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双语教育政策的变迁:唯英语与双语之争
——以加州和德州为例①
2013-12-04李艳红
李艳红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100089/鞍山师范学院,鞍山,114005)
1. 引言
美国罗斯福总统1907年的一次讲话曾说过:“我们只有一面旗帜,那就是美国国旗……,我们只有一种语言,那就是英语……,我们只有一种忠诚,那就是对美国人的忠诚。”②这就是美国人的语言意识。美国做为一个移民国家,19世纪中叶就已经成为一个多语言多民族寄宿地,不同形式的双语教育普遍存在。但与日俱增的仇外意识和种族歧视使美国人的唯英语意识突显,严重损害了移民儿童和少数族裔的受教育权利。1968年美国联邦政府出台的《双语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承认少数族裔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以及小族语(Minority Languages)在教育中的地位。然而,20世纪80年代,受唯英语运动的影响,双语教育受到限制(Ovando 2003:12)。经过双语教育和唯英语教育论多年的搏弈,2001年美国国会重新授权了《中小学教育法》,通过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o Child Left Behind),该法标志着唯英语阵营的胜利,使美国的语言政策彻底从双语走向了单语(Lawton 2007;Crawford 2004,2008;Menken 2008)。该法执行10余年来,少数族裔的教育问题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争议不断。这就引发人们思考美国双语教育政策的实质是什么,为什么同样的移民州实行不一样的双语教育政策等问题。双语教育是任何一个多民族国家都要面对的问题,它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团结和民族的融合。本文以美国双语教育的历史发展为主线,先描述美国双语教育政策的变迁,然后以加州和德州为例分析双语教育和唯英语之争在州际层面的体现。
2. 研究背景
2.1 双语教育对象及类型
在美国,“双语教育”是针对英语能力有限的学生实施的教育方案,是对移民儿童和少数族裔学生实行的教育政策的泛称,目的是让他们尽快掌握英语,融入美国社会。教学语言因地方政策不同,既可以是英语也可以是其他语言。双语教育的对象主要是5-17岁母语不是英语,并且英语能力有限的移民儿童和小族裔儿童。根据美国教育部2011年的教育报告(The Condition of Education 2011),全美5-17岁儿童中,有约21%的家庭语言不是英语,有5%(270万)的学生英语能力有限,且大部分是西班牙裔儿童。从语种上看,除了西班牙语,以汉语、俄语、越南语、他加禄语、法语等为母语的移民儿童也占有一定的比例。有些移民所占比例较大的州,如加利福尼亚,平均有44.8%的学生的家庭语言不是英语,每年约三分之一入学学生的母语不是英语,英语能力有限的儿童高达10.7%。因此,对移民儿童实施双语还是单语教育一直是美国各界争论的问题。
双语教育类型大致包括三类:(1)过渡型双语教育(Transitional Bilingual Education)。这是最典型的双语教育模式,执行双语教育的州一般选择这种教育模式。其特点是在入学开始阶段,教学语言为学生的母语,之后逐渐增加英语教学的时间,过渡期一般为一到三年,最长六年;(2)掩蔽型或结构型沉浸式英语教育(Sheltered/Structured English Immersion Model)。这种框架下的教学语言一般以英语教学为主,教学机构对小族语学生仅实行一年的过渡性语言教育,执行单语教育的州一般选择这种模式;(3)双向双语沉浸式教学(Two-way Bilingual Immersion/Dual Bilingual Education)。其特点是把母语是英语和小族语的学生按1∶1的比例组合在同一班级,教学活动是英语和小族语交替使用③,由于有学者发现该模式较其他模式更能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在美国越来越受推崇(Lindholm-Leary & Borsato 2002;Howard & Sugarman 2001;Howardetal. 2003)。
2.2 双语教育在州政府层面上的差异
