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材料商店建筑的防火设计
2013-11-09陈峰坡
陈峰坡
(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山西太原 03001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房屋建筑样式越来越多样化,内部的结构划分也因用途不同而各不相同,大致可以分为商用建筑和民用建筑。其中商用建筑因其人流量大,其火灾危险性也较大,消防设计更应该考虑周全。但在一些经济还不够发达的中小城镇,甲方财力有限,要求用最小的投资完成本项目的建设。所以在设计中应本着经济、合理、可靠、安全的原则,设备和系统应能满足当前和今后发展的需要。
本文结合具体工程,对商用建筑消防水系统设计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谈几点经验。
1 商店建筑的定义
寿阳县吉泰装饰市场工程,全部由小于200 m2的单间商铺组成,商铺门对外开,只有一、二层,店内多为难燃烧或不燃烧的装饰材料,其平面图如图1所示。
图1 商铺平面图
现行的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中,只给出了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居住建筑的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 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 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分割,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那么对于独立建造的商业建筑该如何定义,“建规”中并未对此类建筑给出明确的定义,也不能将其划分到商业服务网点的范畴。
我们从JGJ 48-201X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找到了商店建筑的定义:“为多种多样的商品直接进行买卖和服务供给的商业活动提供场所的建筑。”条文说明第1.0.2条对此也有专门的解释:“本规范内所述的商店建筑是有店铺的,供销售商品所用的商店,且单间店铺建筑面积不小于100 m2。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也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其他商业服务行业(如建材店、修理店等)的建筑。”所以,《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也不适用于该项目。
由此可见,有关的国家规范对装饰材料商店类似建筑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至于采用何种消防措施,规范中也有一些含糊不清之处。在实际设计中只有参照相关国家规范进行设计,同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协商进行。
2 装饰材料商店建筑应采取的消防措施
根据“建规”第8.3.1条的规定:“体积大于5 000 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需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如果按此条规范的要求设置消火栓,每间每层设一个消火栓,上下两层共用的话,仅消火栓和管道的投资就很大,更不用说建设消防水泵房的费用。再加上装饰市场管理方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管理水平比较低,给管理也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并且每间商店面积均较小,无法展开水龙带,使用起来很不方便。那么对于体积大于5 000 m3的商店建筑,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可以既达到省钱的目的又能满足消防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采用了以下几种办法:
1)将商店分成若干个体积不大于5 000 m3的单体建筑。
根据“建规”5.2.1条的规定:“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屋面15 m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且不开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按照这种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限的做法,将一排商店划分为体积不大于5 000 m3的若干个单体建筑,这样就可以回避设置室内消火栓的规定。防火墙的设置必须符合要求,当建筑物的外墙为不燃烧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 m。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如设置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 m。采用防火墙分隔后,降低了火灾蔓延的危险性,可以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装饰材料商店内多为一些地板、地砖、灯具、五金件、卫生洁具等难燃烧或非燃烧物品。其本身火灾危险性较小。商店的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商店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建筑中可燃的木构件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级。商店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
2)设置消防卷盘。
根据“建规”8.3.3条的规定:“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他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 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尽管该装饰市场的商店每间面积不超过200 m2,但该商店与商业服务网点有所区别,人流量比商业服务网点大。经与当地消防部门协商,在每个隔间内设置自救式消防卷盘,保证室内任何一点均有一股水柱可以到达。消防卷盘进水管接自市政给水管,利用市政水压实现消防自救。不需要另建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可以节省一部分建设费用。消防卷盘包括软管、卷盘和水枪,比消火栓轻便,灵活,易操作,是控制建筑物内初期火灾的有效灭火设备。在室内消火栓设置有困难或建设费用有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设置消防卷盘。
3)加大灭火器的配置量。
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经营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商店的火灾种类为A类火灾及带电火灾,危险等级按轻危险级考虑。轻危险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等级1A,灭火器充装量2 kg,型号MF/ABC2。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灭火器设于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1.50 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 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使用起来轻便灵活,又容易操作,人员只要稍加培训就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对迅速扑灭初期火灾,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4)利用室外消火栓进行灭火。
室外消火栓是供消防车使用的,也可直接连接水带、水枪使用灭火。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先使用消防卷盘和灭火器进行灭火。若还控制不了火灾,等消防车驶入现场,将消防车泵的吸水管从室外消火栓上吸水,进行灭火。本项目室外消火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合并。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直接引自市政给水管网,在室外沿建筑物呈环状布置。市政有两路进水接至此环状管网,水量及水压均可满足火灾时室外消防水要求。
5)把握最佳灭火时机,尽量把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
火灾开始的前10 min是扑灭火灾的最佳时间,这段时间应该充分利用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本项目采用的消防设施为消防卷盘、灭火器,轻便灵活,易于操作,即使是非专业消防人员也能使用,为及时有效地控制火势、扑灭火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只要初期火情得到有效控制,消防车到达现场后,从室外消火栓取水,从外部就很容易扑灭火灾。
3 结语
装饰材料商店建筑的防火设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设计者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以遵守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为根本原则,在保障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争取把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1]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JGJ 48-201X,商店建筑设计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