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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族身份悖论的田园向度及其文学表征*

2013-11-16王玉明

江淮论坛 2013年5期
关键词:梭罗荒野田园

王玉明

(安徽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合肥 230036)

自美国建国以来,其民族身份就一直表现出明显的悖论性:“入侵者”自命为“朝圣者”,忙于战争但又自诩“爱好和平”,既慷慨又善于攫取,既是帝国主义又具有地方观念,既是环境标准的制定者又是环境问题本身。此种悖论特质既有其历史渊源,又与美洲大陆的自然环境息息相关。众所周知,自北美殖民时期以降,美国始终以建“山巅之城”为己任。作为欧洲文明在新大陆的延伸,美国人要建的“城”自然以技术和物质为基础,但广袤的荒野与无尽的土地资源使美国人同样具有了田园理想——即使在美国的工业化时代,美国人依然认为,新世界的环境及其田园气质能够“净化”并“救赎”由欧洲传入的工厂制度。笔者以为,美国民族身份悖论与其特有的田园理想和“技术至上”论有关,在美国文化中表现为都市情结和田园理想共存的双重印记,在不同时期均得到众多作家的观照,有着丰富的文学表征与之呼应。同时,文学中徘徊于田园幻景和技术文明间的主人公们,又在不断地强化美国民众对悖论身份的认同,形成文学和现实间的互动场景。伴随技术文明的向前推进,美国民族身份悖论的田园向度更加凸显,其得到的文学关注也日渐广泛与深入。本文在厘清美国身份悖论产生渊源及其嬗变的基础上,尝试运用文学生态批评话语,对该悖论的田园特质及其在不同时期的文学表征进行系统的阐释。

一、在荒野上建“山巅之城”的美国先民

从表象看,美国的核心文化是 “技术至上论”,但在更深层次上,建立在荒野与文明对立之上的田园理想才是主流。自从北美殖民地建立以来,人们就一直用田园理想来界定美国的含义,时至今日,它以各式各样的乌托邦计划,体现于美国民族身份悖论之中,一方面逐渐转化为一种文学理想,另一方面则为美国人的拓疆行动提供依据。

众所周知,自然环境对美国人个性的形成至关重要,北美洲的茫茫荒野和土地的易获得性塑造了美国人的态度和习俗。在美国人看来,荒野是上帝的应允之地,是美国文明的基本要素。从一开始,荒野就介入到美国民族身份的建构中。1620年,清教徒一踏上美洲大陆就开始了第一次民族身份的诉求,自以为上帝选民的清教移民们,怀着坚定的信念和神圣的使命感来到新大陆,在北美荒野上创建心中的 “山颠之城”(City upon a Hil1)。虽然当时的北美几乎没有丝毫文明的迹象,到处是咆哮的丛林,凄凉的荒原,但相对于世风日下的欧洲,新大陆却象征着自由、纯朴以及美好的未来,是一处“希望之乡”。身处荒野,新大陆的定居者却要实现“造城”的计划,这既是严峻的挑战,又是上帝选民的特权。这种互为矛盾的认知在美国先民们的心目中却得以融合,并演变为一种日常的思维范式。以文学作品为佐证:如果说威廉·布雷德福(William Bradford) 的 《普利茅斯开发史》(Of Plymouth Plantation,1630—1650)描写的是清教徒在新大陆荒野之中的迷惘与恐惧,那么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的《新英格兰记》(Description of New England,1616)呈现的则是一个“土地如此肥沃,遍地牛奶蜂蜜”的富饶天堂,一片纯洁的圣土。尽管当时的新英格兰满目荒野与凄凉,但这阻止不了定居者随处看见人间伊甸园的意象。新大陆这个原始的乌托邦简直令人陶醉,唤醒作家们的田园理想,促使他们以作品展现北美生活状况与田园理想之间的密切关系,努力阐释美国经验。然而,将新大陆描写成天堂,这近乎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主要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移民和资金投入新大陆的开发,将这片化外之土,转化成为人们认知范围之内的地域,并在此之上建造一座上帝之城。在荒野上建城,虽为悖论,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隐喻,是新英格兰民众精神凝聚的核心,直至演变为“美国生活方式”。作为美国文化固有的一个方面,“在荒野上建城”的神话赋予了美国人开拓精神和英雄气质,强调了美国人的使命感,暗含美国人的慷慨仁慈,也折射美国人溢于言表的优越感。在荒野上建城,既为日后技术文明发展进程中的美国人保留一篇田园理想的想象空间,也被广泛运用于政治之中,成为影响深远的“美国例外”论和“天定命运说”的文化基础,进而为美国的扩张提供了精神动力。但这种力量却始终难以掩盖新大陆的神秘与不确定性。换言之,早期定居者对新大陆的情感中既有恐惧又有崇敬,美国人那种征服欲和敬畏心理并存的特殊感情也从此开始了,这也正是日后美国民族身份悖论的滥觞。

