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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建构的文化逻辑:基于文县铁楼乡白马藏族村寨的考察与研究

2013-11-29权新宇

关键词:文县宗族白马

权新宇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政史系,甘肃 成县742500)

人类不仅生活在时间中,而且还生活在空间中。村落即是一个民族特定的生活空间,尤其是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里,往往构成乡村社会的最小单位。一般而言,这一“最小单位”总是以特定的文化逻辑进行聚合的。关于村落聚合文化逻辑的思考,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深入探讨,如英国人类学者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1]和国内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的“血缘”范式。之后,台湾学者林美容[2]35-64,北京大学人类学系教授王铭铭[3]15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学术探究。但上述研究均未突破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的“血缘范式”。一时间血缘似乎仅为华南、东南地区的汉族宗族村落聚合的核心要素。然而,白马河流域的白马藏族与华南、东南地区的汉族一样,都拥有非常浓厚的宗族、血缘观念。血缘因素在当地白马藏族村寨的聚合上也起到一定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梳理,并结合在甘肃文县铁楼乡白马村寨的实际考察所得的田野资料,试图从历史学及人类学视角来探究白马藏族村落建构的文化逻辑。

一、华夏边缘:白马部族居住空间的历史演进

从文化地理区域来看,白马藏族现聚居区应属于费孝通先生所述的“藏彝走廊”这个大的范围内。文县白马藏区正是“藏彝走廊”的组成部分之一。据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载:“自冉駹以东北,君长以什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此皆巴蜀西南外蛮夷也。”由此可见,早在秦汉时期,现今的文县就已有白马藏族的先民——白马氐人居住。当时的“白马”在其东北,当在今白龙江流域[4]27。西汉中央政府在此地置广汉郡对该地进行有效管辖,其下设的甸氐道①即大概在今甘肃文县铁楼乡一带。东汉中央政府在此地置阴平道,属广汉属国。之后经过民族迁徙②活动,白马部族继续散居在陕、甘、川西北等地,与当地汉族杂居。魏晋南北朝时期,其依然主要分布在今甘肃、陕西、四川等省的交界处,但集中于陇南地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陇南氐人曾一度先后建立了前仇池国、武都国、后仇池国等地域性政权。在其政权覆灭后,氐人又进一步与羌族杂居于这些地区。唐“安史之乱”后,伴随着吐蕃大规模东向扩展,白龙江流域呈现出吐蕃、氐和羌杂居的局面,致使氐族不仅在聚居空间上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也在文化层面上进一步呈现出鲜明的“吐蕃化”特征。如邵伯温《邵氏闻见录》载:“吐蕃在唐最盛,至本朝始衰。今……洮、岷,以至阶、利、文、政、绵州、威、茂、黎、雅州夷人,皆其遗种也”[5]144。文县一带的白马部族也被纳入“他者”记忆文本中所称的“西蕃”系列,同时一部分来自卫藏的吐蕃军队也融入到白马部族之中[6]161。明初,中央政府在白马部族聚居地推行土司政治,文县白马部族聚居地为王、马两姓土百户所辖③。清问鼎中原初,沿袭明制。以上诸白马部族聚居地仍由王、马两姓土司子孙世袭管辖。当时马、王两土司世袭领地内共有51处白马寨落,其中王百户辖:东仲沟,县西30里;下麦鹅堡,县北60里;麦鹅堡,县北70里;官地堡,县北80里;杀番沟,县北90里;草坡山,县西100里;香花山,县西110里;鹞子坪、羊田山、上哈杀,县西北140里;梁寸峪,县北150里;大平族,县西北150里;野不咱,县北200里;崖道堡,县北240里;下扎多,县北240里;滩卜沟,县西50里;得胜寨,县北60里;园咀堡,县北70里;扎多寺,县北80里;王家沟,县西北110里;下舍书,县西北240里。马百户世袭辖:英坡山,县西南15里;夹石山,县西南20里;核桃坪,县西南25里;烟雾坪,县西南25里;麦贡山,县西南35里;立志山,县西南40里;中岭山,县西南45里;入贡山,县西南45里;枕头坝,县西南50里;郎藏山,县西南50里;雪卜寨,县西南50里;毛安族,县西南50里;竹林族,县西南50里;草坡山,县西南50里;盐土山,县西南60里;木人山,县西南55里;沙坝族,县东南25里;梨园山,县东南30里;博多坝,县东南35里;蒲池山,县东南40里;白固族,县东南40里;月牙族,县东南40里;郎卜山,县东南40里;木路山,县东南20里;古坪沟、班鸽山,县东南50里;扎麻沟,县东南55里;野人山,县东南55里;深沟族,县东南60里;马尾山,县东南60里等30余处④。至清乾隆“……文县地联秦蜀番民居县属之下舍书、英坡山先等处”⑤。由上所引可见,当时的文县全境几乎皆为“白马番”(即白马藏族)所居住,其番寨散布于全县的各个区域内。但之后在构建同质性帝国的大背景下,雍正八年(1730年)清王朝在文县白马番地逐步推行“改土归流”,上述白马番地进一步缩小,至清光绪年间,“文番”已仅见于“上丹堡、下丹堡、柏元、庲地、岷堡、黄土地、白马峪、七头山等处,任与汉民杂处,富者衣服与汉同”⑥。

