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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缪《西西弗斯的神话》的英雄主义

2013-11-16邬海波

福建文学 2013年2期
关键词:酷刑普罗米修斯弗斯

□ 邬海波

在人类文明的前行路途中,英雄们的言行,仿佛高空的明星在指引着各个非常时期人们暗夜里的心路;英雄的出现,无异于在人类的蒙昧时期点燃了智性的光亮,照耀着人类血战前行的历史长夜。

人类早期的英雄,是一些敢为天下先的杰出人才,他们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也没有任何的特权,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的盗火者普罗米修斯的无畏,成就了人间,却让自己永远背上受苦受难的重负,在那高加索山上受着永无止境的酷刑。铁链的束缚,永远不能入睡,还不能弯曲双膝,胸脯上还钉着一颗金刚石的钉子,承受着永无止境的饥饿、风吹、日晒。给人类带来幸福的普罗米修斯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是向宙斯认罪归还火种,这样他就能够免除以上这些酷刑,重新享受天界的快乐;第二个选择是拒不认罪,也不归还火种,继续承受酷刑。

他选择了第二个,于是更加激怒了宙斯,更大的酷刑又加在了普罗米修斯的身上。除了以上的种种酷刑之外,宙斯还派一只神鹰每天去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但被吃掉的肝脏随即又会长出来。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屈服。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一位名叫海格力斯的英雄将他解救出来为止,他一直忍受着这难以描述的痛苦和折磨。

从普罗米修斯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类的尊严,也感受到了英雄崇高与博大的牺牲精神。这些英雄的出世,好像是有意违背天条,让具有天神般的智慧降临人间,福耶,祸耶?

敢于跟死神作对的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西西弗斯,他所遭受的酷刑是不停地在山顶与山脚之间推那块巨大的石头,在某种意义上,他比普罗米修斯所遭受的徒刑更加惨烈。

然而,对于西西弗斯的遭遇,西方存在主义哲学大师加缪在《西西弗斯的神话》一文的结尾处,是这样论断的:“我们总是看到他身上的重负。而西西弗斯告诉我们,最高的虔诚是否认诸神并且搬掉石头。他也认为自己是幸福的。这个从此没有主宰的世界对他来讲既不是荒漠,也不是沃土。这块巨石上的每一颗粒,这黑黝黝的高山上的每一颗矿砂唯有对西西弗斯才形成一个世界,他爬上山顶所要进行的斗争本身就足以使一个人心里感到充实。应该认为,西西弗斯是幸福的。”

加缪说他是幸福的,这也未必。西西弗斯跟死神作对的同时,还贪恋红尘世界清清的流水,以及芳草如茵的大地,这是不是个天大的错误?他不服从死神的安排不想去那阴森森的幽冥世界,宁愿在尘世永无休止地推那块巨石,做那毫无价值意义的劳动,这是人类愚行的象征,还是另有其他有关人类的尊严昂扬在其中呢?单调的重复的苦役,是不是象征着整个人类的生存的荒诞呢?

总之,是冥冥之中的命运之神操纵了西西弗斯,无论是幽冥世界还是凡尘世间,他都没法摆脱高高在上的神灵的控制。他无怨无悔地推巨石上下山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跟普罗米修斯具有相同的寓意,——为了人类的尊严敢于承受巨大痛苦的英雄主义精神。

世界本来就是荒诞的,加缪认为他敢于否定诸神,敢于认定诸神的存在也是荒诞的。现实社会的一切存在,在悲观主义者的心目中,都是无意义的,就跟西西弗斯的推巨石一样。生老病死是铁定的规律,谁也没法超越,每一个人都是从最本原的婴儿状态长大成人,然后老去又复归于婴儿状态,最后还极不情愿地撒手离开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其实就是一个非常荒诞的零,圆圆的里面是空的零。人间半人半神的英雄豪杰,只可能在悲剧的氛围中存在着。

譬如人类高扬的男女爱情,剥开外包装,现出里面最原始的情欲,还会有啥子价值意义。男女爱情的排他性就离伟大甚远,男女性爱只不过是生老病死过程中的一个很有趣的环节。当你口口声声对一个人述说忠贞的时候,当时的心是纯正的,之后呢,随着人生命运的沉浮,那些滚烫的誓言都随风而去了。人与人之间互动了什么表达了什么,也只是一时的情感驱使,剥开人性的包装,可以说整个世界确实是荒诞的。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伟大,正在于人能够于这荒诞的世界里无怨无悔地服着永无休止的苦役。

耶稣基督被永远钉在十字架上受罪,跟普罗米修斯、西西弗斯的意味差不多吧,都是在替有罪的人类承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痛苦。西方世界的早期英雄就是这样的,具有自我奉献牺牲的昂扬精神。我们中国古代的大禹是英雄,孔夫子、诸葛亮是英雄,他们都有敢为天下先、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大丈夫气概。

人类第一批英雄远去了,变成了后世文化记忆中半人半神的神话人物,随着财富的增长,人类的等级观念也就产生了,集团与集团之间的争斗也越来越复杂,于是,就出现了有别于远古的英雄。大致是如下的类型。

