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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化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

2013-11-16

江淮论坛 2013年5期
关键词:城市化文化产业园区

丁 薇 陈 党

(1.安徽工程大学艺术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2.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北京 100024)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随着整个改革进程的发展,城市化越来越成为我国政府、民间、学界关注的热点话题。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列茨把中国的城市化和美国的高科技并列为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进程的两大关键因素。作为全球城市化浪潮的后来者,中国2011年的城市化率跨越了50%的大关,而中国的城市化率正以每年约1%的速度在增长,预计到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58%以上。专家预计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内,每年中国将有1000万以上的人口成为新的城市居民,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杭州等在内,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超大型城市将超过20个。城市人口的集聚,城市化广度和深度的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正是从这个角度入手,探讨我国正在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在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对策性思考。

一、城市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要求

(一)要求文化产业“航母”的出现

文化产业的发展到底是需要成千上万的中小型文化企业,还是需要有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一直是业内人士争论不休的话题。数量众多的中小型文化企业,不仅可以满足城市化进程中日益多元、庞大的文化消费需求,而且还可以提供数量众多的就业机会,提升所在城市的文化品牌。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尤其是跨行业、跨区域的文化产业“航母”不仅可以集中优势资源,生产优质的文化产品,而且可以提升文化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我们既需要众多“小而美”的文化企业,也需要文化企业“航母”。从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来看,有数量众多的小型文化企业,和少数“准航母”型企业,即“以小为主,大而不强”。

我们纵观城市化水平比较高、文化产业比较繁荣的发达国家都拥有世界范围内数一数二的文化产业集团。比如,在美、日、韩、英、法、德等国里,以电影、电视、报刊、杂志、图书、音乐、动画、游戏、广告等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已经超越传统的制造业成为其国民经济的核心产业,诞生了诸如时代华纳、维亚康姆、迪斯尼、索尼、电通、维旺迪、新闻集团、贝塔斯曼等叱咤国际文化市场的文化企业“航母”。这些大型的文化企业集团,通过大手笔的运作,在全世界范围内集聚所需的人、财、物,生产畅销全球的文化产品,赚取可观的利润,同时,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拉动其他产业发展,传播其价值观念,提升所在城市的软实力。逐渐城市化的中国社会迫切需要实力雄厚的文化企业“航母”。

(二)要求“撬动”其他产业的发展

自我国文化产业成型以来,一直深受政府层面的鼓励和支持。我们以网络游戏产业为例。网络游戏产业是一个横跨互联网、电信、计算机、软件、消费电子、艺术设计、媒体出版、广告等多个领域的综合体,对周边产业的渗透力极大。2011年,电信业务受电脑网络游戏带动而产生的直接收入达466.0亿元人民币,比2010年增长了15.0%,为网络游戏市场实际收入的1.1倍。IT行业由此产生的直接收入达155.4亿元人民币,比2010年增长了11.0%,为PC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的36%,此项收入的主要来源是PC、网络游戏服务器、网络及存储产品、软件及服务等;出版和媒体行业产生的直接收入达到111.8亿元人民币,比2010年增长了30.0%,其主要来源是相关网络媒体与杂志书籍的广告销售收入。

城市化要求文化产业能够撬动其他产业的发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就业问题。城市化之后,随着城市人口的骤增,需要就业的人口也越来越多。根据2010年第6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内地城镇人口为6.7亿,占总人口的49.68%,城乡人口基本持平。通过文化产业的产业联动效应,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势必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大大缓解城市人口的就业压力。

(三)要求促进城市“品牌”的形成

我国正在进行的城市化要求像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一样,诞生实力雄厚的“航母”型企业,要求文化产业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更要求其在促进城市文化品牌形成和地方特色经济和文化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城市品牌的形成和传播,需要有承载城市独特文化内涵、经济发展特色的符号,文化产业在承担此项功能过程中最适合不过。当我们提到好莱坞,我们会联想起在该地生产的美国大片;当我们提到东京,我们会联想到东京电玩展和东京迪斯尼主题公园;当我们提到首尔,我们会联想到韩国网游和《大长今》;当我们提到香港,我们会联想到香港电影和TVB;当我们提到北京,我们会联想到旅游景点长城和故宫……这就是文化符号赋予一座城市的精彩,而文化产业就是要寻找到某座城市的独特之处,通过产业的运营和传播,把这种独特之处与一座城市联系起来,形成该城市品牌效应,再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软实力的提升。反过来,文化产业也只有通过挖掘不同城市的不同禀赋,才能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产业类别。

我国当前的城市化很大程度上落入了“造城运动”的窠臼,热衷于拆迁旧城区,新建高楼大厦和柏油马路,导致“千城一面”,毫无城市个性可言。通过大力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锤炼城市的文化符号和品牌个性,优化城市的文化产业布局,引导城市的文化产业差异化发展,最终促进文化产业与城市的互动发展。在这方面,国内也不乏成功的案例,如青岛、大连、博鳌、张家界等,就较和谐地处理了经济发展与城市品牌的关系,其间文化产业的功能不容忽视。

