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双责任主体”的环境审计风险研究

2013-12-05

商业会计 2013年19期
关键词:环境保护部环保部门环境保护

(哈尔滨金融学院会计系黑龙江哈尔滨150030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8)

一、引言

所谓环境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督、评价或鉴证,使之达到管理有效、控制得当,并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审计活动。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审计还在关注经济活动中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时,发达国家已经逐渐的将政府审计重心转移到以环境审计为代表的新的审计领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审计署从传统审计关注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出发,加入环保性的内容,从而走在了政府环境审计的世界前沿。可以说,环境审计已成为当代世界先进国家政府审计的重要发展方向。我们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指出:“必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这为以参与国家环境保护治理并提供“免疫”功能为目标的环境审计事业,提供了良好发展契机。本文依托对受托环保责任双重主体的理解和新型环境审计关系构建,研究环境审计风险模型构建和风险管理问题,引领环境审计事业加快发展。

二、环境审计中受托环保责任双重主体界定

受托责任理论在审计关系构建上具有重要地位。正是受托环保责任的存在,才有了环境审计的必要性,随着社会公众对受托环保责任的愈发关注和重视,才有了环境审计日益突出的重要性。

在受托环保责任问题上,政府主要是履行环境保护的规划和管理责任,而企业主要是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无论是政府,抑或是企业,二者同为接受社会公众委托,履行受托环境责任。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是: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在受托环保责任链条上处于什么位置。有的学者认为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监管者,还有的学者认为其是环保政策与规则的制定者,也有的学者认为其是重大环保措施的实施与推动者。事实上,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部门在职能上基本覆盖了前述所有方面,因此,概括起来看,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是作为政府的代表,履行受托管理环境的职责,所管理对象可以是环保数据、环保项目,可以是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也可以是地方企业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

由于上述受托环保责任双重主体的存在,环境审计过程中的审计者、委托人、审计客体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图来表示。

在上图中,审计者接受社会公众代表的授权或委托,对环保部门管理环境责任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保护环境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目标的审计活动。

三、双责任主体下环境审计风险模型构建

(一)来自传统审计风险模型的启示

现代审计主流技术模式是风险导向审计。风险导向审计下对审计风险模型的构建是实施和应用风险导向审计的关键。根据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财务审计的风险模型: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可以揭示出审计风险的大小取决于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或称为没有履行好受托经济责任的可能性,以及在被审计者没履行好受托经济责任前提下审计者没有检查出来的可能性。同样的道理,环境审计与财务审计类似,其审计风险大小也应取决于被审计者没有履行好受托经济责任的可能性和审计者没有检查出来的可能性。只不过,目前的环境审计中对“受托经济责任”的理解已经有了较大发展,基本涵盖了保全责任、守法责任、节约责任、效率责任、效果责任、社会责任、报告责任和控制责任等八项责任。

(二)环境审计风险模型构建

引进了双责任主体之后,审计者实施的环境审计项目就存在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审计者只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第二种是审计者只对政府环保部门履行管理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第三种则是融合前二者所述情况。

1.对于第一种类型的环境审计项目,审计风险模型可表示为:审计风险=被审计单位违约风险×检查风险。此处的被审计单位违约风险,即违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中有关企业保护环境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可能性。此处的检查风险,即审计者因为专业胜任能力等原因导致的没能发现问题的可能性。

2.对于第二种类型的环境审计项目,审计风险模型可表示为:审计风险=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管理风险×检查风险。此处的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管理风险,即政府环保部门在政策制定、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保资金运用等方面,存在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的可能性,此处的检查风险同上。

3.对于第三种类型的环境审计项目,审计风险模型可表示为:审计风险=被审计单位违约风险×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管理风险×检查风险。此处的被审计单位违约风险、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管理风险和检查风险的界定均同上。

在以上三个环境审计风险模型中,第一种模型在审计实践中已经得到应用和重视,第二种模型在实践中尚处于摸索中,第三种模型在实践中已然存在,但没有引发足够重视。原因在于,当前面向政府环保部门的绩效审计开展得不普遍,对政府环保部门在一些审计项目中的“被审计者地位”认识不清,重视不够。

四、基于审计风险模型的风险因素分析

根据上述环境审计风险模型,被审计单位违约风险、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管理风险和检查风险是影响审计风险的主要变量,要控制和降低环境审计风险,关键问题是找到影响这些变量大小的因素。

(一)影响被审计单位违约风险的因素分析

首先,企业发展常常与生态环境保护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如企业扩大厂房增加产能,就会增加废物排放或其他污染。这是被审计单位违约风险存在的固有因素。其次,企业是否拥有健全有效的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以及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意识是否深入到企业管理者及其他员工心里,是导致被审计单位违约风险存在的重要因素。再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否健全,政府环境保护管理是否严格,政府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持续投入等外部环境因素,也是被审计单位违约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影响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管理风险的因素分析

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在政府保护环境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其管理风险表现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偏差上、运用资金的效益上、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科学性上、环境保护监督的有效性上等诸多方面。

(三)影响检查风险的因素分析

当前我国环境审计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实施环境审计的主体一般由政府审计机关接受委派实施。审计形式主要为专项审计与跟踪审计。与成熟的西方国家相比,环境审计投入力量不够,审计依据不够充分,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方法落后,缺乏对审计结果的评价机制。造成环境审计目标不清,范围不明,程序简单,技术落后,检查风险较大。

五、审计风险应对措施与建议

在分析和处理环境审计风险时,首先要重视审计者不能控制的风险因素,也即与被审计单位违约风险和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管理风险有关的因素;其次,要下大力气完善环境审计有关的审计标准和方法体系建设,以有效降低环境审计的检查风险总体水平。

