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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朝南面官研究——以碑刻资料为中心

2013-11-17

史学集刊 2013年3期
关键词:检校尚书石刻

杨 军

(吉林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辽代官制分南、北面官,极具特色,非常值得深入研究。但《辽史》的编纂向为学界所诟病,其《百官志》尤其错漏百出,研究者甚至无法据以窥见辽朝官制的概貎。因而,辽代碑刻在辽朝官制的研究中就具有了特殊地位。前辈学者,如王曾瑜、林荣贵、唐统天等先生,都曾尝试依据碑刻资料对《辽史·百官志》纠谬补遗,以恢复辽朝官制的本来面貌,并取得了重要成就。本文尝试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由辽代碑刻所载官员的结衔入手,对辽朝南面官的品级和迁转问题作初步探讨,考辨《辽史·百官志》记载的错误以及辽代南面官中央机构的实际情况,并尝试构拟辽散官的品级结构,求正于学界先达诸君。

辽朝南面官的结衔,有实职,也有虚衔,在辽代碑刻中,对这些官衔有着自己的分类。刻于保宁元年 (969)的《王守谦墓志》:“公始筮仕,蓟州军事衙推,其职也。大理评事、右拾遗、侍御史,蓟北县令、主客、考功二尚书郎,其官也。朝散大夫、紫金鱼袋,其阶也,其赐也。”①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0页。将辽朝南面官的结衔分为职、官、阶、赐四个方面。职指职务;官指官衔、阶指官阶,都是虚衔;赐指赐紫金鱼袋和赐绯鱼袋,是官员身份等级的一种标志。统和十一年 (993)的《秦国太夫人墓志》称韩匡嗣“官、阶、勋、爵,并为一品”,②盖之庸编著:《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5页。又出现了勋和爵。勋指勋衔,爵是封爵。太平三年 (1023)的《冯从顺墓志》:“其历官自西头供奉,至颁给副使、颁给武德皇城等使,……阶自银青至金紫,勋自武骑至上柱国,散官自国子祭酒、工部尚书至司空、太傅、太尉,爵自男至开国侯,封至一千户,实封一百户。”③陈述辑校:《全辽文》,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24页。 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71-72页。又提到封和散官。封指食邑数,散官指检校官。①王曾瑜:《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初探》,《文史》,第34辑,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59-186页。统和二十七年 (1009)的《萧氏夫人墓志》称其夫:“俄受囗任右金吾将军,乃至太保、太师、招讨都监、漆水郡,阶、品、勋、员如故。”②盖之庸编著:《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第118页。品指官员的品级,《辽史》失载;员指什么不清楚,或许是指官。重熙二年 (1033)的《萧琳墓志》称“阶、勋、爵、邑如故”,③陈述辑校:《全辽文》,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24页。 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71-72页。邑即封。除此之外,像唐代官员的结衔一样,辽代南面官的结衔中还包括宪衔,即带御史台官称作为加衔。在宋代逐渐淡化的赐功臣号的做法,在辽朝却是非常普遍的。综上,辽朝南面官的结衔中总计包括10类内容,依次为:功臣号、职、阶、官、散官 (检校官)、宪、勋、爵、邑 (封)、赐。个别官员的结衔中还包括谥号和死后的赠官,但不是通例。功臣号为一种荣誉称号,阶、官、散官、宪、勋皆为虚衔,爵、邑 (封)是封爵与封邑,赐是身份等级的象征,只有职才是官员的职务。

重熙二十二年 (1053)的《张俭墓志》称其“历官三十一次,作相二十一考,功臣至一十字,食邑户至二万五千。阶官勋宪,事任职秩,亢极人臣”。④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65-267页。张俭入相始于其任“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的开泰四年 (1015),至重熙四年 (1035)致仕,正为21年。将志中提到的职、官、散官、宪衔相加,除去重复,正好31个官名,证明墓志称张俭“历官三十一次”的“官”,包括职、官、散官与宪衔,其中有实职也有虚衔,之所以统称之为“官”,因为这些官名在历史上皆曾被用作实职官名,与阶、勋、爵、邑、赐等存在明显的区别。但是,刻于大安五年 (1089)的《梁颖墓志铭》称:“公官自著作佐郎、太子中舍、太子□□□中丞、太常丞、尚书礼部员外郎、尚书职方郎中、将作少监、太仆少卿、少府监、昭文馆直学士、谏议大夫、给事中□□□学士、宣政殿大学士、刑部尚书至所终官。职自蓟州军事判官、枢密院书令史、令史、奉圣州观察判官、厅房户□□□、兵刑吏三房承旨、副都承旨、提点大理寺、枢密直学士、翰林学士、签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门下侍郎平章事、兴中尹至所终职。”⑤杨卫东:《辽朝梁颖墓志铭考释》,《文史》,第94辑,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80页。证明辽人对职与官还是分得很清楚的,将职、官、散官、宪衔统称为官的说法并不常见。就是《张俭墓志》中也提到“阶官勋宪,事任职秩”,宪指宪衔,职为实职,那么,其中的“官”只能是指官与散官,用法也与上面提到的不同。

当然,任何一个官员的结衔中都不可能包括全部上述10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内容较多的,如刻于保宁年间的《耶律琮神道碑》中耶律琮的结衔:“大契丹国推忠奉国佐运功臣,镇国节度使,华、商等州观察、处置等使,特进,检校太师,赠兼政事令,使持节华州诸军事、行华州刺史,上柱国,漆水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三百户”。⑥盖之庸编著:《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第45页。其中,“推忠奉国佐运功臣”是功臣号,“镇国节度使,华、商等州观察、处置等使”是遥领节度使,这里视同职,“特进”是阶,“检校太师”是散官,“赠兼政事令”是赠官,也是宰相的加衔,“使持节华州诸军事、行华州刺史”还是遥领州官,“上柱国”是勋,“漆水郡开国公”是爵,“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三百户”是邑 (封)。再如,见于房山石经《大宝积经》题记的杨晳结衔为:“正议大夫,尚书吏部侍郎,知涿州军州事兼管内巡检、安抚、屯田、劝农等使,上柱国,洪农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实封三百户,赐紫金鱼袋”。⑦北京图书馆金石组、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石经组编:《房山石经题记汇编》,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316页。其中,“正议大夫”是阶,“尚书吏部侍郎”是官,“知涿州军州事兼管内巡检、安抚、屯田、劝农等使”是职,“上柱国”是勋,“洪农郡开国公”是爵,“食邑三千户,实封三百户”是邑 (封),“赐紫金鱼袋”是赐。官员的级别越低,其结衔包含的内容也就越少,如刻于应历二年 (952)的《感化寺智辛禅师塔记》,提到张明的结衔为:“卢龙军节度掌书记,太中大夫,兼监察御史,赐绯鱼袋”,⑧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6页。其中,“卢龙军节度掌书记”是职,“太中大夫”是阶,“监察御史”是宪,“赐绯鱼袋”是赐。

