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计算问题探讨
2013-11-19陈华
陈华
【摘 要】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结合实践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业增加值计算的方法,并在实践中需要灵活运用这些方法。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有两种方法,即生产法和收入法,他们分别有自身的优点和缺点,本文主要讨论了工业增加值的计算应该遵循的原则,探讨了生产法和收入法及其改进。
【关键词】工业增加值;生产法;收入法;改进
1.引言
增加值是国民经济计算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指标。国内生产总值即为各部门增加值之和,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提供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所以增加值统计为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提供可靠依据。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在生产过程中消耗、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工业企业增加值统计,可以反映工业企业的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情况,为改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依据。由工业增加值的概念不难看出,工业增加值的计算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有本期生产的原则、最终成果的原则和市场价格的原则。
1.1本期生产的原则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应该是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成果。只有进入了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通过工业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和劳务才能进行工业增加的计算,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是否出售,均应计入报告期内的生产成果。
1.2最终成果的原则
工业企业生产的最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包括在本期生产出的、已出售的、可供出售的和自产自用的产品和劳务上,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利用的产品和劳务;从价值形态上看,生产产品的过程也是转移价值的过程,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中间产品的价值随同生产过程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之中。所以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才能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故只有保持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的一致性,才能避免工业增加值计算结果上的偏差。
1.3市场价格的原则
工业增加值是工业生产最终产品以价值形式表现的总额。我国计算工业增加值所采用的计算价格是生产者价格,对工业产品来说,生产者价格即是其出厂价格,包括产品销售或使用所支付的产品税和应得到的补贴,发票单列的增值税不包括在内。
2.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包括生产法和收入法。
2.1生产法
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可见生产法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的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得到的新增价值的方法。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关键在于计算工业总产出、中间投入、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这三项指标。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经常会遇到工业总产值的计算不全面、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难以精确和计算本期应交增值税时对本期增值税未按生产口径进行换算等问题,另外在统计操作中,还会经常有统计量过大、过繁杂和几个统计人员就同一企业的工业增加值有不同统计结果的情况出现。
2.2收入法
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可见收入法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 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计算的一种方法。收入法计算工业增加值同样会经常一些问题,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口径不统一,表现为企业不同阶段的折旧率不同、不同企业之间采取的折旧率不同等问题;劳动者的隐性报酬难以统计,表现为一些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所采取的变相补贴难以统计;有时候会出现数据质量不高的现象、数据衔接不统一等问题。由于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工业增加值在实际操作中都会遇到一些现实的问题,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进一步提高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质量,这是提高工业增加值计算的准确性的实质。这是由于工业增加值的计算质量主要是取决于工业中间投入和工业总产值之间是否相配合。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本原则和计算基础是在计算工业中间投入时在计算口径范围上要与工业总产值相匹配。所以提高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质量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特别注意。
3.工业增加值计算的改进方法
3.1应该准确理解工业增加值的内容
在计算生产成品价值时,经常出现将非本企业生产的转售商品计入本企业的产值、将本企业会计计算未包括的子公司或者其他联营企业生产的产品计入本企业的产值更为严重的是出现尤其是在生产多产产品的企业出现将本企业生产的部分商品遗漏的现象。此外,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提供给本企业单位的产品价值绝大部分未被计入本企业工业总产值的现象。这些现象都是对增加值这一概念不理解或者理解不准确造成的,可以通过进一步准确理解增加值的内容,来提高操作中的工业增加值的计算准确性。
3.2综合采用对比法,例如可综合采用区间控制法、特殊处理法对计算出来的工业增加值进行核实,以进一步提高计算数据的准确性
采用对比法时,综合运用与相关指标对比、与历史资料对比和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对比的方法;采用区间控制法时,通过确定增加值的范围可对超出范围的据进行再计算核查,防止出现疏忽;采用特殊处理法时,因为增值税、行业增加值一般不会是负数,对一些出现负数的数据可考虑暂时将数据“归零”的处理方法。
3.3综合运用生产法和收入法,用收入法来验证、和再次评估生产法
通过从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中提取属于增加值的指标进行计算,将计算出的增加值与生产法算出的增加值进行对比,如果两者结果未出现允许以内的偏差,则可说明生产法算出的结果没有问题,但是如果运用两种不同方法计算出的增加值差异较大时应严格审核,进一步计算使产生的差异限制在允许的合理范围内。例如,在对产销衔接方面:如果产销率为百分之九十五,如果用收入法计算的增加值比生产法计算出的增加值小百分之五以内的话,则较为合理;如果产销率为百分之一百零五,那么用收入法计算的增加值比生产法计算出的增加值高百分之五左右的话,则较为合理。如果企业有销售原材料的行为,例如汽车生产企业将暂时余存的钢材出售,因其所得在生产法计算的增加值中并未包括,但是在收入法中试包含在其他销售利润指标中的,所以这时收入法计算的增加值应比生产法计算的增加值多出一部分更为合理。
3.4灵活运用企业的财务报表
由于企业报表中许多指标是有关联性的,有时候对企业报表中的相关指标对比可以发现实际计算增加值中的一些问题。例如,将主营业务收入与工业产值进行对比,如果两者相差较大,则进一步审核企业在计算中间投入时是否按工业产值口径进行了调整;如果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工业产值比例相当,将直接材料和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对比,如果直接材料大于主营业务成本或所占比例,则要进一步对数据进行审核;将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这三项费用与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进行对比,如果二者差距超出了允许的范围,则可以说明企业在计算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投入时没有将属于增加值的指标完全扣除;将报表指标间的数据进行对比,比如对工资和人数对比,折旧和固定资产进行对比,以此来验证这些增加值指标的可靠性。此外还可以将增加值指标还原到中间投入计算表中并进行细分解,以此来检验是否有问题。 [科]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新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体系实用手册.
[2]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计算司.中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方法.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