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绿色金融制度比较研究
2013-11-08张振敏
张振敏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济南250014)
产业革命后,人类社会随着石油和煤炭等化石原料的使用获得了空前发展,并处在自然界最优越和稳定的状态。但近些年地球所发生的温室化现象已不能保障人类的这种安宁生活。以高油价为代表的能源问题是现今面临的一大难题,气候变化引发的环境问题如果不加以遏制的话,到2100年全球的经济损失将达GDP的5% ~20%,全球经济将会受到像1930年那样大恐慌般的冲击[1]。由此,主要发达国家在关注经济增长的同时,积极促进环境改善,并相继提出了绿色增长方案。绿色增长是将整个社会系统模式转换成低碳、环保的模式结构,这一模式已得到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普遍认同。大多数国家都认为,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增长,“低碳、环保”是必不可少的选择,所以美国、EU等发达国家很早就展开了集中国力抢占绿色市场的激烈角逐战。同样,中国也在密切关注着与绿色增长相关的社会模式的转变,并正以更积极、更主动的态度来对待环境问题。现对中、日、韩绿色金融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一
绿色金融也叫环境金融,是通过多种金融手段来保护生态的亲和环境的金融制度[2],或以环境、能源等关联的金融业务发展改善环境的金融产业,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促进绿色成长的金融活动[3]。
自1997年绿色金融概念提出后,各国政府、国际机构、民间金融机构和非政府机构等在环境保护方面已取得较大成果,2003年世界十大主要银行提出了“赤道原则”,其主要内容是银行对发展中国家一定规模以上大型投资项目,是否对环境产生恶劣影响和潜在风险的程度均应反映在贷款条件中的自愿性伦理纲领中。目前实施“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项目中已占80%以上的比重。全球已迈入绿色竞争时代,发达国家也把国力集中在了有效率地利用资源和环境污染最低化的低碳绿色增长中。为适应这一时代变化,中、日、韩三国政府都提出了低碳绿色增长方案,希望通过环境保护技术及清洁能源的再开发,创造新的就业环境和克服能源危机,由此谋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商品大致可分为以下三大类金融商品:一是支持绿色产业的金融商品,即商业银行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创造支持企业健康成长的项目融资、绿色基金以及防范环境污染的风险投资等金融商品;二是商业银行利用绿色金融产品诱导消费者的环境保护意识,开发个人节约能源的金融商品,如购买绿色环保汽车的优惠贷款、绿色存款、绿色信用卡等,同时在企业贷款审查中,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增强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具体做法是对高效率利用能源的设备融资给予优惠利率;三是碳排放市场中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联的项目,如碳排放中介业务、碳排放的咨询、碳排放投融资业务、碳排放交易中的信用担保业务、委托业务、咨询业务、直接购买排放权等相关金融业务。
二
1.中国的绿色金融制度。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的社会制度,同时也提出了绿色金融在能源节约、减排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目标。2007年以后,中国环保总局和银行监督委员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证券监督委员会等金融监督部门颁布的“新环保政策”源源不断,先后开发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绿色金融商品。同年,中国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联合发表了《关于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用贷款风险的意见》声明。随后,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向各商业银行下发了中国环境保护总局处罚的38家环境污染企业及与其相关联的具有环境污染风险企业的“黑名单”,其中,12家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审查过程中受到了取消贷款的处理。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准备了“为节约能源和减少气体排放的节能减排专项贷款”,提出了支持污水处理和二氧化硫处理等8项环境保护方案,为了保护环境的环境信用贷款额平均每年以35.5%的幅度增长,到2007年末,15个以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分行支出的项目支援费用达到300亿元之多。2008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又安排资金600亿元,专项用于节能减排贷款业务。另一方面,中国国家环保局和中国保监会又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的绿色保险制度,并开始试实行,预计到2015年将基本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2008年中国公开发表的关于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确定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路线图,建立了在经济和环境上都双赢(WIN-WIN)的政策。