在辽朝南面官的结衔中,通常次序是:功臣号、职、阶、官、散官、宪、勋、爵、邑 (封)、赐。需要说明的是,职有时也会出现在官之后。遥领、遥授节度使虽属虚衔,但在结衔中一般出现在“职”的位置。在有兼职的情况下,结衔中有时也会将职分为两处记述,分别出现在阶之前和散官之后,一般是前者职务级别较高。最典型的是节度使的结衔,往往在阶之前出现某某军节度使管内观察处置等使,而在散官之后出现使持节某州诸军事 (或行某州诸军事)、某州刺史;使持节某州诸军事(或行某州诸军事)、某州刺史有时也单独出现在散官之后。不论辽朝南面官的结衔是复杂还是简单,总的来说,各项内容都遵循上述次序,虽然也有例外,但其规律性是显而易见的。辽代碑刻中结衔的这一规律,为我们区分辽代的官和职提供了重要线索。

辽代南面官结衔中的阶,源自唐代的散官,最初代表官员的薪俸级别。《唐会要》卷九一《内外官料钱》载乾封元年八月十二日诏:“京文武官应给防阁、庶仆、俸料,始依职事官。”①(宋)王溥:《唐会要》,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652页。表明薪俸等级转以职事官为依据。演变至辽宋时期,唐代的职事官体系发展为辽代的官和宋代的寄禄官,成为官员薪俸级别的标志,唐代的散官名称虽然得以保留,在辽代称为“阶”,但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了。在辽代官员的结衔中,体现官员品级的应该是官。

《宋会要》兵17之12-13载有辽亡时宋朝将降宋辽官“比换”宋朝寄禄官的规定,涉及六部尚书以下的辽官级别:

文资:伪官六尚书,尚书左、右丞,侍郎,给事中,直学士,谏议大夫,少、大监,大卿,少卿,殿少(殿中少监),将作少监,少府少监,左、[右]司郎中,郎中,员外郎,检校常侍,殿丞 (殿中丞)一等官,洗马 (太子洗马)一等官,司直 (大理司直),秘书郎,试评事 (大理评事),校书郎,试崇文馆校书郎 (原注:太子校书郎、正字、文学同),比换朝散大夫、朝奉大夫、朝请郎、朝散郎、朝奉郎、奉议郎、通直郎、宣教郎、承事郎、承奉郎、承务郎、修职郎、迪功郎、将仕郎、文学助教。②转引自王曾瑜:《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初探》,《文史》,第34辑,第169页。

《张绩墓志铭》:“景福秋,解褐,授将仕郎守秘书省著作佐郎。”③陈述辑校:《全辽文》,第179页。将仕郎已经是最低的“阶”,而秘书省著作佐郎却称“守”,证明其不是最低级别的“官”。据《辽史》卷四七《百官志》,秘书省属官,在著作佐郎之下,尚有校书郎、正字。碑刻资料中亦见郑恪“生二十九年,以属文学进士,中第三甲。选授秘书省校书郎”。④《郑恪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428页。张衍“寿昌元年登进士第,授校书郎”。⑤《张衍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691页。由此可以断定,最低级别的“官”,除见于上述记载的太子校书郎、太子正字、太子文学、崇文馆校书郎,还包括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正字。

《王裕墓志》:“滦州军事判官文林郎试大理评事董囗撰。”⑥陈述辑校:《全辽文》,第368页。董囗也,见《王奉诸墓志铭》,结衔与此相同,唯“评”作“平”,参见陈述辑校:《全辽文》,第369页。《耿延毅妻耶律 (韩)氏墓志铭》:“积庆宫都部署判官、将仕郎、试大理评事史克忠撰。”⑦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69页。《慈云寺舍利塔记》还提到:“文林郎、试大理评事、囗天成县令、武骑尉刘囗囗”,⑧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157页。与大理评事同时出现的“阶”是将仕郎、文林郎,为最低两阶,可证大理评事为著作佐郎上一级的“官”。《张衍墓志》:“张衍,寿昌元年登进士第,授校书郎,管内都商税判官。……迁秘书郎,知龙门县事”,是自秘书省校书郎,越过试大理评事,直接升为秘书郎。

结合记载“官”的迁转情况较多的几篇墓志与前引《宋会要》的记载制成表1如下。⑨《张绩墓志铭》、《贾师训墓志铭》、《王师儒墓志铭》,分别参见陈述辑校:《全辽文》,第179-180、252-255、290-292页;《梁援墓志》、《宁鉴墓志》,分别参见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519-523、606-607页;《梁颖墓志铭》,参见杨卫东:《辽朝梁颖墓志铭考释》,《文史》,第94辑,第179-180页。

表1 辽朝散官迁转情况表

《梁援墓志》首列之右拾遗、右补阙,据《王守谦墓志》,以右拾遗接大理评事,故表中将右拾遗与秘书郎并列、右补阙与大理寺丞并列。见于《汉字耶律宗教墓志铭》的左拾遗、见于《耶律元宁 (安世)墓志铭》的左补阙,①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第211、284页。当处于相同的位置。《梁颖墓志铭》的太子中舍,《宋文通等造经记》中王致君的结衔为“军事判官承务郎守太子中舍赐绯鱼袋”,②陈述辑校:《全辽文》,第225页。辽代墓志中,军事判官之阶多为文林郎,低于承务郎,且此处加“守”,证明太子中舍级别略高,另《耶律隆祐 (韩德颙)墓志铭》撰者李可举结衔为:“节度掌书记、承务郎、试大理评事”,③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第12页。故表中将太子中舍置于大理评事之下,与秘书郎并列。《宋会要》中检校常侍本在殿中丞之后,但《王师儒墓志》的散骑常侍却在刑部侍郎之后,辽代墓志中常见左、右散骑常侍,大多阶为银青崇禄大夫,故当以《王师儒墓志》为正,列于侍郎之后。《宋会要》中直学士本在谏议大夫之后,但《梁援墓志》中的乾文阁直学士、《梁颖墓志铭》中的昭文馆直学士,皆在谏议大夫之前,故表中将《宋会要》一栏中的直学士也列于谏议大夫之前。《梁颖墓志铭》“囗囗囗学士”,列在宣政殿大学士之前,表中又出现过昭文馆、乾文阁,参照《辽史》卷四七《百官志》的记载,所缺字应为“观书殿”。④《辽史》卷四七《百官志》,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782页。

