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中小企业发展与就业增长
2013-11-20
(广东商学院 民营经济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320)
一、引 言
当前,为了应对贫富差距过大、内需不足、污染严重等诸多不利因素的消极影响,确保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的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新型城镇化已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提上了我国的议事日程。新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两会期间的有关讲话中指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毫无疑问,有效保障和充分实现人的就业权利,是人的城镇化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事实上,我国正在启动的新型城镇化面临着严峻就业形势的困扰。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能否切实有效地解决好就业问题,将是新型城镇化能否成功推进的关键。相关研究表明,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吸纳了一国社会就业总需求中的绝大部分,对就业增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然而,国内外的历史经验也表明,不同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发展对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是存在差异的,某些行业如技术密集型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发展甚至可能会对就业增长产生阻碍作用。那么,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对就业增长到底是否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如果是,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业优先选择方向又是什么?我们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政策措施来对中小企业发展予以支持?
二、中小企业发展对就业增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注]鉴于中小企业标准的多维度来源,以及我国曾多次调整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本文在计算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以及在此基础上计算就业量时,严格按照我国最新即2003年的划分标准来进行,并主要侧重于从量的方面来把握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就业既涉及就业岗位的需求、供给以及二者相互匹配的状况等数量方面的因素,又体现着社会保障、工资收入、劳动环境、工会组织以及劳动合同等质量方面的内容。目前有关中小企业发展对就业增长促进作用的研究多属于就业数量层面,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美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发展对就业增长促进作用的研究;另一类则是关于经济转型国家,主要是中东欧和亚洲等国在经济起飞条件下中小企业发展对就业增长促进作用的研究。
Ijiri和Simon采用静态分析方法证明了美国大企业(雇员500人以上)是新增就业的主要创造者。[注]参见Y.Ijiri, H.Simon. Business Growth and Firm Siz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64(54):77-89.Birch首创动态分析法,并通过实证研究表明,82%的新增就业机会是由中小企业(雇员500人以下)创造的。其中,雇员20人以下的小企业创造了近2/3的新增就业机会。[注]David L.Birch.Who Creates Jobs?. The Public Interest, 1981(65): 3-14.这一结果引发了各国政府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Picot,Baldwin和 Dupuy提出了“前平均规模法”(prior average size),并用此方法统计1978-1992年加拿大的全部企业,研究表明:短期就业流动的影响不显著,且前平均规模法与动态分析法这两种方法殊途同归,都证明了中小企业(雇员500人以下)发展对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较为显著。[注]G.Picot, J. Baldwin and R. Dupuy. Have Small Firms Created a Disproportionate Share of New Jobs in Canada? A Reassessment of the Facts. Statistics Canada Working Paper 71, November 1994.
还有许多学者从经济结构对就业的影响方面来研究中小企业发展对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Armington和Odle沿用了Birch建立的样本企业库,研究经济周期对就业的影响,发现就经济周期而论,在经济衰退时期,中小企业发展对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相对于经济增长时期更为明显,因为大企业倾向于在经济增长的后期增加雇员而在经济衰退期裁员。[注]C.Armington,M. Odle. Small Business- How Many Jobs?.The Brookings Review, 1982(1):14-17.Kawai和Urata研究了日本中小企业(雇员300人以下)1975-1995年间的发展情况。研究发现,虽然此期间日本经济经历了缓慢发展、扩张、泡沫和停滞等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但中小企业整体表现却较为稳定:创造了70%-74%的就业,只是微型企业(雇员人数在1-4人之间)急速减少。[注]H.Kawai,S. Urata. Entry of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and Economic Dynamism in Japan. Small Business Economics,2002,18(1-3):41-51.