2012年2月,中国银监会制订颁发了《绿色信贷指引》,进一步发展了中国的绿色信用贷款政策。虽然目前中国的绿色信贷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离既定目标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为了实施绿色信用政策,一部分省市的金融机构形式上实施了绿色金融贷款政策,实际上依然存在对高能源消耗和高污染产业的地方保护倾向。因为在生产中排放污染物的大部分企业属于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在进行融资活动时,常常选择民间金融企业的贷款,或通过个人资金进行融资,以此回避商业银行对这一部分存污企业在环保制度上的约束。另外,绿色信用贷款标准过于简单概括,在环境污染的评价标准和管理监督措施及具体规定上未能制定详细政策规范,使得商业银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难度。
2008年 8月,中国首批环境权益交易机构——北京环境交易所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分别在北京和上海同日挂牌成立,并宣称今后中国的碳排放配额将在这一交易平台公开出售,从而有望改变过去中国国内碳排放交易价格远远低于国际碳交易市场交易价格的局面。
2009年6月,北京环境交易所与全球最大碳交易所——欧洲气候交易所BLUE NEXT交易所签署了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协议阐述了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挂牌的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同时也将通过BLUE NEXT交易所平台发布。这是中国碳交易首次直接面向全球公开。
2011年1月28日,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宣告正式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集绿色金融、碳市场交易的同业协会组织,也是中国绿色行业从业者为掌握国际话语权而成立的协会。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将参与北京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并参与国际碳交易中心的机制设计和规则制定。协会发起会员涵盖了从事低碳经济和绿色金融的方方面面企业,如中国五大电力企业、国际及中国的知名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机构、益可环境国际金融集团、德国RWE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参与的商业银行有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兴业银行、德意志银行等金融机构。
2.韩国的绿色金融制度。韩国政府对绿色金融给予了高度重视。2008年,韩国总统李明博在韩国建国60周年纪念会致辞中强调了低碳绿色增长的必要性。2009年,韩国相继出台了为激活经济及创造就业岗位的“绿色新产业促进计划”和“绿色技术的研究开发综合计划”等具体的低碳绿色增长政策。同时,出台了推动绿色产业及高价值服务产业的“新增长动力蓝图及发展战略”,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政策性框架。同年,韩国政府又出台了《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方法》方案,并组建了以直属总统领导的绿色增长委员会。绿色增长委员会和8个附属部门共同发表了《低碳绿色生活实施发展方案》,该方案计划未来4年投资约380亿美元用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低碳技术开发和创建绿色生活工作环境,以期为韩国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增长动力。2010年1月韩国制定了《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基本法中明确了碳排放权的交易制度,并概括了气候变化对应能源的绿色技术R&D,以及对绿色产业结构转化给予政策上支援的绿色国土、城市、建筑、交通、绿色生活等系列绿色成长方案。
韩国的绿色金融制度以环境、产业、金融为重心,重点放在绿色产业上。为实现这一目标,韩国政府出台了促进绿色增长的十大政策:(1)以设定中长期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值、援助朝鲜地区森林恢复计划等为主要内容的“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政策;(2)以促进新再生能源产业和扩大海外资源开发等为内容的“强化自立脱离石油能源”政策;(3)以强化环保型农产品、环境保护型绿色粮食的生产、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等为内容的“强化适应气候变化的能量”政策;(4)以节能型LED、充电电池、混合动力汽车、生物能等绿色技术商用化为内容的“绿色技术开发及提高动力”政策;(5)以促进废旧资源循环利用、高效率设备、环境保护工程的绿色产业园区等为主要内容的“绿色产业的培育”政策;(6)以促进IT、机器人、新材料、生物科学等产业为内容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政策;(7)以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绿色产业实施金融援助、对环境保护商品实行税制优惠等为主要内容的“绿色经济基础建设”政策;(8)以建立生物能源生产园区,建造环保建筑、生态河川、绿色森林、高效铁路等为内容的“改善绿色国土交通”政策;(9)以促进开发绿色乡村,活跃生态旅游,实施低碳认证品品目为内容的“生活绿色革命”政策;(10)以增加绿色ODA比重,设置东亚绿色增长国际机构等为主要内容的“世界级绿色增长模范国”政策。