二、在湖畔想象城市的乌托邦公民

随着早期移民成为共和国公民,美国人逐步完成了“荒野上建城”的使命,荒野也不再具有极强的两面性,而更多被赋予“神圣与壮美”的浪漫主义品质。但自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时代以来,工业化力量一直对美国的田园意象构成了威胁,城市对乡村的侵入带来了新的问题。作为工业技术的代理,机器时常闯入花园,扰乱了美国民众对田园乐趣的憧憬。在亨利·戴维·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生活的时代,他发现工业化环境下的人们只想着如何谋生,却不懂如何生活;人们都在一味追求舒适和物质享受;他们无休止地工作,只是为了满足市场机制的要求;他们变成了工具的工具,逐渐偏离了生活的本真状态。

在梭罗的导师爱默生眼中,美国风景也近乎令人沮丧,漂亮的花园屈指可数,整个乡野看上去一贫如洗。爱默生梦想遏制城市的发展,因为在他看来,精神和灵魂才是人的本质。但当时美国已进入工业化阶段,人们容易被拜金主义和物质主义等观念所主宰,找不到真正的自我。针对这一社会现实,爱默生提倡精神性的生活方式和回归自然,以表达自己对现实的反叛。作为对爱默生呼吁的响应,梭罗选择到瓦尔登湖(Walden Pond)边的山林中独自生活了两年多,把田园、荒野、湖泊当作人类的朋友,他诗意般的生活实验引领着美国人对田园荒野的兴趣。在其代表作《瓦尔登湖》(Walden,1854)中,梭罗为人们展现了一个城市之外的自然存在。然而,“自然之邦”或“城市之国”均不适合美国的历史与现状,美国人所需要的不是如何使城市自然化或自然文明化,而是一种新的模式——城市田园主义。美国民众的这种理想已经潜意识化,他们总显得模棱两可,举棋不定,喜欢透过田园化的过去,体察都市的未来。作为这种理想的践行者,梭罗走进乡村其实是为了发现城市,一座田园化的城市,他致力实现的是一种具有 “中间态”(middle state)特征的城市田园主义。这是一种令人起敬的观念,作为人类终极希望的环境,它既不在荒野,也不在城市,而是在自然与文明状态之间的某种调和。这在《瓦尔登湖》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梭罗用来独居的湖边木屋坐立在风景的中心,一边是康科德小镇,另一边是大片未被开发的自然。通过此番设计,梭罗让我们关注的不是康科德,也不是荒野,而是一片中间地带,兼具文明与荒野的特征。与此相呼应,在《瓦尔登湖》的几乎每一章,梭罗都要提到、看到或听到了火车这一技术的产品和文明的代理;在煞费苦心地让我们铭记铁路路堤对风景造成的切口的同时,梭罗也曾将自己的湖畔独居比喻成日理万机的国际商贩生活。梭罗认为,瓦尔登湖适合贸易,因为它有着有利的地理位置和便捷的铁路运输网。《瓦尔登湖》中的铁路融合在风景之中,火车不仅没有引起不和谐,反而是实现和谐的手段。梭罗为火车站高度刺激的气氛和铲雪公认的愉快和勇敢而倍感欣喜,他欣赏从事这种商业活动者的守时、严谨、有序、自信、平静和冒险。

