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改革及其经济后果文献综述
2013-12-05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100875)
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全面趋同,是我国“会计审计史上新的里程碑”。相较于旧会计准则而言,新会计准则在公允价值运用、资产减值确认与计量、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金融风险披露、所得税会计处理、存货计价方法以及合并报表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重要调整。针对以上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本文对2006年至2012年发表在CSSCI期刊经济类及管理类(共98种)期刊上的研究新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文章进行了梳理与分析,主要从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三个方面的影响,关注会计准则改革带来的经济后果。
一、新会计准则与企业盈余管理行为
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珀认为(Schipper,1989), 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鉴于企业盈余是考核上市公司经营成果、进行管理层业绩评价的主要指标,盈余管理行为在资本市场中较为常见,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因此,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行为的政策导向成为了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变更与盈余管理研究
周冬华(2011)、罗进辉和李超(2010)、孙光国与莫冬燕(2010)、李姝和黄雯(2011)共同认为:新资产减值政策的确在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方面遏制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但是上市公司却更多转向通过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来进行盈余管理。其中,周冬华(2011)应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分析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计提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减值前亏损的公司会以转回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来避免亏损,减值前亏损且无法以转回资产减值避免亏损的公司会计提资产减值,为下一年盈利做准备。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并不能有效遏制上市公司的扭亏盈余管理行为,但能够遏制上市公司的 “大洗澡”盈余管理行为。孙光国与莫冬燕(2010)通过对沪深市场上市公司2005-2008年财报中关于资产减值的信息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发现在新旧会计准则交替的年份,样本公司中普遍存在将前期计提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大量转回的行为。罗进辉和李超(2010)以我国 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横截面数据为基础,利用邹至庄检验方法分析了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盈余质量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规模都显著降低了会计盈余质量。另外,李姝和黄雯(2011)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以及成对样本非参数检验方法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上市公司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价值相关性显著高于执行旧会计准则的年度,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基本上达到了准则制定者的初衷。
另有诸多学者研究了其他主要科目变更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叶建芳、周兰、李丹蒙等(2009)主要关注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实证结果发现:在初始划分点,持有两类金融资产较多的公司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获得更多的选择空间,为盈余管理和收益平滑提供“蓄水池”;在持有期间,盈利情况不好的公司,会利用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和平滑收益;盈利情况好的公司,则倾向于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含有的作为资本公积的未实现利润留存到以后年度实现。叶建芳等建议公司编制综合收益表,认为综合收益表比利润表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这为研究管理层动机与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报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之间的差异,陆正飞与张会丽(2009)研究了新旧准则下该差异相对于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增量信息含量的变化。实证结果显示:在新会计准则下,该差异的决策相关性显著提高,并能提供合并报表净利润之外的增量信息含量。并且,子公司盈余信息的释放,为投资者的股票定价决策提供了额外信息。
王成(2008)、徐桂萍、程书强和杨娜(2010)等均对新会计准则中可能对盈余管理有影响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考察分析。研究结论如下:一方面,新会计准则中的投资性房地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面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增强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弹性(程书强和杨娜,2010)。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减值准备、存货、所得税、借款费用、金融资产等政策的变更可能仍为企业盈余管理活动留有空间。另一方面,新会计准则关于长期资产减值、存货、合并报表政策的变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遏制盈余管理活动的作用(徐桂萍,2009)。
(二)新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实证研究
对于新会计准则是有效制约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还是为其留有了更大的空间这一问题,理论界自其颁布以来就一直争论不休,但至今尚未有统一的结论。因此,在诸多新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实证研究中,存在较大的分歧。
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新会计准则提高了企业的盈余质量,遏制了企业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如:卢相君和路师维(2010)的研究结论表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部分地加强了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上的运用,使得企业的财务信息更加稳健。另一方面,有学者认为新会计准则降低了企业的盈余质量,无法从整体上约束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如:王虹和杨丹(2011)应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作用。结果表明:会计准则的应用仅改变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具体方法,如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改为构造债务重组收入,却无法从总体上约束这些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且新会计准则实行后的2007-2009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的盈余质量有降低趋势,但对亏损公司调减利润的行为有改进。王建刚和刘庆艳(2009)利用截面修正的 Jones模型进行实证研究。研究表明:第一,整体而言,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对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并无明显不同;第二,新会计准则对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不同。有学者的研究结论表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并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企业的盈余平滑行为增加了,并且更多地表现出为负的较小盈余通过一些利润操纵手段变成正的较小盈余的倾向(刘永涛、翟进步和王玉涛,2011)。也有学者采取了折中的观点。如:王小力(2012)的研究表明,新会计准则对营业利润的综合影响是:价值相关性提高,但持续性和稳健性下降。
