有这一切,什么是共同的呢?——请不要说:一定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否则它们就不会都被叫做‘游戏’。——请你仔细看看是不是有什么全体所共有的东西。——因为,如果你观察它们,你将看不到什么全体所共有的东西,而只看到相似之处、看到亲缘关系,甚至一整套相似之处和亲缘关系。——例如,看一看棋类游戏以及它们的五花八门的亲缘关系。再看一看纸牌游戏;你会发现,这里与第一组游戏有许多对应之处, 但有许多共同的特征丢失了,也有一些其他特征却出现了。”接下来,维氏列举一些具体项目作以进一步说明:“当我们接着看球类游戏时,许多共同的东西保留下来了,但也有许多消失了。——它们都是‘娱乐性的’吗?请你把象棋同井字棋比较一下。或者它们总是有输赢,或者在游戏者之间有竞争吗?想一想单人纸牌游戏吧。球类游戏是有输赢的;但是如果一个孩子把球抛在墙上然后接住,那么这个特征便消失了。看一看技巧和运气所起的作用,再看看下棋的技巧和打网球的技巧的差别。现在再想一想转圈圈游戏那类的游戏;这里有娱乐性这一要素,但是有多少别的特征却消失了!”[7]
或许与大多数古希腊哲学家略有不同,虽然有着战争经历但缺少竞技经历的维特根斯坦可能只是对竞技活动的外显现象做了观察,因为维氏在列举竞技例子之前曾强调:“不要去想,而是要去看!”而并没有对其内在精神进行进一步的考察,这便阻碍了他对竞技活动的更深层面的理解。例如玩令人烦恼的象棋或井字棋游戏之前的“自愿”参与,其中便蕴含着对该项游戏的喜欢,虽然其过程和结果可能并不令人感到愉悦;单人游戏中虽然没有双方的比拼,但却有着“自身之间”的纵向时间性的自我比拼,如果纸牌和孩子抛球游戏可以被算为竞技的话;而下棋和打网球的共有特征均是历经长期训练的具有较高、较专的技艺的表现;虽然只是转圈圈游戏,但却包含了以上诸种游戏的全部特征!竞技活动之中所包含的不仅仅是名词后面所附带的“游戏”二字,其中还包含着上文所提的丰富的共同属性——自愿性、非功利性、封闭性、不确定性和秩序性等规定性。竞技活动的一切内容都要由“游戏”这一概念赋予它们基本性质。因此,游戏作为竞技活动的“最佳抽象”,体现着竞技活动诸项目中的所有的规定。
2.3历史起点应与被抽象出的起点相符合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传统思维方式和实用主义思想影响,国内对竞技起点的研究和理解一直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其主要原因便是在有关竞技理论研究过程中,往往只单纯地重视以“史实”为依托的起源研究,而没有再以这些“史实”为基础,对它们进行进一步地归纳、总结和抽象,进而导致了在确立竞技起点之时,时常受到外在性和偶然性因素的干扰,这便是将诸如劳动、教育、战争、宗教等等作为竞技活动起点的基本缘由。
胡伊青加曾对竞技与游戏的词源进行过考究,证明竞赛活动有着游戏的关键特征,进而论证游戏和竞技活动二者之间的内在一致性。他曾指出,荷兰和德国都有一个单词清楚地表明二者的一致性,而这个词还是该语言中“竞赛”的正规说法;而后,他又在《旧约》的《撒母耳记下》中找到了显著证据,书中提到两个组队之间在简单规则之下的一场性命攸关的争斗仍然被叫做“游戏”。他还列举诸多例子,如无数希腊花瓶上描述着配备武器的竞赛场面,而演奏长笛的人陪伴在他们旁边;在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会中也曾有到死方休的决斗;以及在同乌特加达基人的竞赛活动中,由托尔和他的伙伴们完成的强有力的角逐被称为游戏。[1]这些例子欲极力论证竞技诞生早期与游戏的一体性关系,并且其说明是很有说服力的。此外,法国社会学家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一书中,描述了最原始的印第安部落的朱尼人,其观念中游戏(藏球和战舞)和竞技活动的一体性特征。另外,自古游戏的吹嘘行为、胜利观念、荣耀感觉、面对挑战、承担风险、承受压力、公正竞争等“游戏精神”的要素,也尽是古代乃至现代竞技活动中所具备的内在精神要素。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不仅游戏可以作为竞技活动的最佳抽象,而且有其坚固的历史起点作为支撑。
2.4起点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总是表现为与终点的统一
从诸多哲学家和美学家对游戏的论述中可以总结出,游戏是竞技活动的初始形态,而竞技活动是游戏较高的发展形式。由游戏发展到竞技活动这一高级形态,游戏活动内在的各种规定性也便获得了它成熟的状态,进而表现为游戏与竞技活动的起点与终点的统一。黑格尔曾将科学看作一个自身旋绕的圆圈,“就是这样一个圆圈,预悬它的终点为目的并以它的终点为起点,而且只当它实现了并达到了它的终点它才是现实的。”[8]列宁对这段话予以充分的肯定,并指出:“科学是圆圈的圆圈。”[9]马克思在阐述起点之时也曾说过:“循环的性质中包含着这样的情况:每一点同时表现为起点和终点,并且只有在它表现为终点的时候,它才表现为起点”。[10]以上观点表达了事物的辩证发展规律,即从对自身的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一书中有个非常著名的有关花朵、花蕾和果实的形象比喻:“花朵开放的时候花蕾便消逝,人们会说花蕾是被花朵否定掉了;同时地,当结果的时候,花朵又被解释为植物的一种虚假的存在形式,而果实是作为植物的真实形式出现而代替花朵的。