1968年《双语教育法》颁布以后,双语教育在全美尤其是西南部逐渐普及(Ovando 2003:8),先后有11个州明文规定采用“过渡型双语教学模式”,另有20几个州制定了不同的双语教育方案,双语教育的影响范围迅速扩大(Teitelbaum & Hiller 1977:139)。然而,至90年代末,受唯英语运动的影响,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和马萨诸塞州分别于1998,2000和2002年废除了双语教育制度,实行“掩蔽式英语教育模式”。但德克萨斯、纽约、伊利诺斯和新泽西等州仍然执行双语教育政策。唯英语支持者和双语教育支持者主要分歧在于,前者认为小族语学生的高辍学率和低就业率源于较低的英语水平,因此必需先学好英语,后者认为成绩差异源于教学质量的低下和当地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强调双语教育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实际上,无论是双语教育还是单语教育,最终目的都是让学生尽快掌握英语,只是在具体实施中,双语教育州更强调小族语学生的语言和文化在英语学习中的桥梁作用,并期望通过双语教育培养学生的双语能力。
3. 美国双语教育政策的变迁
美国的教育史实际上是一部移民教育史。当17世纪初世界各地的人来到美国这片土地寻找自由的时候,移民之间就开始形成了一项契约,那就是成为“美国人”,伴随着这一进程的是制定符合美国民族需要的大熔炉式教育计划。独立后,美国政府千方百计通过英语教育构建一个不分来源、不分族群、不分语言、不分宗教的统一的美利坚民族和美国人身份。双语教育是实施美国化教育、缓合民族矛盾的一种手段。
3.1 早期的双语教育
17世纪,英国在北美洲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其移民来自不同国家,他们按照本国惯例办学,对多语多文化持包容态度。这时期教育的主体是教会,传教士们在各地以教区和家庭为单位开办双语学校,使用土著语、西班牙语、法语或英语传授教义,使原住民和移民皈依新教。在这种背景下,移民的母语和文化得以保持(Baker 2001;Ramsey 2010)。到19世纪中叶,美国已经成了“多语言寄宿地”(Ramsey 2010)。此时,德裔移民影响力最大,他们主要分布在美国中西部和宾夕法尼亚州。为了保持本民族语言,他们说服当地政府把母语为德语的儿童和母语为英语的儿童分同一个班实施德英双语教育。1839年,俄亥俄州第一个通过双语教育法,使德语教育合法化(Toth 1990;Ramsey 2010)。
此外,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等教育在不同的地方都有所开展。例如,路伊斯安那州于1847年通过立法允许“法英”双语教育。在新英格兰地区,1870年到1929年,约有100万说法语的移民从魁北克来到这里办学、办报,建立贸易联盟,进行宗教集会,确立了牢固的新英格兰法国文化圈(Devore & Logsdon 1991;Newman 1990)。再如,西班牙裔人口比例较大的德州和新墨西哥的很多地区都建立了西班牙语和英语双语学校。在加州,旧金山华人一直在努力维护华人文化和语言,尽管政府和教会对华人实施“美国化”、“基督教化”和种族隔离式教育,仍有学校老师用汉语帮助学生克服语言障碍(Low 1982)。其他族裔如挪威裔、意大利裔和荷兰裔等移民也通过不同的方式传承他们的语言(Kloss 1977;Ramsey 2010)。
3.2 20世纪初的美国化教育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来自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墨西哥、俄罗斯、东欧、中国、日本等世界各地的移民不断涌入,美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及工业革命带来的社会问题使主流社会开始担心移民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威胁,仇视和限制移民语言和文化、反天主教事件时有发生(Ramsey 2010,2012)。例如印第安人很久以来被视为野蛮人,甚至屠杀印第安人成为某些人的一项体育活动(Takaki 2000)。华人被视为仅适合做体力活儿的异类,汉语言和文化被视为异教文化。其他语言的教育,如德语双语教育也受到限制。尤其是二次大战期间,世界格局发生重大改变,美国本土主义和民族主义思潮高涨,一度处于强势地位的欧洲语言受到打压,所有传承语言教育(heritage languages)全部叫停。同时对移民入境的控制越来越严格(Ramsey 2010)。1917年,美国首次把英语水平测试作为移民条件之一。20年代,全美公立学校开始推行“美国化班级”(Americanization class)教育,实施“沉浸式英语教学”方法(sink or swim),灌输美国文化,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被视为劣等的、非美国的东西(Cavanaugh 1996:41)。总之,20世纪60年代以前,具有不同种族和文化背景的人相互融合,构建了美国民族精神,强化了美国人意识,但却剥夺了移民后代维护本族语言和文化的权利。这种极端的唯英语教育成为日后民权运动谴责的对象。
