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草原文化 全面提升我区旅游业的文化内涵
2013-10-26王其格
文|王其格
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把内蒙古建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表明了我区对旅游业的重视程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了旅游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的方向及目标。这就意味着我区旅游业要从传统的观光型旅游转向观光、休闲、度假相结合的复合型旅游跨越的转型发展阶段。以草原文化为特色和主线的旅游基地建设,无论对草原文化的创新发展,还是对旅游业的转型升级,都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能够加快文化与旅游的融合进程,增厚旅游产品的文化含量,提升旅游业的综合竞争力,为自治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将会注入新的活力。
一、文化是旅游产业的灵魂和核心要素
文化是旅游产业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繁荣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旅游产业与文化紧密融合、共同繁荣,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无论从世界旅游业的发展趋势看,还是从国家发展战略看,以及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看,都为我区旅游业的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保障,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内蒙古自治区拥有极其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但是从目前我区旅游业的整体产业结构和发展水平看,文化含量不高、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度不强、文化旅游滞后于生态旅游等结构缺陷十分突出。这种现象不仅制约了旅游产业本身的发展,也制约了自治区文化竞争力全面提升。休闲度假旅游是以文化体验、文化猎奇、修学考察等为主要目的的旅游行为,对文化吸引物的欣赏要求普遍很高。其中,地域特色文化是文化体验的主要对象。草原文化是内蒙古地域文化的主导形态,因而不可或缺地成为我区休闲度假旅游的主要观赏体验对象和最具代表性的文化吸引物,是草原旅游业的灵魂和重要的支撑点。只有把草原文化有机地融合到旅游产业,才能打造出具有浓郁区域文化气息的旅游产业和产品体系。因此,弘扬草原文化,加快推进草原文化与草原旅游产业的紧密融合,用草原文化来营造旅游产业的新内容、新形式,是我区旅游业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要途径,也是有效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文化竞争力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二、草原文化是内蒙古文化旅游业的核心资源
内蒙古作为草原文化的主要发祥地和承载地,其文化特色、文化优势集中体现于草原文化上。草原文化是一个综合性文化整体,包括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和当代文化等多元、复合的文化。经过多年努力,草原文化的学术研究取得重大成就,其影响力和知名度与日俱增,已成为内蒙古最具代表性的文化名片。当今,弘扬草原文化,促进了内蒙古文化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有力地提升了自治区的文化软实力和文化竞争力。但是文化资源并不等同于文化资本和文化资产,要想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成文化产业优势,必须植根于文化传统,要对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合理地开发和科学地传承创新。
草原文化作为内蒙古地域文化,在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文化体系的构建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不只是我区休闲度假旅游的核心资源,也是整个旅游产业的灵魂和转型发展的动力源泉。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历史文化,特色鲜明、形态多样、保存完整的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和和谐多元的当代文化,共同勾勒出内蒙古地域文化的全景图,为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集聚了深厚的原生资源。文化特色是旅游产业最具吸引力、感召力,也是区别于他者的身份标签和品牌优势。脱离了地域文化特色,旅游产业将会失去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由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我区的旅游业带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全年单峰式旅游旺季一直制约着旅游产业的产值和效益,成为影响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一大瓶颈。休闲度假旅游是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少的灵活性较强的旅游方式,能够避开或克服旅游季节性困扰。以草原文化为特色的休闲度假旅游的发展,不仅能够有效克服旅游季节性这一先天不足,延长旅游时间,扩大旅游空间,而且可极大地丰富旅游产业的文化内涵,以最佳形式展示出内蒙古独特的地域文化风采,对整个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全面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因此,我区旅游行业必须以草原文化为旗帜,以挖掘、弘扬草原文化为切入点,用草原文化丰富旅游产品文化内涵。