撰《秦晋国大长公主墓志铭》的杨佶结衔为:“天雄军节度、魏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特进、检校太师、行吏部尚书、参知政事、修国史、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行魏州大都督府长史、上柱国、弘农郡开国公、食邑三千五百户、食实封肆佰户”,⑤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第156页。可见吏部的重要,应为六部之首。撰《韩匡嗣墓志铭》的马得臣结衔为:“宣政殿学士、通议大夫、尚书兵部侍郎兼知制诏、上柱国”,⑥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第1页。撰《王泽墓志》的王纲结衔为:“正议大夫、尚书兵部侍郎、知制诰、兼秘书监、上柱国、瑯琊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六百户、食实封壹佰陆拾户、赐紫金鱼袋”,⑦陈述辑校:《全辽文》,第168页。撰《秦国太夫人墓志》的邢抱朴结衔为:“三司使、中大夫、尚书户部侍郎、柱国”,同为侍郎,兵部侍郎马得臣和王纲的阶、勋,都高于户部侍郎邢抱朴,可见兵部高于户部。六部尚书在辽代墓志中出现最多的是工部尚书,参照宋朝寄禄官六部尚书的排序是吏、兵、户、刑、礼、工,估计辽官的排序也是如此。

表中员外郎一栏,可以补入的有,《赵德钧妻种氏墓志》见守尚书兵部员外郎刘京、《刘承嗣墓志》见尚书司门员外郎冯玘、《韩佚墓志》见行尚书祠部员外郎裴玄感。⑧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21、48、100页。郎中一栏,可以补入的有,《尚暐墓志》见尚书金部郎中、⑨陈述辑校:《全辽文》,第259页。《圣宗淑仪赠寂善大师墓志》见尚书吏部郎中孙瑛、《羲和仁寿皇太叔祖妃萧氏墓志》见尚书都官郎中李石、⑩盖之庸编著:《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第211、348页。《易州兴国寺太子诞圣邑碑》见尚书比部郎中刘琚、造经题记中见尚书金部郎中程冀、尚书司勋郎中石钦囗、尚书驾部郎中杨恂如。⑪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487、731-732页。侍郎一栏,可以补入的有,《汉字宣懿皇后哀册》见尚书户部侍郎张琳、⑫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第245页。《张俭墓志》见尚书工部侍郎、《韩匡嗣墓志》见尚书兵部侍郎、造经题记中见尚书吏部侍郎杨晳。⑬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728页。

《辽史》卷四七《百官志》“寺官职名总目”下列:太常寺、崇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三盆山崇圣院碑记》见司农少卿,《董庠妻张氏墓志》见崇禄少卿,⑭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30、409页。《陈国公主墓志》见卫尉卿、⑮盖之庸编著:《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第133页。《李继成暨妻马氏墓志》见卫尉少卿,⑯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88页。《王泽墓志》见大理少卿,《大悯忠寺观音菩萨地宫舍利石函记》见鸿胪卿、①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460页。《萧义墓志》见鸿胪少卿,②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第291页。《尚暐墓志》见太常少卿。碑刻不见宗正、太仆,但出使宋朝的官员有“副使宗正卿高正”,③(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一,景德二年十二月庚子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379页。“副使宗正少卿吴克昌”,④(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四,景德三年十二月甲午条,第1438页。“太僕少卿韩志德”。⑤(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五,宝元二年闰十二月辛亥条,第2949页。可证《辽史·百官志》所载八寺的卿与少卿皆为文资官名,可以补入上表少卿、大卿两栏。

《辽史》卷四七《百官志》“诸监职名总目”下列:秘书监、司天监、国子监、太府监、少府监、将作监、都水监。少府少监、将作少监、秘书少监上表中皆单列,司天监、都水监、不见于碑刻资料,考虑到其专业性较强,可能是职而不是官。太府监也不见于碑刻资料。因此,上表中《宋会要》记载的少监可能为重出。

据王曾瑜研究,辽散官 (检校官)分18阶,自低至高依次为:检校国子祭酒、检校太子宾客、检校右散骑常侍、检校左散骑常侍、检校工部尚书、检校礼部尚书、检校刑部尚书、检校户部尚书、检校兵部尚书、检校吏部尚书、检校右仆射、检校左仆射、检校司空、检校司徒、检校太保、检校太傅、检校太尉、检校太师。⑥王曾瑜:《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初探》,《文史》,第34辑,第164-165页。辽官品阶在六部尚书以上的次序应与此一致。

《石佛山造像题记》:“右北殿直、银青崇禄大夫、授国子祭酒、飞骑尉、常囗臣尧”,⑦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174页。从其结衔可以肯定国子祭酒为官。比照散官 (检校官)阶序,国子祭酒之上的官应为太子宾客,但二者列于上表何处却无从判断。宋朝寄禄官中,太子宾客在六部侍郎之前,故暂将二者列于侍郎之前、给事中之后。《张俭墓志》在礼部郎中和尚书工部侍郎之间尚有政事舍人,也不知列于上表何处。

综上,我们可以将辽代文资官的各级按由低至高的顺序排列如下。同级官名间用顿号,不同级官名间用“-”。

太子校书郎、太子正字、太子文学、崇文馆校书郎、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正字-秘书省著作佐郎-大理评事-秘书郎、右拾遗、左拾遗、太子中舍-大理寺丞、右补阙、左补阙-大理司直-太子洗马、太子中允-秘书丞-殿中丞-太常丞-尚书诸司员外郎-起居郎-尚书诸司郎中-尚书左、右司郎中-少府少监-将作少监-秘书少监、殿中少监-诸寺少卿-诸寺大卿-诸监-卫尉卿-乾文阁直学士、昭文馆直学士-左、右谏议大夫⑧左谏议大夫,参见《萧义墓志铭》,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第290页。-给事中-国子祭酒-太子宾客-工部侍郎-礼部侍郎-刑部侍郎-户部侍郎-兵部侍郎-吏部侍郎-左、右散骑常侍-判三班院、观书殿学士-宣政殿学士-尚书左、右丞-工部尚书-礼部尚书-刑部尚书-户部尚书-兵部尚书-吏部尚书-尚书右仆射-尚书左仆射-司空-司徒-太保-太傅-太尉-太师