这些形式彼此不相同,并且互相排斥,互不相容。但是,它们的流动性却使它们成为有机统一体的环节,它们在有机统一体中不但不互相抵触,而且彼此都同样是必要的,而正是这种必要性才构成整体的生命。”用这个比喻来解释竞技活动的产生及其发展是再适合不过的了。竞技活动的发展脉络清楚地表达了自身的辩证发展历程:从古希腊竞技培养“身心并完”公民的“文明游戏”这一肯定形态,到中世纪“灵肉分离”的竞技观的否定形态;从现代奥林匹克游戏复兴为标志的“人本游戏”这一肯定形态,再到当今竞技活动的物化和政治化使竞技走向“异化”这一否定形态,如今竞技活动又正在实现着由“工具”到“玩具”的游戏属性的皈依。在这个“圆圈”中,正体现了竞技活动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历程,竞技活动却始终以游戏为其内核从起点到终点,进而使自身得到不断地发展与完善。巧合的是,黑格尔曾经在《历史哲学》一书中,在赞美以“主观的艺术作品”为表现形式的古希腊竞技之时,将其比喻成为“美丽的花朵”,而这个“花朵”正是竞技活动在古希腊以游戏为其起点和内核实现自己发展逻辑的重要一环。
3 结语
游戏符合竞技活动对起点的一切要求,因此,将游戏确定为竞技活动的起点不仅是恰当的,而且是合理的。起点是一把神奇的钥匙,借助这把钥匙,我们得以解释在一些混乱而扑朔迷离的社会文化现象背后所隐藏的竞技活动的本质性因素,以此为研究起点,对竞技活动的理论研究将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景致,且对竞技活动的实践实施层面将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1] [荷]J·胡伊青加.人:游戏者[M].成穷,译.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2007:7-52.
[2] [德]康德.判断力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47.
[3] [德]黑格尔.历史哲学[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250.
[4] [德]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89.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13.
[6] [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7.
[7] [奥]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编辑部,2004.47.
[8]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2-11.
[9] [苏]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251.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52.
TheStartPointofSportsundertheViewofGameTheory
Sun Wei
(Jilin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 Changchun, 130022, Jilin, China)
For a long time, there is inconsistent understanding in the treatment of the issue of sports start point at home and abroad. In recent years, “game theory” was increasing gradually, but it needs further enrich and improve in no matter the method of argument or theoretical basis. This thesis through analyzing their respective characteristics on sports and game, combined with the argument of starting point itself, and with Hegel, Marx, Huizinga’s point of view,by means of the form of logical analysis to clarify the reasonable which the start point of sports is the game.
sports; game; start point; freedom; order
2013-02-21;
2013-03-27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吉教科文合字[2013]第395号)。
孙玮(1970- ),男,吉林省长春市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体育哲学。
G80-05
A
1672-1365(2013)03-0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