安德森、李金海等分析了中国1990-1999年间企业所有制结构变化的意义,研究结果表明:国有企业数目不断减少,而小企业数目显著增加。从对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来看,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都在下降,而民营企业则在上升。[注]A.Anderson, J-H Li, R.T. Harrison & P. J. A .Robson. The Increasing Role of Small Business in the Chinese Economy. Journal of Small Business Management, 2003(41):310-316.方巧云从国内与国际两个角度分析了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问题中起主导作用的原因,并且构建了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问题中所起作用的解释模型。[注]方巧云:《中小企业对社会充分就业的贡献研究》,载《商场现代化》2008年第10期。许德友基于中小企业理论和中国现实的分析,认为中小企业发展是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关键,劳动密集型特征决定其能够容纳更多的劳动力,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结合吸收劳动力的潜力巨大,市场广阔。[注]许德友:《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一个基于中小企业理论和中国现实的分析》,载《经济与管理》2007年第5期。
总之,国内外的大量研究已经表明,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载体,中小企业发展繁荣对社会失业压力有着重要的减缓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余年的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不断发展壮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截至2008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总计4 200多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4%以上,其中个体工商户3 800多万户,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中小企业430多万户。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涉及了除了航天、国家专控特殊行业外的所有竞争性领域,广泛分布在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各个行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传统行业,如一般加工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等。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其对就业增长的重要促进作用也越发突出地显现出来。
由于我国目前并不存在涉及所有行业的能够公开获得的较为完备的有关中小企业的官方统计数据,而工业企业中有关中小企业的数据又是唯一能够公开获得的较为完备的官方统计数据,因而我们无法对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中小企业进行全面的直接考察,而只能通过考察工业企业中的中小企业,来间接推断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中小企业发展对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
在全国国有及规模以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中,从2003年到2009年,中小企业由194 238家发展到431 110家,占全国工业企业总数的比重由98.99%上升到99.25%;实现工业产值由93 357亿元上升到372 499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65.62%上升到67.94%。中小企业在工业企业中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就业的增长。从2003年到2009年,其吸纳的就业人数占全国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比重尽管略有下降(由77.27%下降到76.86%),但其从业人员的绝对人数却从4 441.85万人上升到6 787.65万人,上升了约53%。中小企业在工业企业中对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不仅体现在总量方面,更体现在增量方面。中小企业新增单位产值使用劳动力(就业弹性)显著为正值(2009年的就业弹性为负可能与当年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的严重冲击和我国政府投入4万亿元扩大内需的一揽子刺激计划有关),说明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有利于就业增长的,详细数据分别见表1-4。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采用2003年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所以文中关于企业规模的数据都是2003年至今的,且均来自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中小企业年鉴》(2007年以前为《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年鉴》)。其中,工业企业以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为标准,共三大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此外,我国关于工业部门的统计数据是面向国有企业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的,所以非国有企业中的规模以下中小企业并没有统计在内,因此实际上我国工业部门中的中小企业在各方面的数据应比表中偏大。
上述考察表明,在我国工业企业中,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已成为实现就业的主要载体,对就业增长发挥着主导性的促进作用。其实,根据已有的相关研究和现实经验,在国民经济的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其他产业中,如果具备全国性的涉及中小企业及其就业的相关数据,我们大致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统计表明,社会上75%以上的已就业机会和95%的新增就业岗位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因此,我们应从国家经济战略层面上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
表1 2003-2009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构成比较
表2 2004-2009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构成比较
表3 2003-2009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人数构成比较
表4 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弹性(产值单位:亿元;人员单位:万人)
说明:1.当年就业弹性=当年年末就业人员增长率∕当年工业产值增长率;2.某一时期平均总弹性=间隔期年末就业人员平均增长率∕间隔期工业产值增长率的平均值。
三、中小企业发展行业优先方向选择
在上一部分的分析中,我们从一般意义上得出了中小企业发展对就业增长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结论。然而,历史事实表明,伴随着GDP的高增长率,某些技术密集型行业不但没有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反而开始排斥劳动力,从而使得其中小企业发展对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也相对大为削弱。因此,为了能更有效地发挥中小企业对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我们还必须知道如何正确选择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业优先方向。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然需要深入分析和比较不同行业对就业增长促进作用的具体大小。
