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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埋数千年 悠悠归谁家——以《涉江采芙蓉》、《行行重行行》为例,看木斋对《古诗十九首》的解读

2013-11-14邢培顺

中国韵文学刊 2013年3期
关键词:曹丕曹植灵芝

邢培顺

(滨州学院 中文系,山东 滨州 256603)

客观地说,木斋将以《古诗十九首》为代表的成熟的文人五言诗的产生时间确定在建安十六年以后,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他认为“十九首等优秀的古诗,正应该是这次事件(曹、甄相恋)的结果,它们都应该是与曹植有关的作品。”他把《十九首》等“古诗”的产生放在曹、甄相恋这样狭窄的背景上,并把许多他认为的《古诗十九首》中曹植作品的创作时间确定在延康元年至黄初二年七月这段时间内,这就为他的论证造成了困难。以下将以木斋对《涉江采芙蓉》、《行行重行行》的解读为例,证明他未能证明自己的观点。

一 《涉江采芙蓉》

《古诗十九首》其六为《涉江采芙蓉》: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

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木斋认为,它“是曹植在建安十七年十月之际写作于长江边上的思念甄氏之作”,笔者认为这个说法没有根据。以下按木斋的思路,分几点进行论述。

(一)古今学者对于《古诗十九首》与曹植诗歌的区别,都有比较清晰的认识,认为古诗出于自然,浑然天成,不可句摘;曹诗作诗之迹明显,讲究章法、句法和用字,如胡应麟所说:“第汉诗如炉冶铸成,浑融无迹。魏诗虽极步骤,不免巧匠雕镌耳。”木斋认为:“曹植具有两种诗风,这两种诗风,既有前后期之不同,总体而言,前期作为贵胄公子游宴斗鸡,主体风格呈现了辞藻华赡、为文而文的一面;后期作品,表现为经历人生苦难之后的忧生之叹,则一洗繁华而为风骨之作。”从曹植诗歌的构成及前后变化来看,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但他又说:“曹植诗作中原本就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诗作、呈现两种不同的诗风,个中缘由,正与曹植与甄后的隐情有关。由于两者之间感情不可言传的私情性质,客观上需要曹植的诗歌写作的表达情感隐秘、简约。”这不仅不符合事实,也会使木斋先生的论证陷入尴尬的境地。

木斋说:“那么,曹植与甄后是何时开始相互发生恋情并开始写入诗赋作品之中呢?以笔者的研究来看,当是发生于建安十六年暑期之后,也就是曹丕带着曹植以及刘桢等六子大量写作游宴诗的时候。”“笔者之所以有这样的猜测,是由于曹植在建安十六年七月之后,写作了一系列暗指对甄氏的思念之作。”木斋认为创作于建安十六年的《离思赋》就是标志曹植与甄氏相恋之始的作品,赋曰:

在肇秋之嘉月,将耀师而西旗。

余抱疾以宾从,扶衡轸而不怡。

虑征期之方至,伤无阶以告辞。

念慈君之光惠,庶没命而不疑。

欲毕力于旌麾,将何心而远之!

