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小企业“二次创业”的民间融资问题研究
2013-12-05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 200135)
一、引言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和我国市场经济的机制创新,中小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架构都相应的在发生变化,逐步走上“二次创业”的发展道路,为了迎来新的起点,达到新的高度,中小企业在融资渠道建设、产品研发和人才引进与储备等层面都需要下足功夫,做广做深。然而,不能忽视的事实是,无论是扩大生产规模、引进和培养人才,还是培育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次创业”的每一步骤几乎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来看,仅仅依赖其自身有限的积累进行内源融资是行不通的,因此能否顺利取得外部融资是把握 “二次创业”机遇的关键所在。
调研发现,即便是经济发展较快的温州地区,中小企业也难摆脱融资难、融资渠道单一的弊端,此外研究还发现温州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的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民间融资在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2010年、2011年民间融资在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的占比分别是34.7%、33.3%和44.2%。尤其对于处在二次创业期的中小企业而言,民间融资更能满足其资金需求特性,据统计,中小企业二次创业阶段,平均92.4%的资金缺口要通过民间融资渠道来弥补,但是在具体的对接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由此看来,温州民间融资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规范民间融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实体企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二、中小企业“二次创业”融资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由于其规模较小,制度不完善,竞争力较弱等天生缺陷,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途径上受到很大限制。而对于“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而言,针对其扩展规模、产品创新等巨大的资金需求,融资难又呈现一些新的特点。
(一)短期筹资难度有下降,长期筹资压力还很大。虽然中小企业具有天生的融资缺陷,但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运营机制,再加上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渐渐赢得金融机构的青睐,在企业融资结构中,金融机构贷款来源所占的比例有增加趋势。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银行贷款在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的比例分别是34.8%、41.5%和30.5%。“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顺利度过原始积累期,企业的整体实力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资本增加以及规模扩大都有利于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再加上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不断推出鼓励中小企业“二次创业”的利好政策,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得到部分解决。然而,对于处在“二次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而言,急需来自中长期贷款和股权投资方面的支持。由于金融机构大多只能提供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更新资金,显然中长期信贷业务和权益性资本供给存在严重不足。
(二)融资渠道有所增加,模式却很不完善。中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资金支持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为此,近年来,中央到地方都做出了很多努力,积极推行金融市场机制的创新。一方面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建立产权交易市场、设立基金会,另一方面,发展地方银行和民间金融、开辟中小企业板块等,这些举措都为中小企业有效进行“二次创业”提供了很好的融资平台。但是由于此项渠道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其规模和规范程度有限,融资效果还有待检验。民间融资渠道可以适当缓解中小企业 “二次创业”的资金压力,但是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却存在着一系列瓶颈因素,其中民间融资的模式不够规范是诱因之一。
三、温州中小企业“二次创业”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民间金融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社会和中小企业有需求。但是即便是在民间资本较为发达,区域经济发展也是全国楷模的温州地区,也未能使得“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有效使用民间融资途径缓解其资金压力。本文认为问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间资本“无暇顾及”实体经济。温州地区经济发达,也是我国民间资本的活跃之地。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2011年公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民间借贷规模已达到银行信贷总量的20%,即1 100亿元左右,借贷资金主要来源于民营企业和普通家庭的闲置资金,有59.67%的企业和89%的家庭个人参与民间借贷。关于借贷资金的去向,一般性生产经营仅占35%左右,房地产投资占20%,而停留在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规模高达40%。20世纪90年代以来,温州的实体工业化进程由民间资本驱动,迅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从炒煤、炒棉、炒矿、炒楼、炒地、炒蒜到炒钱,温州民间资本逐步脱离了实体经济,一味追求着眼前的高额利润。2008年的金融危机一度使温州借贷链出现断裂。但2009年宽松的货币、财政政策,导致房地产价格、资源价格大幅上涨,再次引发了温州民间资本涌向虚拟经济。企业问卷调查中,33%的企业资金链断裂、28%的企业经营不善、24%的企业过度投资,清楚说明了直接引发的导火线所在。实业日趋空心化,资本投资化,资产泡沫化,而且后果日趋严重,这样也就不难理解2011年温州地区出现的“老板跑路”等极端现象了。