不难看出,梭罗的田园理想接受的是一种含糊的历史观,其目标在理论上讲是一种中间风景社会,抑或一种修辞公式,表达着美国人喜欢二者兼而有之的偏好——国家在全力以赴追求财富的同时,继续把乡村幸福定为自己的目标。在梭罗生活的时代,康科德90%的土地已经丧失原有的森林,梭罗的同胞们也被剥夺了德行和活力。恰恰就是此种不幸使得梭罗想到要构建一个不同于康科德的、想象的城市的可能性。他的湖畔生活实验实际上是一种以语言作为空间的想象的建构过程,隐含城市的田园化动机,试图以一种田园的方式重现并拓展18世纪的城市化景观。《瓦尔登湖》讲述的仍然是建造“山巅之城”的宏伟计划,只不过场所被移到了湖边,目标是建立一个城市乌托邦,方式则是借助想象而没有一砖一瓦,也没有砂浆等材料。梭罗的城市化想象超越了地方的界限,是一种中间状态。

在技术文明兴起或主宰的美国社会,乌托邦式的愿景都会显得非常激进,但人们从中感受到的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场景。对于美国帝国式心态和石油依赖的生活方式而言,城市乌托邦是一个真正的别样选择。美国作为社会,离可持续性可能已是越来越远,但作为个人的作家,他们依然可以尝试着像乌托邦居民一样去思考和生活。尽管很多美国民众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乌托邦生活,但是,文学中的想象自然让读者着迷,激励人们去探索更好的生活方式。或许正因此,独居湖边木屋中的梭罗,代表美国民众试图找寻他们迷失的社会身份,这一身份既不是市民也不是农夫,而是城市乌托邦的公民,生活在城市与荒野之间的瓦尔登湖畔——那一片中间地带。

三、自然理想与现实文明之间的游走者

美国内战(1861—1865)因其残酷现状而改变了美国人的生活风貌和道德准则。战后的美国向资本主义工业化和机械化迅猛推进,垄断资本开始出现并日渐大行其道,投机风气和拜金主义弥漫整个国家。这个时期,农业机械化使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边疆与荒野的消逝进程日益加快,早期移民在美洲重建伊甸园的梦想逐渐在人们心目中寂灭,人们期望的“黄金时代”到头来只是个“镀金时代”。这一切引发了美国民众的心理危机,逃离文明,逃离令人窒息的城市文化一时成了美国民众的共同理想。当然,这种冲动也源于田园理想的吸引力,并引发了人们从世故向纯真、从文明向其对立面自然的象征性迁徙。

美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马克·吐温(Mark Twain)对南北战争后的美国现状同样是不满的,此种情绪在其代表作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1884) 中可见一斑。该小说讲述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内战前,美国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机器文明正在形成,但在古老而自然的密西西比河上上演的却是另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两个年龄和肤色都不相同的人,一个是目不识丁的黑奴吉姆,30岁左右,另一个是胸无点墨的小流浪汉哈克,大约十三四岁的光景。作为自然之子的哈克,是一个不问世俗纷扰、不被现实羁绊的游走者,与文明格格不入,对美国社会的价值观提出了疑问。吉姆则被完全剥夺了人的尊严和权利,终日如牛马般的劳作,丝毫享受不到文明的恩泽。然而这种不幸却给他与自然亲近的机会,积累了丰富的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验,担当着哈克的精神导师。