限于资料,其中难免有错误和遗漏,但据此我们基本可以肯定,辽代南面官的散官体系既不同于北宋前期的寄禄官体系,与其所借鉴的唐代实职官的体系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宋会要》兵17之12-13有关辽亡时宋朝将降宋辽官“比换”为宋朝寄禄官的规定,其中武资官:

武资:伪官金吾卫上将军,节度使,大将军,节度使留後,观察使,观察留後,遥防 (遥郡防御使),遥团 (遥郡团练使),洺、□、商三州刺史,礼宾、洛苑、六宅使,奉宸 (原注:诸卫将军、小将军同)、礼宾、洛苑、六宅副使,率府〔率〕,率府副率,左、右翊卫校尉,东、西头供奉官,左、右承制,左、右直殿 (按直殿应作殿直。原注:閤门祗候同),东、西班小底,三、六班奉职,在班祗候比换武功大夫遥刺、武德大夫遥刺、武德郎、武显郎、武节郎、武略郎、武经郎、武义郎、武翼郎、敦武郎、从义郎、

忠训郎、保义郎、承节郎、承信郎、进武校尉、进义校尉。①转引自王曾瑜:《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初探》,《文史》,第34辑,第169页。

《丁文逳墓志》称其“年始十五,由广阴荫补内供奉班祗侯。” 《王邻墓志》见“供奉班祗候”,《高为裘墓志》:“开泰七年九月,由祖父广阴寄班祗候,授西班小底、银青崇禄大夫、兼监察御史、武骑尉。至重和九年十二月,授右班殿直、侍卫神武军指挥使。清宁二年六月,授礼宾副使、知顺义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事。”②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639、122、609页。所谓内供奉班祗侯、供奉班祗候、寄班祗候,应该皆与《宋会要》所载在班祗候是一回事。

《舍利塔题名》见“三班奉职、武骑尉张贻构”,《沈阳塔湾无垢净光舍利塔石函记》:“□奉职、银青崇禄大夫、兼监察御史、武骑尉元匡化”,③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210、353页。缺字应为“行”、“守”之类,证明三班奉职、六班奉职可以省称为奉职。但碑刻中未见六班奉职。

此外,《刘慈墓志》:“以祖荫调入三班院……超授东班小底……特授东头供奉官,后迁太子左翊卫校尉。”《蔡志顺墓志》见左承制、④盖之庸编著:《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第336、363页。《赵为干墓志》见右承制。可证《宋会要》自东、西头供奉官以下的记载都是正确的。

但是,对照碑刻资料可以发现,自奉宸 (诸卫将军、小将军)至右翊卫校尉之间,《宋会要》的记载明显存在缺漏。

《耿知新墓志》记载其父耿延毅:“自十七岁,广阴补西头供奉官,转御院通进。超授右骁卫将军。除控鹤都指挥使。进位左领军卫大将军。”《韩橁墓志》:“初授西头供奉官,迁御院通进……改颁给库使……授引进使,转客省使……加左监门卫大将军”,⑤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第73、63页。可见,在东西头供奉官之后,诸卫将军之前,还存在御院通进、颁给库使、引进使、客省使诸阶。《冯从顺墓志》:“其历官自西头供奉,至颁给副使、颁给武德皇城等使”,⑥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170页。“颁给武德皇城等使”应指颁给使、武德使、皇城使,既然三者合称,显然此三使级别相同,在三者之前,还存在颁给副使一级。《李知顺墓志》记载其历官西头供奉官、颁给大使、颁给库使、千牛卫大将军,⑦盖之庸编著:《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第145-146页。颁给大使应是颁给副使或颁给库使之误。

《王说墓志》:“次希祐,自右番殿直授西头供奉官,仪銮副使。” 《韩瑜墓志》有内客省使,⑧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第60页。《李知顺墓志》有中京宫苑副使,《张思忠墓志》:“始授东西头供奉官,权阁门通事舍人。后任职诸司”,证明在客省等使之前,还存在阁门通事舍人一级。《韩资道墓志》:“清宁初,以荫授银青崇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行右卫率府副率。次奉宣阁门祇候……旋加礼宾副使,次授供军副使……续迁六宅副使、检校工部尚书”,⑨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215、334页。称其在任右卫率府副率之后任阁门祗候,与《宋会要》的阁门祗候与左、右殿直同级的记载矛盾,恐怕是阁门通事舍人之误,若是,则阁门通事舍人应高于率府副率。这里提到的“供军副使”,夹在礼宾副使和六宅副使之间,应与二者同级。

《韩匡嗣妻秦国太夫人墓志》见“东上閤门使李从训”。《茹雄文墓志》:“任西上閤门使……上旌其勋,改授安德州刺史,加防御使。”⑩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31、184页。证明东上閤门使、西上閤门使级别在刺史之下。

综上,根据碑刻资料可以对《宋会要》补充如下:御院通进-率府副率-阁门通事舍人-率府率-颁给副使、仪銮副使-颁给使、武德使、皇城使-引进使-客省使-内客省使-东上閤门使、西上閤门使。诸副使应与礼宾、洛苑、六宅副使同级,即诸司副使;⑪《丁文逳墓志》:“王父讳求说,染院副使。”染院副使也应列入此栏。诸使应与礼宾、洛苑、六宅使同级,即诸司使。①《庆州白塔螭首造像建塔碑》见“闲厩使、检校右散骑常侍、勾当工匠侯外安”,闲厩使也应列入此栏。唯见于《宋会要》的左、右翊卫校尉插入何处不详,姑附于御院通进之下。