愿我君之自爱,为皇朝而宝己。

水重深而鱼悦,林修茂而鸟喜。

赋前有小序说:“建安十六年,大军西讨马超,太子留监国,植时从焉。意有怀恋,遂作离思赋云。”《魏志·武帝纪》载云:“是时关中诸将疑繇欲自袭,马超遂与韩遂、杨秋、李堪、成宜等叛。遣曹仁讨之。超等屯潼关,公敕诸将:‘关西兵精悍,坚壁勿与战。’秋七月,公西征。”关于这次离别,曹丕也作有《感离赋》,其序说:“建安十六年,上西征,余居守,老母诸弟皆从,不胜思慕,乃作赋曰……”则曹植此赋创作于曹操西征之际,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曹植所“怀恋”之人是谁?木斋说:“那么,曹植所‘无阶以告辞’者为谁?不可能是曹丕,别说两人竞争,即便是当时关系还不那么紧张,也不会是‘无阶以告辞’。所谓‘无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台阶,而是一个抽象意义上的‘无阶’,是无法找到这个台阶去与心中思念之人告辞。”其实,曹植在序中已经特别点出“太子留监国”,则他所“怀恋”之人正是嫡兄曹丕。曹植天性孝友,他对父母、兄弟、姊妹,包括嫂子甄氏及朋友都怀有真挚深厚的情感,他的弟弟出继族父,他作有《释思赋》,其序说:“家弟出养族父郎中,伊予以兄弟之爱,心有恋然,作此赋以赠之。”曹丕是曹植的嫡亲兄长,曹植自始至终都对这位胞兄充满友爱和尊敬,所谓争立太子之事,不过是曹植的追随者意图攀龙附凤,横生事端,但即使在曹丕百般算计迫害其胞弟的时候,曹植也从没有一句怨言,做过一件对不起兄长的事,况且此时太子之争尚未发生,则此时与兄长分离,心有“怀恋”,非常合乎曹植的性格。

木斋说:“从全诗语气来看,曹植内心深处所记挂的,只能是一位自己深爱又不能去爱的人,而此人对皇朝至关重要:‘愿我君之自爱,为皇朝而宝己’,结尾将所思念者比喻为水、林,而将自己比喻为依附于水、林的鱼、鸟,不难看出,这正是写给甄氏而无从奉达的内心表白。史书记载曹植从十三岁就爱恋甄氏,苦于甄氏被曹丕捷足先登,‘擅室数岁’。此文的出现,也许能标志植、甄之间的感情在这个时期有所发展,从曹植系念的强度来说,应该说正是相互之间的相恋之始。”木斋对此赋的理解恐怕并不准确。我们且看辞赋的原文:“愿我君之自爱,为皇朝而宝己。”赵幼文注:“我君,盖谓曹操。”“皇朝指汉朝。宝己,珍重自己。”完全正确,这两句是曹植祝愿父亲为了汉朝的安危和前途,千万珍重自己,因为曹操作为国家的最高执政者,关系着汉朝的命运。后两句“水重深而鱼悦,林修茂而鸟喜”,意思是说:只要汉朝政权稳定,国家昌盛,我们曹家就会安享尊荣,乐受其成。可知此赋的创作与甄后没有关系。

(二)曹植有《离友》诗二首,其二曰:

凉风肃兮白露滋,木感气兮条叶辞。临渌水兮登崇基,折秋华兮采灵芝,寻永归兮赠所思。感离隔兮会无期,伊郁悒兮情不怡。

木斋说:“笔者认为:《武帝纪》记载,曹操于建安十七年十月征讨孙权,曹植从征,则此诗应该写于这次从征,南方气候炎热,是故虽为冬十月,却仍是深秋景色。曹植说自己‘临渌水兮登重基,折秋华兮采灵芝’,采灵芝为何?是要‘寻永归兮赠所思’,也就是说,采撷灵芝是为了等到归程之后赠给所思之人。”“显然,曹植也许是有意将这首在南方水边采撷灵芝思念远人之作,置放于写给夏侯威的另外一首诗作中,以方便保存,也有可能是曹睿整理曹植文集时所作的‘软处理’的结果。总之,曹植此作置于《离友》诗题之下,并在诗作之前说明是写给夏侯威的,而这个夏侯威,以后在曹植其他的篇章中,再也没有出现。这正是欲要遮盖真正思念之人为甄氏的结果,现在看来,诚所谓欲盖弥彰是也。”事实到底如何呢?下面将作分析。此诗前有小序曰:“乡人有夏侯威者,少有成人之风。余尚其为人,与之昵好。王师振旅,送余于魏邦,心有眷然,为之陨涕。乃作离友之诗。”夏侯威乃夏侯渊之子,《魏志·夏侯渊传》裴注引《世语》曰:“威字季权,任侠。贵历荆、兖二州刺史。”曹操之父曹嵩出自夏侯氏,曹操与夏侯渊为同族兄弟,渊又是操的内妹夫,关系十分密切,则曹植与夏侯威也是兄弟加亲戚,且又意气相投。据曹丕《临涡赋序》:“上建安十八年至谯,余兄弟从上拜坟墓,遂乘马游观。经东园,遵涡水,相佯乎高树之下,驻马书鞭,为临涡之赋。”则曹操建安十八年南征孙权时曾在家乡逗留,曹植在此期间结识了夏侯威,二人志趣相投,感情十分要好,曹操班师还乡,夏侯威一直把曹植送到邺城,曹植热情招待了这位知心好友,感情交流十分融洽,《离友》诗其一正是叙写了这个情况:

