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电视素养教育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
2013-10-25陈志光谢永飞
陈志光,谢永飞
(1.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天津,300191;2.南昌大学 社会学系,江西南昌,330031)
一、导言
2013年,一则“模仿灰太狼烤羊,男童烧伤两同伴”的新闻令人震惊:某县5岁的弟弟和8岁的哥哥与同伴模仿动画片中“灰太狼烤羊排”的剧情,结果弟弟全身80%重度烧伤,哥哥烧伤面积达40%。这样的悲剧并不是唯一的一幕:7岁女孩模仿小燕子上吊意外死亡,高中男生沉迷港剧绑架邻居女孩索要赎金;类似案件在国外也时有发生,如英国15岁少年崇拜电视剧人物而杀人。从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出,儿童深受电视这一大众媒介的影响,而且这一影响没有地域和国界之分。电视节目往往是五花八门、良莠不齐,包括暴力、色情、犯罪、诱惑等很多负面的信息。如何提高儿童对电视节目的识读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电视节目给儿童带来的消极影响,已成为社会、学校、家庭关注的焦点。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是在家中收看电视的,因此,父母干预是影响儿童电视节目识读能力的最主要因素。本文将使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China Health and Nutrition Survey,简称为CHNS),利用描述性分析方法了解父母对儿童电视素养教育的现状,并使用序次logistic回归模型,探讨其影响因素与作用机理。
二、文献述评
儿童时期不仅是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更是社会化的重要时期,许多教育学家、传媒人员、社会学者都强调电视对儿童发展的重要性。电视作为儿童社会化建构的重要主体之一,在其探索主观真实的阶段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②郭鉴:《青少年电视素养影响因素探究》,《当代传播》2007年第6期。,对儿童的认知技能、思维方式、个性发展、道德理念等都有较大的影响③陈述平:《儿童电视学》,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301-302页。。尽管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发展,新兴媒体如网络、微博、微信等蓬勃发展,但目前电视依然是我国普及率最高的信息传播媒介。电视对于儿童的影响更是广泛与强烈,在其整个成长过程中,电视几乎是他们最好的玩伴。电视是一扇让儿童了解外面世界的早期视窗,它使儿童有能力在世界行事之前,先让儿童看到了世界①董素青:《媒介真实与电视素养教育》,《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但由于受到年龄太小、认知能力较差、社会经验不足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儿童难于将原因与结果、想象与现实、真实和虚构区分开来,更容易受到电视不良信息的影响和制约,不少青少年因模仿电视节目而吸烟、酗酒、抢劫、绑架、斗殴,甚至是自杀②董素青:《媒介真实与电视素养教育》,《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因此,儿童电视识读能力的发展除了自然成长逐步提高外,还需要父母等外界的干预和帮助。父母干预会显著影响儿童的电视识读能力③A ustin,E.W.,Knaus,C.,& Menegulli A.Who talks to their kids about TV:A clarification of demographic correlates of parental mediation patterns.Communication Research Reports,1997,14(4):415-430.,他们通过采取一定的涉及电视的教育行动,能提高儿童批判性观看的技巧,从而提高儿童的电视识读能力。主要的教育行动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类为亲子共视(Coviewing),指父母与儿童一起看电视,即一种无目的性的指导;第二类是限制性的指导 (Restrictive Guidance),包括禁止儿童看某些节目、限制儿童收视时间以及不同程度的干预等;第三类为评价性指导 (Evaluation Guidance),包含讨论节目主角行为的好坏、解释电视节目或人物的真实性等④任宁:《成人干预对儿童电视识读能力的影响一以共视为例》,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5月18日。。