《耶律 (韩)遂正墓志铭》:“初授卫将军,次硬寨监军,升十二卫之崇囗,囗囗囗重城之圣主”,显然辽朝是将唐代府兵的十二卫将军用作武官之名的,包括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和左右金吾卫。《耶律琮神道碑》见左卫上将军,②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342页。《耶律元宁 (安世)墓志铭》见右卫将军;《耶律宗愿墓志铭》见左骁卫大将军,③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第188页。《刘宇杰墓志》见左骁卫将军,《耿知新墓志》见右骁卫将军;《秦国太妃墓志》见左武卫上将军;《刘承嗣墓志》见右威卫将军,《张正嵩墓志》见左威卫上将军;《耿延毅墓志》见左领军卫大将军,《赵匡禹墓志》见右领军卫上将军;④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69、160、300页。《赵德钧妻种氏墓志》见左金吾卫将军,《韩瑜墓志》见右金吾卫将军。证明辽代确实存在全部十二卫将军。此外,《韩橁墓志》见左监门卫大将军、《耶律霞兹墓志》见右监门卫将军;⑤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60页。《汉字耶律宗教墓志铭》见右千牛卫大将军、《萧勃特本墓志》见右千牛卫将军,《创建静安寺碑铭》见左千牛卫上将军、⑥盖之庸编著:《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第201、399页。《王悦墓志》见左千牛卫大将军、⑦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112页。《刘宇杰墓志》见左千牛卫将军。证明辽代也存在左、右监门卫将军和左、右千牛卫将军,即所谓“环卫官”十六卫都有。

《辽史》卷四七《百官志》“诸卫职名总目”,在上述十六卫之后,还有左右羽林军、左右龙虎军、左右神武军、左右神策军、左右神威军。⑧《辽史》卷四七《百官志》,第790页。此即唐代禁军的部队番号。《韩瑜墓志》见左羽林军大将军,《韩德威墓志铭》见羽林军将军;《耶律琮神道碑》见右龙虎卫大将军,《萧兴言墓志》见龙虎卫上将军,⑨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编著:《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第100页。《萧德恭妻耶律氏墓志》见左龙虎卫上将军;⑩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271页。《耶律元妻晋国夫人萧氏墓志》见神武卫上将军,⑪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212页。神策、神威不见于碑刻,《辽史》中也仅此一见。但可以肯定,辽代的“诸卫”除环卫官十六卫之外,至少还包括左右羽林军、左右龙虎卫、左右神武卫。概言之,辽代是将唐朝禁军首领的官称用作武官名号了。

《宋会要》记载,辽代的诸卫将军、小将军与奉宸为同级。《萧孝恭墓志》见左奉宸,《庆州白塔螭首造像建塔碑》见右奉宸。⑫盖之庸编著:《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第250、390页。《辽史》卷四七《百官志》“诸卫职名总目”载诸卫职官有:大将军、上将军、将军,折冲都尉、果毅都尉,无小将军。但《耿知新墓志》见左千牛卫小将军,可补《辽史》之缺。则《宋会要》所载“诸卫将军、小将军”,指的就是上述各卫的将军、小将军。由此推测,《宋会要》的“大将军”,应涵盖上述各卫大将军;“金吾卫上将军”,应涵盖上述各卫上将军。《宋会要》记载,上将军位在大将军之上,而《辽史》的记载相反。《耶律琮神道碑》:“起家囗囗囗囗囗崇禄大夫、检校太保、左羽林军大将军、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及期年,复迁右龙虎卫大将军……旋加左卫上将军”,证明《宋会要》的记载是正确的。耶律琮自左羽林军大将军迁右龙虎卫大将军,证明诸卫将军间也存在着升迁的序列,《辽史》“诸卫职名总目”中对诸卫的排序,很可能就是其由低至高的升迁序列。

《韩德威墓志铭》记载,其在任云麾将军之后、右金吾卫上将军之前,还曾任冠军大将军;造碑题记中还见“金紫崇禄大夫、检校太傅、行骠骑大将军、知涿州军州事张企征”;《丁文逳墓志》见辅国大将军。唐代武散官有骠骑大将军 (从一品)、辅国大将军 (正二品)、冠军大将军 (正三品)、云麾将军 (从三品)。看来,辽代是将唐朝三品以上的武散官衔也纳入其武官序列了。韩德威自冠军

大将军升任右金吾卫上将军,说明这些唐朝武散官衔,在辽代的级别应该与诸卫大将军相仿。

综上,结合碑刻资料与《宋会要》的记载,我们可以将辽代武资官各级排列如下:

诸卫上将军-节度使-诸卫大将军、唐三品以上武散官衔-节度使留后-观察使-观察留后-遥防(遥郡防御使)-遥团 (遥郡团练使)-洺、□、商三州刺史―东上閤门使、西上閤门使―客省使-引进使-礼宾、洛苑、六宅使、诸司使-奉宸、诸卫将军、诸卫小将军-礼宾、洛苑、六宅副使、诸司副使-率府率-阁门通事舍人-率府副率-御院通进-左、右翊卫校尉-东、西头供奉官-左、右承制-左、右直殿、閤门祗候同-东、西班小底-三、六班奉职-在班祗候

同文资官相比较可知,上面所列辽代武资官级别肯定存在缺漏,是不全面的。

辽朝南面官的结衔中,功臣号、爵、邑非显贵不授,虽然也存在升迁序列,但与大多数官员无关。赐仅分赐紫金鱼袋和赐绯鱼袋两种,宪仅分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五种,层级划分不明显。散官 (检校官)自检校国子祭酒至检校太师共18阶,授予也比较混乱。①王曾瑜:《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初探》,《文史》,第34辑,第164-165页。因此,辽朝南面官的升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或者说按四个系列升迁,即职、阶、官、勋。下面根据墓志列出张俭、张绩、梁援、王师儒等四人的履历,主要包括他们在职、阶、官、勋四个方面的升迁情况。

表2 张俭履历表② 《张俭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265-267页。

表3 张绩履历表① 《张绩墓志铭》,陈述辑校:《全辽文》,第179页。

表4 梁援履历表② 《梁援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520-522页。

表5 王师儒履历表① 《王师儒墓志铭》,陈述辑校:《全辽文》,第290-292页。

上述四人的仕宦时期,上至圣宗统和 (983-1012)、下至天祚乾统 (1101-1111),基本涵盖了辽朝的中、后期,也是辽代制度稳定、定型的时期。但是,从四人的履历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其职、阶、官、勋四个方面的升迁,明显是不同步的。由此我们可以断定,辽朝南面官制的最大特点,即官员按职、阶、官、勋四个系列升迁时的不同步性,结果是必然导致职、阶、官、勋的品级不对应,换言之,辽代始终不存在职、阶、官、勋相对应的官员品级体系。