王旅旋兮背故乡,彼君子兮笃人纲,

媵余行兮归朔方。驰原隰兮寻旧疆,

车载奔兮马繁骧。涉浮济兮泛轻航,

迄魏都兮息兰房,展宴好兮惟乐康。

夏侯威在邺城一直待到秋天,然后才依依惜别,曹植写了这两首诗赠给这位以后再难见面的知心好友。赵幼文先生在《离友》诗其二注后加按语说:“案《魏志·武帝纪》:‘建安十八年夏四月之邺。’而此篇所述皆秋日景物,疑与前作异,似非怀念夏侯威者。未能考其写作岁月,姑附于此,且志所疑。”这是赵先生一时失察。

木斋认为“古人也无采撷花草赠送男性的习俗”,从而认定这首诗不是赠给夏侯威的,正好相反,古代男子有佩香草、赠香草的习俗,早在《诗经》中,这种习俗就有充分的反映,只不过有时显豁,有事隐晦。如《郑风·溱洧》中女子“秉蕳”以赠男子,马瑞辰释“方秉蕳兮”曰:“《传》:‘蕳,兰也。’《释文》引《韩诗》云:‘蕳,莲也。’瑞辰按:《正义》引《义疏》云:‘蕳即兰,香草也。其茎叶似药草,泽兰广而长节,节中赤,高四五尺。’”又女子赠男子以芍药,马瑞辰释“赠之以勺药”曰:“《传》:‘勺药,香草。’《笺》:‘其别则送女以勺药,结恩情也。’《正义》引《义疏》云:‘今药草芍药无香气,未审今何草。’瑞辰按:古之勺药非今之所云芍药,盖蘼芜之类,故《传》以为香草。”又《陈风·东门之枌》中女子以椒赠男子,马瑞辰释“贻我握椒”曰:“《传》:‘椒,芬香也。’瑞辰按:椒亦巫用以事神者,《离骚》:‘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而要之。’王逸注:‘椒,香物,所以降神。’是也。诗言‘贻我’者,盖事神毕因相赠贻耳。”在《唐风·椒聊》中,诗人用椒聊以比兴男子。在《楚辞》中也多次提到,如《山鬼》:“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思美人》:“揽大薄之芳茝兮,搴长洲之宿莽。惜吾不及古人兮,吾谁与玩此芳草。”秦汉诗赋中也多有反映,如古诗《新树兰蕙葩》:“新树兰蕙葩,杂用杜蘅草。终朝采其华,日暮不盈抱。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馨香易销歇,繁华会枯槁。怅望何所言,临风送怀抱。”又曹植《闲居赋》:“仰归云以载奔,遇兰蕙之长圃。冀芬芳之可服,结春衡以延伫。”《迷迭香赋》:“既经时而收采兮,遂幽杀以增芳。去枝叶而特御兮,入绡縠之雾裳。附玉体以行止兮,顺微风而舒光。”古代男子用香囊盛芳草,佩戴在身上,以芳身洁体,除邪去秽。如此说来,曹植折秋华、采灵芝以赠挚友,正是表达他们真挚感情的一种行为。

(三)木斋说:“曹植这首诗(案即《离友》诗其二)的意思,可以和十九首中的《涉江采芙蓉》对照来读:‘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两者之间,都是在水中采撷,不过是曹植采撷的是灵芝,而十九首所采撷的是芙蓉,其实,芙蓉就是水中灵芝的美号而已。两者的采撷者,都在思念远处的人。”“曹魏时代,盛行一个题材采用多种文学体裁写作的方式,这首《涉江采芙蓉》,正应是曹植在建安十七年十月之际写作于长江边上的思念甄氏之作,是曹植骚体诗《离友》的五言诗表达。”上文已经证明《离友》其二并非所谓思甄之作,十九首中的《涉江采芙蓉》也同样不是思甄之作,这是因为:

第一,曹植不仅未曾涉江,即使江边也没有到过。《魏志·武帝纪》载:“十八年春正月,进军濡须口,攻破权江西营,获权都督公孙阳,乃引军还。”三国时期,合肥一带是魏、吴交锋的区域,交战地点很少是在长江边上。但这次魏军似乎攻势很猛,一直打到濡须口,濡须口在濡须水入江处,紧靠长江。但这也不能证明曹植曾经到过江边,因为曹植并非是来打仗的,不可能随军队到前线冲锋陷阵。曹操有一个很奇怪的举动,就是出兵打仗常常带着子女甚至后妃,至于这样做的原因,他曾做过解释,《魏志·陈王传》裴注引《魏武故事》说曹操因曹植“尝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出”而下令曰:“诸侯长史及帐下吏,知吾出辄将诸侯行意否?从子建私开司马门来,吾都不复信诸侯也。恐吾适出,便复私出,故摄将行。不可恒使吾以谁为心腹也。”曹操法纪严明,他怕自己不在,子女们无所顾忌,败坏国法,于是出征时也将他们带在身边。但战争胜负难料,这样做十分危险,以曹操之精明,必不肯冒险,一定会把家属安置在后方营地,并派专人守卫,以保万全,所以曹植虽然随父出征,可以肯定连江边都没到过,则所谓“涉江采芙蓉”,根本与曹植的生平经历不符,可以说毫不搭界。

第二,此诗的重心不在“涉江采芙蓉”,而在“兰泽多芳草”,所以前人称此诗为“思友怀乡”之作是恰当的。在“所思在远道”后李周翰注曰:“此诗怀友之意。芙蓉芳草,以为香美比德君子也。故将为辞赠远之美意也。”李善注曰:“《楚辞》:折芳馨兮遗所思。”“所思在远道”,表明作者所思之人也是飘荡在外的游子。在“忧伤以终老”后吕向注曰:“‘同心’谓友人也。忧能伤人,故可老矣。”李善注曰:“郑玄《毛诗笺》曰:‘假寐永叹,维忧用老。’”从全诗的内容表达和情感特点来看,此诗确是在外游子怀友念乡之作。李因笃评曰:“思友怀乡,寄情兰芷,《离骚》数千言,括之略尽。”概括十分精当。

(四)曹植的《朔风诗》,木斋认为此诗“应写于前文所析的《涉江采芙蓉》的两个月之后”。他说:“此诗前八句看似矛盾,前四句是说自己对魏都的思念,后面四句忽然又说‘凯风永至,思彼蛮方。愿随越鸟,翻飞南翔。’似乎是说自己愿意随着越鸟翻飞南翔。其实,此四句可以理解为从对面着笔,说诗人所思念之人,也一定思念着自己,愿意跟随着越鸟,翻飞而南翔。而这身在魏都的被思念之人,只能是甄氏,而这‘越鸟’,也应该成为植甄之间的一个暗喻,越鸟当指甄后,并非指甄后为南方人,而是由于在一次使用之后,其语汇就成为两人之间的一个隐语,这是恋人之间常有的事情。”关于《朔风诗》的创作时间,赵幼文在该诗的注后曾对其进行探索,他在辨析了各家意见后说:“据《魏志·后妃传》裴注引《魏略》:二十一年十月,太祖东征,武宣皇后、文帝及明帝、东乡公主皆从。可证思彼蛮方之本意。是时曹植似未在邺。《王仲宣诔》:丧柩既臻,将反魏京。既臻谓至曹植所在地,然后方去邺都,故有怀邺之思。疑此诗或于建安二十二年后也。”这个意见十分在理,只是没有说明该诗的创作宗旨,其实,这是曹植创作于建安二十二年春天的一首悼念王粲的诗歌。