父母的以上三类干预方式都有助于提高儿童的电视素养,父母对节目的评论、讨论和教育能够纠正子女不良的模仿行为,正确看待电视所反映的思想和观念,提高儿童对节目的理解能力⑤Buijzen,M.,Molen,J.H.&Sondij,P.,Parental mediation of children’s emotional responses to a violent news event.Cornrnunication Researeh,2007,34(2):212-23.。但对于中国的众多儿童来讲,他们看电视时是否有父母陪伴,父母有没有对他们进行引导和教育等,都还是未知之数。而哪些因素影响到了父母对儿童电视素养的教导,作用机理与影响机制是什么,也有待于研究。
三、数据与方法
(一)数据与变量
笔者使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开展定量研究。调查涉及九个省份,自北向南包括黑龙江、辽宁、山东、河南、江苏、湖北、湖南、广西和贵州。调查单位包括社区、家庭、个人等不同层次。调查内容包括社会、经济、人口、健康、营养状况等具体信息。其中,包含了针对6-17岁儿童观看电视的一些调查项目。依据前文的理论基础和调查中的问卷设计,本文设置了衡量父母对儿童进行电视素养教育的因变量、自变量以及其测量方法。
因变量:(1)亲子共视,使用父母是否陪伴子女一起看电视来衡量,命名为“父母陪伴”变量;(2)限制性指导,包括父母限制子女看某些节目和限制儿童过长时间收看电视等,两个变量分别为“节目限制”“时间限制”;(3)评价性指导,包括价值性教育和电视里事件、人物的真实性教导等,两类变量分别为“价值教育”和“真实教育”(详见表1)。
表1 因变量设置
自变量:儿童电视素养教育受到子女和父母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第一,子女的年龄、性别等因素是影响父母是否对儿童进行电视教育的重要因素。年龄较小的儿童其电视识读能力较差,可能更需父母的陪伴和教导;而男孩、女孩的电视素养教育也是存在差异的。第二,父母因素。首先,父母的年龄、性别等人口学因素影响他们对子女的电视素养教育;其次,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职业类型、工作时间等社会经济状况会显著影响到他们是否、能否对儿童进行电视素养教育,教育程度越高、职业层次越高的父母可能更重视对儿童进行电视素养教育,而工作时间很长的父母可能没有闲暇时间陪子女一起看电视并进行指导;再次,父母对儿童的电视素养教育会因城乡、地区等因素的不同而存在差别。
(二)分析方法
数据分析包括描述性统计分析和推断性统计分析。描述性分析结果为我们提供儿童素养教育的基本状况以及各变量的分布情况。推断性统计分析探讨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独立关系。回归模型的选定依赖于研究目的和数据特点。本文因变量都具有序次分类,因此,比较合适的分析方法为序次logistic模型(Ordinal Logistic Model)。序次logistic模型应用于因变量为定序测量的场合。序次logistic模型的一个基本假定是,对于因变量的每个分类,自变量的影响效果是一样的,即“成比例假定”或“平行线假定”。平行线假设的意义是,每个预测变量的参数估计在等式中都是相同的,所不同的仅是常数项;因变量每个分类的回归线被假定为相互平行,表明自变量与每个分类的logit是相同的①杨菊华:《数据管理与模型分析:STATA软件应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60-262页。。比如,若因变量为节目限制、自变量为教育程度,则教育程度每一等级的增加对节目限制“很少、较少、有时、经常、通常”的影响是一样的,不管教育程度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大学。
四、分析结果
(一)描述性分析
儿童样本量总计为732人,图1是他们电视素养教育的基本状况。从父母陪伴来看,父母很少及较少陪伴的占三分之一,有时陪伴的大约为四分之一,经常和通常陪伴的合计有40%。有45%的父母很少对子女看电视的节目类型进行限制,较少限制的也有15%,经常和通常限制的合计不到20%。有34%的父母很少或较少对子女看电视的时间长度进行限制,有时限制的为27%,经常和通常限制子女看电视时间的合计占总样本量的近40%。有40%的父母很少对子女看电视进行好坏教育,较少的比例也有17%,有时进行教育的也不到30%,换言之,接近90%的父母并不经常对子女看电视进行好坏教育。而从真实教育来看,有近一半的父母很少对子女看电视进行真实教育,较少的比例也有17%,有时进行教育的更不到30%,综合来看,90%的父母并不经常对子女看电视进行真实教育。
图1 儿童电视素养教育现状(单位:%)
从表2变量分布来看,在调查样本中,6-9岁儿童占四分之一,10-14岁儿童比例最高,有一半左右,15-17岁子女为23%。男孩的比例要比女孩高近16个百分点。父母年龄绝大多数都在50岁以下,仅有5.7%的父母年龄大于等于50岁。户主绝大多数都是男性,母亲作为户主的仅为7%左右。父母教育程度大多数在初中及以下,初中教育程度和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的样本有76%,高中教育程度的约18%,仅有6%的父母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户籍类型来看,约30%是城市户籍,约70%是农村户籍。从父母的职业类型来看,行政技术人员的比例约15%,农业人员占30%左右,工人与服务人员合计占35%左右,未就业、家务劳动等其他类型总计约22%。从工作长度来看,每周工作时间较长(51小时及以上者)的比例超过22%,工作时间为31-50小时的比例高达近34%。从地区分布来看,广西的样本比例最高(近21%)、贵州的样本次之(超过16%)、河南的样本再次(13%左右)、黑龙江的样本位居第四(约12%),其他省份的样本比例均在10%以下。
