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生家长预防儿童性侵犯知识态度影响因素分析
2013-11-12袁博成任海东韩密密赵悬李晶晶王晓玲
袁博成 任海东 韩密密 赵悬 李晶晶 王晓玲
(河北联合大学 轻工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0)
儿童性侵犯(child sexual abuse,CSA)又称儿童性虐待,是指使尚未发育成熟的儿童参与其不能完全理解、无法表达知情同意或违反法律或触犯社会禁忌的性活动。对儿童进行性虐待的人可以是成年人,也可以是年龄较大或相对比较成熟的其他儿童[1]。对儿童的性侵犯可导致非意愿妊娠、性传播疾病和生殖器损伤,有的甚至死亡。然而,大多数的有害影响是心理和行为上的。
家长是保护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第一任老师,家长掌握预防儿童性侵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情况直接影响对儿童的保护。因此,了解影响家长掌握相关知识的因素则很有必要,尤其在文化水平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更是如此。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方便样本,共调查148名小学生家长,合格问卷142份,合格率95.9%。
1.2 调查工具
根据研究目的,结合我国具体情况编制而成。
1.3 调查方法
采用不记名调查。要求参与调查者在回答问卷时独立完成。
1.4 数据分析
采用SSPS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预防儿童性侵犯知识和教育情况
研究显示,64.8%—84.5%的家长能正确作答有关预防儿童性侵犯知识的问题。55.6%—97.2%的家长都不同程度和从不同方面给孩子讲授过提高防范意识以及合理应对方式的情况。
2.2 家长预防儿童性侵犯知识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
以知识总分为因变量,与家长年龄、家长性别、子女所在年级、子女留守时间、家长文化程度等因素进行相关性分析,仅家长年龄一项具有统计学意义(P值<0.01),其余各项均未见显著性相关。
2.3 家长教育行为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
以家长教育行为总分为因变量,与家长年龄、家长性别、子女所在年级、子女留守时间、家长文化程度等因素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发现,仅子女年级一项具有统计学意义(P值<0.01),其余各项均未见显著性相关。
表1 家长预防儿童性侵犯知识与教育行为单因素分析相关系数
3 讨论
调查中发现,在农村家长中,有近50%的家长未给子女进行过相关方面的教育和提醒。在预防儿童性侵犯知识掌握方面,也有20%左右的家长对相关知识的掌握还存在较大欠缺。
通过研究发现,家长年龄和其所掌握的知识程度呈负相关,即年龄越大,对预防儿童性侵犯知识的掌握程度越低,知晓率低。这提示,对家长开展相关培训时,要重点针对年龄较大的家长提供更多帮助。而调查显示,子女年级则是影响家长采取教育行为的重要因素。
研究显示,子女年级与家长教育行为呈正相关,说明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子女年龄稍大处在高年级些时,家长才会跟子女提到有关话题,对于处在低年级的子女,则不会提及。通过国内学者近十几年的研究发现,多件有关幼女遭强奸、猥亵案件显示,被害者最小年龄在2.5岁—4岁[2-5]。因此,家长在子女年龄尚小时,更应该关注此类问题,防患于未然。
[1]WHO and ISPCAN.Preventing child maltreatment:A guide to taking action and generating evidence:WHO,2006[Z].
[2]乔荆,杨丽芳,焦福勇,周霞.136例性虐待儿的回顾性调查[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3,24(7):642.
[3]马卫东.80例强奸幼女案的法医学分析[J].法医学杂志,1999,15(1):27-28.
[4]樊鹏.95例被奸幼女外阴损伤检验[J].刑事技术,2006(1):56-57.
[5]卢刚.128例幼女被强奸猥亵案的法医学检验[J].法律与医学杂志,1997,4(3):12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