大安十年的《悯忠寺石函题名》中有:“盖阁都作头、右承制、银青崇禄大夫、兼监察御史、武骑尉康日永。盖殿宝塔都作头、右承制、银青崇禄大夫、兼监察御史、武骑尉姪敏。”②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463页。辽代的银青崇禄大夫,即唐代的银青光禄大夫,避耶律德光讳而改,在唐代是从三品;武骑尉为勋中最低一级,唐宋都是从七品。负责建阁、塔的工头,竟然阶从三品、带从七品勋衔,可见辽代的阶、勋已经仅仅就是一种荣誉称号了。因此,辽代南面官结衔中的内容虽然多达十个方面,其中真正有意义的不外是职、官两种,职是职务,官是级别,其他都是虚衔。下面试以《辽史》卷四七《百官志》所载汉人枢密院为例,分析一下辽代南面官系统中职与官的关系。

天庆十年的《杜悆墓志》:

(大康)七年,□室充枢密院令史。九年,加太子洗马。…… (大安)四年夏,枢密院厅房主事阙官,上以公有勤干之声,不次而任,授尚书工部郎中。六年,迁户房主事,加尚书左司郎中。七年,改授枢密兵刑房承旨,加少府少监。…… (寿昌)三年六月,擢为枢密副都承旨,加太常少卿。……六年夏,迁枢密都承旨,加卫尉卿。乾统元年夏,就加昭文馆直学士,隶中书省枢密院。……五年冬,召为枢密直学士。六年,会上征号,覃左散骑常侍、签枢密院事、加上柱国。……十年,超授枢密院副使,加户部尚书,特赐忠亮二字功臣。①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304-305页。

杜悆长期任职于枢密院,墓志记载其晋升又往往是先职后官,可以清楚地看出职与官的对应关系:令史/太子洗马、厅房主事/工部郎中、户房主事/尚书左司郎中、兵刑房承旨/少府少监、枢密副都承旨/太常少卿、枢密都承旨/卫尉卿、签枢密院事/左散骑常侍、枢密院副使/户部尚书。

重熙二十二年的《张俭墓志》:

授礼部郎中、知制诰、直枢密院,加赐金紫、柱国,特封开国男,食赋三百室。……开泰元年,迁政事舍人、知枢密直学士。二年,正授枢密直学士、同修国史。……四年春,迁枢密副使。夏六月,授宣政殿学士、守刑部尚书、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冬十月,授枢密使,加崇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特赐翊圣佐理功臣。②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265-267页。

与枢密院有关的职与官的对应关系是:直枢密院/礼部郎中、枢密直学士/政事舍人、同知枢密院事/宣政殿学士、枢密使/尚书左仆射。

枢密直学士,天庆七年的《孟初墓志》见“昭文馆直学士知枢密直学士、权翰林学士虞囗囗”,③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297页。对应的官为昭文馆直学士。《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仁宗嘉祐二年三月已未见契丹“枢密直学士给事中陈”,④(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一,宋仁宗嘉祐二年三月已未条,第4472页。对应的官又为给事中。但辽宋使臣常存在借衔出使的现象,故不取给事中之说。知枢密院事,在《梁援墓志》的结衔中对应“尚书左仆射”,在《杜悆墓志》“从叔公谓”的结衔中对应“礼部尚书”,在造经题记中梁颖的结衔中对应“行刑部尚书”,⑤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732页。刑部尚书前带“行”字,显然尚书不是知枢密院事的正常级别,故应以尚书左仆射为正。

《贾师训墓志铭》:“召授太常少卿、枢密都承旨”、“大安二年,授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是枢密都承旨/太常少卿、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孟初墓志》:“故枢密户房主事,少府少监讳裕者,公之从弟。”是户房主事/少府少监。《秦国太妃墓志》:“枢密院户房令史、银青崇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行秘书省秘书郎、兼殿中侍御史、骁骑尉高异书”,⑥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92页。检校太子宾客为散官 (检校官),此应是户房令史/秘书省秘书郎。《刘祜墓志》:“长子起居郎、枢密院主事公著”,⑦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第236页。是枢密院主事/起居郎。《玉石观音像唱和诗碑》:“前枢密院吏房承旨、行殿中少监王仲华”,⑧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503页。是枢密院吏房承旨/殿中少监。《梁援墓志》:“加少府监、知制诰,兼兵刑房承旨。……改卫尉卿,兼吏房承旨”,是兵刑房承旨/少府监、吏房承旨/卫尉卿。《陈国公主墓志》为“太中大夫、守卫尉卿、知枢密承旨事、上柱国、扶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马贻谋撰”,是知枢密承旨事/卫尉卿。《王师儒墓志》:大安“八年,加尚书刑部侍郎,知枢密副使”,是枢密副使/刑部侍郎。此外,《梁颖墓志铭》还提到不见于《辽史》记载的枢密院书令史,其所对应的官是太子中舍。

综合以上碑刻资料与《辽史》的记载,将汉人枢密院属官对照列表如下。⑨王滔韬认为,辽朝枢密院属官与文资官 (其文章中称寄禄官)的对应关系是:省院互兼官 (兼中书省官衔的枢密使或副使)/散骑常侍、尚书以上,枢密副使 (单授)/谏议大夫至尚书,枢密直学士/正卿监至侍郎,直枢密院/郎中至给事中,枢密副都承旨、都承旨/少卿监至正卿监,诸房承旨/少卿监,诸房主事/后行郎中至左、右司郎中,诸房令史/秘书省校书郎、著作佐郎、大理评事、司直、太子洗马、中允、秘书丞、殿中丞等。其中,直枢密院、都副承旨、诸房承旨、主事、令史所对应的官,与本文的结论基本是一致的;其他各职所对应的官,与本文的结论也不乏相通之处。参见王滔韬:《辽朝南面朝官体制研究》,《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表6 枢密院职官表

《王师儒墓志》:“(大安)八年,加尚书刑部侍郎,知枢密副使。是冬,正授枢密副使。”证明所谓知枢密副使,是临时代理的“枢密副使”,并非枢密副使之外的另一固定职务,以此类推,知枢密院事即临时代理“枢密使”,上表中知枢密院事与枢密使的官衔都是尚书左仆射,也可以证明这一点。碑刻中既有枢密副使,也有枢密院副使,但二者显然是指同一官名,证明“院”字通常可以省略。《辽史》所载知枢密使事、知枢密院副使事皆仅此一见,也不见于碑刻资料,应是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副使事的重出。综上,《辽史》所载知枢密院事、知枢密使事、知枢密院副使事皆应删。