3.3 为双语教育立法
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发起的民权运动不仅改变了美国黑人的命运,赋予他们很大程度上的平等、自由和尊严,也深刻影响了美国民众的种族观念,把美国从一个歧视黑人、容忍种族主义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无论任何肤色与种族都享有平等权利的社会(Schissel 2009:81)。1964年《民权法》通过,该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禁止民族、种族和性别歧视。以民权运动为契机,一些专家、学者、政治和教育活动家开始关注教育不平等现象,呼吁为双语教育立法。1965年,象征教育机会均等的《中小学教育法》获得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了要保证小族语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为制定双语教育法铺平了道路。1968年1月2日,美国总统林顿·约翰逊正式签署《双语教育法》(又称《中小学教育法》第七章),法律承认教育应建立在少数族裔学生的文化、语言和社会背景基础之上。从此以后,国家以资金扶持方式鼓励州和地方教育部门实施双语教育,双语教育进入高速发展期。
3.4 21世纪后双语教育政策的转变
80至90年代有保守倾向的共和党执政时期,双语教育受到一些学者和政客的强烈质疑和反对,掀起了反双语教育、回归英语化的浪潮(Baker & de Kanter 1981,1983;Baker 2001:187)。1998年加州在一片争议声中通过了“227提案”(Proposition 227),取消了双语教育。随后亚利桑那州和马萨诸塞州也通过立法实施结构型沉浸式教学。同时,唯英语支持者在各州推行官方英语。1980年以前只有三个州宣布英语为州官方语言,90年代末增加了二十多个。截止2010年,有31个州立法规定英语为州的官方语言。
2001年通过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被认为是是唯英语运动的胜利,标志“语言政策180度的大转弯”(Crawford 2008:124)。该法要求各州制定统一的“英语能力标准”和测试标准,负责小族语学生每年一次的英语水平考试,上报学生的科学、数学和阅读考试成绩。法律还规定连续两年未达到“年度成绩评测目标”的学校将被问责。该法执行至今已有十几年,由于有些规定脱离实际,不少问题逐渐显露出来。例如,法律要求,截止2014年,所有英语学习者的阅读和数学成绩必须达到优秀,可是连年的教育统计数据显示,这一目标难以完成。其次,各教学单位为了得到国家和州的教学投入,避免被问责,逐渐取消或减少了双语教学时间,把更多时间花在备考上,教育性质变成了应试型教育。
2009年,奥巴马总统上台后曾雄心勃勃提出一系列教育改革措施,包括增加对公立学校的投入、建全标准化考试和责任制、解决辍学问题、培养和奖励高水平教师、完善教育公平等。与此相适应,政府推行拨款总额达43.5亿美元的“力争上游”(Race to the Top)教改项目,2010年3月颁布《中小学教育改革蓝图》④。新的改革措施在双语教育问题上仍然强调加快英语学习的速度,弱化双语教育的优越性。
值得一提的是近五十年的唯英语和双语教育之争不仅没有分裂美国民族,反而通过持续不断的大熔炉教育计划有力的建构了美国人身份认同。原因是主流社会在推行英语教育的同时,包容多语多文化。即使唯英语支持者也不能否定人们的语言权利。人们反对的是极端的语言多样性和唯英语论。无论是双语还是唯英语,其教学目的是一致的,即掌握英语,差别在于有些地区和学校在倡导学好英语的同时强调小族语言和文化的重要性。这种包容性为双语教育提供了发展空间,使得美国各州根据本州的实际情况实行不同的双语教育政策。
4. 加州和德州双语教育政策的差异
加州(California)和德州(Texas)是移民比例和数量最大的两个州,前者位于美国西部,实行单语教育,后者位于美国南部,实行双语教育。两个州同属移民州,5岁以上人口的英语水平情况类似(表1),双语教育政策却截然不同。下文将从两个州的双语教育政策变迁说明唯英语和双语教育之争在州层面上的体现。
表1 加州和德州5岁以上人口英语情况
注:引自美国人口普查局2007年英国语言使用报告。
4.1 加州根深蒂固的唯英语教育