由上述民族志记述可见,在现代“民族—国家”形成之前(秦汉至清末),在汉人这一“他者”记录与描述的文本中,作为“西戎”集团之一的种族谱系——“白马”部族在陇南这一世居地至少生活了2 000年之久。在这长达2 000年的时间内,白马部族的聚居地经历了由“面”到“点”的历史演进。这一历史演进一方面生动地呈现了一个民族的弱小化进程,另一方面也折射了白马部族是如何演变为一个边缘化少数民族的历史遭际。也正是这一历史遭际以及历史上形成的聚居空间成为白马人地域认同的逻辑起点,也成为白马人“生于斯,死于斯”的情感归宿。诚如村民们所言:“我们白马人,自古就住在这儿。”村寨在村民眼中,即为“根”,根的概念不仅属于地理范畴,更属于历史范畴。因而,白马藏族的村寨是一种历史的建构。

二、聚族而居:现今白马藏族村落建构的边界分野

在文县,白马人主要居住于铁楼乡⑦,其位于县西南部的白马河流域,东邻城关镇,南连上丹乡,西南接四川省平武县,西北与九寨沟县接壤,北靠石坊乡和石鸡坝乡。全乡管辖16个行政村,51个村民小组,其中汉族2 634户,8 312人;藏族634户,2 545人。在这16个行政村里,其中有纯藏族村4个(麦贡山、入贡山、强曲和枕头坝村);藏汉杂居村7个(旧寨、景家坝、下墩上、草河坝、寨科桥、石门沟、李子坝村)。除4个纯藏族村和7个藏汉杂居行政村外,在其余行政村中,汉族人数均高于白马藏族人数。整体上铁楼乡白马藏族和汉族处于杂居格局。但在以下自然村落里,白马藏族聚族而居的现象却尤为突出(表1)。

表1 铁楼乡白马村寨人口及其汉族聚居情况统计表⑧

由上表可见,在15个自然村中,全为白马藏族所居住的有11座,占所选取15座白马藏族村寨总数的73%;在15个自然村中仅有上墩上为唯一的纯汉族村;藏汉杂居村仅有寨科桥、草坡山和阳尕山3座,占所选取15座白马藏族村寨总数的0.2%。由此可见,白马藏族聚族群而居的特点很突出。因而可以说,这些白马藏族村寨,其实就是白马藏族“自己人的圈子”。“自己人”是当地汉藏族群共享的话语表达,彼此之间都承认“自己人”的存在,不仅白马藏族如此,当地的汉族也不例外。而且在这些各自族群聚居的“自己人圈子”的社会内部,社会交往与文化共享的亲密度和频度远远高于各个圈子之间所发生的互动关系。诚如马华曾所言:“……除了个别的乡与藏族居住区交错外,白马人与南坪、松潘、文县的藏族居住的地域却是明显分开的。居住在这个共同的地域之内的白马人,自认为是同属一个民族,内部可以通婚,互为亲友,交往频繁。”[7]由此可见,“自己人圈子”对内传递的是一种类亲属体验,对外表达的则是族群认同。如在调查中常听到白马人说:“你们汉人歪得很”。