建安二十一年十月,曹操南征孙权,王粲从征,卞后、曹丕、曹睿及东乡公主也都随军出征。在此之前,按照惯例,曹操派曹植率兵驻扎孟津,以备非常,届时可以策应南北。此时的曹植,既怀念北方的故乡邺城,又思念远在南方前线的父母、兄弟及朋友,故有“仰彼朔风,用怀魏都。愿骋代马,倏忽北徂。凯风永至,思彼蛮方。愿随越鸟,翻飞南翔”这样两意夹起的感情表达。曹植离开邺城的时候是初秋,北返的时候是初春,故曰:“昔我初迁,朱华未晞。今我旋止,素雪云飞。”王粲是曹植的师友,二人关系相当密切,感情深厚,曹植在《王仲宣诔》中说:“吾与夫子,义贯丹青。好合琴瑟,分过友生。”王粲于建安二十二年正月卒于居巢,他的两个儿子前往迎丧,北归时曾经过曹植之处,《诔》中说:“翩翩孤嗣,号恸崩摧。发轸北魏,远迄南淮。经历山河,泣涕如颓。哀风兴感,行云徘徊。游鱼失浪,归鸟忘栖。”下文又说:“丧柩既臻,将反魏京。灵轜回轨,白骥悲鸣。虚廓无见,藏景蔽形。孰云仲宣,不闻其声!延首叹息,雨泣交颈。”正是说王粲的两个儿子从邺城前往淮南迎丧,回来的时候曾经过曹植的驻地,曹植凭吊王粲的灵柩,显示了极大的哀痛。所以诗中说:“昔我同袍,今永乖别。子好芳草,岂忘尔贻。繁华将茂,秋霜悴之。君不垂眷,岂云其诚。秋兰可喻,桂树冬荣。弦歌荡思,谁与销忧。临川慕思,何为泛舟!岂无和乐?游非我邻。”可见这是一首怀亲悼友之作,与甄后没有关系。

二 《行行重行行》

《古诗十九首》其一为《行行重行行》,其诗曰: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木斋认为它“应是曹植在黄初二年六月于邺城所作”,“应为灌均告发植、甄关系,两人被迫分离之际所作”,是曹植对甄后《塘上行》的回复之作。笔者认为这些说法没有根据。由于木斋是将《洛神赋》和《行行重行行》合在一起论述的,所以我们也在进入正题之前,先说两个问题,以见木斋论证特点之一斑。

第一,关于《洛神赋》的创作时间问题。关于《洛神赋》的创作主旨及其与植、甄私情的关系,人们的论述已经很多,木斋的解读貌似新颖,其实似是而非,可置而不论,这里只说《洛神赋》的创作时间,以见其论证的特点。木斋认为,“曹植黄初二年后半年,主要是在京城南宫待罪,中间有一次行至延津的折返,随后,在黄初三年正月直接参加元会,但元会不在洛阳举办,而是许昌”。“所以曹植《洛神赋》写于黄初三年,正如曹植序中所写,丝毫不错。其具体的时间,应该是参加完黄初三年的会节气之后,也就是三年的五月至六月之间”。另一处他又说:“曹植在黄初三年、黄初四年都应该参加元会。其中三年庚午‘行幸许昌宫’,元会应该延迟到正月初五在许昌举行。曹植在这个期间,应该先是在南宫待罪,等待处分。随后,根据曹植《表》:‘行至延津,受安乡侯印绶’,三月,改封鄄城侯,四月,改封鄄城王,晚于曹彰等一个月,而且如同钱大昕所说,是县王,非郡王。又据曹植《赠白马王彪》李善注引曹植集:‘黄初四年五月,白马王、任城王与余俱朝京师,会节气’,则黄初三年曹植来朝京师,应当是五月来朝京师,会节气。”在这里,木斋连基本史实都没弄清楚。《魏志》本传:“其年改封鄄城侯,三年立为鄄城王,邑二千五百户。”封安乡侯而后转封鄄城侯是在黄初二年,三年立为鄄城王。另一处他又说:“历史记载,曹植赴洛阳计两次:一在黄初四年五月,另一在太和五年冬,至六年春反国。”木斋据此推断《青青陵上柏》的创作时间,那么上述黄初三年的那一次算不算?况且木斋已说曹植黄初二年后半年“是在京城南宫待罪”,算不算是去洛阳?