韩国金融业对绿色产业也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支持方案,诸如,绿色金融援助政策、支援绿色产业的金融支持方案等。截至2009年4月,韩国已有28家公开上市的环境社会问题治理基金和环保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为6 190亿韩元。其中,养老基金6 600亿韩元用于社会责任投资,并成立了6家绿色基金,总资产管理规模为67亿韩元,韩国开发银行2009年在环保及配套设备业务上投资约10 000亿韩元。在碳减排交易市场方面,2007年韩国投资信托管理公司首先设立了韩国碳减排基金和韩国碳减排信贷基金。
为了促进绿色信用,韩国制定出台了绿色税率制度,对于绿色企业给予授信优待、信贷优惠;对绿色产业出口企业,一方面增大授信额度,另一方面通过进出口银行设立1 000亿韩元的碳基金。
为了实现低碳社会、履行韩国“低碳、绿色增长”的长远规划,2009—2011年,韩国展开了相关领域专家、产业界、NGO听证会,最早引进了针对产品及服务的低碳商品认证制度,并积极培养绿色金融实务人才,以及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库等绿色金融基础建设。
韩国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商品首先对应的是存款,韩国国民银行通过限时抢购、团购定期存款的金融产品等方式,以支持低碳绿色增长。具体方法是:银行把团购此金融商品顾客的1%到期利息支付给环境保护团体。韩国企业银行是把相当于银行总存款量0.1%的数额作为支援低碳绿色增长资金,给予低碳绿色增长产业团体;韩国新韩银行推出了对参加能源节约活动的顾客给予优惠利率活动;韩国友利银行向利用低碳环保交通工具自行车的顾客提供优惠利率、提供保险金融商品;韩国水协银行是根据顾客对环境保护所做的贡献,以及交易业绩提供各种优惠;韩国农协银行则是对参加低碳绿色增长的顾客的存款提供优惠利率。
在提供贷款商品方面,韩国国民银行以环境保护及绿色增长的企业为对象提供利率优惠和各种金融服务项目,如“KB绿色成长贷款”项目;韩国韩亚银行是通过“-0.3C贷款”项目,向使用轻型汽车、低公害汽车、星期制汽车的参与者和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者发放低息贷款;韩国外换银行的“我的太阳伙伴贷款”项目是针对在建造太阳能发电站的企业,在购买相关设备上给予资金支援,“绿色企业伙伴贷款”项目是对在绿色成长并持有绿色成长先进技术等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援;韩国企业银行通过“绿色增长的企业贷款”项目,对清洁能源产业、温室气体排除最小化的绿色技术产业,以及取得环保认证和环境保护企业给予1万亿韩元的支援;韩国新韩银行通过“新韩太阳动力贷款”项目,对建设太阳能发电站设施工程给予资金支持;韩国农协银行通过“绿色负存折”项目,给予参加“温室气体减排里程表”项目的参加者0.2%的优惠贷款,给予参加星期制汽车者0.1%的优惠贷款;韩国友利银行的“友利LED贷款”项目是给生产LED商品的企业特殊的资金支持。
从韩国企业金融情况看,韩国产业银行有绿色成长贷款、绿色项目融资、绿色私募投资基金等等;韩国进出口银行支持绿色增长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确保开拓海外市场企业碳排放权,设立了低碳环保基金,以支持开拓企业的减排活动;韩国企业银行的信用担保基金和技术信用担保基金也是特别针对绿色新增长动力企业提供流动资金的特殊资金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对绿色能源产业和低碳/高效率新增长动力产业为对象增大信用担保限度,技术信用担保基金则是对具有绿色增长产业的企业减免担保金。
3.日本的绿色金融制度。日本金融界对环境金融商品的开发是比较积极的,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日本住友信托银行、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和日本滋贺银行等。2003年,住友信托银行参加了联合国环境计划署策划组织的国际性企业指南大会并签署了合约,并于2006年在联合国环境计划署设立的有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构成的联合国独立机构签署的“责任投资原则”中签了字。该原则致力于促使机构投资者或金融机构在考虑投资决策时,首先会考虑ESG,即环境、社会和企业管理等因素。为此,金融机构在社会责任投资方面起到了市场领头羊的作用。作为日本政府出资的金融机构之一,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早在2004年就制定了“保护环境型经营促进事业融资”制度,并以此环境等级为基础与大多数民间金融机构组成联合会相互合作。日本滋贺银行在2008年开始实施了以“碳补偿”为主题的定期储蓄“未来的种子”的金融商品,该金融商品是银行根据顾客存款金额的数量负担相应的温室气体排除量,它是为防止地球温室化效应而设立的,领先于世界其他银行的环境金融商品,是对《京都议定书》第一期的承诺。
日本金融机构还针对个人顾客出台了“环境保护&抗震措施融资”项目,这一项目主要是对具有环境保护和抗震措施的电子化住宅、利用天然气和太阳能发电系统的住宅的融资项目。为减少二氧化碳排出量,对建设或购买环保型住宅及抗震型住宅的融资者,商业银行会在贷款资金上给予利率优惠。
