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京城建设拆迁回眸
2013-10-21陈荣光
陈荣光
20世纪50年代,北京上马了一些城市建设工程。这些工程避免不了带来拆迁问题。当年,北京依靠国家财力支持和市民的积极配合,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拆迁工作顺利完成,从而保证了各项建设工程如期进行。
解放初期,办公用房紧缺,增加的各类机构,有的不得不租用民房、旅馆,或将破旧寺庙等作为办公用房。据档案记载,1951年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租用房屋多达20万间。由于大量租用房屋办公,导致房价、房租上涨。盖办公楼房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当时不光办公用房紧缺,随着人口增加,居民住房也很困难。1949年,北京城区有住宅1160万平方米,其中平房1076万平方米,占93%。而且大部分房屋质量很差,或年久失修,或已成危房。当年北京城区人口203万人,到1952年,城区人口增加了25万多人,申请租房者需房屋73643间,而出租者仅能提供住房17323间。于是,有的房主乘涨价之机赶住户搬家,以图售房取利。有的市民因长期租不到房,求政府帮助找房。解决广大市民的住房问题刻不容缓。
那时的北京市政道路状况很糟糕,交通不畅。城区柏油路很少,许多道路狭窄泥泞,阻碍交通正常运行。修筑和展宽道路,打通重要干线,改善通行能力,发展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已成为当务之急。
这些情况,催生了北京颇具规模的城市建设。当时的城市建设主要集中在城内主要干线上,首先是东西长安街复兴门到建国门一段,还有正阳门大街经天桥到永定门这一段。从1954年下半年开始,这些路段及周边地区的改扩建工程陆續上马。
而拆迁工作搞得好坏则成了这些建设工程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这些地区的建筑与人口密度都过高,需拆除的建筑物与迁移居民数目很大。而且,拆迁不仅要解决迁移居民的居住问题,还涉及职业和生活问题。因此,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房地产管理局具体负责拆迁工作。他们通过试点,不断摸索总结经验,积累了许多有效方法,如拆迁前以区为主,召开居民动员会,宣传拆迁工作政策;用地单位深入住户了解和征求意见,提出安置计划;工作组成员深入被迁居民家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等等。
为安置好被迁居民,政府在虎坊桥、永安路、日坛路、三里屯、新中街、城外卧佛寺、关厢等地区建了一些安置楼房。据统计,1956至1961年,共建安置楼房895357平方米、28855间。由于安置楼房有的地处城外,部分被迁居民不愿离开内城。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房管局先后用安置楼房131060平方米、4305间,与18个机关事业单位换回平房93456平方米、5062间,用于安置拆迁居民。
尽管政府建了一些安置房,但仍有很大缺口,于是,便动员被迁居民自行找房或投亲靠友,或动员党政军机关调剂捐献房屋和私房主出租房屋。1958年改扩建长安大街及周边建筑,需占地198.68公顷、拆除房屋21649间,但安置房只有5338间、只占拆迁房屋的24.65%,安置房源明显不足。怎么办?有关部门人员就深入被迁居民家中,动员居民克服困难,自行找房或投亲靠友。经过细致的工作,居民投亲靠友安置498间。党政军机关则相应号召,调剂捐献房屋1331间,安置居民699户。私房主出租住房1165间。据统计,1958年全年拆迁规模为1957年的5.4倍,但在被迁居民的理解支持和各单位的支援下,各项拆迁任务顺利完成。
北京20世纪50年代的拆迁,共迁移居民52000余户,基本做到了妥善安置。但也有些建设单位因拆迁任务急、拆迁量大,对部分居民安置不妥。为此,全市在1959年至1963年间,开展了用地拆迁政策落实情况的全面大检查,广泛回访安置居民,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1959年年初,全市回访搬迁市民1297户,对其中有意见的491户,或降低了楼房租金标准、减收了暖气费,或对有质量问题的安置楼房进行了整修补救;迁移后住房拥挤的给予调换或另行安置;少得了拆迁补偿费和搬家补助费的重新估价补发。同时在新建住宅区增加居民生活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1961年,全市再次访问迁移后居民。对居住较拥挤的1097户人家,增拨1088间房屋给予重新安置。1962年,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69个单位对1760户居民的3897间住房安置不妥,有的过于拥挤,有的房屋漏雨,便立即督促这些单位迅速建新房,重新安置住户。截至当年年底,重新安置居民1052户。1963年,有关部门又对有遗留问题的1508户进行了复查。党和政府如此重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最终使其分期分批得到了妥善解决。
随着这些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不论是危房迁移还是建设用地迁移,绝大多数迁移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而在国家经济还不富裕、建设资金非常紧缺的情况下,党和政府能如此心系群众,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政府。
(作者单位:北京市档案馆)
责任编辑:戚本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