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我国移动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几点认识
2013-10-21杨海明
杨海明
摘 要:本文在厘定移动智能终端市场结构特征的基础之上,对当前我国移动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笔者认为,我国这一产业尚处发展阶段,还没有进入成熟阶段,市场利润低、知识产权风险性大、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高构成了其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强化技术创新的顶层设计,强调“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理念,努力打造持续健康稳定的移动智能终端产业生态环境。
关键词:中国移动;智能终端;技术创新;生态环境
2007年iPhone的面世,引发了移动通信终端的基因突变,改变了终端作为移动网络末梢的传统定位,开启了移动终端的智能化篇章。此后,移动智能终端颠覆性的变革和爆炸式的发展,使其成为互联网业务的关键入口和主要创新平台,成为互联网资源、移动网络资源与环境交互资源的最重要枢纽,成为当今整个信息与通讯技术产业(ICT)的战略制高点和核心平台。如今,移动互联网产业的概念已经形成且在蓬勃发展,移动互联网领域的龙头企业已经成为引领全球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在我国,近几年来,智能终端产能呈几何级的增长速度实现跨越式发展,产业发展进度与全球终端保持同步;然而,由于核心技术的缺乏及法制环境的落后,产业的整体利润率较低且面临着知识产权的风险。有鉴于此,本项报告在厘定移动智能终端市场结构特征的基础之上,对当前我国移动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旨在说明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进而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发展移动终端产业提出几点粗略看法。
1 特征厘定:我国移动智能终端产业的市场结构
根据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发布的《移动终端白皮书(2012)》所作的词条说明,移动智能终端是指具备开放的操作系统平台(应用程序的灵活开发、安装与运行),PC级的处理能力,高速接入能力和丰富的人机交互界面的移动终端,包括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显然,与传统终端平台即简单体现为移动通信能力和便携化体积相比较,其的确是个颠覆式的变革。而这种变革揭开了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序幕,开启了一个新的技术产业周期。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子阅读器等为代表的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呈现井喷式增长。
根据产业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决定市场结构的因素主要包括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产品进入和退出壁垒等方面,据此,可来厘定当前我国移动智能终端产业的市场结构。第一,市场集中程度较弱。不同于国际上苹果和三星两大终端厂商两强相争、垄断全球终端产业90%以上的利润,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家厂商能够对整个中国移动智能终端市场发挥领导作用。尽管近两年来,国内互联网络大佬以及IT巨头都以极大的热情积极布局、“跑马圈地”,从而使得千元移动智能终端启动巨大的内需市场,成为本土市场的主要推动力;然而,国内移动终端市场的参与者势力相对分散、单打独斗的状态突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分析数据,2011年,市场占有率超过1%的共有19家,但超过5%的厂商仅有四家,分别为13.26%、8.71%、6.56%和6.09%,仅占市场总份额的34%。第二,产品差异程度较小。具备开放的操作系统平台是移动智能终端产业的核心环节,不同品牌的最大差别便是其操作系统。当前,谷歌、苹果和微软三家美国公司已占据了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跨国巨头垄断着全球的智能操作系统,其中Android占据移动智能操作系统主导,ios紧跟其后。而我国由于技术的相对滞后,一些开发的软件系统诸如小米的MIUI、联想的乐OS、点心OS,以及中国移动OMS和中国联通的Uniplus,都只是基于Android的二次开发版本,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第三,市场进入壁垒较低。移动智能终端产业已成为整个整个信息通信产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和核心平台,产业链各方无不想分一杯羹。随着国际上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的开源趋势,移动智能终端门槛下降,运营商、终端公司、互联网公司竞相上马、“百舸争流”,智能终端厂商多元化、多样化的竞争态势早已形成且愈演愈烈。就国内而言,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盛大、小米等一大批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纷纷涌入智能手机制造行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市场进入壁垒的降低。
2 现状分析:我国移动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现有生态
移动智能终端产业具有系统性特点,其将智能终端操作系统作为核心环节,以此为中心向产业上下游渗透,打造涵盖应用服务、软件、硬件在内的纵向一体化模式;具体包括终端整机制造厂商、代工厂商、配件厂商、系统软件、中间件、应用开发环境提供商。而在这链条之中,跨国巨头在技术以及资本领域的领先优势巨大,移动终端产业发展的“马太效应”已经显现出来。而我国尽管在整机制造和代工制造方面具有较好积累,在系统软件方面进步显著,但因技术与资本积累相对不足,移动智能终端产业仍处于发展阶段,在国际多层次、全纬度、大规模的“产业链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地位,其中最为明显的是面临着跨国公司垄断核心技术的瓶颈。