学术界在衡量企业对就业增长促进作用大小时有多种可供选择的技术指标,本文主要借助就业弹性和新增就业贡献率这两个指标来进行衡量。就业弹性是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的比值,它反映的是就业效率。新增就业贡献率是某领域新增就业数量与新增就业总量的比值,它反映的是就业容量。就业效率与就业容量结合越好的行业,其对就业增长的潜在促进作用必然也越大,在政策导向上就应该选择此类行业作为未来中小企业发展的优先方向。
目前,我国将国民经济各部门划分为16大行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研究其就业弹性时可以采用就业人数对该行业增加值的就业增加值弹性,也可以使用各个行业就业人数对该行业总产值弹性。我们利用2005-2008年的中国宏观经济统计数据计算就业增加值弹性,采用两种方法:(1)计算长期弹性,也就是计算2005-2008年行业增加值平均增长率对行业劳动力平均增长率;(2)计算短期弹性,逐年计算就业增加值弹性,然后予以平均。
从计算结果看(见表5),2006-2008年,就业增加值的总弹性为0.12。其间,各行业中就业弹性超过0.12的有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卫生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金融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的就业弹性为-0.08,其行业的增长没有带来就业增加。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就业弹性为0.41,是各行业中最高的;其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37);其后依次还有房地产业(0.27)、建筑业(0.23)、卫生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0.22)等。可以发现,这些行业的高就业弹性是有其内在经济根据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是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卫生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等则是能够大量吸纳劳动力并且对劳动力素质要求不高的行业,适合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量进入。这些行业具有的高就业弹性说明它们创造就业的潜能是巨大的。
就业弹性反映的是就业效率,一般在政策导向上应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在高就业弹性行业中发展,这就是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特别是在政府投资能力有限时就更应如此。然而对于我国的巨量就业需求来说,如果行业就业弹性高而新增就业贡献率小,那么在其中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意义可能也不大。因此,除了对行业就业弹性进行分析外,我们还必须继续对能反映就业空间容量的行业新增就业贡献率进行分析,才能得出更为准确的结论。
2006-2008年各行业新增就业贡献率计算结果见表6。通过分析可以发现,2006-2008年间,新增就业贡献率最高的几个行业分别是:制造业(28.33%)、建筑业(18.52%)、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1.94%)、金融业(7.3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2%)、卫生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6.94%)等。从各年度贡献率来看,这些行业是比较稳定的就业贡献来源。由于遭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制造业在2008年的贡献率为-18.5%,但其三年期间的总贡献率仍然是所有行业中最高的。
结合弹性分析和新增就业贡献率分析可知,制造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既具有很强的就业快速增长潜力,又具有巨大的就业增长规模空间和容量,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为了能更有效地发挥对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应选择这些行业作为我国中小企业未来发展的优先方向。
表5 分行业增加值就业弹性
注:各年度分行业增加值和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末人数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7-2010年)》,中国统计出版社,本表为笔者计算整理所得。
表6 分行业新增就业贡献率
注:各年度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末人数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0年,中国统计出版社,本表为笔者计算整理所得。
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就业增长的政策建议
当前,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劳动力供给压力日益增大。首先,城镇登记失业、下岗失业和其他失业人员越来越多。仅就反映了冰山一角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来看,我国近年来失业问题异常严重。城镇失业人口的数量十多年来持续攀升,己经从1996年的552.8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908万人,三个五年期间增加了355.2万人,平均每年增加近24万人。近10年来,失业率持续保持在4.2%左右。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失业返乡的农民、退伍后未就业的士兵、毕业后的失业青年及不愿登记的城镇失业居民等,实际的失业人数和失业率其实远不止此。其次,新增劳动年龄人口进人高峰期,每年达到1 000万以上。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数据,2012年我国新增未就业人员为1 266万。最后,来自农村的大批量劳动力进城务工,推动新型城镇化需要完成的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任务十分艰巨。当然,以上的三部分劳动力供给可能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主要是每年新增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这两部分之间,新增劳动力的一部分也可能是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一部分。如果这两部分完全不重复,则每年需要为3 000万人提供就业,而假如这两部分完全重复,则每年需要为2 200万人提供就业,实际的数值应该是介于这两者之间。
第二,我国创造就业的能力和实际就业需求量下降。首先,就业增长弹性和就业增长率明显下降。我国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就出现了持续的下降。“九五”期间的就业弹性为0.11,而到了“十一五”期间则下降到0.05,降幅达到一半以上。这表明,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越来越呈现出低就业增长的态势。其次,我国企业数量不多,吸收劳动力就业的基础较差。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50个左右企业,发展中国家为25个左右,而我国非常少,将中国五个个体户折成一个企业计算,再加上注册登记的企业,用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计算,2007年中国每千人口只拥有11个企业。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即使再经过10-20年的发展,我国平均每千人口拥有的企业数量也达不到发展中国家目前的平均水平,更不用说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最后,正规部门就业人数大幅度下降。2005-2009年间,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职工人数几乎都是在逐年下降的,分别从2005年的6 488万人和810万人减少到2009年的6 420万人和618万人。国有和集体企业就业规模的大幅度缩小造成了大量下岗失业人员,使城镇就业压力空前加大。
