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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冲突与对立——读高凯的《乡愁时代》

2013-11-16刘稳妮

飞天 2013年7期
关键词:异乡乡愁故乡

刘稳妮

高凯是出生于甘肃合水的诗人,是一位以写乡土诗闻名的西部诗人,也是一位高产的诗人。他曾先后出版诗集《心灵的乡村》、《英雄诗篇》等。获首届闻一多诗歌奖。他的最负盛名的代表作是《村小:生字课》,这首诗走进大中小学诗歌朗诵的课堂。相关评论文字十万多字。诗人阳飏如这样评价:“用干净的童音,为一个时代作证。”而高凯的新作《乡愁时代》于今年3月由读者集团敦煌文艺出版社出版,收录诗人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间公开发表的诗歌145首。乡愁,是诗人一贯的写作主题。而在《乡愁时代》中,既有诗人对生他养他的故乡的深深的怀念与眷恋,对淳朴自然的乡村文明的歌颂,也有对于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城镇化进程中城市文明的批判,更有诗人自己在乡村和城市之间分裂的情感体验和生命意识,抒发了一代人在面临巨大的社会变迁的时候,那种精神割裂与生存的悲剧感、荒谬感。

一、对乡村文明的歌颂

高凯在甘肃合水一个小山村出生、成长并开始他的诗歌创作。他是农民的儿子,对于农民的生活方式、生存状态有着最本真的体验。而故乡就成了他诗歌不断吟咏的内容。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小乡村有他的亲人、童年、家园,这些都和人的最自然的情感联系在一起。

他诗作中大量的篇幅都是写故乡人,这些人或者是亲人,是带给他生命的父母,也有自己的兄弟姐妹,自己的孩子。如诗作《先考先妣》中,上篇《咳嗽正传》,写父亲的咳嗽和烟。写父亲抽烟的历史、咳嗽的历史,假咳嗽和真咳嗽,铜烟锅和纸烟。在日常情景的描绘中既写出了时代的变迁,更刻画出了父亲勤劳质朴的形象,抒发作者对父亲的怀念与对父亲一生的思考。下篇《小脚传奇》是写母亲的,小脚母亲的坚韧、辛劳、伟大,她的生活细节一一展现在读者的面前。而《母亲是一粒炊烟的种子》中,“母亲是一粒炊烟的种子/火苗儿茁壮旺盛/种在家中”,更是细节地展现母亲的强大的生命力,母亲给一个家庭带来的希望、光明和爱。

除了故乡中的人,对于自己在乡村度过的童年,诗人也书写了乡村中童年的自然、亲切。童年是短暂而珍贵的,是成年人心底永恒的怀恋。乡村的童年更加的单纯、自然,童年的体验更多的和自然、动物联系在一起。在《草莽童年》中,诗人写道:“那时 天上风起云涌/地上就风吹草动/明处的小蜜蜂口蜜腹剑/暗处的黑蝎子心狠手辣/而毒蛇和黑蝎子又是一对亲姊妹/那时 勤于打洞的老鼠昼伏夜出/蚂蚱整天腰里挎着两把大刀/蜻蜓一身轻功会水上漂/毛毛虫摇身一变就成了迷人的蝴蝶”。乡村的童年和阳光、草地、蜜蜂、蚂蚱为伍,是自然纯朴充满童趣的,诗人的简洁、明快、口语化的语言,给我们展现出了一个生机蓬勃的儿童世界。

故乡的一草一木、一事一物都会勾起诗人的无限眷恋,引起诗人的思乡之情。诗人写了大量的诗作,几乎故乡的任何景物都可以入诗。故乡的大槐树、山谷、老山羊、杏树沟、稻草人、刀子、铁钉、萤火虫、芦苇、䦆头、黑魔窑、架子车、羊皮筏子、白牦牛、打麦场等。这些景物都是属于典型的乡村文明的,属于农耕时代的,它们联结的是血缘、是亲情,和遥远的宗法制社会联系在一起。如《走亲戚》:“在十里铺 碰见一个生人/搭一声腔就成了一个熟人/说着说着就成了亲戚/在三十里铺/也是一样的 碰见一个生人/点一根烟就成了一个熟人/说着说着就成了亲戚”。 “甚至走到人生地不熟的野人岭/碰见床上一个快死的老人/或者碰见地上一个刚出生的孩子/喝一口水就成了一个很熟的熟人/说着说着就成了很亲的亲戚”。这就是宗法制社会的典型特征,人们依靠血缘联系在一起,人和人之间是亲近的、人和动物是平等的,而人们的情感体验和自我感是完整的。诗人给了我们一个优美宁静、淳朴自然、充满泥土清香的乡村画面,这是诗人理想中的故乡。而对于乡村文明的落后、闭塞的一面,诗人并没有触及。

二、对城市文明的批判

相对于诗人对于乡村文明的歌颂,诗人对于城市文明则给予了自己理性的思考和批判。如果说乡村是和泥土、亲人、童年、家园联系在一起,是温情的、怀旧的,那么城市就和高楼大厦、汽车、水泥联系在一起,是冷漠的、无情的。乡村是落后的农业文明的象征,城市则是高科技的工业文明的象征。面对中国的社会转型和城镇化进程,诗人以敏锐的目光关注到了城镇对乡村的一步步吞噬,在城市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隔膜,每个人都变成了孤独的个体,在一个个水泥房子里悄然死去。