白马藏族自然村落是白马人自我认定和建构的范畴,其形成和维持的主要因素是族群意识,而这一边界不仅仅是自然地理边界,更是指社会边界。当地白马人带着这种主观上的情感认同,人为地划分出了“我族”与“他族”的族群边界,用这种主观界限作为居住地的心理界限。其实这种心理源自于白马藏族的生存环境——“汉、藏夹缝”,毕竟在如此的生存环境中,作为弱势民族的白马藏族自然要寻求一种自我保护的边界,而这种边界就是村落的地理边界抑或地域认同意识。因而,白马藏族的“本族意识”很强烈,没有“本族意识”,就没有“他们”,也就没有“我们”[8]24,自然就没有高度聚族而居的这一居住现象。这种居住现象也说明了白马藏族“聚族而居”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根据需要而主观建构的[9]。

三、“查瓦”与姻亲:当下白马藏族村落建构的社会纽带

刘铁梁教授认为:“村落既是指农业社会中人们共同居住、生产、生活的空间,又是指在这一空间中生活的一个群体,此外还是指一种制度性的人群组织类型。”[10]43若从“社会结合”的角度来看,制度性的人群组织其实就是人和人之间结合的纽带、方式及其功能[11]112。在村落语境中,血缘往往是社会结合的纽带之一。而血缘纽带的外在体现则是以男系计算分支辈分,且以男系姓氏为外在符号的家族谱系。如此的家族谱系在传统农业社会的村落里普遍存在。现今,在铁楼乡白马藏族自然村寨里,家族被当地白马藏族称为“查瓦”⑨,而“查瓦”其实也是以男系计算分支辈分,且以男系姓氏为外在符号的家族谱系,如此的“查瓦”也是普遍存在的(表2)。

表2 铁楼乡白马村寨内部宗族、查瓦及姓氏群之间的血亲与姻亲关系情况表

由表2可知,在铁楼乡14座白马山寨里宗族极不发达。14个白马山寨仅有杨姓宗族(由分散居住于枕头坝、腰坡山和夹石山4个杨姓“查瓦”组成)、班姓宗族(主要由分散居住于麦贡山、入贡山、立志山和中岭山4个班姓“查瓦”组成)和田姓宗族(寨科桥田姓白马人)。但杨姓宗族、田姓宗族均没有“四山班家”那样发达。在其余11个白马山寨里均没有如此的宗族势力存在,而且为纯姓“查瓦”或者近似于纯姓“查瓦”所居住的寨子较少,多是杂姓“查瓦”所居住的寨子。在14个白马藏族村寨中,为纯姓“查瓦”所居住的仅有枕头坝、腰坡山和夹石山以及麦贡山和立志山5座,占所选取14座白马山寨总数的36%;其余9座白马山寨均为杂姓“查瓦”所居住,占14座白马山寨总数的64%。

另外,由表2数据还可知,在14座白马山寨里姻亲关系凸显,而且,为杂姓“查瓦”所居的9座白马寨子里,各大姓氏之间的姻亲关系与多姓杂居高度一致。这可能与白马藏族长期遵循的族群“内婚制”传统有关。白马藏族人口长期的稀少性以及生存的空间交通极为不便限制了族群之间的“你来我往”,使得族群内婚在白马藏族“种的繁衍”[12]2中不可或缺。多姓“查瓦”杂居也为族群内婚制的实现提供了可能。至此,在村落语境中,族群内婚制被民众演绎成一种“亲上加亲”的族群共同心理。在这一共同心理的驱使下,内婚制在村落语境中被反反复复地重构,由此形成了白马藏族村寨多为“内亲外戚”的人居景观。

据此,笔者一方面认同以“差序格局”来表述白马藏族村落社会的基本结构特征——白马藏人的村寨一方面继续延续着一种宗族的结构存在⑩,但另一方面也认为白马藏族社会关系的构成表现出鲜明的族性特征:白马藏族村落社会是“血缘—姻缘”并重的双向差序格局,且姻缘关系在村落社会结合中所起到的作用远远高于亲缘关系。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白马藏族村落大多为血缘关系的扩大范式——姻亲集团之间的聚合。以族群“内婚制”为基础的联姻制度,使白马藏族的通婚圈被限定在一个狭小的人群空间中,其血亲关系与姻亲关系共处一地的局面令具有两种关系的人群在村落建构中扮演着不可替换的重要角色。