以上三个部分的研究内容是现有文献中集中讨论的课题。还有学者另辟蹊径,从更小的视角出发研究了新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的问题。例如:张艳(2006)对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监管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杨英和张晓毅(2008)系统论证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会计准则制定之间的关系问题。王建军、杨坤和郗永春(2008)研究了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影响。此外,王俊秋(2011)、薛爽、徐浩萍和施海娜(2009)、娄芳、李玉博和原红旗(2010)分别从公司治理的制度层面、公允价值及应计利润、现金股利三个方面与盈余质量的关系出发进行研究。
(三)小结
现有文献关于盈余管理的研究多数是实证研究,少数是理论分析研究。我们认为,由于研究的年度不同,很难排除某年度特殊经济形势的影响(如:金融危机)。另外,所选研究窗口、模型、样本选取的差异使得以上文献所得出结论的可比性是有限的。并且,所有的实证研究都有自身的局限性。样本选取、模型选择以及模型的解释力度方面都有着一定局限。如何提高数据搜集与处理的精确性、增强模型的解释力度,为准则的制定与完善提供相关、可靠的信息将成为今后的研究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另外,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完善任重而道远,面对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应该转回等两难问题,准则制定部门需要对可能出现的经济后果进行充分的权衡。
二、新会计准则与企业财务管理行为
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与股东权益最大化。因此,企业高度重视以货币时间价值为基础的未来现金流量。新会计准则摆脱了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在计量属性、确认标准等方面充分体现了财务理念,并高度重视企业现金流量与货币时间价值,对证券估值、资本成本、企业价值、资本结构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标志着会计与财务的协同达到了新的高度。
(一)资产负债观视角的研究
诸多学者从资产负债观的视角研究了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牛淑芳(2010)、黄燕铭(2006)的研究成果表明,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现金流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张玲(2009)、刘永泽(2009)、陈丽花、黄寿昌和杨雄胜(2009)研究了新会计准则下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的转换;张玲(2009)、刘永泽(2009)对财务信息相关性以及当今环境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研究。
上述研究的主要成果有:(1)新会计准则中的财务报告种类增加了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的地位再一次得到提升(牛淑芳,2010)。(2)资产负债观是要求以净资产的增加来确认收益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操纵利润的可能,有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且,新会计准则凸显了资产负债表在报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张玲,2009)。(3)贯彻资产负债观可以防止企业虚增资产和利润,防止企业短期行为,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及投资者持续投资,体现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企业目标(刘永泽,2009)。
(二)财务理念研究
栾甫贵(2009)对会计规则中财务理念的演进进行了梳理,并且认为新会计准则使会计与财务的关系更加清晰起来,其现实依据在于以货币时间价值为基础的“现金流”。另外,新会计准则在财务理念和方法运用上更加全面、系统和深刻,38项具体准则中至少34项直接涉及货币时间价值、风险基础的防范。牛淑芳(2010)认为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种类的规定促进了企业集团财务信息的真实反映。其中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的规范及时、有效地填补了现行实务当中的理论空白,提高了现金流量表的地位。
一些学者对企业资本结构以及上市公司估值方法进行了研究。如:黄燕铭(2006)陈述了新会计准则改变了企业行为、影响了企业未来现金流、风险预期、资本成本,从而对上市公司估值产生影响;牛淑芳(2010)预测了上市公司估值方法将与国际接轨,从以净利润为导向的市盈率模型和以净资产为导向的剩余收入模型逐渐向以现金流为导向的红利折扣模型和现金流量模型过渡。
另外,栾甫贵(2009)、牛淑芳(2010)、吴珊(2006)等学者对会计与财务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栾甫贵(2009)、王昀(2008)还对新会计准则中财务理念的具体体现以及准则融入财务理念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进行了独到的分析。
以上研究都是从理论角度研究了新会计准则对财务管理的宏观影响。另外,也不乏学者应用了描述性统计方法以及回归分析方法对此类问题进行实证检验。如:汪祥耀和叶正虹(2011)应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对股权资本成本进行了单独的研究。研究表明:实施新会计准则后我国资本市场整体资本成本有所下降,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是该结论并不适用于产业和行业的检验;高芳和傅仁辉(2012)以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首次对会计准则改革的资本市场效果进行了全面的实证检验。经验证据显示会计准则改革显著增强了股票流动性、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权益资本成本,进而提高了企业价值;蒋亚朋和张天西(2008)对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得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总体上明显增加,新会计准则实现了平稳过渡。
(三)小结
以上研究文献中,就研究方法而言主要应用了理论分析以及实证检验。另外,目前一些学者在某方面的观点存在冲突。比如:新会计准则规定不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LIFO),陆正飞教授担心假如遇到通货膨胀,如果不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则成本补偿就会不足,会计不稳健,从而导致财务不稳健。
三、新会计准则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
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会计信息的披露对内部公司治理以及外部财务报告使用者具有重要影响。企业所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高低决定着资本市场的有效程度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新《企业会计准则》从质量和内容两方面规范会计信息,增强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提高了我国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透明度,增强了外部监管者、企业管理者以及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督约束作用。
