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
2013-12-02
“当前,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没有完全解决,在人才培养模式、考试招生制度、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等方面,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在民盟教育论坛上讲话指出
张宝文指出,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近30年,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实现了高等教育规模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飞跃,在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全民族素质提高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我国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张宝文强调,今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颁布实施的第三年。三年来,按照《纲要》提出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的要求,一系列政策措施得以出台,高教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教育公平取得进展,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在总结这些成就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高等教育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高等教育质量亟待提高,高校评估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大学精神的缺失值得关注,教育领域的立法相对滞后,开放环境下的教育竞争日益激烈。要在更高的角度、更宽的视野、更深的层次上,为中国高等教育的现实和长远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着力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相互衔接,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进入更高层次学校学习的制度,畅通职业学校学生发展空间。”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系列报告会”上指出
袁贵仁强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路子,发挥行业在政策研究、人才供需预测、专业设置评价、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推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共建职业教育集团,试行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引导新建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高校转型,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培养专门人才。
他同时指出,要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通过开放大学、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开放高等教育学习资源。探索建立学业资格认证框架,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的“学分银行”,推动普通高校之间学分互认和自学考试、开放大学与普通高校之间学分转换,让每个人都学有所教,学有所成。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我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第一个重大的人才培养计划,也是从国家层面系统推进高等法学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出席“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推进会”讲话时指出
杜玉波表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协同推进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战略布局,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全方位、多渠道的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创新专兼结合的法学专业教学团队发展模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杜玉波指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从国家层面系统推进高等法学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各高校应提高认识,加快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步伐;推动改革,实现高等法学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突破;加强实践,提高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在计划推进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加强领导、加强协同、加强保障,进一步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引向深入。
“专业学位作为我国学位制度中的重要类型之一,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中具有重要作用,在专业学位定位上要坚持同等重要、一流标准和特色突出。”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占元在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会上讲话指出
杜占元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是下一阶段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突破口。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这一主线,坚持需求导向、能力为重和产学结合,抓住课程、实践、学生、教师等关键,统筹推进学位授权、招生考试、质量保障等改革,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杜占元要求,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引导、支持、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咨询、指导等作用,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各培养单位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转变理念,加大投入,积极开展培养模式改革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