表2 自变量分布特征(单位:%)
(二)模型分析
以上的描述性分析结果展示了家长对儿童开展电视素养教育的现状,接下来将采用序次Logistic回归模型深入分析儿童电视素养教育的影响因素。从模型1“父母陪伴”的分析结果来看,子女的年龄大小是决定父母是否陪伴他们一起看电视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与6-9岁儿童相比,10-14岁的概率下降33个百分点,15-17岁的概率更是仅为参照组的37%。从户主的情况来看,作为户主的母亲陪子女一起看电视的概率明显降低,比作为户主的父亲下降41个百分点。从教育程度来看,高中教育程度的父母陪子女一起看电视的概率仅为参照组(小学及以下)的65%,这有可能是因为教育程度较高者用电脑、手机等其他媒介的时间多于受教育程度较低者,由此引起看电视的时间较少所致。与辽宁相比,黑龙江和江苏的家长经常陪伴子女看电视的概率具有明显的下降趋势,分别为参照组的55%和41%。
模型2“节目限制”的分析结果表明,10-14岁儿童受到父母节目限制的概率与6-9岁儿童没有显著差异,但15-17岁子女受父母节目限制的概率明显降低,仅为参照组的49%。父母的年龄对他们是否限制子女的电视节目类型有显著影响,与39岁及以下父母相比,40-49岁父母限制子女节目类型的概率增加30个百分点。父母受教育程度显著影响他们是否限制子女收看电视的节目类型,与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者相比,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者限制子女收看电视节目类型的概率提高93%。父母的职业类型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模型结果表明,其他职业的父母限制子女电视节目类型的概率远低于行政技术人员。工作时间越长的父母,限制子女电视节目类型的概率越低,而工作时间越短的父母,限制子女电视节目类型的概率越高。从地区差异来看,与辽宁相比,广西、贵州父母限制节目类型的概率明显下降,分别较参照组降低53%、43%。
子女年龄对“时间限制”的影响方式和影响性质与对“节目限制”类似。模型3的分析结果表明,10-14岁儿童受到父母时间限制的概率与6-9岁儿童没有显著差异,但15-17岁子女受父母节目限制的概率明显降低,仅为参照组的42%。父母受教育程度显著影响他们是否限制子女收看电视的时间长度,与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相比,初中教育程度父母限制子女收看电视节目类型的概率提高60%,高中教育程度父母限制子女收看电视节目类型的概率提高97%,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父母限制子女收看电视节目类型的概率提高2.2倍,即呈现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父母,限制其子女收看电视节目类型的概率也越高。从地区差异来看,与辽宁相比,广西父母限制节目类型的概率明显下降,较辽宁父母降低57%。
表3 儿童电视素养教育序次logistic模型回归分析结果(一)
模型4“价值教育”的分析结果表明,10-14岁儿童受到父母价值教育的概率与6-9岁儿童没有显著差异,但15-17岁子女受父母价值教育的概率明显降低,仅为参照组的49%。从回归系数上来看,父母受教育程度能够影响他们是否经常对子女的看电视行为进行价值教育,与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相比,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父母经常进行价值教育的概率提高48%,但这一影响在统计上不具有显著性。父母的职业类型显著影响他们是否经常对子女进行价值教育,与行政技术人员相比,农业人员经常对子女进行电视价值教育的概率显著下降54%,其他职业人员概率更是仅为参照组的三分之一左右。从地区差异来看,与辽宁相比,山东父母与参照组没有显著差别,其他省份父母经常对子女进行价值价值教育的概率都有所降低,黑龙江、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和贵州分别降低56%、73%、64%、81%、57%、76%、80%。
模型5的分析结果表明,子女年龄对“真实教育”的影响不同于前面4个模型,即年龄对“真实教育”没有显著影响。母亲更可能对子女进行电视节目的真实教育,比父亲高出65%。从回归系数上来看,父母受教育程度能够影响他们是否经常对子女的看电视行为进行真实教育,与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相比,初中教育程度父母经常对子女进行电视真实教育的概率提高10%,高中教育程度父母概率提高35%,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提高51%,但这一影响在统计上不显著。父母的职业类型显著影响他们是否经常对子女进行真实教育,与行政技术人员相比,农业人员经常对子女进行电视真实教育的概率显著下降62%,工人与服务业人员的概率显著下降41%,其他职业人员概率更是仅为参照组的三分之一左右。从地区差异来看真实教育,辽宁父母与山东父母之间没有显著差别,黑龙江、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等省份父母经常对子女进行真实教育的概率都低于辽宁,前者较后者分别降低45%、69%、66% 、80% 、56% 、73% 、80% 。