1846至1848年,美国墨西哥战争使今天的加利福尼亚成为美国的领土。随后,加州发现黄金的消息传开,无数美国人和欧洲人涌向加州,彻底打破了长年居住在那里的墨西哥人生活。说西班牙语的墨西哥人视美国人为侵略者,美国人则把墨西哥人定义为“懒惰”、“愚昧”、“肮脏”和“贫穷”的民族,他们的文化、语言和习俗被视为低等、可笑(Ramsey 2010:79)。当说英语的盎格鲁美国人很快在数量上占了优势之后,1851年,加州成为美国第31个州,美国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统治者。19世纪下半叶开始,主流社会开始通过发展公立教育推行唯英语教育。加州的所有公立学校都要求英语为教学语言,墨西哥儿童被迫接受种族隔离教育,在校期间不得使用西班牙语。长期的种族歧视导致少数族裔在教育、政治及社会活动等方面没有话语权。20世纪30年代,一些公立学校才开始意识到应该满足墨西哥儿童的特别需要,在教学大纲中加入一些墨西哥语言和文化元素(Ramsey 2010:181)。
加州的唯英语意识是根深蒂固的。20世纪60年代,当美国的一些州受到民权运动的影响,陆续制定双语教育政策之后,加州仍然持观望态度。直到1976年,受1974年旧金山“刘案”⑥的推动,加州才通过《双语双文化教育法》。唯英语运动发起之后,1986年加州通过了《63提案》(Proposition 63),将英语作为加州唯一官方语言。1998年,以硅谷百万富翁Ron Unz为首的唯英语支持者们怀揣“为了孩子的英语”(English for Children),发起全州公投,通过了《227提案》,执行单语教育政策。虽然当时执政的克林顿政府对此项提案持反对态度,但根据美国的法律,只要不违反宪法,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州和地方的教育。提案的通过在全美产生了不小的震动。按《227提案》的规定,加州所有双语幼儿园必须由双语教学转为全英语教学,小学一年级及更高年级小族语学生必须在一年时间内过渡到全英语教学班。虽然学生家长有权申请双语教育,但校方往往会找出种种借口对申请进行否决(Garcia & Curry-Rodriguez 2000;Wright 2005)。
唯英语支持者表面上是为了西班牙裔学生的利益,让他们尽快掌握英语,缩小他们和英语为本族语学生之间的成绩差异,但实际上是对西班牙裔人口的快速增长表示担忧,希望保持美国英语的绝对权威性。因为从教育角度上分析,无论是双语教育还是唯英语教育,只不过是教学方法的差异而已,没有证据证明一种方法比另一种更能提高英语水平。从2011年的美国教育部统计数据上看,2010年加州公立学校的入学学生中有24%是英语学习者,语言种类有55种之多,英语能力有限的小族语学生约10%,全国比例最高⑤。另一方面,英语学习者即使掌握了英语也不代表其他科目的成绩会提高,因为小族语学生的成绩与教育质量、地方投入、学生的家庭收入及学生的认知发展有密切的联系,和双语教育还是唯英语教育模式无直接关系。
虽然加州实行的是唯英语教育,但不同形式的双语教育仍然存在。在实际教学中,为了给小族语儿童提供更优的教学服务,一些学校和老师尝试新的教学模式,即“双向双语沉浸式教育”(Wright 2007:5),加州教育部门对此模式也给予默认和支持。截止2008年,加州已经有101个学区提供多语种教学项目供家长选择,数量居全美第一。很多研究也证明,该教学模式非常有效,儿童除了学习母语和第二外语之外,其它科目的成绩也很优秀(Howard & Sugarman 2001;Howardetal. 2003;Lindholm-Leary & Borsato 2002;Collier & Thomas 2004;Lindholm-Leary 2005),很多家长希望子女能够接受这种教育。但是大范围推广双向双语模式也非易事,因为该模式对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水平要求较高。
4.2 德州稳固的双语教育制度
德州是美国第二大州,南部第一大州。“Texas”一词来源于北美印第安语,意为“朋友”或“同盟”。16世纪,当欧洲殖民者来到这里的时候,友好的印第安部落教给他们耕作和制作食品的技能,得到的却是民族和语言的灭绝。经受了多个殖民国的统治之后,1836年德州终于摆脱了黑西哥的殖民,获得独立。同理,当说英语的美国人占统治地位以后,1845年德州成为美国第28个州。快速的移民增长率使德州成为少数族裔比例最大的州之一。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英语为母语者占68%,西班牙语为母语者27%,全州共有145个语种,人口总量和英语学习者人数仅次于加州。
