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觅食
2013-11-27乔欣
乔欣
今年9月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据统计,这是至本刊截稿前,今年政府召开的28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第7次直接谈到通过体制改革,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从2005年的“非公36条”,到被外界普遍称为“新36条”的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陆续出台,国家一直试图借助政策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但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民间资本常常遭遇“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受托对民营企业开展独立评估的全国工商联在其报告中指出: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实践中很难落实;对政策落实缺乏考核监督,一些法规规章也没有及时作出调整等。这些都影响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效应的有效发挥。
于是,9月初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为主题,提出了要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
政府要做到为民间资本“松绑开路”。首先在行政审批方面,会议提出,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再设定行政审批;凡可采用事后监管的不再前置审批。需要审批的,也要严格规定程序和时限。
民资难以进入的领域,往往是那些垄断行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许光建分析原因在于:第一,很多政策不够细化、可操作性较差,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执行。目前的政策条款没有就民间资本能否进入相关领域、如何进入如何退出、进入后如何管理等具体细节加以规定,也没有具体阐述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分配方案。第二,某些既得利益格局构成了政策执行的阻力。道理很简单,打破垄断行业的垄断局面,必然会触及既得利益单位和行业的利益,这里所涉及的利益群体不仅包括了垄断性国企,还有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第三,长期存在的垄断(或者寡头垄断)局面,以及某些自然垄断行业天然存在的垄断特性,导致规模较小的民间资本难以进入。以能源行业为例,长期存在的垄断使得资金、技术、人才都集中在少数大型国企手中,民营企业要想打破“玻璃门”依然很难。
所以要为民间资本“松绑开路”还要打破行业垄断。国务院新政提出,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实质而言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一方面需要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另一方面也需要民营企业的成熟和积极主动的自我完善。许光建分析,从政府的角度说,首先要对垄断行业和同一行业内不同业务的性质加以科学划分,大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具有竞争性较强、公益性较低的业务领域;其次要鼓励民间资本采取适合自身需要的方式进入垄断行业,例如特许经营、服务外包、与国企合作等等;最后,保护民间资本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间资本在垄断行业的平等竞争地位。
从民间资本的角度看,相对于垄断性国企而言,民间资本在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并不明显,因此就需要发挥其明晰的产权制度、高度的竞争意识以及灵活的企业管理机制方面的优势,积极延揽高素质人才并为其提供用武之地,才能做到顺利进入垄断行业,和已有的企业进行平等竞争,并且能取得预期的效益,从而推动垄断行业的健康发展。
虽然顶层设计和理论研究为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提供了解方,不过,民间资本也有自身的思量。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有些领域是民资想进进不去,而有些领域虽然多次鼓励和引导民资,民资却表示并不想进入。有民营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民间资本投资是为了盈利,所以会首先分析这个行业的走势,而且不可能跟国家一样去赚几十年的钱,肯定是最多三、五年内就要回收,从这个角度考虑,可能很难出现民间资本和国家共投一个项目的情况。如果要合作,更多需要在投融资方式上有所创新,目前看还是以证券化为主,BT模式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成本太高,因为都是靠民间资本自己来融资、承建,前期投入太大。”
如今,一些民资先行者已经在垄断行业中经营的风生水起,日前,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报告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不同领域的多位民营企业家代表也畅谈了各自的创业心得。本刊亦策划《民资觅食》专题,关注民资在能源、电信、医疗、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生存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