表4 儿童电视素养教育序次logistic模型回归分析结果(二)
注:#〈0.10;*p〈0.05;**p〈0.01;***p〈0.001。
五、总结与讨论
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6-17岁儿童共计1.89亿人,占总人口的14.2%。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曾经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毛泽东也讲过:“你们年轻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①《世界是属于你们的——毛泽东对青年人的关怀影响至今》,《人民日报》1977年10月13日。因此,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关乎中华民族整体素质和国家前途命运②黄会林、王卓明、李国顺等:《首都未成年人电视收视行为分析报告(上)》,《现代传播》2008年第1期。。而大众传媒在儿童社会化中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同时,传媒的不良信息也容易对儿童社会认知产生误导,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发展③杜玲玲:《大众传媒在青少年社会化进程中的作用论析》,《中国报业》2012年第3期。。而父母对儿童的引导和教导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儿童电视素养教育现状及影响因素的研究,得出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儿童时期是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电视也是儿童迈向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方式。电视除了提供娱乐,也承载着传播丰富多彩信息的任务。但电视台、节目制作人等往往为了经济效益和电视收视率,夸大社会行为、篡改历史情节、歪曲现实生活等等,暴力、色情等负面信息充满其中。所以,电视工作者应制作出质量优良且适合儿童观看的电视节目,从而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引领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
第二,正如前文所说,成年共视者的评论能提高儿童对电视的理解,减轻儿童看电视时产生消极的情绪。但研究结果表明,父母不经常陪子女一起看电视的占60%,没有父母的陪伴和共视,儿童极易受到电视中负面信息的干扰与影响。像“灰太狼烤羊”这样暴力、血腥的画面,如果父母能够与儿童一起收看电视,自然会对电视节目加以关注和解释,儿童也就不会信以为真,更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加以模仿造成伤害。
第三,研究结果表明,有三分之二的父母会对儿童看电视的时间长度进行限制,一旦儿童看电视时间过长,父母就会进行干预和管理,督促子女做作业或上床休息。但描述性分析也显示,有60%的父母很少或较少对子女看电视的节目类型进行限制,电视节目中越来越多的性、暴力和不雅用语对儿童的不良影响不断增大、增强,因此家长应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对不适合儿童观看的电视节目进行合理引导和适时限制。序次logistic模型分析结果表明,父母受教育程度是影响他们进行限制性指导的关键因素,这主要是因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父母其自身的电视素养较高,会主动通过节目时间和节目类型的限制来发挥电视对儿童成长的积极作用,并避免电视给儿童发展带来的负面及不良影响。
第四,CHNS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接近90%的父母并不经常对子女看电视进行价值教育和真实教育。儿童因其认知能力不足,往往容易接受不良社会价值,认为电视所展示的“虚幻世界”即是他们所处的“真实世界”。因此,家长从还原“真实性”角度去帮助儿童分析与辨别哪些是“虚假编造”哪些是“现实真实”,哪些是“好、善、美”哪些是“坏、恶、丑”,从而形成良好的价值观念和真实的社会认识就显得非常重要。序次logistic模型回归分析结果还发现,父母职业类型是影响父母是否经常进行评价性教导的关键因素。这启示我们需要提高农民和渔民、工人和服务人员、未就业和家务劳动者等家长的电视素养,倡导他们对子女提供“价值教育”和“真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