(一)关联方交易披露
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否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况,引起了诸位学者的广泛关注。赵治纲(2007)认为,公司之间关联关系的存在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条件,上市公司往往可以通过与集团公司以及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实现利润的转移。王媚莎(2007)认为,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案件在国内外都有发生,比如隐瞒重大关联方交易事项等。并且张艳(2006)认为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操纵收入成为一项重要的财务监管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规范关联方交易产生了重要作用。刘永涛、翟进步和王玉涛(2011)、沈烈和张西萍(2007)共同认为关联方披露准则要求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交易金额、定价政策等,可以使财务报告使用者较好地判断企业损益的构成、风险和报酬的主要来源,增强决策科学性。张艳(2006)则认为,新会计准则要求在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及重要性原则,并扩大了关联方关系的外延。王媚莎(2007)认为从披露要求看,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母子公司的关系。
以上研究从新会计准则中关联方披露要求详细论证了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另外,还有学者另辟蹊径,从关联方交易及公司经营行为的角度分析关联方交易披露要求所带来的影响。黄燕铭(2006)指出,新会计准则强制性规定所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必须披露,将使许多企业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披露所有可能涉及商业机密的关联交易或者整合关联方,进行整体上市。
(二)非经常性损益与重大事项披露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作了深入研究。田高良、李留闯、李鹏和齐堡垒(2010)从会计信息质量的角度,运用实证研究检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非经常性盈余项目的价值相关性比经营性盈余项目受到更多的影响,使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盈余的持续性和价值相关性都更低。而蔡琦梁(2007)则针对中小板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实施半年的情况进行了回顾与分析,研究表明少数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很大。张艳(2006)认为,正因为上市公司经常通过非经常性收入进行利润操纵,利润总额并不能说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主营业务水平才是企业真正的造血机能。赵自强、朱茵和顾颖(2009)也认为,若一个企业依靠线下项目(如营业外收支净额)实现了利润,在考虑财务质量体系下,其盈利持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比较差。
以上研究整体分析了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财务报告带来的影响。正因如此,新会计准则取消了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综合列示的方法,而是作了分解,按具体项目列示(张艳,2006)。
在债务重组方面,谢荣富(2006)、王海江(2008)、张东(2008)、王昀(2008)共同认为,企业可能操纵债务重组大幅提升利润。李峥(2007)认为为了避免关联方通过豁免债务方式输送利润,管理层可能出台规定,将关联方豁免的债务仍计入资本公积,而将银行等债务豁免计入损益。而刘泉军和张政伟(2006)、张艳(2006)共同认为,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企业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投资者很容易识别出债务重组包装获得的利润,进而做出理性的选择。李姝炜(2007)则着眼于债务重组信息披露时间的角度,指出了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重组方式、重组损益等具体信息,这样的事后披露不利于小股东及债权人知情。
(三)衍生金融工具列报披露
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规范的核心要义是,参照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将原本表外披露的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表内确认。笔者认为,该项变更主要对金融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张艳(2006)、谢荣富(2006)、孙明(2006)共同认为,这将使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时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丁宏伟(2006)立足于我国市场经济,认为这一变化使得上市公司进行的一些高风险金融投资可以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反映,为治理层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使投资者可以更直接地了解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情况。王燕红(2009)认为,金融工具不再游离于财务报表之外正是出于防范不确定风险和规避重大潜在损失的需要,既是财务信息质量相关性的客观要求,也是稳健性原则运用的必然结果。
从以上的研究中可以看到衍生金融工具表内列报披露使投资者了解到更多的信息,也对金融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还有学者注意到了新会计准则不完备的一面。陈远志和岳小迪(2008)提出了新会计准则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如终止确认标准仍不明确、会计准则配套措施有待完善,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除了上述三点,新会计准则还对或有事项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披露等问题作了详细规范,压缩了公司调节利润的空间,增大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王媚莎,2007)。
(四)小结
现有的研究针对信息披露的各个层面做了详细分析论述。我们认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信息披露制度,增大了财务报告的透明度,“真正让上市公司置身于透明的玻璃缸中游泳”(王海江,2008)。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信息披露准则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如对公司管理要求提高、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新会计准则难以真正发挥作用等。
四、结语
总体而言,会计准则改革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是一把 “双刃剑”,即一方面通过变革遏制了企业通过某些特定渠道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但另一方面又有新的制度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新的盈余管理的空间;会计准则制度的变革会通过影响企业利润计量而作用于企业财务管理行为,从而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进而对社会财富及资本市场产生重要影响;准则变革通过企业的信息披露传导机制,影响财务信息透明度,从而不断改进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任何一项改革都难免留下新的问题和漏洞,会计准则的进化也不例外。这也是有待于学术界需进一步重点关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