哈克逃离的内在动因,正是由资本主义现代文明所带来的种种束缚和弊端。在哈克天真的眼中,密西西比河犹如天堂。但作为现实中的一条河,它与外部世界的矛盾冲突从未停止过。河水中有扔进去的肮脏之物,河上有人做着肮脏交易,谋杀和欺骗在河面上也在不断地上演。也正因此,大河最终难以成为哈克理想中的避难所。这恰恰是吐温现实生活的写照——进步与原始,伪善与野蛮、科学与信仰、现代文明与田园牧歌是马克·吐温和他同时代的人均无法回避的二元对立。童年的密西西比河只能是吐温心中的理想国乌托邦而已。进入“镀金时代”,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让美国人民热血沸腾。然而,种种社会弊病也正蔓延开来,密西西比河上田园般的宁静生活为机器工业的喧嚣所代替,享受着工业文明的人们不禁为逝去的田园生活而惋惜。

漂流在大河上,哈克和吉姆这一黑一白组成的二人社会就是美国的“阿卡迪亚”。但是木排也有其局限性,动力不足、不易操作,只能随波逐流,最终无法逃脱咄咄逼人的成人世界,寻求自由的努力难免失败的结局。冲他们而来的汽船的不祥的声音加剧了这种日益逼近的悲剧感,这个庞然大物在夜间突然冒出,将木排撞得粉碎。远离尘嚣的哈克并没有找到他的理想国,最终吐温放弃了木排上近乎完美的田园牧歌式生活,让哈克回到文明社会,但是前景堪忧。吐温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开放性的结尾,暗示哈克将遁入西部边疆地区,到那个无人管束的位于西部的“领地”(Territory)去,实现自己的田园理想。

殊不知,在西部领地避难的想法像大河漂流一样不经考验。因为在哈克所处的时代,他所向往的西部世界由于边疆经验的作用和文明的扩张,正处在消失之中。换言之,捐弃东部,一路西行,其实已是一种过时的做法。因为这不符合当时的社会现实——东西部之间原先的差异已几乎不复存在。我们不妨这样理解,美国现实主义文学中,主人公最终逃离的姿态,只是对消逝的田园记忆表示出的一种敬意。伴随美国资本的不断扩张和边疆的消逝,美国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和现实中的美国民众都在艰难地前行,游走于自然理想和现实文明之间,继续演绎着身份悖论的故事。

四、在都市荒芜中憧憬乡村图景的现代民众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经济危机使美国梦变成噩梦。作为资本的扩张形式,城市建筑愈发令人窒息。在高楼大厦之间,人们难以找到自我;在茫茫人海之中,人们难以搭起沟通的桥梁。都市问题严重困扰着美国人。不少美国作家纷纷宣称,纽约、芝加哥不是美国,在乡村才能找到真正的美国,乡村生活代表了美国社会的全部优点。在都市中保留公园,并以此进行乡村图景的憧憬被视为上策,是解决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危机关系的最佳手段。因为,如爱默生所言,城镇公地像树林一样,可以激发人对理性和信仰的回归,这是因为没有怎么开发的风景暗示着一种与外部自然的 “神秘关系”。 与都市公园相联系的乡村世界里不仅有农业经济,而且还有道德和审美意义上的优越性,在这样的地方,人丝毫不会觉得孤单或受冷落。乡村居住者可以像传统田园文学中的牧人一样,既享受富人的安逸,又具有穷人的纯朴善良,从而在两个阶级之间建立 “美好的关系”。这个时期的美国民众,借助公园场景试图在都市的荒芜中建构乡村图景。但这一切似乎又是一厢情愿,因为城市中的公园并不能解决都市民众的的内心荒芜。纳撒尼尔·韦斯特(Nathaniel West)的《寂寞芳心小姐》(Miss Lonelyhearts,1933)和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帕特森》(Paterson,1946—1958)对此均有独到的阐释,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都市中到处遭遇冷漠和乏味,作为自然景观的复制品,公园难以淡化城里浮华的商业气氛,也没有让主人公们感受到审美的愉悦和宁静。