我们来看《洛神赋》的创作时间,木斋认为曹植黄初三年五月去洛阳会节气,回来的路上创作了《洛神赋》,按木斋的意见是“五月至六月之间”,可是赋中明明说:“夜耿耿而不寐,沾繁霜而至曙。”农历五月六月之间天气已经很热,何来“繁霜”?况且是“繁霜”,表明天气还很寒冷,木斋的论证无法自圆其说。其实,《洛神赋》是曹植第二次获罪事件得到解释后,于黄初三年春从洛阳返回封地时创作的,《文选》李善注此两句说:“《毛诗》曰:‘耿耿不寐。’又曰:‘正月繁霜。’”非常符合这两句的时间和情景。因此,曹植黄初三年根本没有参加元会和会节气的事情。

第二,灵芝池与曹植的《灵芝篇》。木斋在解读《洛神赋》时说:“‘攘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甄后喜爱芳草,喜爱采撷灵芝、芙蓉,曹丕、曹植都有诗作记录。曹丕在许昌开凿灵芝池并命曹植写作《灵芝篇》,当与甄后有关。”在另一处他又说:“黄初四年,曹丕行幸宛,并于是岁凿灵芝池,一直到三月,方才自宛还洛阳宫……黄初四年,曹丕是在宛举办的元会,则曹植必定应该从鄄城赶来参加元会。不仅如此,曹植在参加完元会之后,可能一直跟随曹丕在宛,写作有《灵芝篇》,其首句云:‘灵芝生天地’,《文选》江淹《杂体诗》李注:‘陈思王《灵芝篇》曰:灵芝生玉池’,赵幼文:‘作玉池是。玉池,指灵芝池。’《灵芝篇》结尾:‘陛下三万岁,慈母亦复然’正是身伴帝王之作。”那么,曹丕开凿的灵芝池是在许昌还是在宛城?还是两地都有?曹植在两地各写了一首《灵芝篇》吗?其实,灵芝池既不在许昌也不在宛城,而是在都城洛阳,而曹植的《灵芝篇》也与灵芝池无关。《魏志·文帝纪》载:“是月(黄初三年十月),孙权复叛。复郢州为荆州。帝自许昌南征,诸军兵并进,权临江拒守。十一月辛丑,行幸宛。庚申晦,日有食之。是岁,穿灵芝池。”下文又说:

四年春正月,诏曰:“丧乱以来,兵革未戢,天下之人,互相残杀。今海内初定,敢有私复雠者皆族之。”筑南巡台于宛。三月丙申,行自宛还洛阳宫。癸卯,月犯心中央大星。夏五月,有鹈鹕鸟集灵芝池,诏曰:“此诗人所谓污泽也。曹诗‘刺恭公远君子而近小人’,今岂有贤智之士处于下位乎?否则斯鸟何为而至?其博举天下俊德茂才、独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

很显然,灵芝池是在洛阳,因其紧接曹丕在宛的叙事,容易使人误以为曹丕在宛穿灵芝池。

再说曹植的《灵芝篇》。《灵芝篇》是曹植《鼙舞歌五首》中的一首,在《鼙舞歌》中,有颂扬大魏应天受命、曹丕应历登极以及叙述诸王离邺就国、亲人离别悲感路人等内容,显然是曹植在曹丕称帝不久创作的,赵幼文先生将其置于《黄初五年令》和《黄初六年令》之间,显然不合适。他将“玉池”解为“灵芝池”也不对,曹植的原话是:“灵芝生玉池,朱草被洛滨。”“灵芝”与“朱草”相对,“玉池”与“洛滨”相对,“玉池”显然不是特指某个地方,“灵芝”与“朱草”只不过作为曹魏应天受命的祥瑞而被歌颂,与曹丕后来开凿的灵芝池没有关系。也许正好相反,先有了曹植的《灵芝篇》,曹丕受到启发而开凿了灵芝池。