日本“琵琶湖原则援助资金”是日本企业部署的“以环境为主导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参与此项目的企业及个人在银行融资时予以优惠利率贷款。赞成此项目的银行对顾客实施“琵琶湖原则支援资金”等级评定,根据等级的不同,贷款金额差等贷出,最大优惠达到0.5%。以琵琶湖的环境和保护生态为目的的“低碳美好未来”项目,开始于2007年4月。顾客可自由选择与环境保护相对应型金融商品:如“环境保护绿色资金”、“(琵琶湖)原则援助资金”、“环境保护 &防震住宅资金”、“选择性贷款(环境保护 &地震)”、“进入太阳光发电系统”等各项金融产品,随着二氧化碳减排量的减少,银行的资金也在不断积累。目前针对琵琶湖的生态保护,财团法人滋贺县渔业协会正在实施对“黑鲫鱼”放养项目的资金支持。
三
中、日、韩三国的绿色金融商品发展模式比较相似,大的分类有银行类金融商品、投资类金融商品和保险类金融商品。其中,最活跃的是环境保护和绿色信贷类金融商品。
绿色信贷类金融商品的最重要环节是评价企业环境风险的环境情报的收集。中、日、韩三国在促进企业公开环境情报方面都制定了各种基础制度,从各国的情况来看,中国制定了上市公司必须公开环境情报的强制要求;韩国制定了绿色情报披露制度;日本制定了把企业环境报告书定期整理公开发行的企业给予奖励的政策。为了支持企业把本企业环境情报提供给金融机构,中、日、韩各国环境部门都付出了很大努力:韩国建立了企业评价系统、企业环境情报数据库,并在银行系统启用了绿色贷款信用评价系统;日本则通过调查、收集企业的环境报告书,建立了环境情报通信系统、环境情报数据库;中国对高污染、高消费能源产业进行了分类,并对这种产业出台了在贷款上强化审查力度、减少贷款比重的政策。
为了有效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环境部门和金融监督部门的有效合作在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表现也非常突出:中国政府发挥了强有力的推进力,环境部门和金融部门的相互合作成效显著;日本的民间金融机构占主导地位,对环境保护有更强烈的意图;韩国则是从政府主导逐渐转向民间主导和市场牵引的环境保护体系。
绿色金融大致可分为环境风险管理和发展环保产业等两大主题,韩国和日本均把重点放在环保产业发展上,而中国对环境风险管理和培养环保产业方面都比较重视。在绿色金融政策的促进方面,韩国和日本的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起着主导作用,有关金融管理部门则很少参与;中国则是环境和金融两部门共同发挥作用,地方政府也发挥着相当大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这与中国的国情是息息相关的。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碳资源国家和最重要的清洁发展机制的供给国,同时中国也加大了对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2010年,中国确定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即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预计到2020年,中国在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领域的投资总额将超过3万亿元,巨大的市场将是促进金融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这一动力必将有力地推动绿色金融业拓宽服务领域、变革服务理念、更新服务手段、创新绿色金融产品。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责无旁贷。
在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方面,中、日、韩面临的共同难题是:如何确保可获得的、值得信赖的环境危机的情报。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稳定的环境信息公开化的企业管理制度。
总之,从文化特点、社会氛围及经济背景上来看,中、日、韩在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思路、追求的方向上有许多相同点和相似之处,但在具体的细节上还是有各自的优缺点。从地理文化上,三国有着渊源相连的地理位置;在市场规模上,无疑中国是个大市场;而在绿色金融商品开发的技术和经验上,日、韩两国有着一定的优势。为了共同推进绿色成长,需要中、日、韩的政府、产业界、学术界的共同努力:一是在促进绿色增长的初期,期待企业和金融机构自发参与是比较困难的,这时中央政府的资金筹集与提供、政策的引导和保障是必不可缺少的,而在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绿色金融市场时,则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激活、诱导绿色金融市场向长期稳定的方向发展;二是伴随环境保护政策的不断出台,地方政府要不断开展以本地区的环境保护事业团体、企业、乃至个人为对象的环境保护活动,对应的金融机构也要出台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绿色优惠利率贷款等金融商品,以此活跃和带动本地区的稳定发展;三是中、日、韩三国的学术界可以考虑共同设立绿色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定期开展对气候变化、减少碳排放、环境保护给予资金支持的研讨会,共同开发新能源项目;四是综合考虑环境、产业、金融等诸方面,中日韩应建立合理的区域经济结构,形成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利益平衡、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的经济合作模式,并在借鉴发达国家开发金融商品经验的基础上,开发适合于各自国情的绿色金融商品;五是通过友好对话与协商,三国应增强信任,扩大共识,求同存异,妥善解决分歧,以确保国家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表2 韩国金融机构促进绿色金融的现况
表3 日本金融机构对环境保护生产者实施的环境金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