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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主任会议

2013-11-13张哲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3年6期
关键词:主任委员国家标准兽药

2013年7月15日,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第八次主任会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会秘书处人员参会。应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邀请,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总局、国家粮食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部门代表列席会议。

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陈啸宏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技术总师、副主任委员陈君石院士主持。

审议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

严卫星秘书长对修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进行了说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6月7日委专题会议上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管食品安全的副主任担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建议,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提出两条修改建议,并请委员会考虑:

(1)将《章程》相关条款中“卫生部”修改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将《章程》第四条关于“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主任委员负责全面工作,常务副主任委员负责日常工作”修改为“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主任委员负责全面工作”,删除其他条款中“常务副主任委员”内容。

陈啸宏同志对修改建议就委专题会议的情况作了补充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的《章程》修改意见。

食品标准清理工作进展报告

按照会议日程安排,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专家组组长王竹天研究员对食品标准清理工作进展进行了简要汇报。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标准清理工作于2013年1月21日启动。在以陈啸宏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下,专家技术组和秘书组有序开展工作。其中专家技术组按照专业类别划分为8组,由两院院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及各标准归口部门和各行业协会的专家共148人组成,分别代表卫生、农业、质检、商务等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校。

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的五项要求,对标准文本进行了收集梳理和分类,共梳理出食品标准近5 000项。为了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专家技术组工作原则》,并要求专家组成员严格遵守。清理工作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形成专家技术组的意见,清理工作进度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食品标准清理专栏”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标准”微博同步更新。

截止到目前,8个工作组共召开43次工作会议,基本完成范围内所有标准的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初步形成了未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议的933项标准目录。清理初步结果将于7月底上网公开征求意见。

委员会对清理工作的进展进行了讨论。列席参会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部门代表对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国标委代表建议考虑食品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检验方法的关系;粮食局代表建议考虑粮食标准中质量指标与安全指标如何更好的加以整合;质检总局代表提出了如何解决进口食品监管中标准指标覆盖面不足的问题。对此,王竹天组长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范围的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以及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衔接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释。陈君石院士同时强调,食品标准清理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整个标准体系的完善是个相对较长的过程,需要分步实现。清理过程中要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区分食品安全指标和与安全无关的质量指标,做到只有一套强制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工作情况

农药残留分委员会隋鹏飞主任委员在本次会议上汇报了农药残留分委会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标准审查、组织开展CAC标准制定和新标准或限量的制定三个方面。迄今为止,农药残留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322种农药2 293项农药残留标准,合并后将以GB 2763-2012发布实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中尚存在膳食数据不尽详细、缺乏基础数据、检测方法标准过多亟待清理、协调沟通不够等问题,需要加以认真解决。

兽药残留分委员会张存帅主任委员在本次会议上汇报了兽药残留分委会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标准审查、制定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编写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开展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调查等工作。据介绍,我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国际标准采纳率超过了95%,目前批准使用的兽药种类有400余种,对其中200种药物有残留限量规定,涉及残留限量指标676个;我国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有500项。上述标准基本能够满足对禁用兽药和限用兽药的检测需求。

标准审议

委员会听取了微生物、食品添加剂、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及生产经营规范分委员会的标准审查汇报,审议通过微生物标准1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含修改单)67项、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2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1项(标准目录见附件)。审议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分委员会

微生物分委员会王慧主任委员汇报了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的审查情况。主任会议未对送审标准提出修改意见,一致同意通过审议。

(二)食品添加剂分委员会

食品添加剂分委员会赵同刚主任委员汇报了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添加剂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情况。

食品添加剂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共审议食品添加剂标准68项。除《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标准审查结论为“修改后会审”外,其余送审标准均通过审查。

赵同刚主任委员提出了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名称的问题。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主要依靠GB 2760加以规范;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包括检验方法等要求与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无关,因此在标准名称上应当加以区分。食品添加剂分委会建议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的名称应该使用例如“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XXXX”的形式加以进一步规范。此外,食品添加剂分委会还希望主管部门尽早明确食品营养强化剂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是否仍属于本委员会的工作范围。

陈君石院士建议质量规格标准名称问题需要继续研讨后做出决定。

本次主任会议对食品添加剂分委员会审查结论无异议,通过了对所提交的67项食品添加剂标准(修改单)的审议。

(三)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分委员会

秘书处韩军花博士受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分委员会程义勇主任委员委托汇报了分委员会提交审议的两项标准情况。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分委员会于2013年4月召开第五次分委员会,共审查了两项标准,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的审查意见为“修改后函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为“通过审查”。分委员会会后,秘书处和起草组根据分委员会审查意见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进一步修改并进行了函审,函审意见为“通过审查”。

与会人员就营养声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配方与病人个体差异间如何协调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主任会议通过了对上述两项标准审议。

陈君石院士指出,这两项标准都是非常重要的标准,特别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填补了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空白,对满足临床上对该类产品的需求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为保证该类产品的安全性,方便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建议该标准与标准实施问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配套发布。

(四)生产经营规范分委员会

生产经营规范分委员会张志强主任委员汇报了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标准审查情况。分委员会共审查了两项标准,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通过审查,提交主任会议审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由于标准适用对象和管理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将修改后再次送审。

主任会议对分委员会审查意见无异议,通过了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审议。

常务副主任委员陈啸宏同志认真参与了委员会的标准审议工作后,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委员会的工作成效。他说,委员会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标准审查职责,充分发挥了全体委员的智慧和辛勤劳动,认真履行了审评委员会和秘书处职责,完成了乳品、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等标准的清理整合,公布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决了食品标准交叉、重复和矛盾的问题,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促进了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陈啸宏同志指出,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作为本次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继续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重要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要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和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陈啸宏同志强调,根据国务院工作安排,2013年食品安全标准重点任务是对现行近5 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在标准清理基础上,2015年底完成标准整合工作,解决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针对委员会和各部门提出的对标准清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专家技术组认真研究,改进工作,再接再厉,按期、高质量完成标准清理工作,并对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给予指导。

最后,陈啸宏同志对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一是委员会要积极参与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程序、改进标准审查方式;三是提高标准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加强审评委员会秘书处能力建设。希望委员会和秘书处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落实。

会议在完成所有既定日程后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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