综上所述,在陇南文县铁楼乡白马藏族村寨里,一方面当地白马藏族村寨已出现了“原生性”“消逝”的趋势,但另一方面,村落作为白马人“安身立命”之处,白马人对它的建构依然“执着”地坚守着本民族的文化传统。究其本质,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言,白马人在村落建构方面所坚守的文化准则是一种文化自觉[13]190。可以预见,在新农村建设和工业化浪潮的双重推动下,在传统农业社会意义上的村落或多或少已出现了相应变化的大背景下,白马藏族在村落建构方面所坚守的诸如对居住空间的历史情感、族群认同意识以及血缘与姻缘并重的传统伦理价值取向等文化准则,继续构成当下白马藏族村落建构的核心要素,并且在整合村落内部不同的姓氏、宗族集团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种文化坚守抑或文化自觉不仅能使白马藏族村寨继续存在于工业化浪潮的冲击和社会结构的转型所带来的种种“阵痛”之中,而且还会继续构成白马人自足的生存空间和精神家园。

注 释:

① 氐道即氐居住的县。汉代的制度,“县有蛮夷曰道”。

② 关于氐人的迁徙分别是:在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和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的第一次迁徙,在东汉末建安二十四年(219年)的第二次迁徙,在公元220—240年20年中的第三次迁徙。详细的记录可见于孙功达著.氐族研究[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5:81-102;以及杨铭著.氐族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26-54。

③ 清光绪二年(1876年)长赟编纂《文县志》载:“番地,系土司王受印、马起远所辖,雍正八年(1730年),知县葛时政奉文改番归流,土司裁革。所辖番地,仍列于后,以备掌故。”

④ (清)江景瑞编《文县志》.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刻本.另见,中寨《王氏宗谱》(1916年)及马继宾撰《马氏谱抄》(1916年)。

⑤ (清)傅恒.皇清职贡图(卷五)[M].扬州:广陵书社,2008。

⑥ (清)光绪二年(1876年)长赟编《文县志·番俗》。

⑦ 此外,白马人还分布在以下几个乡:丹堡乡的特坪、刁楼上、月牙、白古洞、蓖麻沟、古道坪、石布沟、各坝里、长叶坝、立中沟;丹堡乡的木楼山、后连山、浦池山;刘家坪乡的杜家湾、柏贡山、阴崖;中寨乡的草山头、肖条山、张洪山、采花沟;天池乡的堡子;梨坪乡的九原寨、松坪、石界湾、墩上、葡萄架;城关镇的朱家山;堡子坝乡的村寨也有散居。

⑧ 资料来源:邱正保.陇南白马人民俗文化研究(调查资料卷).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9版,有所变动。以下数据未注明之处均与以上同。笔者2012年6月20日参加首届中国白马人学术研讨会时在草河坝村实际访谈时,铁楼乡干部万海波(汉族,男,25岁)告诉笔者:“草坡山村寨部分村民在“5·12”大地震后已搬迁至草河坝村,现草河坝村藏族68户,235人;汉族100户,373人;属典型的汉族杂居村寨。”据当地白马老人曹富元(男,61岁)讲:“现在居于此地的汉人,大概是光绪年间移民而来的,现在汉族聚居于草河坝河背面,藏族聚居于西面”。

⑨ 在白马藏族区,家族被称为“查瓦”,“查瓦”就是白马人的宗族。参见:白马藏族文化艺术节研讨会学术论文集[C].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部资料。但笔者以为宗族和家族不能等同,家族属于宗族,宗族要比家族大,同一宗族可能有数个家族构成。在本文中“查瓦”即家族。

⑩ 肖献源.平武白马藏族[M].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武县委员会,平武县王朗白马风情节领导小组编印,内部出版。

[1]〔英〕莫里斯·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M].刘晓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林美容.台湾人的社会与信仰[M].台北:台湾自立晚报文化出版部,1993.

[3]王铭铭.村落姓氏与权力——威海资料偶得[J].民俗研究,1991,(1):15.

[4]杨铭.氐族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

[5](北宋)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13)[M].北京:中华书局,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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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苏晨.夺补河边有人家——“白马人”族群认同的建构与变迁[ED/OL].http://www.touding.com/member/user.asp?id=701151 & ty,2011-04-07/20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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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徐黎丽,孟永强.多民族村落族群认同的原生特点与现代构建——以甘肃甘南夏河县桑曲塘村为例[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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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3]费孝通.论文化与文化自觉[M].北京:群言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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