第三,新的就业矛盾继续产生。首先,失地失业农民就业问题日渐突出。我国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因征地造成的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得不到保障等问题日趋严重。有专家估计,目前全国失地农民的数量可能超过2 000万。无地无业农民的大量激增,正在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重大因素。其次,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2010年经济蓝皮书分析指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大学生就业难无疑是我国就业问题尖锐化和失业问题扩大化的必然反映。它说明了失业对象越来越广泛,不仅是低学历的劳动者容易失业,而且即使是高学历的劳动者也容易失业。最后,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从我国的就业状况来看,目前依然没有摆脱低层次劳动密集型的就业格局。大量低素质劳动力的存在以及职业技术教育的严重滞后,使我国呈现出典型的结构性失业特征。从总体来看,我国的失业结构呈现“六多六少”,即内地较多,东南沿海地区较少;传统工业(纺织、煤炭等)多,新兴工业(电子)少;军工企业多,民用企业少;女性多,男性少;文化低的多,文化高的少;职称低的多,职称高的少。结果,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就业矛盾不仅不能得到相应缓解,还形成一批就业弱势群体,如年龄偏大、技能水平偏低的劳动力。今后,结构性矛盾将可能会成为大部分地区,甚至是全国大部分行业、企业面临的大问题。
为了有效应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严峻的就业形势,结合前面的分析,特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调整企业规模结构,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首先,要提高认识,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切切实实把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战略。当下的要务,是尽快设立负责中小企业的专门机构,组织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没有统一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就难以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地位和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就没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全面的统一法律原则,就不可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中小企业重要性认识的主要体现,是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实现由“放”到“帮扶”的转变,为中小企业带来更多的实惠,如放宽社会资本市场准入条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建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社会担保体系、鼓励新增贷款向中小企业倾斜等。其次,合理规划,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合理规划和调整企业规模结构,引导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分工协作,建立战略联盟,提高专业化生产程度,进而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在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上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在产业、产品上协作配套,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共同享用各种基础设施和知识、信息,既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得稳定的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也有利于大企业围绕重大产业项目和重要产品形成配套体系。充分利用中小企业提供的价廉质优的零部件和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支持,满足消费者多品种、个性化、低成本和快速交货的要求,最终形成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相反,如果大中小型企业之间没有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建立起有机的生产联系,必然导致重复建设,效率低下,设备空闲,既使大企业难以扩张,又使小企业不易生存。
第二,以促进就业增长为中心,引导中小企业选择就业效率高和就业空间容量大的行业作为优先发展的方向。我国今后应考虑把政策支持的重点放在鼓励中小型企业创造就业上,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的多少,对企业主实施奖励;或根据其支付的劳动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另外,对创造就业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主,地方也可在权限内提供税收优惠。在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上,应引导中小企业将制造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既具有很大的就业快速增长潜力,又具有巨大的就业增长规模空间容量的行业作为优先选择的发展方向。当然,以就业为中心与发展就业增长促进作用不大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对于少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带动能力强的关键行业和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兴产业,政府也应对其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相当的政策倾斜。
第三,提高中小企业就业质量,确保就业稳定。一方面,建立就业质量评价体系和定期发布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构建就业质量量化评价体系、制定就业质量定期发布制度等。对就业质量进行评价的结果,可由劳动部门或劳动服务机构通过媒体和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等定期向社会发布。另一方面,加强劳动用工行为的规制和引导,改善就业的微观组织环境。包括推进《劳动合同法》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和执行、监督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对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均衡价位进行恰当的宏观调控、强制企业承担起应付的社会保险责任等。
参考文献:
[1] 杨伟国. 转型中的中国就业政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2] 王飞鹏 就业理论综述与研究新动向.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9(6) .
[3] 国家统计局.中国中小企业统计年鉴各年版. 中国统计出版社.
[4] 李子彬,林汉川,等.中国中小企业2010蓝皮书. 中国发展出版社,2010.
[5] 漆向东. 优化就业结构与扩大就业. 中国经济问题,2009(4) .
[6] 蔡根女,鲁德银. 中小企业发展与政府扶持.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