历史上看,德州的双语教育同样历经起伏。19世纪末,面对大量外来移民的涌入和语言多样化的现状,美国开始担心英语的地位,在吸纳了南部各洲为美利坚合众国成员之后,逐渐显露唯英语政策倾向。美国南部的大部分地区在民权运动以前实行的是种族隔离教育,包括德州。1906年德克萨斯通过《入藉法》(Nationality Act),把能说英语作为入藉的必要条件,并要求全州所有学校使用英语为唯一教学语言,该法使语言和种族歧视合法化。民权运动时期,德州的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公开反对种族隔离政策,呼吁为双语教育立法。德克萨斯大学教授乔治·桑切斯(George Sanchez)在1960年给德克萨斯教育部的一封信中指明:“当有80%的小族语学生要花二到三年时间读完一年级的话,过错方是学校而不是学生”(Mencken 1966:138-139)。人们开始认识到学校和老师应该是承担教育责任的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开始深入人心。1967年在美国国会举行的、持续七天的双语教育立法听证会上,来自德州的美国参议员、双语教育法起草人拉尔夫·亚伯洛(Ralph W. Yarborough)以个人语言学习经历和教育经历陈述了双语教育对培养小族语学生的民族认同、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的重要性(Schissel 2009)。拉尔夫·亚伯洛指出:“墨西哥裔儿童从上学的第一天就相信自己和其他儿童不同,问题出自自己的语言。这种错误的信仰快速扩展到对自己的文化、历史和人民的认识上”。社会语言学家、叶史瓦大学(Yeshiva University)教授约书亚·费什曼以迈阿密地区双语教育的成功实例支持为双语教育立法。⑦因此,德州为《双语教育法》的通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该法至今仍在德州实行。
但是,让德州全面实行双语教育的事件是1978年发生在德克萨斯州的“卡斯塔内达”案(Castaeda v. Pickard)的判决。该案件的原告卡斯塔内达起诉当地教育部门没有为自己的子女提供有效的双语教育方案,存在种族歧视。经过多次审判,1981年美国上诉法院终于偏向了卡斯塔内达一方,做出最后判决,要求学校必须保证小族语学生教育机会均等,双语教育评估方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必须依据适当的教育理论,必须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师资和教学材料;(2)必须证明能够有效克服学生的语言障碍。该案的判决为英语学习者争取了教育机会均等的权利,增强了人们对双语教育必要性的认识,影响范围扩至全美。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德州双语教育制度日趋完善,教学模式丰富、多样,教学目的也很明确,即保留母语,掌握英语。德州双语教育体制可谓根深蒂固,当Ron Unz等人在20世纪末促使加州和亚利桑那州终结双语教育之后,未能撼动德州的过渡型双语教育模式。
《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出台后,德州的双语教育也受到一定影响。为了不与联邦教育法冲突,德州的教育部门对州教育法做出适当的调整。按照新德州教育法的规定,全德州小学三年级到六年级的西班牙裔学生可以选择使用西班牙语参加德州统一考试,但三年之后必须用英语参加同样的测试,这就形成了双语教学单语测试的尴尬局面,导致西班牙语教学时间减少,许多学校和老师在高风险测试的压力下不得不调整教学大纲和授课方式(Palmer & Lynch 2008;Palmer & Rangel 2011)。好在有各教育团体、家长和学校的支持,德州的双语教学质量比较高。与执行单语教育政策的加州和亚利桑那州相比,德州小族语学生的成绩要高得多(Crawford 2012)。虽然不能就此认为是双语教育使然,起码说明语言教学模式和考试成绩没有直接关系。不管是哪种模式,只要是建立在尊重文化差异基础之上,都会得到家长的认同和社会的支持。
5. 结语
在美国唯英语和双语教育的博弈中,人们选择维护英语的权威地位,弱化双语教育的作用。但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多语教育和学习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从政治角度上分析,英语教育支持者强调英语是国家统一的粘合剂,多语多文化会分裂美国。而双语教育支持者认为美国是个自由民主的国家,每个人都有使用自己语言的权利。实际上,多语多文化与国家统一并不矛盾,极端的唯英语和双语教育都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为多样性和统一性是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从交际角度上讲,民族通用语是国内和国际交流的重要工具,英语作为美国主导语言的地位无可否认。从国家利益上讲,近些年美国越来越重视国家外语能力,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美国公民学习外语和传承语言,从另一方面促进了双语教育的发展。