(一)对审计者不能控制风险因素的考虑

1.增加政府环保部门参与的审计项目数量,加大环境审计投入。当前,影响环境审计风险的突出因素是环保部门与审计部门工作相脱节,环保部门的受托责任履行得不到审计者的应有关注。今后应创造条件,努力增加政府环保部门作为被审计单位,或作为审计者可利用的专家身份,参与到环境审计项目中。只有这样,生态环境保护的可审计性和审计成果才能得到较好体现。同时,政府应加大环境审计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审计部门成本预算时宜对环境审计成本支出单独考虑。

2.加快构建环境会计制度,改善审计者可利用的资料条件。长期以来,传统的会计理论和制度没有将与环境有关的支出和收益纳入其核算体系。传统会计理论认为没有劳动参与并不能进行市场交易的环境资源没有价值,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资源的消耗也没有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也不要求企业对相关的环境信息进行必要的披露。虽然近年来,为了强化企业的环保社会责任,国家环保部门强制要求重污染企业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但众多企业依然选择不披露或者简单披露。披露的信息多是涉及环境政策、环境活动,对环境计划和结构框架、财务事项等信息披露的几乎没有。当前,应以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制度的地位和作用,将传统的会计制度加入环境保护的因素,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进行重新设计,将涉及的环境内容列入会计要素,设立独立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并将环境信息作为必须披露的内容,有效地防止企业的短期行为。这就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增强实务的可操作性和统一性,避免各行其是,降低环境审计风险。

3.整合环保法律法规,形成稳定与充分的审计依据。环境审计依据是环境审计工作中判断审计事项是非优劣的准绳。然而,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法规、制度能够对环境审计依据进行直接具体的阐述。虽然《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环境审计有所涉及,但是由于现实中被审计单位环境信息提供不充分以及环境指标确定标准不明确等原因,使得审计工作缺乏相应的理论依据,加大了环境审计风险。当前除了财务审计之外,合规审计与绩效审计面临的共同难题是:缺乏统一和完整的审计依据,由此造成审计判断缺乏依据,许多环境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揭示。应在政府主导下,及早出台企业及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受托责任细则与违约罚则细目,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会计信息披露也应从会计准则角度加以规范。

4.着力加快“三位一体”环境审计组织体系构建,改变审计力量不足状况。长期以来,我国环境审计主要由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实施,而审计机关受制于人员、资金、精力等多方面原因,难以保证应有的审计力量,从而在环境审计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审计资源严重不足,加大了检查风险。当前,应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实施“以鉴证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公允性”及“以鉴证企业环境保护相关控制有效性”为内容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事业,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企业内部环保合规性的审计制度。

5.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突出社会责任相关控制建立与完善。要在政府及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推动下,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进程。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系统、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及对控制的监督等五方面要素着手不断完善。当前应突出做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特别是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跟踪与监控,以促进企业内部乃至全社会形成爱护环境与保护环境的意识。

(二)对审计者可控的检查风险的考虑

1.建立健全环境审计的评价标准。建立环境审计科学的评价标准,有利于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合理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环境审计评价指标:合规性指标、成本效益指标、内部环境指标、外部环境指标以及长期环境指标、管理责任效果指标等。评价标准要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灵活加以制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以适当调整,对于大型审计项目,评价指标宜全面和多元化,对于面向政府环保部门实施的审计项目,评价指标要偏重于环保资金运用合规性、效益性指标及管理责任效果指标。

2.对被审计项目的长期影响进行审计。所谓全过程审计,是在传统跟踪审计和事后审计形式的基础上加以补充的新的审计形式。全过程审计不以被审计项目的终结而结束,在被审计项目终结之后,选择适当的时间点对被审计项目的后续影响进行补充审计。即全过程审计不仅在被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审计,而且对被审计项目的长期影响进行审计,从而得出更为可靠的审计结论。

3.加强审计者专业胜任能力建设。传统审计主要是针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展开审计工作,所以大部分审计人员都是财会专业出身。但是环境审计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新型审计,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需要传统审计工作能力和经验,还需要众多的环境、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而现有的审计人员普遍缺乏横跨多专业的知识储备,对环境审计工作的准备不足,很难适应环境审计工作,加大了审计风险。应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定期安排相关审计人员的技能和业务培训,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安排人员进行轮岗,不仅可以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而且可以有效降低审计风险。

4.加强工作现场以外信息利用。审计者应加强对来自环保部门、内部审计、社会媒体等多渠道环境保护有关信息的利用。实施环境审计的审计者通常难以通过会计资料获取所需要的有价值信息。必须善于分析和利用来自工作现场以外的各类环境信息,将其与所搜集与加工的信息进行整合或对照检验。

5.加快现代审计技术更新与应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审计规模的扩大,抽样审计方法和计算机技术的运用不仅必要而且成为可能,但审计抽样是否科学、适用,计算机技术是否成熟可靠,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人员如果不能驾驭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或者运用了带有缺陷的技术方法,那就极易导致审计技术风险。应加大对审计人员现代审计技术与方法培训,尤其要结合环境审计的特征,合理设计审计样本,科学评价审计结果。要利用计算机技术,积极探索非现场审计,以节约审计资源,缓解审计成本预算制约。

猜你喜欢

环境保护部环保部门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中水污染治理措施探讨
如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渗透环境保护教育
发挥地方立法作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环保部门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研究
创新财务管理 为环保部门实施垂直管理保驾护航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锅炉煤改气项目
陕西省环保部门通报8家企业存在问题
挂牌督办,破环保“固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