枢密 (院)副使,碑刻中出现了三种与之相对应的官名,刑部侍郎和右谏议大夫品级相对还比较接近,但两者与户部尚书就相差过大了,按《辽史》记载的排序,与此职对应的官显然应在同知枢密事之上,故应以户部尚书为准。其他如枢密都承旨、吏房承旨、户房主事等,所对应的官名虽然也存在差异,但官的品级相差不大,应属任职者官品的正常浮动范围。表中的枢密院令史和户房令史级别不同,证明两者不是一回事。《王泽墓志》:“宣充枢密院令史。太平五年,迁吏房令史,权主事。”也证明枢密院令史确实存在不同级别。还有《辽史》不载的签枢密院事、枢密院书令史,这些都可以补《辽史》之缺漏。

从汉人枢密院的例子可以看出,辽代南面官的官与职,虽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但两个系统之间,还是大体存在对应关系的。《宋会要辑稿》:“虏人设官无度,补受泛滥,惟吝财物而不惜名器。虽有官之人类无请受,止是任职者薄有俸给。”②(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7043-7044页。虽然官是确定官员薪俸和品级的标志,但在辽代,仅有官衔却无职务的官员是没有薪俸的。

根据我们所考证的辽官等级和整理后的枢密院职官情况,可以补齐《梁颖墓志铭》中的缺字:“公官自著作佐郎、太子中舍、太子、中丞、太常丞、尚书礼部员外郎、尚书职方郎中、将作少监、太仆少卿、少府监、昭文馆直学士、谏议大夫、给事中、学士、宣政殿大学士、刑部尚书至所终官。职自蓟州军事判官、枢密院书令史、令史、奉圣州观察判官、厅房户兵刑吏三[二]房承旨、副都承旨、提点大理寺、枢密直学士、翰林学士、签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门下侍郎、平章事、兴中尹至所终职。”①《梁颖墓志铭》所载梁颖曾经担任的官、职,并不完全对应。但若认为尚书职方郎中对应厅房、户房主事,则接下来将作少监对应兵刑、吏房承旨,太仆少卿对应副都承旨,昭文馆直学士对应枢密直学士,给事中对应签枢密院事;越过观书殿学士,宣政殿大学士对应同知枢密院事,刑部尚书对应枢密副使。除给事中/签枢密院事一条之外,其在枢密院任职时所带官,皆与上表我们对枢密院属官的职/官情况的构拟相吻合。根据墓志上的结衔,梁颖最终的官为尚书左仆射、职为知中京留守大定尹事。据此,可以在我们考证出的辽官等级中圈出梁颖曾任的官:

太子校书郎、太子正字、太子文学、崇文馆校书郎、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正字--大理评事-秘书郎、右拾遗、左拾遗、-大理寺丞、右补阙、左补阙-大理司直-、太子中允-秘书丞----起居郎--尚书左、右司郎中--将作少监-秘书少监、殿中少监--诸寺大卿--卫尉卿-乾文阁直学士、-左、右--国子祭酒-太子宾客-工部侍郎-礼部侍郎-刑部侍郎-户部侍郎-兵部侍郎-吏部侍郎-左、右散骑常侍-判三班院、--尚书左、右丞-工部尚书-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兵部尚书-吏部尚书-尚书右仆射--司空-司徒-太保-太傅-太尉-太师

梁颖所任官基本呈现出隔级晋升的规律,其所任官与其所越过的官,无疑应是同一品级中的上阶与下阶的关系,据此,我们可以构拟出辽朝南面官的品级,再将前面所考的武散官各级也依次填入表中相应的栏,制成表7。辽阶一栏,从王曾瑜、唐统天说,认为与唐代文散官相同。②参见王曾瑜:《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初探》,《文史》,第34辑;唐统天:《辽代汉官的散官阶》,《社会科学辑刊》,1988年第3期。辽朝南面官的武阶无从考究,只能从略。

表7 辽朝南面官“官”品表

从六品下 通直郎 尚书左、右司郎中 奉宸、诸卫将军、诸卫小将军正七品上 朝请郎 尚书诸司郎中 礼宾使、洛苑使、六宅副使、诸司副使正七品下 宣德郎 尚书诸司员外郎、起居郎 率府率从七品上 朝散郎 太常丞 阁门通事舍人从七品下 宣义郎 殿中丞 率府副率正八品上 给事郎 秘书丞 御院通进正八品下 征事郎 太子洗马、太子中允 太子左、右翊卫校尉从八品上 承奉郎 大理司直 东、西头供奉官从八品下 承务郎 大理寺丞、右补阙、左补阙 左、右承制正九品上 儒林郎 秘书郎、右拾遗、左拾遗、太子中舍 左、右班 (番)殿直、阁门祗候正九品下 登仕郎 大理评事 东、西班小底从九品上 文林郎 秘书省著作佐郎 三、六班奉职从九品下 将仕郎 太子校书郎等 在班祗候

如前所述,辽代官员升迁,阶与官并不同步,因而碑刻中同一官所带阶非常杂乱,特别是四品以上,基本没有规律可寻。本表的排序,也只是出于保证梁颖的履历可以呈现出逐级晋升的常态而已,并无其他证据。另,正四品及以上的排列,参考了宋朝的寄禄官。按表中的品级,梁颖的升迁依次是:从九品上、正九品上、正八品下、从七品下-上、正七品下-上、从六品下、正六品上、从五品上、正五品上、从四品上、正四品下、正四品上、正三品、从二品、正二品。梁颖自正九品越过从八品,直接跃升为正八品官,但此后却经历了正从七品的每一阶,应是在七品官上留滞颇久。

《秦国太夫人墓志》称韩匡嗣“官、阶、勋、爵,并为一品”,证明在辽代,至少官、阶、勋、爵都有标识官员品级的功能。《赵为干墓志》结衔为:“银青崇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使持节沂州诸军事、行沂州刺史、兼殿中侍御史、飞骑尉、天水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墓志中称其:“禄享千钟,位居五品”,①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219-220页。其官为工部尚书,不论如何,不至于低至五品;阶为银青崇禄大夫,应为从三品;勋为飞骑尉,从六品;只有爵天水县开国男是从五品。显然,说赵为干“位居五品”是指其爵。但是,提到官员的品级,更为常见的情况是指其官或阶的品级。如《李知顺墓志》的结衔为:“故杨州节度使、金紫崇禄大夫、检校太傅、知中京内省司、提点内库、陇西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墓志中称其“秩预五侯,官逾三品”,显然是指其阶,正三品金紫崇禄大夫。只不过官员的官与阶的品级会经常不同而已。

