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体育赛事与举办地政府责任、政府形象研究
2013-12-06朱洪军
朱洪军,张 林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赛事研究中心,上海200438)
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等规模较大的体育赛事,因其影响力大、经济效益好、辐射性强,及对举办城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的巨大推动作用,已成为很多政府提升自身形象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因而得到了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焦点问题。政府是城市建设的推动者和管理者,然而目前有关大型体育赛事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研究却极为少见。政府形象是政府行为在公众心目中的客观反映。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涉及行业众多,必然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参与。政府在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中的角色责任定位,必然会影响到政府形象。然而在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中体育赛事与政府形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政府应如何实现自身的角色定位,又如何利用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的契机合理有序优化和提升政府形象,便成为本研究的重点。
1 大型体育赛事属性特征分析
属性特征是事物固有的本质特征。大型体育赛事的属性特征是大型体育赛事在组织运作过程中因与举办地自然、经济和社会系统相互作用而表现出来的一些固有特征。这些特征概括起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1 复杂性
大型体育赛事是一个涉及诸多环节的庞大繁杂工程。其参赛队员与观众人数众多,影响面大、牵涉面广、组织管理过程复杂,是一个典型的开放复杂巨系统。首先大型体育赛事的组委会并非是一个常设组织,而是一个临时性的任务型体育组织,自身不会存储体育赛事运作的任何资源[1],因此必须与赛事承办地及其他环境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从而获得各类赛事运作所需的资源,因此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其次,从内部自身的运作来讲,大型体育赛事自身涉及的因素众多,主要包括竞赛与活动的核心系统、确保赛事正常运转的保证性工作系统和为赛事提供服务的保障性工作系统[2]。这三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每个子系统又是多因素的系统,都包含有复杂的互动耦合关系,所以是复杂的巨系统。这些内部系统与内部系统之间,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作用[3],共同构成开放复杂的赛事巨系统,决定着整个复杂巨系统的运行过程和演进方向[4]。
1.2 经济性
大型体育赛事的经济属性主要表现为巨大的财政资金投入、直接的赛事市场开发效益和投资后的外部经济正效应。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资已经成为当今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主要特点。据2008年北京奥运会财政预算,北京总投入达2 800亿元人民币改善城市环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 800亿元、环境改善713亿元。2012伦敦奥运会总投资90亿英镑,工程预算中的大部分被用于改造伦敦东区。巨大的投入也伴随着直接的经济收益,北京奥组委收入达到205亿元,较预算增加8亿元,收支结余将超过10亿元。2010年南非世界杯据保守估计收入约超过10亿美元。巨大的投入也伴随着巨大的经济外部效应。英国劳埃德银行集团的研究报告认为伦敦奥运会将在今年以及今后几年内,在提高就业、旅游、消费者开支、生活水平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到2017年,英国经济从奥运会当中得到的收益总额为165亿英镑,与奥运会有关的旅游收入将达到20亿英镑。而且奥运会所带来的“欢乐效应”会让民众情绪高涨,带动其他消费开支的增长。2010年南非世界杯对南非经济的拉动将达到930亿兰特(约合132亿美元)。世界杯的成功举办使南非旅游业受惠最大。据南非旅游部的官方统计,通过举办世界杯,南非三星级以上酒店数量增加了35%,三星级以下酒店增加了41%,家庭旅馆增加了58%。世界杯期间,南非各类酒店、旅馆共接待100多万世界各地球迷和游客,酒店客房收入和入住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121.7%和63.7%。
1.3 社会性
大型体育赛事属于一次性的有社会群众参与、公众集会性质的公共项目[5],具有社会影响广、公众关注高的特点。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主要目的不在于以经济效益为主,而在于满足社会公众对体育精神和文化的需求,促进人全面的、自由的发展,促进区域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因此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不仅在于创造良好的竞赛环境,提供良好的竞赛产品,满足人们对高水平竞赛表演的观赏性需求,更在于有效利用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契机,全面加强群众性的基础体育设施的建设,促进群众体育组织与全民健身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有效地为广大民众提供优质的体育公共服务[6]。大型体育赛事的社会性、公众性和公益性使得赛事运作筹备中引入公众参与十分必要。科学、合理、有序的公众参与不仅能为大型赛事的筹备运作提供良好的监督作用,提高决策质量,而且有利于大型体育赛事运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接受程度,提高赛事的社会效益[7]。