三、发展文化旅游是旅游产业转型发展的关键
经过多年的精心培育和重点扶持建设,我区旅游业发展迅猛,社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已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第三产业的龙头。旅游产业的自身体系日渐完善,基本形成集草原生态风光、草原人文景观为一体的产业格局,旅游产品的文化特色、文化内涵明显增强,培育和打造出如成吉思汗陵宫廷祭祀文化、科尔沁马文化、以元上都遗址为中心的蒙元文化、呼和浩特召庙文化、包头工业文化、满洲里——二连国际边贸文化以及喀喇沁亲王府博物院、辽上京博物馆、蒙元博物馆、内蒙古博物院等一批内涵独特、地域特色浓郁的文化景观区,文化旅游产品和以草原自然风光、牧区民俗体验为主的诸多的草原旅游点,打造出如“草原旅游那达慕”、“昭君文化节”、“草原文化节”、“成吉思汗文化节”、“河套文化节”、“红山文化节”、“全国少数民族艺术节”、“中俄蒙三国国际服装节”等一系列较有国际国内影响的会展节庆品牌。这些为我区旅游业的转型发展积累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与自身丰富多元的文化资源相比,我区草原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仍然很浅、很散,诸多具有典型意义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资源还没有得到系统的开发和有效利用。与旅游文化发达地区相比,我区旅游产业的文化特色、文化含量、文化竞争力仍然十分的薄弱,未能形成整体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比如,红山诸文化这样世界知名的史前文化遗址、遗存,遍布全区各地的古岩画、古城池、古长城等历史文化资源,多数只停留在考古研究、学术研究层面上,未能有效进入旅游开发序列,有的甚至闲置于荒野黄沙之中。一些特色鲜明、保存完整的原生态游牧文化、宗教寺庙文化、高原农业文化、乡村民俗文化等文化资源,也没有得到系统的深度开发。整个草原旅游基本处于“看草原、吃蒙餐、观赏民族歌舞”的较低层次上。生态旅游占较大比重,文化旅游发展缓慢。另外,已经得到开发并有了一定规模的文化旅游产品,存在特色不显著、知名度不高、缺乏精品品牌等诸多缺陷。如,成吉思汗陵园、元上都遗址等知名度很高的文化景观区所体现出的文化内涵过于肤浅和陈旧,在国内外游客中的认同程度普遍较低,缺乏系统的综合建设。民族歌舞、民间曲艺、民间绘画、民间手工艺等传统艺术资源普遍存在创意性开发不够,与旅游业的融合不深刻,缺少展示草原文化深厚底蕴的大品牌等诸多问题,旅游纪念品、宣传品,图书等旅游附加品的质量低、雷同现象严重、文化特色不明显。总之,我区的文化旅游业或以文化为特色的休闲旅游业正处于起步发育阶段,开发潜力、发展空间十分巨大。
四、草原文化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是建设旅游基地的根本途径
草原文化特色旅游体系的建设是草原文化元素有机结合到旅游业各环节的相融过程。如何准确把握二者的最佳融合点,从而构建文化与旅游高度结合、融为一体的旅游产业体系是关键意义的前提。因此,在草原文化特色旅游基地的建设上,必须紧抓“文化”与“产业”这两个相互关联的核心要素,从自治区自身的文化传统、社会实际出发,从全区社会经济大环境去思考文化旅游,统筹考虑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的协调发展,寻求“文化”与“旅游”共同发展的双赢之路。
(一)在草原文化的商业化旅游开发中,首先要加大保护力度,通过建设草原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保护基地等措施,维护草原文化资源的独特性、完整性、延续性,确保其不被扭曲。其次要积极运用新观念、新技术、新管理去塑造草原文化的新形式、新内容、新价值,力求达到繁荣“文化”与发展“产业”双赢之目的。
(二)在我区旅游产业的“草原文化化”的创新中,必须把草原文化之“魂”融入到旅游业的各环节和全过程,用草原文化塑造和创新旅游产业文化品牌。即从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纪念品、消费品到餐饮娱乐、文艺演出、旅游设施、旅游宣传、城市建筑等各要素,都要体现草原文化、渲染草原文化,以其为特色、为品牌。这样才能够打造出独具特色、展示高品位人文传统的旅游产品,尽快实现建设特色旅游基地的长远目标。还要继续加强草原文化的学术研究与舆论宣传,为旅游基地建设提供扎实的理论支撑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应该从国家的层面去思考、设计“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建设,在思想观念、具体措施、方式方法上要有大策略、大规划。一是打破区内各地的行政区域界线,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资源的综合特征,系统地整合旅游文化资源,努力创建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相互贯连的旅游黄金线路网、精品旅游景区、特色文化景观园区。二是加快与邻近省市的产业联网步伐,全面加强产业合作、文化合作、旅游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大格局。三是继续推进“走出去”战略,与俄蒙等邻邦联合开发境外旅游市场,构建蒙古高原、欧亚草原旅游专线。四是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弘扬草原文化,树立内蒙古的国际国内文化品牌。
(四)发展文化旅游业需要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同力协作和共同努力。其中政策法规、环境、资金、人才是决定旅游发展水平的基础因素和基本保障。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和健全的法律法规支持,能够确保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多元化的资金投入,多形态的市场运营,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创意团队,才能勾勒出旅游产业的大链条、大品牌和大气势。要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效”统一原则,全面提升我区旅游环境质量,保证旅游业的纵深发展,使之真正发展成内蒙古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