附注
① 感谢我的导师戴曼纯教授对本文多次详细的修改和建议。文中的不当之中由作者承担。
② 引自http:∥www.truthorfiction.com/rumors/r/roosevelt-immigration.htm
③ 以英语和西班牙语双语教学为例,教学语言可以是上午英语,下午是西班牙语,或是第一天英语,第二天西班牙语。英语和西班牙语的使用比例从50:50逐渐过渡到90:10,培养学生双语双文化能力。
④ 与670页之多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相比,只有41页且充满了大量图片和空白的《蓝图》并没有阐述具体的改革措施。
⑤ 参见美国教育部2011年发布的《美国教育状况报告》(The Condition of Education 2011)。网址:http:∥nces.ed.gov/pubsearch/pubsinfo.asp?pubid=2011033。
⑥ 在这个案子中,1800多名中国学生家长起诉当地学校的单语教育体制。法院的最后判决虽然未判定校方违宪,但明令承担学生语言教育的责任是校方而不是家长。“刘案”为英语学习者争取了教育机会均等的权利,增强了双语教育必要性的民族意识(Teitelbaum & Hiller 1977:139),学校不再允许实行浸泡式英语教育方案(Crawford 1999)。该案的最后判决还促使美国国会1974年通过了《教育机会均等法》,规定所有公立学校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消除语言障碍,让所有学生不受学生种族、性别、肤色、语言的限制获得教育公平的权利。1975年民权部根据最高法院对刘案的判决发布了《刘案补充条款》。对双语教育的教学策略和师资水平做了详细的规定。《刘案补充条款》也标志着美国双语教育政策由弱式转向了强式,促进了“过渡型双语教育”的执行。
⑦ 20世纪50年代末,由于古巴政治局势动荡,大批古巴流亡者来到美国最南部的弗罗里达州。他们原本计划在美国作短暂停留,等局势稳定后再返回祖国。为了保持古巴儿童的西班牙语能力,他们在迈阿密戴德学区开办双语学校,试行双向双语教学方法。可以说迈阿密双语教育的成功推动了双语教育立法(Ramsey 2010:182)。
Baker, C. 2001.FoundationsofBilingualEducationandBilingualism(3rd ed.) [M]. Clevedon: Multilingual Matters.
Baker, K. & A.A. de Kanter. 1981.EffectivenessofBilingualEducation:AReviewofLiterature[M]. Washington D C: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fice of Planning, Budget, and Evaluation.
Baker, K. & A.A. de Kanter. 1983.BilingualEducation:AReappraisalofFederalPolicy[M]. Lexington, MA: Lexington Press.
Cavanaugh, M.P. 1996. History of teaching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J].EnglishJournal85(8): 40-44.
Collier, V.P. & W.P. Thomas. 2004. The astounding effectiveness of dual language education for all [J].NABEJournalofResearchandPractice2(1): 1-20.
Crawford, J. 2004.EducatingEnglishLearners:LanguageDiversityintheClassroom(5th ed.) [M]. Los Angeles, CA: Bilingual Educational Services.
Crawford, J. 2008.AdvocatingforEnglishLearners:SelectedEssays[M]. Clevedon: Multilingual Matters.