在《寂寞芳心小姐》中,韦斯特要写的不是物质的匮乏,而是灵魂的空虚,要揭露的就是都市荒原中人的信仰危机。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写一个青年记者以“寂寞芳心小姐”为名在报刊写专栏,被读者来信中的苦闷所烦扰。“寂寞芳心小姐”是现代社会的基督,以纾解和拯救经济大萧条之下人们精神危机为己任,但时时处处又受到来信读者心理问题的困扰,动摇自己的基督情怀,他同样是一个“城市病”的携带者。走遍纽约,“寂寞芳心小姐”只能看到荒芜。他开始厌倦都市生活,痛苦不堪,直至生起病来,卧床不起。“寂寞芳心小姐”走进公园,他仔细观察,却看不见一点点春天的迹象。他观察天空,但灰色的天空看上去像是用一块肮脏的橡皮擦过似的,上面没有天使、没有燃烧着的十字架,没有口衔橄榄枝的鸽子,只有一张报纸像只断了脊梁骨的纸鸢似的在空中挣扎。走进“公园”,“寂寞芳心小姐”本想获得康复,但不管他再怎么努力,却发现不了一丝春天的迹象,只看到了无序与混乱,找不到丝毫慰藉。从此场景中,我们隐约能够感到,一片死寂的公园只是对意义的一种结束,公园设计者是失败的,他们急切地想在纽约对自然物进行重组,但合成的空间只能是对生态系统的摹仿,是对逝去景观的仿造而已,难以唤醒景观的生态活力,不能提供审美的趣味和祥和感,难以抵消城市生活对现代人的负面冲击,也没能为城市居住者提供一份解毒剂。

同样,在威廉姆斯看来,美国社会早巳蜕变成一个丑陋的躯体,疾病缠身。只有找到一种能医治其病根的处方才能使之得以拯救。他认为纸醉金迷、执迷不悟的现代都市生活无异于死亡与谋杀,无异于涂炭生灵。威廉姆斯痛恨一切毁美现象,他要寻求美。对于他来说,只有彻底地揭露这个丑陋的世界,美才有可能成为生活的现实。《帕特森》的主人公在诗中漫游,探索人生的真谛和解决社会矛盾的办法。但帕特森眼中的城市公园,留给读者的印象同样是一幅现代社会的荒原图。首先,在那貌似美丽的星期日公园背后隐约地存在着另一个丑陋的公园——联邦政府合法的高利贷系统。在公园里,紧随牧师的布道之后,是一段美国联邦政府储蓄系统的描写。在此,高利贷与公园里美丽的自然景色形成鲜明的对照。其次,在“星期天的公园”这一章,“狗严禁进入”的提示语寓意深刻。人们可以感觉到,公园,乃至这座城市,不是一处自由之地,而是呈现着现代工业城市生活的荒原气象,表达了诗人对现代工业城市生活的强烈印象。

帕特森代表着美国现代城市,其中的公园不过是用来代替乡村自然气息而找到的一个令人失望的象征。在都市公园中,由景观制造的边界将生物群落碎片化,展现出一个被分割的社会聚集群。威廉姆斯认为,城市梦想与公园绿地融合,但中间有难以逾越的鸿沟,也就形成不了一种全新的生态群落。因为只要城市是机械的,即使公园是有机的,它们的合成只能是一种机械的有机主义。而这并不可行,因为现行的任何一座城市并不真正具有去中心化和同化生物群落的能力,因而也不能被称作是生态的。“都市”和“生态”两个词放在一起实际上是一种最危险的矛盾修饰法,不管这种语义学上的组合,在学术意义上有多么迷人。韦斯特和威廉姆斯并没有多少语汇用以批评环境问题,然而,他们的作品却都能预感到,技术和城市的发展很可能以无止境的、不加任何控制的景观复制,侵蚀自然和社区。目睹人们面对种种物质不确定性而不知如何调整适应时,他们对环境问题加以批评并表示出一种悲悼。目睹城区民众的精神荒芜和污染、城市的随意扩展和环境的侵蚀,他们通过创作以示反应。