在《一个字:拆》中,诗人对于我们过于急迫的城镇化进程进行了冷静的关照,呼吁“不要以国家的名义/给人民制造伤痛”,这既是作者对现实的关照,也是诗人对于城市文明的一种否定和拒绝。

诗人的这种态度在《垃圾之城》、《城里的鸡叫》、《邻居》中得到了有力的展示。“城市/其实是一个制造垃圾的地方/制造垃圾的人是垃圾/扔垃圾的人是垃圾/拾垃圾的人是垃圾/被垃圾最后围住的人/是垃圾/在城里/只有所有和垃圾打交道的人/怀里的乡愁/才不是垃圾”。城市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垃圾场,连人也变成了垃圾,在城市中,我们原有的价值标准和生命追求都不复存在,垃圾是无意义的象征,城市中的人的生存也变得无意义和无价值。

而和乡村联系的黄土、鸡、蛾子,一到了城市,也变得水土不服,滑稽可笑,失去了它本应有的功能和品质。《城里的黄土》中,“走到尽头,我只想在城市的边边上,寄存一盒骨灰 而一把黄土,竟然和黄金一样昂贵,吓得我不敢死了”。人的死亡无法和泥土联系,变成了一件很昂贵和奢侈的事情,显示了生存的荒谬。《城里的鸡叫》中,“在一个很压抑的城里/不要说一只鸡 即使是一个人/平时也都是很难放开嗓子/吼叫一声的/而且 城里人不相信/一只鸡会天天为别人操心/城里人的时间/都是由一种叫钟表的时光机器/一分一秒制造的”。城市空间是压抑的,人被工业文明异化,变成了大工业机器上的一个螺丝。

而这种异化,充分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人和人之间缺乏情感联系,人们普遍变得冷漠、自私、不关爱他人也得不到他人的关注,最后在孤独中终老。《邻居》中,“楼群里 紧邻着我的邻居/是一家什么样的人/从来没有看见过/但邻居阳台上的几只鸽子/却经常探头探脑 然后/到我家阳台上串门子/要不是几只傻傻的鸽子/三天两头走动 我真不知道/墙那边还住着一家子人” 。城市中的邻里关系,再也不像乡村那么紧密。乡村,陌生人说着说着就成了亲戚,成了很亲很亲的亲戚。而城市,一墙之隔的邻居,住了很多年依然铁门紧闭,老死不相往来。这里人与人之间疏远、冷漠,人际关系的缺乏带来情感的匮乏和心灵的孤独,现代城市人生存的悲剧性和破裂感显而易见。

三、对生存体验和生命意识的抒写

诗人书写自己对于陇东这块热土的眷恋与怀念,对于诗意的乡村文明的歌颂,对于冰冷的工业文明的批判,而归根结底,诗人是在“乡愁”这一传统题材中,抒发走向城市的乡村人的独特的生存体验和生命意识。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城市以它光鲜亮丽的一面吸引着乡村人的视线。中国社会转型改变了许多人的生存方式,也使许多的人从乡村走向了城市。村子变成了荒凉的村庄,只剩下儿童和老人。

诗人就是在现实的住所-城市和精神的归宿-故乡之间进行着痛苦的徘徊,进而害上了怀乡病,并且一病不起的。这是一种分裂的生命体验,而在这种体验中,对于生命,作者却有着自己的思考。

作者认为,乡村是城市的根。在《大厦的出身》中,“所以 那个漂亮的摩天大厦。是农民出身 即使在城里拔地而起。归根结底是一个高大的农民”。乡村的老镢头是挖掘机的先人。诗人不断吟哦的乡愁,就是现代人破碎的生命体验。在《楼顶上的青草》中,“就是流浪者在异乡找到了归宿/伤痛在岁月里找到了伤口”。诗人一直是一个精神的流浪者、漂泊者。他不适应城市的生活,批判城市的生活方式,但故乡他是永远回不去了。故乡已经不是他梦里的故乡,故乡已经改变了自己的面貌。

诗人反复吟咏着这种体验。在《乡愁》中,“异乡和故乡其实只有一墙之隔/故乡的墙外面就是异乡/异乡的墙里面就是故乡/当空一轮明月/一半在异乡/一半在故乡/有一天头顶的月亮只剩半轮/亮的一半在故乡/黑的一半在异乡”。故乡,更多的不是地理概念,而是一种心理概念。《怀乡病》中,“困在高楼林立的城里/健壮的我经常病得像一个小孩子似的/就像今夜这个傻样子/怀乡是一种很幸福的疾病/我希望一直这样病下去/一病不起/死亡不一定通过衰老/我可能最后孤身一人 在异乡/死于这种幸福”。诗人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是不认同的,而怀乡就是诗人找到精神认同的方式,诗人通过怀乡,找到了自己情感的寄托和心灵的归宿。永远回不去的故乡就是诗人的精神理想。而现代人破碎的生命体验也借助乡愁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诗歌应该是对现实的关照,诗歌更是对人心灵的关注。乡愁,联结了现实和理想,联结了生存和生命,成为我们整整一代人的生命体验。生命就是一个永远漂泊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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