Garcia, E. E. & J.E. Curry-Rodriguez. 2000. The education of limited English proficient students in California schools: An assessment of the influence of proposition 227 in selected districts and schools [J].BilingualResearchJournal24(1&2): 15-36.
Howard, E.R. & J. Sugarman. 2001. Two-way immersion programs: Features and statistics [OL]. http:∥www.cal.org/ericcll/digest/0101twi.html.
Howard, E.R., J. Sugarman & D. Christian. 2003.TrendsinTwo-wayImmersionEducation,aReviewoftheresearch[R/OL]. [2012-10-15]. http:∥www.csos.jhu.edu/crespar/techReports/Report63.pdf
Kloss, H. 1977.TheAmericanBilingualTradition[M]. McHenry, IL: Center for Applied Linguistics and Delta Systems.
Lawton R. 2007.LanguagePolicyandIdeologyintheUnitedStates:ACriticalAnalysisof‘EnglishOnly’Discourse[R/OL]. [2012-02-15]. http:∥www.lancs.ac.uk/fss/linguistics/pgconference/v02/05-Lawton.pdf.
Lindholm-Leary, K.J. & G. Borsato. 2002.ImpactofTwo-wayBilingualElementaryProgramsonStudents’AttitudesTowardSchoolandCollege[R/OL]. [2012-10-15]. http:∥www.cal.org/ericcll/digest/0201lindholm.html.
Lindholm-Leary, K.J. 2005.ReviewofResearchandBestPracticesonEffectiveFeaturesofDualLanguageEducationPrograms[R/OL]. [2012-04-05]. http:∥www.lindholm-leary.com/resources/review_research.pdf.
Low, V. 1982.TheUnimpressibleRace:ACenturyofEducationalStrugglebytheChineseinSanFrancisco[M]. San Francisco: East/West.
Menken, K. 2008.EnglishLearnersLeftBehind:StandardizedTestingasLanguagePolicy[M]. Clevedon, NY: Multilingual Matters.
Newman, J. W. 1990. Antebellum school reform in the port cities of the deep South [A]. In D. N. Plank & R. Ginsberg (eds.).SouthernCities,SouthernSchools:PublicEducationintheUrbanSouth[C]. New York: Greenwood Press. 17-35.
Ovando, C. J. 2003. Bilingual educ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current issues [J].BilingualResearchJournal27(1): 1-24.
Palmer, D. & A. W. Lynch. 2008. A bilingual education for a monolingual test? The pressure to prepare for TAKS and its influence on choices for language of instruction in Texas elementary bilingual classrooms [J].LanguagePolicy7: 217-35.
Palmer, D. & V.S. Rangel. 2011. High stakes accountability and policy implementation: Teacher decision making in bilingual classrooms in Texas [J].EducationalPolicy25 (4): 614-47.
Ramsey, P. J. 2010.BilingualPublicSchoolingintheUnitedStates:AHistoryofAmerica’s“PolyglotBoardinghouse” [M].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Ramsey, P. J. (eds.). 2012.TheBilingualSchoolintheUnitedStates:ADocumentaryHistory[C]. Charlotte, NC: Information Age.
Schissel, J. L. 2009. Narrative self-constructions of senator Ralph Yarborough in the 1967 congressional hearings on the Bilingual Education Act [J].WorkingPapersinEducationalLinguistics24(1): 79-99.
Takaki, R. 2000.IronCages:RaceandCulturein19th-CenturyAmerica(Rev.ed.) [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Teitelbaum, H. & R.J. Hiller. 1977. Bilingual education: The legal mandate [J].HarvardEducationalReview47: 138-70.
Toth, C. R. 1990.German-EnglishBilingualSchoolsinAmerica:TheCincinnatiTraditioninHistoricalContext[M]. New York: Peter Lang.
Wright, W. E. 2005. English language learners left behind in Arizona: The nullification of accommodations in the intersection of federal and state language and assessment policies [J].BilingualResearchJournal29(1): 1-30.
Wright, W. E. 2007. Heritage language programs in the Era of English-only and no child left behind [J].HeritageLanguageJournal5(1):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