2 大型体育赛事与政府形象的互动关系研究
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机构是政府形象的代表。良好的政府形象有助于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而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有助于政府形象的重塑,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2.1 大型体育赛事为政府形象优化迎来契机
2.1.1 有利于树立民本政府形象 为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当前不少地方政府过于追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影响了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是一项民心工程。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能够不断满足承办地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促进承办地体育水平的发展与提高,促进承办地人民健康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作为公共事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管理中,政府应抓住机遇,抛弃“权力本位”的思想,与其他各类社会主体共同行使社会公共权力,在组织运作中积极转变理念,变“锦标至上”、“金牌至上”为“人民至上”,并为最高运作理念,让大型体育赛事成果惠及整个承办地区人民,提高居民幸福指数。这样有助于拉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使政府完成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增强政府的亲和力与凝聚力,从而有助于树立“民本政府”的形象。
2.1.2 有助于塑造阳光政府形象 信息公开透明已逐渐成为现代政府的行为准则和目标。大型体育赛事涉及面广,组织运作复杂,媒体关注度高,因此政府要在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中对体育竞赛等物资(器材)的采购立项、合同签订、招投标、采购、物资验收以及场馆的规划建设、立项审批、征地补偿搬迁等各个环节,通过媒体议事日程设置,建立政府与群众之间双向交流平台,适时地信息交流渠道,保证政府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众对政府的意见和态度,同时公众也能明白政府的工作意图,获知赛事筹备、运作的进展现状,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媒体的关注、公众的知情、舆论的监督能有效制约政府的信息垄断行为,约束政府的自由裁量权[8]。这样有助于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助于建立起“阳光政府”形象。
2.1.3 有助于塑造实干政府形象 大型体育赛事筹备周期短,奥运会筹备周期不足8年,全运会筹备周期不足4年,且筹备任务繁重。2008年北京奥运会场馆仅京内就新建12个、改扩建11个、临建8个。2013年的全运会沈阳承办18个大项30个分项,需竞赛场馆19个。此外筹备周期内还包括全民健身设施、各种主题展览活动、城市运行环境改善等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为将大型体育赛事办成老百姓所关心的民生、民心工程,为将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给主办单位、赞助商、运动员等众多利益相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政府领导要深入一线,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收集众多利益相关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早谋划,并根据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的内在规律,倒排时间节点,合理划分筹备阶段,针对各筹备阶段的任务需求及早拿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层层落实。这样才能提高政府的决策执行能力,有助于塑造“实干政府”的形象。
2.2 良好政府形象有助于大型体育赛事成功运作
2.2.1 有助于运作效率的提高 良好的政府形象是一种精神信誉资源。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机构是政府形象的代言人,良好的精神信誉资源能增强赛事组织运作机构的内聚力与外张力。从赛事运作内部环境来看,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机构的多数工作人员由政府相关部门抽调组成,组织机构逐步成立,人员逐步到位,这样造成组织文化难以建立,机构工作人员常常出现“人”到“心”不到等诸多问题,而良好的政府精神信誉资源必将弥补赛事组织运作机构的上述缺点,使所有工作人员产生一种强烈的感召力,增强赛事组织机构内聚力,从整体上提高赛事组织运作机构的工作效率。从赛事运作外部环境来看,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通常会有一系列临时性相关文件政策的出台,如赛事会徽、吉祥物、标准字等无形资产的保护,赛场广告管理等,这些相关政策的落实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良好的政府精神信誉资源能减少相关政策落实时遇到的困难,有助于各种相关政策的及时落实。