反映美国现代都市衰败的文学作品,多以公园为切入口,着重刻画了现代都市美国人的精神荒芜,以及他们在都市荒原上对乡村图景的向往。这种都市田园的结构替代了上个世纪边疆叙述,是美国身份悖论叙述的新型模式。韦斯特和威廉姆斯并没有哀悼社会的发展,他们作品中的所有人物,尽管陷入困境,都在尽力与他人建立联系,以抵御那些试图阻碍交流的因素。主人公们都在试图走向都市中的公园,因为他们为田园幸福的意象所吸引。但是公园只是现代社会中的人造荒野,实为技术力量的产物,是一种消费品,表征着妨碍田园梦想实现的那些力量。同马克·吐温相比,韦斯特和威廉姆斯所处时代的工业化特征和技术文明影响更加凸显,美国民众离田园生活更加遥远,身陷精神荒芜中的他们也更加渴望返璞归真。但到底用什么代替理想的风景呢?韦斯特等美国现代都市生活作家们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和作品中的主人公们一样,美国民众仍然在进退两难中苦苦追索。

五、在后“9.11”恐惧中拥抱希望的当代美国人

2001年的“9.11”恐怖袭击改变了美国风景,震动了世界。恐怖分子以自杀的方式闯入美国人的生活和头脑中。“9.11”事件后,美国发生了两个明显的变化。一是联邦警察坐上了客机,工业世界弥漫着新的脆弱感,过去用于征服自然的工具已反过来对付美国人自己。二是民族主义狂热地崛起。但美国三个固守的特征却并未改变。一是美国仍就消耗着世界上大量的自然资源,继续其美国式的生活方式。二是美国依然信仰“美国例外论”,忽视或漠不关心别的国家。三是美国仍然在扩军。对于后“9.11”时代的美国状况,美国民众心知肚明,上述的变与不变非但没有给民众带来安全感,反而让他们更加恐惧。正如很多作家们所看到的一样,反恐战争只会带来更多的恐怖和更多的战争,对世界贫困人口的忽视则会导致骚乱,对环境的掠夺将使我们的文明陷入灾难,战争结束了,人们却失去了和平。布什发动的“对恐怖主义的战争”所使用的手段为所有专制政权维持暴行提供了合理的借口。文化历史学家莫里斯·伯曼(Morris Berman)曾在其书中写道:“拉姆斯菲尔德、布什和赖斯等人就是本·拉登的战友。”更糟糕的是,美国民众业已形成的生活方式对于世界和平和环境安全足以构成威胁。当代美国作家们的确看到了一个美国开国先贤们不愿意看到的情景,那就是美国原来存在的许多社会问题不但没有解决,新的社会不公正也使人对美国式的理想产生了种种疑问,美国正成为一座“分裂的房子”,在向全世界推销民主、自由等价值观念的同时,美国本身的价值却在销蚀。所有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美国民众的恐惧感,使美国人对自己的民族身份产生了深刻的危机意识。因此。如何把“多元”文化纳入到“一元”的美国文化当中去、如何把美国形象的塑造与民族文化认同联系起来等等就成了文化事业关注的焦点之一,如何修复亦已破碎的民族身份一时成为广大美国人的使命。