二、我国文化产业在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子产业产能过剩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文化事业单位主导着我国文化产品的生产与流通,文化产品还是一种比较稀缺性的特殊产品。事业转企业的体制改革之后,文化产业的产能得到充分的释放,供给短缺的局面得到缓解。但是部分子产业由于盲目上马项目,忽视产品质量建设,区域政府为求政绩流于形式,导致这些产业产能过剩。

以日前如火如荼发展的动画产业为例。2010年,中国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动画生产大国。2011年,我国制作完成的电视动画片产量高达26万分钟,远远高于作为第二名的日本的9万分钟。电影方面,国产动画电影产量和公映比率也逐年提升,生产制作总量已经连续3年保持30%以上的增速。但动画生产大国并非强国。在我国目前的动漫市场份额中,日本动漫占60%,欧美动漫占29%,中国原创动漫仅占11%,近90%的市场被国外动漫产品垄断。相比日本动漫产业占GDP比重,中国动漫产业的比重非常低,是典型的动漫“产能小国”。这种大而不强的现象同样出现在电视剧产业。2010年我国国内电视剧产量达1.4万集,为5年来最高,稳居世界第一。但是,四成多的电视剧生产出来后没有播出平台,造成产品积压,投资无法收回。韩国电视剧2005年出口额就突破了1亿美元大关,而我国2009年电视剧出口额只有2000万美元左右。

产能的过剩不仅仅是对产业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打击了产业主体进行投资、生产的积极性和消费者消费产品的消费热情,不利于产业的发展。产能的过剩是劣质产品的过剩,优质产品的短缺,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产业呼吁业内能够生产更多符合消费者消费口味的优质产品。

(二)消费、出口和投资受阻

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律一样,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样需要消费、出口和投资这“三驾马车”的拉动。文化消费对于产业的拉动没有真正引爆,文化产品“走出去”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样与我国文化大国的地位不符。上文提到我国电视剧出口额不大的现状,这种现象在电影产业同样存在。中国电影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三年在海外的票房和销售收入出现30%以上的下降,2012年降至10.63亿元。在出口方面做的较好的是中国网游产业,2012年,中国原创网络游戏海外出口持续增长,总计有40家中国网络游戏产业原创的177款国产原创网络游戏进入海外市场,海外出口实际销售收入为5.7亿美元,较上年增长57.5%。但总体上来说,我国文化产业“走出去”的实际效益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

与消费、出口相比,投资在拉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稍突出一些,我国文化产业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绩,投资的作用功不可没。但是,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文化产业与传统实业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方面有很大的差异。文化产品的价值评估、流通、增值对于投资界和政府部门都还是个新的课题,有待进一步摸索。

(三)文化产业园区运营不佳

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兴建文化产业园区,发挥相关产业的集聚效应和关联作用对于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作用不容小觑。正因为如此,政府部门也十分热衷于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尤其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把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支柱性产业,把文化产业发展成果作为衡量政绩标准之后,一座座文化产业园与城市化进程中拔地而起的一座座高楼大厦一起矗立在城市天际。据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网2012年4月21日统计,目前已建成的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共计1216个,分为三个阶梯,东部地区的广东、上海、江苏位列前三名,广东和上海的创意园区超过100个,与山东、北京、安徽进入第一梯队,数量均超过了50个园区;第二梯队为河南、福建、河北、四川等省市,数量超过50个,四川、湖北、陕西、天津、辽宁等省市超过30个园区,而其他省份少于30个园区。这些园区大体上分为:数字娱乐产业园、科技创意产业园、动漫游戏产业园、影视产业园、音乐产业园、会展艺术品交易园、文化创意产业园。

但是这些园区整体运营状况不佳,90%以上处于亏损状态。2012年第一季度统计,全国文化创意产业盈利的园区,只占到园区数字的10%,大多数园区处于亏损、招商困难等局面无法自拔。究其原因,一是这些园区的建设同质化,没有深入思考自身的商业模式;二是政府主导下的园区建设容易成为政府的政绩工程;三是有些园区打着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旗号,在享受政府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却做着房地产的生意。文化园区的建设应该努力避免跟风和千人一面,避免政府主导的“拉郎配”,避免“挂羊头卖狗肉”。