2.2.2 有助于各类资源的调动 任务型组织是为了解决和处理重大的或紧迫的事件而设立的[1],因此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机构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任务型组织。与常规组织不同,作为临时性的社团组织,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机构除了具有因大型体育赛事备受瞩目的社会心理资源外,其本身并不储备任何资源,赛事组织运作所需数量庞大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财政资源、组织资源必须视赛事组织运作阶段的深入而结构性地获取。行政命令并不足以保证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机构获取足够的资源,如大型体育赛事吉祥物、口号、会徽等赛事标志产品的诞生必须依靠社会公众群策群力来获取足够的智力支持;各类主题活动的举办则必须依靠NGO等社团组织的人力资源支持;场馆建设和竞赛组织所需的大量经费除了通过财政拨款,还必须通过市场化运作获取足够的资金支持。良好的政府形象有助于赛事运作机构通过各种非正式途径及时、保质保量地获取各类资源。
3 大型体育赛事对政府形象提升的作用机制
3.1 大型体育赛事对政府形象提升的直接作用机制——赛事晕轮效应
大型体育赛事的晕轮效应不言而喻。在赛事赞助等相关实证研究中,一再表明大型体育赛事正面形象不仅会通过赛事与企业的有效结合而转嫁到企业品牌形象上,而且也会通过大型体育赛事的辐射效应直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26]。当前大型体育赛事对城市形象影响已被越来越多的城市管理者所认同[27]。众多城市管理者纷纷借助大型体育赛事举办契机来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知名度。政府形象作为城市形象的重要构成部分,在城市形象中处于主导地位[28]。大型体育赛事对城市形象的提升,最终势必会被公众归结为对政府形象的评价,从而提升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3.2 大型体育赛事对政府形象提升的间接作用机制——政府参与
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因赛事的复杂性、经济性和社会性使任何单一的政府部门都无法完成赛事的组织协调工作,因此在赛事申办成功后,举办地政府为顺利推进赛事的筹备组织工作,通常会组成赛事筹备委员会,简称筹委会。大型体育赛事筹委会的组建除少量工作人员通过社会聘任、政府及事业单位返聘外,大部分人员则采用政府抽调的方式组成。在内部机构的设置上,通常采用由政府直属部门牵头的方式组成,如竞赛部一般由举办地体育局牵头,卫生医疗部一般由举办地卫生局牵头的方式组建。在内部运作机制上,因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机构各部门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关系,同时考虑筹委会内部各部门的政府牵头部门的行政级别等因素,因此在涉及大型体育赛事筹备中的重大事件时,一般采用由举办地政府或党委一把手牵头的方式组成主任办公会进行协调。由此可见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机构在实质上就是政府的行政议事协调机构,是为完成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而设置的跨部门临时性政府机构,从而来充分行使地方政府职能,进而完全成为举办地政府形象的代表。
4 大型体育赛事中政府参与的理想角色责任
大型体育赛事的属性特征决定了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帮助,然而政府的参与绝不意味着政府的主宰。过度的政府参与往往会给政府背上沉重的包袱,因此必须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在大型体育赛事中的角色责任。
4.1 政府主导责任
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的多样性、动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离不开举办地政府的参与。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会对城市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产品和服务产生高峰性的集中需求。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例,共有204个国家和地区的10 050名运动员云集北京参加28个大项302个小项共几千场的比赛。涉及行政管理、市政建设、安全保卫、环境保护、卫生医疗、交通通信、食宿接待、新闻媒体等方方面面的支持、合作与保障,势必会引起城市运行各方面的压力。如何统筹协调,全面调动举办地人力、物力资源,顺利高效地推进赛事运作[9],充分发挥赛时公共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且在保证大型体育赛事顺利运行的同时,保障承办地原来生活和生产秩序的正常良好运转,决定了政府必须参与其中发挥其主导作用。1996年第26届亚特兰大奥运会私人机构组织运作的事实证明,单靠市场来调节体育赛事市场会造成供给不连续和其他相关问题。在现行体制下,政府是最具社会影响力和经济实力的社会组织,除了政府,没有哪个部门能够充分调动整个城市的公共资源[10]。正如悉尼奥运会组织者认为,不管奥运会组委会本身的组织工作做得有多好,都不可能有能力动员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办奥运会这样的大事,而必须依赖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同样国际奥运会原主席萨马兰奇也曾表示没有政府参与的奥运会他不会支持。因此,大型体育赛事的成功举办,政府在赛事组织管理方面的协调作用不可或缺[11]。
4.2 政府引导调控责任