既然唐代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以及秘书省、殿中省、诸寺监等的职事官名,至辽代都已经演变为“官”的名称,②王曾瑜:《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初探》,《文史》,第34辑。唐统天亦认为:“辽代尚书省设员与唐制完全相同,但为空头机构,其官衔职称仅仅为加官散职,是荣誉性职务。”参见唐统天:《辽代尚书省研究》,《北方文物》,1989年第1期。仅代表官员的品级,与宋朝的寄禄官一样标志着官员的薪俸级别,而不再是负责具体工作的职,那么,《辽史》卷四七《百官志》南面朝官条下所载各机构,除汉人枢密院、中书省、翰林院、御史台、大理寺、③王曾瑜先生已经证明,大理寺属官具有双重性,既用作官,也用作职。参见王曾瑜:《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初探》,《文史》,第34辑。宣徽院、司天监、国子监等寥寥数家之外,恐怕皆为子虚。换言之,辽代的南面朝官,并不是对唐朝三省六部制的继承,而是另外一种体制。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一引史愿《亡辽录》:

分置南面汉官左右相、参知政事、枢密院直学士,主治汉事、州县;中书、门下共一省,兼礼部,有堂后主事、守挡[当]官各一员;尚书省并入枢密院,有副都承旨,吏房、兵房刑房承旨,户房、厅房 (即工部也),主事各一员。①(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52页。

从《辽史》中也能发现一些痕迹,证明史愿的记载是正确的,如卷四七《百官志》汉人枢密院条:“掌汉人兵马之政,初兼尚书省”,②《辽史》卷四七《百官志》,第773页。就是一例。

《辽史》卷四七《百官志》所载门下省长官侍中,在碑刻结衔中通常是用作节度使或五京留守的加衔兼官。如,《圣宗淑仪赠寂善大师墓志》:“有子一,忠亮佐国功臣、泰宁军节度、兖沂密等州观察处置等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司空、兼侍中、使持节兖州诸军事、行兖州刺史、判上京留守临潢尹事、上柱国、饶乐郡王、食邑陆仟伍佰户、食实封陆佰伍拾户宗愿。”③盖之庸编著:《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第210-211页。而《耶律宗愿墓志铭》结衔则为:“大辽忠亮佐国功臣、仪同三司、守司徒、兼侍中、判上京留守临潢尹事、上柱国、混同郡王”。门下侍郎,在碑刻中通常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并列,如,造经题记中梁颖的结衔有:“行刑部尚书、兼门下侍郎、中书门下平章事”,《张俭墓志》:“加崇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平章事当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省称,门下侍郎通常为其加衔。常侍不见于碑刻,常见于碑刻的左、右散骑常侍以及给事中皆为官,而不是职。由此可见,《辽史·百官志》所载门下省属官无一是实职。史愿《亡辽录》称“中书、门下共一省”并不准确,辽代是保留了中书省,而取消了门下省。

尚书省除长官尚书令作为加衔使用外,以下的尚书左、右仆射,尚书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左、右司员外郎以及下属机构六部的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皆为官。④唐统天已考证,辽代尚书省设官虽与唐代相同,但其官衔仅为加官散职,是荣誉性职务。参见唐统天:《辽代尚书省研究》,《北方文物》,1989年第1期。参之前文对枢密院属官的考证,其有吏房、兵刑房、户房、厅房 (即工部),⑤《辽史》卷四七《百官志》汉人枢密院条:“厅房主事,即工部”,与史愿《亡辽录》的记载相同,中华书局标点本认为原文存在误倒,改为“厅房即工部主事”,实误。唯独没有礼房,可证史愿《亡辽录》的记载是正确的,辽代也不存在尚书省,其职能,除礼部负责的相关事务并入中书省之外,皆并入汉人枢密院。

综上可见,在辽代南面官系统中,最重要的中央权力机构就是汉人枢密院和中书省。对此情况,宋人已经有明确认识:“其官有契丹枢密院及行宫都总管司,谓之北面,以其在牙帐之北,以主蕃事;又有汉人枢密院、中书省、行宫都总管司,谓之南面,以其在牙帐之南,以主汉事。”⑥(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〇,仁宗天圣九年六月条,第2560页。

汉人枢密院:“太祖初有汉儿司,韩知古总知汉儿司事。太宗入汴,因晋置枢密院”,⑦《辽史》卷四七《百官志》,第773页。其设置虽然受到后晋官制的影响,但实际上是脱胎于此前阿保机创立的汉儿司。中书省:“初名政事省。太祖置官,世宗天禄四年建政事省,兴宗重熙十三年改中书省”,⑧《辽史》卷四七《百官志》,第774页。据《辽史》卷一九《兴宗本纪》,政事省改名中书省在重熙十二年十二月。也是脱胎于阿保机创立的一种机构政事省。辽兴宗时始改名中书省,说明在辽代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一机构是称政事省,而不是《辽史》记载的中书省。概言之,辽朝南面官的中央核心机构的设置,虽然是受中原官制影响的产物,但皆与阿保机时代契丹人创立的管理汉人的体制有关,与其说是对中原官制的继承,不如说是一种新体制。枢密院兼有原尚书省五个部的职能,其权力明显高于中书省。将权力集中于枢密院,这也是辽朝北面官的特点,证明辽代南面官系统的设置,总体思路与北面官完全相同。

辽朝皇帝四时捺钵,“契丹大小内外臣僚并应役次人,及汉人宣徽院所管百司皆从。汉人枢密院、中书省唯摘宰相一员,枢密院都副承旨二人,令史十人,中书令史一人,御史台、大理寺选摘一人扈从”。①《辽史》卷三二《营卫志》,第375-376页。需要派官员随行的南面官机构,仅提到宣徽院、汉人枢密院、中书省、御史台、大理寺,不是说其他机构不需要派官员随行,而是南面官系统的中央机构主要就是这些,其他就是业务性很强的司天监、国子监之类了。

总之,辽代南面朝官机构比较精简,远不像《辽史·百官志》记载的那么庞杂,从中也可以看出,在辽朝的南北面官制中,北面官才是真正的权力中心。但是,由于南面朝官机构精简,北面官又不负责管理州县,造成辽代地方节度使权力地位的上升,这却是设计这套体制的契丹统治者始料所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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