(四)多头管理下的效率低下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着条块分割、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以网络游戏产业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例,在我国,文化部、版权局、工信部等多个部门都对网络游戏产业有各自的管理权限。网络游戏的运营涉及进口电子出版物的许可的,任何网络游戏公司都必须向负责全国电子出版物管理工作的新闻出版总署申请游戏软件出版号;网络游戏公司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的,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登记著作权,经由认证后方能合法出版,并受到法律保护;各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和比赛(含各类网络游戏的电子竞技比赛)的主办单位必须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参加比赛的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必须经过文化部内容审查;而为防止互联网信息提供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信息,网络游戏公司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产主管部门办理许可申请。也就是说,网络游戏企业从事产业运营的活动,需接受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而有些监管内容却是重复的。这种多头管理的现象在其他文化子产业中同样存在。

文化产业中多头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大大降低了监管效率,不利于相关产业的发展。动画产业就是最好的例子。上文提到过,2010年,中国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动画生产大国,但是没有能够在国际动画市场上叫得响的品牌产品。某种程度上,这种现象与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松散的财政扶持政策导致的动画生产者对优质产品追求动力不足有关。它助长了动画产品生产者对消费者消费需求的漠视,导致众多“弱智”产品的出现。

三、城市化中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性思考

(一)培育骨干企业成长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当前的现实既需要中小型文化企业,更需要大的文化企业“航母”。培育骨干企业成长为大的文化企业“航母”,非一朝一夕的功夫,但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打破所有制、区域、行业的壁垒,鼓励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以发挥资本运作的方式重建大的文化企业集团公司。第二,通过一些重点工程,如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国产动漫振兴工程、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工程等,在一些重点文化产业领域培育一批有发展前景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第三,通过疏通融资渠道的方式,引导一些效益好、实力强的文化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或发行债券,增强这些企业的资本实力。第四,通过项目洽谈会、投融资峰会,引导一些实力雄厚的投资者,投资文化类相关产业。第五,创办文化创意人才和文化管理人才培养项目,或者引进高素质的人才,提高我们文化企业的人才队伍质量,为文化企业“航母”的创建提供人才保障。

(二)推动文化与经济融合

文化产业从一开始就强调文化与经济的联姻,一是文化生产自身的产业化,二是其他产业加入文化的因素,即提高其文化附加值。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不仅能够延长文化产品的产业链,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城市文化品牌的塑造。

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在具体做法上除了从思想上重视文化与经济的互助作用外,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快产业目录的更新,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尤其是新产业形态的发展。第二,加快新技术的应用,利用数字、网络技术,推动一种文化产品多种类型的开发。第三,促进内容产业与传播平台产业的变革,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升级转型,多渠道延伸文化产业链。第四,支持与鼓励发展数字出版与纸质出版、网络媒体与纸质媒体的双向渗透与融合。第五,支持与鼓励影视、出版、演艺、工艺美术等不同文化行业之间的双向渗透与融合。第六,加快发展文化装备制造业和文化消费终端制造业。第七,推动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其他行业的渗透,增加物质产品和服务业的文化附加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第八,科学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利用文化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带动区域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总体上来说,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需在文化产业内部延长文化产品的产业链,促进不同文化产业子产业的相互渗透与融合,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渗透与融合,提高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质量。

(三)扩大消费、撬动投资,支持“走出去”

文化产业的消费、投资与贸易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的拉动作用不言自明。在我国当前的经济条件下,扩大文化消费一是要有符合消费者消费口味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二是要积极引导,通过提供消费补贴来刺激文化消费;三是要特别重视数字化和网络化文化消费的引擎带动作用,提倡诸如数字化阅读、3D高清影视产业、动漫游戏、数字博物馆等新形态消费。在撬动投资杠杆方面,要保持一定的投资增长速度,为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要创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文化企业上市,提倡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文化产业,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大的文化项目的投资;提倡外资进入我国法律许可的文化经营领域。

我国文化产业“走出去”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应该在稳步提升现有文化产品和服务输出水平的前提下,重视资本输出的重要性;尝试通过设立财政专项基金的方式,为文化企业的海外拓展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国际化人才培训中心,培养跨国经营文化企业所必需的管理、法律、营销、金融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打造相关中介服务平台,为企业跨国经营提供全面、周到、专业的咨询服务;为刚刚进入国际市场的中国文化企业提供各类优惠税收政策等。

(四)组建综合文化管理机构

从当前产业融合的发展现状和建立统一市场体系的现实需求来看,文化体制行政管理迫切需要改变当前多头管理的现状,建立面向市场的综合性大部制行政管理体制。综合文化管理体制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简化管理流程,避免多头管理带来的种种弊端,也有利于文化企业集中精力和资源做好企业运营。2013年3月新闻出版总署与广电总局合并就是文化管理机构迎合现实需求,逐步走向融合的现实例证,将有利于传媒、出版、影视、网游等文化子产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对相关的文化企业不无是一大利好消息。从未来发展来看,组建面向市场的综合文化管理机构将是文化行政管理的一大趋势。要实现这一目标,非一蹴而能就,前途还有很多困难要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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