自1980年以来,我国行政性分权式的财政体制改革,引发了地方政府的责任“泛经济化”倾向[12]。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要求政府必须从经济领域中的直接参与者角色中退出。尽管大型体育赛事的复杂及社会等属性特征要求政府必须承担相应的公共服务责任,但大型体育赛事的经济属性必然要求政府在经济领域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型体育赛事对城市运行环境有较高的要求,往往需要对城市环境进行大规模的投资、修缮整治。政府是城市的经营主体,这就要求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转变政府职能,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城市的发展规划和城市资产的监督管理上,通过政策措施引导、搭建投资平台、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项目业主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等方式完成城市运行环境的改善[13];在体育赛事的票务市场、特许产品、赞助营销及体育赛事供给产品等市场开发中,政府应防止片面运用“行政命令”和强调“市长开发”,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通过利益让渡、政策优惠引入专门的体育赛事市场开发中介机构,并在税收、货币等政策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和引导。在赛事外部市场效应中,为防止赛事在短期内带来消费者数量的剧增,而在城市旅游、餐饮和服务性行业所引起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政府则需要扮演经济调控者和市场环境守护者的角色[14]。
4.3 多元化决策责任
当今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已成为展示政府形象、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利契机,但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从根本上讲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需要,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以我国的全运会为例,全运会已从最初的“强国全运”、“金牌全运”、“争光全运”转变为后奥运时代的“全民全运”,理念的改变体现了全民开始享受体育发展带来的社会成果[15]。因此大型体育赛事的社会公共项目属性使政府顺理成章地成为决策主体。但因大型体育赛事社会影响广泛、投资巨大和一次性的特点,使政府在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中常常出现大包大揽,或是社会与市场监管的缺位现象,会导致政府打着为公众服务的旗号决策主观化、随意化。而决策一旦失误,将会造成场馆建设的大量闲置浪费、群众体育设施利用率不高和社会生态环境的破坏,从而对社会和公众产生巨大影响[16]。公众参与是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中特别强调的作为发展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与途径[17]。事实上公众参与能成为公众追求自身利益和实现不同群体间利益均衡满足的主要途径[18]。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与公众的“双向沟通机制”,号召公众主动参与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彻底打破以往大型体育赛事运作中公众观看比赛、参加表演等被动响应式的参与方式,在决策方式中,从政治精英、行政领导、专家咨询为核心的决策方式转向以听取公众意见、考虑公众利益、为公众服务为核心的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决策方式。
5 当前政府在大型体育赛事中的责任过失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体育赛事运作已成为当前不少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政府在大型体育赛事运作中角色定位的模糊,致使其在赛事选择和赛事举办的投入上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突出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5.1 政府自身管理不足
我国不少地方政府已将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看作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在赛事组织运作中政府的角色定位、投资决策、运作效率等方面饱受公众质疑。首先以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大型综合型运动会为例,政府在整个赛事的组织运作中,往往既管市场和法规,又直接管工程,相当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当教练,不分主次、重点,全包全揽,政府“越位”现象比较普遍,给公众树立了一种“全能型”政府形象;在投资决策方面,存在行政官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乏力等现象。为实现足够的政绩,部分政府官员常常动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利用大型体育赛事举办的契机,大兴城市基础设施与场馆建设,其投资决策常常违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非理性决策成分较多,难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极大地增加了项目决策风险;在赛事运作实践中,面对大型体育赛事众多的利益相关者而产生的众多模糊而复杂的项目管理目标集,政府管理者很难找到比较满意的方法和工具来对赛事运作的组织机构的状况进行改进、测量、评估甚至判断[19,20],管理低效和无效现象时常发生。
5.2 市场化程度低
大型体育赛事属于公共产品。长期以来受西方古典公共产品供给理论的影响,我国政府一直处于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的控制地位,从而决定了政府在运作大型体育赛事时主要以财政融资为主,市场融资有限。2009年山东省第十一届全运会总计投入2 000个亿,而市场开发仅通过企业赞助及社会捐助筹集7个亿,仅够维持办赛成本。巨大的政府财政支出也为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在有限的市场开发中,因受中国特殊的体制影响,大型体育赛事的市场开发通常采用“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作模式。仍以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为例,以政府为首的市场开发部,同时也是十一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和十一运社会捐赠办公室,在市场开发中通常以行政命令为主进行市场开发,巨大的赛事市场效益难以充分显现。然而近年来随着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公共产品也可以通过市场来生产,因此在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中,迫切需要政府转变角色、创新管理模式,通过引入市场资金的方式,加大市场化参与力度,来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