现在我们转入对《行行重行行》的辨析。木斋说:“甄后、曹植被告发之后,甄后临别之际应有《塘上行》的吟唱,十九首中《行行重行行》,应为曹植的回复之作。”其实,《塘上行》是否为甄后所作,历来就有争论,因为诗中所反映的内容和情调,不符合甄后的身份和性格特征。木斋为此辩解说:“‘边地多悲风,树木何翛翛!从君致独乐,延年寿千秋’四句,与全诗的生离死别完全不搭界,一向被认为此诗非甄后所作的证据,其实,曹睿作为帝王兼诗人,在临终之前处理了曹植文集,那么,对于其生母的这首临终诗作稍作处理,或移花接木,或添加数句并非难事。”作为一个学者,这样下结论是不是太轻率了?曹睿与其煞费苦心地更改母亲的作品,何不将其彻底销毁,以免让生母的丑事在世间留下痕迹?如果学术研究可以这样下结论,还有什么论证的必要?

木斋的随意比附和武断结论不必一一辩驳,我们只说明下面两点就够了:

(一)《行行重行行》的创作时间和创作场合。木斋认为,曹植从黄初元年十一月就一直逗留在鄄城,直到黄初二年春夏之交才返回邺城,他与甄后的私情被灌均告发,甄后的《塘上行》与曹植的《行行重行行》便为“两人被迫分开之际所作”。他说:

植甄之间,在黄初二年的上半年,特别是春夏之际,应该多有诗作往返,笔者前文解读《青青河畔草》《庭中有奇树》,提出此二首应为曹植在此时期在鄄城写给甄氏之作,现在,又补充《冉冉孤生竹》一篇,应为甄氏所作。此外,十九首其十的《迢迢牵牛星》一首,其十八《客从远方来》一首,十九《明月何皎皎》一首,也应该是黄初二年曹植与甄后分别期间,两者相互思念之作。

黄初二年上半年,正是曹植第一次获罪时期,那么曹植此时在哪里呢?是不是像木斋所说,先是在鄄城逗留,然后去邺城与甄后相会呢?对于此时曹植的行踪,徐公持先生有比较详细的考辨。在《曹植生平八考》的“贬爵安乡侯事实考”一节,徐先生在引用了曹植的《谢封安乡侯表》后说:

曹植是在“即道”走到延津时被贬爵的。他从何处出发,表中虽未明言,但从当时他已知道“有司所执”亦即“三台九府”及博士等“请治罪”的情形这一点来看,可以断定他在此前曾到过京师。所谓“即道”,当谓自京师上路;他不是往京师,而是出京师。据《魏志·文帝纪》,曹丕于黄初元年十二月即“幸洛阳”,此后便长以洛阳为都城(称中都),所以曹植此时就是出洛阳而“即道”。由此可以进一步推知,曹植在获罪后,曾被从封邑临淄召至京城洛阳,听候处分。但尚未定罪,即又被遣出,故云“抱罪即道”。至于他怎么会走到延津的?那可能是他又被遣返封邑临淄,延津正在洛阳去临淄道中。

