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卫生标准的申报—《陕西省足浴行业卫生规范》项目制定与实施工作介绍
2013-11-13王彬
王 彬
陕西省卫生监督所
2011年7月18日起,根据《陕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与监督范围》的规定,将足浴行业纳入到陕西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范围。但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足浴业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而且足浴业从业人员存在皮肤接触等特殊性,同沐浴业的卫生监管存在很大的差别,卫生监管工作需要标准的规范指导。因而,2012年4月通过卫生监督中心评审,陕西省将《陕西省足浴行业卫生规范》作为地方标准追踪评价项目工作重点。下面就该项目的研究过程作一简单介绍。
项目研究过程
陕西省卫生监督所接到任务后,对陕西省境内取得卫生许可证的800家足浴场所进行整群随机抽样,抽取了24家不同规模的足浴场所,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和采样检测。调查表涉及卫生管理问题、客用品微生物污染情况、从业人员手部微生物检测情况等60多项指标,系统分析了足浴业卫生监管所存在的问题。
卫生管理方面的问题
各地市对该行业已监管多年,故一般卫生管理状况尚可。但由于历史等原因,其中仍存在着卫生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高、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见表1、图1)。
客用品微生物污染情况
本项目抽取了四种常用客用品进行了检测,以一项指标不合格既判定该产品不合格的标准进行判定,结果显示:垫巾的合格率最高,为100%,口杯合格率最低,为46.3%(见图2)。
从业人员手部微生物检测情况
此次调查采用了《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的相关检测方法与判定标准,对从业人员的手部微生物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大肠杆菌合格率最高,为82.3%;而金黄色葡萄球菌合格率最低,为48.1% 。说明从业人员的手部污染相当严重,确实存在着疾病传播与流行的风险(见表2)。
表1 各规模足浴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和制度配备情况
图1 卫生管理情况
项目研究结果
2012年10月16日,该项目研究结果报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后,陕西省卫生厅批准并颁布了《陕西省足浴行业卫生规范》,并成为陕西省卫生系统的地方部门规章。
后期追踪评价的研究
研究成果的出现并不代表一项工作的真正完成,在项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陕西省卫生监督所还积极申报制定地方标准,目前已通过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立项审批。
图2 客用品微生物检测合格情况
表2 技师手部检测结果汇总
同时,对标准的实用性评价也是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针对标准本身,项目组将会组织选择一地级市,抽取大、中、小规模足浴场所若干家,对标准的执行机构进行标准执行情况的追踪和验证工作,并采用群组讨论与匿名测评的方式对规范的实用性进行评估。同时,还将针对危险因子的进行追踪检测(如微生物指标),对全省10个地市的足浴场所进行大样本抽检。
项目总结
干预措施和手段是卫生监督在项目工作中的特有优势,但由于历史等各方面的原因,在卫生监督工作中对卫生标准的执行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1. 虽然《陕西省足浴行业卫生规范》的制定是遵照循证医学的理念,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研究过程中发现05年之后的文献数量和质量不能够满足系统分析的方法,反映出卫生学研究过程相对滞后的问题依然存在。
2.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卫生标准的制定与社会现状不适应的情况逐渐显现。如婴儿浴、月子会所等新事物的出现,目前尚未对这些新机构进行定性,如何监管?依据什么标准进行监管?为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挑战。
3. 标准为卫生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但目前卫生监督执法手段单一,导致监督执法的效果还不尽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