5.3 社会化程度低
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的社会化程度低,主要指在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中社会团体、专家咨询机构及社会公众的参与化程度较低。在我国随着民主程度的日益增强,社团组织越来越多,但大多数社团组织依然属于政府的从属组织,具有准政府性质,自身的局限性致使这些社团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的需求,协助完成政府所不能完成的相关事务,自由表达的功能较弱,参与空间有限。虽然专家在赛事运作决策咨询的论证过程中占据着醒目的地位,但伴随着专家参与的“空洞化”、“符号化”、“花瓶化”,常常使得专家成为政府与公众对话的“喉舌”,专家决策认可与信任度明显下降。尽管公众是大型体育赛事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公众参与项目评价的权利,但在公共项目投资建设领域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文[17],且公众自身参与意识、专业知识、技能与能力的缺陷[21],以及组织化程度低等特点,致使社会公众只能被动响应政府号召,无法有效行使自身的决策、监督参与权。
6 大型体育赛事与举办地政府形象优化的对策
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为政府形象的重塑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政府在发挥这些大型体育赛事晕轮效应提升自身形象的同时,更应针对自身在赛事运作中的不足,抓住办赛契机切实转变自身的角色责任,从而达到优化自身形象的目的。
6.1 转变组织运作理念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复杂,所需资源多种多样,涉及城市运行的方方面面。在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中,以赛事组织运作机构为代表的政府部门要转变工作理念,科学界定政府职责,变对赛事大包大揽的“全能行政”观念为“有限行政”观念,即仅负责赛事运作的制度设计和规划;变“权力本位”、“官本位”为“以人本位”、“以社会本位”,即致力于为运动员、赞助商、媒体、社会公众等众多体育赛事利益相关者提供良好赛事与市场环境;在工作理念上,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法、改善服务态度、通过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根据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对供水、供电、供气、气象、医疗、土地等各类资源的实际需要,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特事特批,为大型体育赛事运作提供“一站式服务”[22]。
6.2 明确政府有限职责
在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中,政府应明确自身职责,切实履行有限责任政府理念。首先政府要把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之中,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导地区经济与社会的转型发展;在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中,政府主要进行统筹规划与协调,由于大型体育赛事的复杂性决定了治理机制的多样性,市场、契约、科层、规则、关系等机制均可以作为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政府应理顺各种机制之间的关系,允许多种机制共存,充分整合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其次完善大型体育赛事的各类法规文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各类主体参与赛事的组织运作提供公平透明的组织运作环境;最后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平抑大型体育赛事因城市运行环境改善、场馆建设、赛事物资采购以及赛事举办阶段因观众的集中涌入而使市场短期内供需不均造成的矛盾,从而合理有效承担和完成大型体育赛事运作中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3 整合市场力量
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通常伴随着巨大的经济投入与产出。2008年北京奥运会累计投入5 200亿元。2010年广州亚运会总投入1 200亿元。政府是大型体育赛事的主导者,理应投入相应的资金。然而再强大的政府也是有限政府。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确实存在较大的困难。在赛事运作的整个周期内,政府需要有序地将市场机制引入,强化其自身的造血功能[6]。在前期的城市基础建设、生态环境改善、场馆建设等方面,政府应通过采用BOT、PPP等模式多种方式引入私人资本;在体育赛事市场开发方面,则需通过引入的专业机构科学地对赛事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并依法维护赞助商权益;在体育赛事物资采购等方面,需要科学合理地组织招投标,确保采购质量的万无一失;而在赛事举办阶段,伴随着大量游客的涌入,针对市场短期供需不均的局面,政府需要合理地进行市场调控。总之在大型体育赛事的运作中,除了政府必须投资的项目外,政府应尽可能引入市场力量和商业投资,自身则应成为市场的监管者和守护者[23]。
6.4 整合社会团体力量