有一种英雄是具有超强话语权的官方媒体号召大家需要认真学习的,这是带有时代政治符号的英雄,在某些时候可以根据需要制造出一批这样的英雄。这类英雄当中有真有假,让世人真假难辨。

有一种英雄是通过作弊手段自我树立的,是那些大大狡猾的人认准了方向与利害之后恰到好处地作秀式的英雄言行,这类英雄的英雄行为是做样子,其目的是为了谋取快速上升的名利,名为英雄,实为大奸大诈人面兽心之徒。

第三种英雄是在特定场合因内在的良知良能的引发,而做出了牺牲自我成全他人的大好事,特别是在国家民族遭遇前所未有的灾难面前,这样的英雄的英雄之举,往往具有超强的精神感召力量,对于国家道德感化的良性作用是非常之大的。

还有一种英雄,是做了大好的事情而不张扬自己的人,这一类人,外表上没有英雄的气度,更没有任何英雄的豪言壮语。这类英雄生活在最贫困的地区,过着极度枯燥乏味的生活,他们是大地的守护者,也是历史长河流淌过程中具体人事的见证者。他们在困境中没有怨天尤人,他们承载了历史最大量的重负。这类英雄,是那些救助了别人之后扬长而去不留下姓名的人,是那些凭着天地良心活着的普通老百姓。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生生不息,就因为有这一类英雄的广泛存在。

英雄是一个特殊的字眼,无论怎样的论说与定义,英雄总得具有阳刚之美,大气,宽厚,隐忍,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绝非那些夸夸其谈口若悬河的英雄人物的演讲,也绝非成批制造出来的带有时代政治符号的典型人物。

明星不是英雄,英雄也不是明星。一个将英雄当成了明星,或把明星当成了英雄的民族,绝不是一个太有希望太有素质的民族。英雄之所以是英雄,在于他们始终倾注于他人生命存在的尊严,而不是以某种符号来达成强制性的向心力。英雄是不需要极力张扬的,如果成了各大媒体极力张扬的新闻人物,这类英雄也就成了俗不可耐的明星。明星是在演艺界、体育界成绩突出具有很旺盛人气的人物,只是技艺方面的,而非是道德行为方面的,成龙、李连杰就不是英雄,他们只是很好的艺人,如果拔高了这些艺人的道德人品,当民众发现他们在生活中并非如此的时候,就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出现了。

每一个时代各行各业都会出现一批拔尖的人才,用一定的标准来衡量,可以称这些人为能人。作为能人,确实在相应的行业具有榜样的力量,也可在精神上带动人们昂扬向上。能人也不能跟英雄划等号,英雄是没有标签的,英雄更没有职称,英雄就生活在普普通通的民间。

英雄的存在,就跟阶级社会的存在一样,是不正常的现象。当人类整体的道德良知达到了一定高度的时候,就不可能有传统意义上的英雄的用武之地,各行各业的人士本来就应该谨守自己的职责。官员的清正廉洁是理所当然的,为社会民众服好务更是理所当然的。官员们在一定程度上克己奉公,很容易就成为民众歌其功颂其德的事迹材料,这正常吗?

经商的讲信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以假冒伪劣产品坑蒙拐骗广大消费者,就是好的商人。商人的谨守信义也是为了自己,如是才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过硬品牌,也才可以谋取更大的市场。诸如医生的治病救人,教师的教书育人,警察的见义勇为,军人的保家卫国,老百姓的遵纪守法,这些都是很正常的,只要各自谨守自己的职责,肯定就不可能出现那么多的英雄模范人物。

当人类真正建立起普适的道德价值体系,同时人们都能谨守的时候,传统意义上的英雄就随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公民道德意识的良性循环。只要整个社会的正气树立起来了,并成为主旋律了,就不可能有这样那样的英雄需要我们天天来学习。

英雄的产生需要大众非英雄的陪衬,所谓的英雄辈出,恰恰是在社会大动荡、人性大败坏的时期,愚弱的大众需要一个可以改天换地具有广大神通的英雄的出现。人类的历史总是在野蛮与文明之间螺旋式地前行着,英雄们的出现,一时间能够给处于漫漫长夜里的人们带来若干未来的美好希冀;英雄们的一言一行,在期盼巴望着未来幸福的民众眼中,都具有金光闪闪的真理的特性。所以,人类早期的英雄,都具有神灵般的大威力。

有文字记载的早期人类英雄史,浸淫着太多嗜血的成分,也有太多草菅人命的故事,处于半人半神之间的英雄往往是天下最大的暴君,也是视百姓生命为粪土的超人。

古代英雄们的互相杀伐,已经成为了人类文明史的绝唱,许许多多的是是非非,真不可能以我们今天的价值体系与道德坐标来衡量。当我们已经在科技方面取得了许多突破的时候,我们却发现自己已经生活在一座巨大的可以瞬间毁灭整个人类的核武库上面了,我们还意外发现人类自身面临的许许多多问题,已经不是我们人类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主义激情就能够解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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