(二)民间融资形式有局限。温州地区当前比较活跃的民间金融形式主要有:民间借贷(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和地下钱庄等各种形式)、典当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小额信贷等。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从2003年至今的监测数据来看,地下钱庄这样的民间借贷和典当等民间金融形式的利率过高,一直在[13%,17%]的区间徘徊,目前已经达到了18%。显然高利贷形式的民间融资并不利于中小企业进行二次创业。然而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较小,且只有少量资金能被中小企业用于二次创业中。相比之下,民间募股、私人借贷和职工集资等民间借贷形式更能满足中小企业二次创业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特性,但这类形式则更多地要靠企业的人脉关系等社会资源,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偶然性。
(三)民间融资伴随潜在的高风险。据温州市公安局统计,2010年全市共受理非法集资类案件20起,涉案总金额10亿元,比2009年分别上升5%和106%。此外,据温州市法院统计,2011年1-4月份全市民间借贷一审案件3 450件,同比增长19.5%;审结案件2 450件,同比增长28.2%;审结案件标的额10.32亿元,同比增长64.2%。2011年下半年的温州民间借贷危机首先从龙湾区爆发,然后向全市蔓延。许多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的老板选择了回避、出走甚至自杀。由于民间借贷主体复杂、涉及面广,一旦出现借款方无法及时兑现承诺的高收益,危机就开始出现。这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也是民间融资的致命缺陷。
四、有效规范和引导温州民间资本,有利支持中小企业“二次创业”
2011年,温州“借贷风波”引发了人们对民间借贷“野蛮”生长的广泛关注,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愈发凸显。本文认为,既要改变中小企业二次创业融资难的窘境,又可以将民间资本顺利“收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收编”民间资本,发展民营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疏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渠道。只有允许发展民营银行和专营贷款机构,“收编”民间资本,才可以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方面集合民间资金,设立民间融资的交易平台,如新型金融合作社,增加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吸收企业、民间团体和个人为会员;另一方面政府针对民间融资制定全方位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监管民间融资的部门,订立凡民间融资须经登记和监督相关制度,以及设立符合中小金融机构的考核指标,防止对正规化后这些金融机构的监管过度和监管不足。
(二)引导民间资本走向实体经济。近年来,由于大量民间资金从原先的房地产、能源等行业撤离,温州民间资本突然间变得丰裕。据温州市政府金融办负责人估算,温州市的民间资金大约在4 500亿元至6 000亿元之间。如果可以将民间募集的资金,投向优质的中小企业,让民间资本重回实业,不但有助于实现产业升级,而且也是破除中小企业“二次创业”融资难的有益举措。当前的情况是,“热钱恐慌”和民间投资不足并存,主要原因是缺乏良好投资渠道。政府应该将民间资金引向中小企业,尤其是处于二次创业期资金缺口大的优质中小企业,帮助这些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比如可以构建合理的产业结构,限制资金流向落后或资金过量的产业,同时通过税收优惠、投资优惠等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入。
(三)建立民间融资的服务体系和创新机制。虽然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存在很强的共生性关系,但中小企业“二次创业”的资金缺口仍然很大。优化民间融资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构建民间融资服务体系和创新机制,如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村镇社区银行等多层次中介机构,在素质好、技术可行和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和项目上大力投资,助推中小企业顺利实现二次创业。温州已经申报成为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但是也要考虑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系列障碍,如身份定位问题、经营地域限制、征信系统缺乏等。为改进现状,政府应做好正规审批、牌照发放等准许程序的严格把关,其目的一是明确其身份定位;二是切实采取措施,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
(四)中小企业“二次创业”应加强自身改革与民间融资风险控制。中小企业在二次创业阶段,面临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要加快企业的管理制度现代化和规范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业务和财务的透明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咨询和披露机制。此外,要突破融资难题就要确立多元化融资意识,在选择民间融资渠道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评估还贷实力,避免非法集资形式的民间借贷。近年来温州地区大量倒闭的中小企业涉及高利贷的事实说明,民间融资有可能会加剧甚至导致中小企业“二次创业”的失败。在民间融资的风险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层面,中小企业也不能掉以轻心。具体操作细节,可以参考以下方面,首先要在源头上严格控制民间借贷规模;其次要在成本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选择民间融资渠道;再者要慎重选择民间金融的形式;最后要严格控制投资流程,在追求高收益的同时,也要看到背后的高风险,避免盲目执行所导致的公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