第一,产业发展迅猛,规模持续扩大。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1 年我国移动智能终端出货量超过1.1 亿部,超过2011年之前我国历年移动智能终端出货量的总和,也超过全球2009 年除Symbian 操作系统(占总数的50%)以外智能终端出货量的总和,而2011年第四季度我国移动智能终端出货量占总出货量比重达36.17% 。2012年1至5月,参与智能终端制造的企业共计219家,达到同期出货量的46.9%。另外,以小米、阿里巴巴、百度等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正在向手机行业进军,使行业界限更加模糊,竞争形势更为激烈。据赛诺发布的2012年4月中国智能手机市场份额报告显示,目前国内市场上销量前五强中除了三星以外,分别为中兴、华为、联想和酷派,这四家企业占国内智能手机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了40%,国产品牌总市场份额也超过了50%。
第二,产业效益不高,利润水平较低。移动智能终端的商业模式是基于用户和开发者双边市场的平台盈利模式,终端厂商的收入扩展为“终端销售收入+应用软件使用费+开发者平台接入费”。跨国企业巨头因占据当今世界ICT产业的大量壟断性资源,通过对芯片及操作系统研发这一上游产业的掌握,向下游延伸至硬件终端领域,在移动终端领域构造了具备垄断力量的“苹果”生态链、“谷歌-摩托罗拉-英特尔”生态链与“微软-诺基亚-ARM”三大生态链,抢占了竞争制高点。在2012年第一季度,三星和苹果的智能手机出货量占全球总量的55%,而其所获利润却占到全行业的99%,其他国内外智能手机厂商只能争夺余下1%的利润空间。虽然我国国内终端厂商发展迅速,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但因主要定位在市场中低端,整体利润率低下。
第三,产业创新不足,对外严重依赖。受制于相对落后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意识,我国移动智能终端产业的核心技术创新不足,对外依存度高。在重要元器件研制方面,我国手机芯片产业受制于ARM和InteI的技术壁垒和品牌垄断,严重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如基带芯片,国内公司展讯(合资公司)、ADI(已經被MTK收购)、互芯等已初步具备实力,但国外厂商仍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其中基础芯片器件,如 DSP、AP、DRAM 等,还需要大量从国外购买,自主提供能力较低,芯片核心技术更是基本没有涉及。而在操作系统开发方面,尽管我国国内的移动终端厂商不甘示弱,纷纷推出了自己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但是这些都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论是小米的MIUI、联想的乐OS,还是点心OS,以及中国移动OMS和中国联通的Uniplus,并非自主研发,都只是基于Android的二次开发版本,只是对界面进行修改、添加了新的功能,更适合中国手机用户的需求而己。缺乏独立自主的手机操作系统,将导致未来对国际巨头的依赖,比如在不断升级中疲于奔命,以及本土化操作系统经常面临版本滞后、漏洞修复困难等问题。
3 对策思考:我国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长足发展的关键
近几年来,我国智能终端产业的迅猛发展得益于宏观经济良性运行、移动用户需求扩张、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操作系统成熟开放等相关因素的联合催化。然而,如前文所述,我国这一产业尚处发展阶段,还没进入成熟期,市场利润率低、知识产权风险性大、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高构成了其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强化技术创新的顶层设计,强调“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理念,努力打造持续健康稳定的移动智能终端产业生态环境。
第一,加大国家科技投入,推进核心技术创新。政府对相关技术研发的投入,对一个产业的发展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面对移动智能操作系统为跨国巨头所垄断的局面,我国政府更应重视国家科技投入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政府科技专项资金的引导和鼓励作用,缓解企业特别是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项目资金瓶颈问题,进一步推动企业和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核高基、863等国家项目资金的多年持续投入,对于我国移动智能技术的创新和突破,进而打破国际技术垄断起着关键性地角色作用。因而,新形势下,必须加大国家科技投入,推进移动智能终端企业技术创新。
第二,引导企业协同创新,构建合理产业体系。产业的问题应当放回产业中解决。尽管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通过对国产移动智能软硬件产品的政府采购以形成示范效应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然而,由于当前我国软件开发商、硬件制造商,甚至包括移动运营商在内都仍处在单打独斗的分散状态,政府采购并不是最佳途径。相反,努力营造整机、芯片、系统、软件互动的产业生态环境,要比单一的政府采购更为有效。通过政府引导各领域的骨干企业之间进行协同创新,辅以兼并重组机制,逐步培育和强化产业链竞争能力,进而构建起合理分工、紧密对接的产业化体系,是我国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长足发展的重中之重。
第三,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维护本土厂商利益。移动智能终端跨国巨头早已占据先发优势,在专利方面构建起产权堡垒,使之成为非常重要且有效的竞争手段。这两年来,苹果与三星、苹果与HTC、微软与摩托罗拉、诺基亚与苹果,这些知名厂商针对专利问题的诉讼新闻如潮水般涌入我们的视线之中。2012年,HTC与苹果达成一份为期十年的和解协议,其中规定“HTC每销售一部智能手机,需要向苹果支付6到8美元的授权费”, 苹果公司可以几无成本地获得可观收益。这无疑给我国通信企业敲响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的警钟,而这又得回归至创新问题。因此,我国企业应该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以雄厚的专利储备为后盾,如此,方能与世界级企业展开交流和博弈,共同制定影响未来全球ICT产业的游戏规则。
参考文献
[1] 智能手机加速移动互联网发展与创新[J]. 中国新通信. 2011(19)
[2]王泳江.从LightRadio看移动网络面临的挑战及发展趋势[J]. 移动通信. 2011(13)
[3]何波.移动互联网之发展现状及监管对策[J]. 广播电视信息. 2011(10)