曹植第一次获罪,曹丕本想借机除掉这个曾经与自己争夺太子之位的弟弟,以绝后患,由于卞太后的干涉,只贬爵安乡侯。这是一个名号侯,没有实际的封地,曹植自然无处可去,只能呆在京师洛阳。徐先生说:“曹植所封既为乡侯,又有程昱与之重封,则其亦虚封无疑。安乡侯既然是虚封的,那末他当然不会去封地——无地可去。”徐先生列举了三条材料证明这一点:第一条是《文选·责躬诗》李善注:“植集曰:‘诏云:知到延津,遂复来。’”曹植第一次获罪,被召到洛阳,在没有定罪的情况下,被逐出洛阳,行至延津,接到贬爵安乡侯的诏命,于是又回到洛阳。第二条也出自《文选·责躬诗》李善注:“《求出猎表》曰:‘臣自招罪衅,徙居京师,待罪南宫。’”曹植虽尚有侯爵,但毕竟有罪在身,行动不得自由,故外出必须请示。第三条是《太平御览》卷821所引曹植《乞田表》:“乞城内及城边好田,尽所赐百年力者。臣虽生自至尊,然心甘田野,性乐稼穑。”曹植既已定罪,闲来无事,洛阳久经战乱之后,城内多闲地,正好可以借种地打发时光。徐先生说:“从表中乞城内及城边田的叙述来看,正符合洛阳当时的实际情况。……反之若在邺,则其地建安中即为繁盛之域,黄初时不至于有城内之田。”徐先生又论证了曹植转封鄄城侯的时间,他首先引用《艺文类聚》所载曹植的《求出猎表》:“于七月伏鹿鸣麚,四月、五月射雉之际,此正乐猎之时。”然后说:

文中提及三个具体的月份:四月、五月、七月,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显示着作者在洛贬居的时间。而最后一个“七月”,正与《魏纪》所载相合,所以我们大体上可以接受司马光之说。不过,这还只是初次获罪和贬爵的时间下限。而我们从这段表文中尚可推知其上限:曹植既然在四月即已贬居洛阳,那么他的始得罪及被议罪等事,当发生在四月之前。要而言之,黄初二年春季始得罪,四月(或更早)被贬爵安乡侯,然后居洛直至七月(居洛期间有乞田、求出猎等事发生),遂转鄄城侯,这就是曹植初次获罪及贬爵的简单时间表。

徐先生的考证除没有说明曹植第一次获罪的具体原因,及误认为曹植初次就国之地是临淄外,其他都很合理。那么,曹植黄初二年上半年一直在洛阳“待罪”,直到七月才转封鄄城侯并回到封地,在此期间怎么可能与甄后赠诗传情,并在黄初二年六月甄后赐死之前去邺城与她私会?木斋的论断不能令人信服。

(二)《行行重行行》的主旨。古代诗赋中没有对称女子为“君”者,所以这不会是男子赠女子的作品,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它都是一首代言体的思妇诗。前六句写良人远行,夫妻生生离别,相距既远,道路阻隔,既远且阻,相见不易。中间六句写自己孤苦无依,因思念丈夫而日渐消瘦,丈夫反有他心而无还家之意。“顾”,李善注曰:“郑玄《毛诗笺》曰:‘顾,念也。’”后四句写自己因思念丈夫而衰老,却虚度岁月,毫无结果,不如撇开烦恼,保重身体。张玉穀赏析此诗说:“此思妇之诗。首二,追叙初别,即为通章总提,语古而韵。‘相去’六句,申言路远会难,忽用马鸟两喻,醒出莫往莫来之形,最为奇宕。‘日远’六句,承上转落念远相思,蹉跎岁月之苦,浮云蔽日,喻有所惑,游不顾返,点出负心,略露怨意。末二掣笔兜转,以不恨己之弃捐,惟愿彼之强饭收住,何等忠厚!”古人解此诗循着两个思路:一是认为它是思妇之诗,如方东树说:“此只是室思之诗。”二是认为它是逐臣之辞,如张琦说:“此逐臣之辞。谗谄蔽明,方正不容,可以不顾返也;然其不忘欲返之心,拳拳不已,虽岁月已晚,犹努力加餐,冀幸君之悟而返已。”方廷珪则两义并举:“此为忠人放逐,贤妇被弃,作不忘欲返之词。顿挫绵邈,真得风人之旨。”将此诗解作忠臣放逐之词,自然有些牵强附会,但它符合以比兴寄托解诗的传统思路,换句话说,这两个解诗思路其思维方式有相似性,二者是类比关系,无论如何它都不可以解作男子赠女子之作品。

由上论述可知,木斋的论证完全不能证明自己的观点,结论难以令人信服。

[1]木斋.古诗十九首与建安文学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9.

[2]隋树森.古诗十九首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57.

[3]胡应麟.诗薮[M].北京:中华书局,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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