大型体育赛事的复杂性决定了政府需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社会团体作为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特点。而大型体育赛事的社会性、公益性特点,决定了政府理应为社会团体提供其发挥作用的空间。政府是大型体育赛事的主导者,但政府在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中会出现低效、寻租等政府失灵的现状。市场因其逐利性也会出现市场失灵的问题,社会团体等非政府组织正是以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存在为前提,通过呼吁公众参与、倡导社会议题、发动宣传教育等方式有效地参与到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中,引导社会公众的参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筹办组织期间,民间环保组织以“绿色奥运”为理念,以群众的反映和需要为基础,通过以社会捐款、私人募捐等方式筹措资金,经常组织群众开展植树造林、收集废物等绿色环境保护活动,有效弥补了政府环保组织工作的不足。此外,北京旅游学会、中国长城学会等民间旅游团体组织在普及人文奥运,北京体育基金会等体育社团组织在奥林匹克精神普及、体育活动开展等方面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期间,政府理应构建一个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援助网,发挥社团组织的重要参与作用。
6.5 注重民众参与
一个国家公众政治参与的广泛性直接反映出其政治民主发展程度的高低。大型体育赛事因其公益性、社会性的特点,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场馆建设、竞赛组织、群体活动等方面与城市举办地群众密切相关,因而公众理应成为决策的参与者和制定者。政府是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的主导者,为切实考虑公众利益,提高决策质量,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政府应强化组织和宣传的力度,激发民众的参与意识,全方位拓宽公民参与渠道,在赛事举办与否、城市运行环境改善、场馆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之前,应当开展实地调研,通过成立相关专家咨询机构、开展民意调查、举行听证会等多种途径建立相应的参与机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引导公众有序地参与决策的制定,改变以往公众参与的无序性、无效性以及政府对公众意见反馈匮乏的状况,保障公众参与赛事组织运作决策的合法性、有序性和合理性,增进公众对该类项目的认可度,避免城市建设中的过度投资和场馆赛后的闲置浪费;通过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构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交流平台,政府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发布赛事组织运作情况,民众可以通过平台了解赛事运作进展,提出合理对策建议,监督政府工作实效。这样既拉近了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距离,又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6.6 提高政府行为效率
在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运作管理中,明确政府职能即明确政府应该做什么,而政府行为效率则是政府的行为方式、行为结果和行为态度等方面的问题。政府行为的效率是其能力最外观的表现,是政府形象最为直观的反映[24]。为改变当前政府赛事运作效率不高、成本消耗太大和滥用行政资源等问题,大型体育赛事在组织运作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效率评价考核机制,在工作中落实责任,做到“人人有责,责责到人”,在事后考核中党委纪检和政府监察部门要对党员和政府公务人员进行月、季度和年终考核,对于失职和有不当行为的人员要追究一定的责任,同时将考察结果存档备案,成为大型体育赛事结束后人员转移、晋升等的参考标准,从而切实有效约束与规范政府相关人员,调动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及创造性[25]。而对于大型体育赛事所涉及的重点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等环节,财务主管部门要严格预算审计,同时政府审计部门要采取驻点的方式,跟踪式审查,严格控制成本,防止赛事运作成本的不断扩大。
7 结语
大型体育赛事在组织运作管理中因与举办地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的相互作用而使其具有了复杂性、经济性和社会性等众多属性特征。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机构是政府形象的代表。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有利于树立民本政府、阳光政府和实干政府形象的塑造,而良好政府形象有助于充分调动各类资源,提高赛事运作效率。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作,政府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政府的责任主要在于宏观调控引导,引入多元化的决策机制。然而目前我国政府在赛事的组织运作中存在自身管理不足、市场化程度低和社会参与程度低等不良现象,政府应抓住赛事组织运作的有利契机,积极转变组织运作观念,转变角色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在充分整合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的同时,多途径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体育赛事,进而优化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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