“9.11”事件之后,针对在美国盛行的“狂热民族主义”,美国各界有识之士纷纷作出反应,主动从美国内部寻找原因。一名新泽西州州立大学的教授抱怨,不管“9.11”的最大诱因是什么,它的最大根源是过去几十年美国外交政策法西斯主义。美国北卡罗来纳的民主党参议员约翰·爱德华兹(John Edwards)曾坦言,“我们显然不能在反对恐怖主义的战争中获胜,如果我们政府的右手不知道他的左手在干什么。”在环境与生态批评界,越来越多的学者除了提醒美国政府进行自我反省外,还积极帮助民众构建希望的愿景。他们认为,环境研究与生态批评虽只能扮演一个小角色,但它们能在尊重他者、文化融合和文化多元化进程中给人类以无尽的启示。“9.11”事件以后,越来越多的美国作家正取得共识,纯粹的田园退隐生活亦已破灭,在文学与文化领域,培育对于“他者”的敏感性和欣赏力乃当务之急。正当美国自然理论日趋明智的时候,美国人的自然体验却越发浅薄;正当美国“世界新秩序论”日渐成熟的时候,美国人对其他民族文化的了解逐渐变得更加美国化。“9.11”之后的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将重心放在了平等和谐国际关系的重建上。美国作家戴维·盖斯纳(David Gessner)在作品集《厌倦自然》(Sick of Nature,2005)中的随笔《被洞穿的田园诗》中对“9.11”的深意进行了明确的探索。盖斯纳从“9.11”得到的直接讯息是——欢迎来到人世间,不存在游离的所在。换言之,生态作家的职业——观察、思考和描述自然——必须和现实的生活建立联系,否则是不负责任的,无法帮助人们消解“9.11”恐惧。 苏珊·汉森(Susan Hanson)的《渐远的安全:平安居家于世上》(Homeland Safety:Safe at Home in the World,2004) 也 同 样 对“9.11”的深意进行了明确的探索。她的叙述做到了两点:“我们生活在一个危险、莫测恐怖和苦难的世界里;不过,尽管意识到恐惧和危险,汉森并不允许这种让人魂不守舍的感觉侵夺她对生活根本的爱。 ”

“9.11”袭击改变了美国人的生活与生存哲学,人们仍试图在经历恐惧的同时能够看到希望,抑或为自己创造希望,因为作为恐惧的外在显现——“9.11”事件同样给人们以动力,去更多地关爱,更努力地投身与世界的种种不公正作斗争。重审技术文明,将田园理想和环境正义及社会正义联系起来,并将其拓展到对遥远的“他者”的观照,在恐惧中守望并拥抱希望,是后“9.11”时代美国民族身份悖论的真实写照。

综上所述,自移民时期直至后“9.11”时代,美国民族身份一直充满悖论性特质,在痴迷物质文明与疆土扩张的同时,也迷恋荒野与乡村图景。伴随技术文明的弥漫与深入,其田园向度非但没有消解,反而日渐凸显。在不同历史时期,此种身份悖论特质及其嬗变,在众多杰出文学作品中均有所体现。身处荒野的殖民时期作家致力于“山巅之城”的建构;在瓦尔登湖畔独居两载有余的的梭罗,则在憧憬如何建立一种城市乌托邦;马克·吐温则选择漂流于大河之上以逃离文明;韦斯特等现代作家笔下的主人公们,淹没在精神荒芜中,带着迷茫走向公园,试图幻想乡村的图景。直至后“9.11”时代,古老的田园理想仍然缠绕着已被技术化、工具化、物化的美国人的想象,使他们对乌托邦式的希望矢志不渝,并将这种希望内化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文化、一种民族性格。纵观之,诸如此类的文学创作,一直在努力探讨乡村神话与技术事实之间的矛盾,在某种程度上又不断地强化了美国民众的身份悖论特质。尽管美国作家很少为其创作中的田园想象设计出令人满意的结局,但他们的作品承担的是一种社会责任,表现了美国民族文化中的根本冲突,阐明了美国民众所处的局面,因而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注释:

(1)“希望之乡”(the Promised Land) 直译为 “应许之地”,是上帝赐给犹太人的生息之地,引申为充满希望的安身立命之所。

(2)“阿卡迪亚”(Arkadia)也叫乌托邦,原为古希腊一地名,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人们与世隔绝,在此安居乐业,过着牧歌式的生活。该地名后在西方国家被广泛运用,引申为“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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